(读完哈伯爵的“装B大全”,再读波尔的大全,接受的信息太多,有点消化不良。但是,在这里,我也要CCTV一下,感谢哈伯爵的转贴,我不止一次笑出眼泪。)

看完春晚,再看50周年格莱美。那个什么什么英国歌手 Amy Winehouse ,差点赢了个大满贯,最佳新人、最佳另类、最佳唱片,最佳歌曲,就是没有得到最佳专辑。呵呵!美国佬就是没给这个同穿一条裤子的英国兄弟的女儿一个签证(有一个疑惑:难道英国人到美国短期逗留,需要签证?),让人家愣生生地呆在伦敦录音棚看电视。我看这个“酒屋”女人(winehouse),长得极像墨西哥人,唱的什么“Rehab",我也不觉得好听,看来,俺真是out了。据说此妹妹是因为吸毒原因被老美拒签的。格莱美不管那么多,好像专门和美国驻英国大使馆对着干似的,给她来了个“缺席囊括四项奖”。

我女儿老早在半年前,在我的MP3里面给我装上了说唱歌曲“Umbrella”(这个包管你听得清楚歌词),呵呵,这次得了最佳合作说唱歌曲,今晚上,我终于看到了这位Rihanna and Jay-Z,这首歌,我听得耳朵起了茧,是美国版的“老鼠爱大米”。

那个得奖摇滚,我怎么听怎么难听,除了吵,还是吵。旋律单调,几个胡子拉杂的男人使劲吼,震耳欲聋。想想以前,年轻的时候多么地喜欢摇滚,不和不喜欢摇滚的人来往,尤其是男人。现在,我怎么就变成这个德性了?但我还是想,如果崔健乐队来温哥华,我还是会捧场的,管他的嗓子唱破没有。后来,大树告诉我说80年代风靡中国的张蔷在北京开演唱会,尽管不是很成功,但观众们以四十岁以上的年龄段为主,许多男人们都流了泪。看来,还真有点像Beatles开演唱会的风范。当然了,我只是听说,也没听归网北京方面的人谈起。

朗朗弹了钢琴,和那个最后得奖的Herbie Hancock 一起演奏的,后者得了最佳专辑奖,总算让格莱美有了点阳春白雪的味道。朗朗,一如既往,激情满腔,钢琴弹得天崩地裂,我看他扭动肢体的动作,实在有点紧张,怕他一不留神,从琴凳上蹦起来。我绝无讽刺意思,郎朗是在音乐界为中国人挣脸面的青年人,我喜欢听他的弹奏。再看看自己家里的雅马哈,温哥华华人家庭,几乎每家都有钢琴,华人孩子不会弹钢琴,那就不叫华人。我实在脱离不了这个俗,和女儿天天为钢琴而斗争,估计也要斗争到她上大学才消停。打住,这些都是题外话。还是说回朗朗,他没有得奖,但露脸了,据说有六分钟那么长。

我还是一如既往喜欢R&B皇后Alicia Keys。嗯,她应该是这个领域的得奖专业户吧?“Leaning the blues”,我也要学。

那个饶舌歌手Kanye West穿着绝对酷,个子不高,眼睛上架着白边黑框墨镜,我估计,他谁的脸都看不清。瞧着那身行头,像要飞跃宇宙,活脱脱一个宇航飞行员。嗯,他得奖了,奖项还挺多,我不爱rap,歌词从来没有听明白过,也不知道这和音乐有什么关系。伴奏那么简单,唱歌的不唱歌,却绕口令,也谓之“音乐”。非要拿它来比较,觉得Rap其实和中国东北的“二人转”挺像的。

Beyoncé和Tina Turner的演唱助兴还是很精彩的。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超级肥女人(阿蕾莎)做表演嘉宾。我觉得她这样的身材出来表演,真的是有碍观瞻。那个肥胖,不是一般的,绝对是需要进医院治疗的那种。

乡村歌曲还是蛮健康的。那个得奖的女歌手Carrie Underwood长得酷像Renée Witherspoon 。清爽的歌,清爽的人。

格莱美观众席上有一个戴白帽子的亚洲女人,镜头不时扫向她,那是约翰列侬的妻子小野洋子,她还是那么迷人,蛊惑。

和我居住的温哥华总算有点瓜葛的,也能在格莱美露把小脸的加拿大女歌手Nelly Fertado ,这次却找不到她的影子,她可是居住在Victoria,和我居住温哥华同属于英属不列颠省。(我吸取“北美”长“北美”短的教训,从此以后写清楚具体地理方位。其实,写到确切地点时候,人们从来不会写“北美”两字。只有谈到生活方式、文化时,才会用笼统的“北美”。)据说,她支持美国剧作家的罢工,和Justin Timberlake在一起抵制。我不明白的,她不是加拿大人吗?(也许是葡萄牙人,反正不是美国人)。她瞎掺和干什么?

昨晚,从Future Shop买回来一张Andrea Bocelli的演唱会DVD,“Live inTuscany”,是盲人歌手返回意大利故乡举办音乐会的专辑,意大利语演唱,听完他的演唱会,才知道什么是“美好”的音乐的感觉。在Bocelli的演唱会上,再次发现朗朗,表演嘉宾,还有吹萨克斯风的Kenny G,一头波浪发,20年没变。再对比这个格莱美,突然感觉它就像一台美国音乐界的中国春晚,整个大杂烩。我不喜欢的音乐很多,他们绝对不比春晚的小品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