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google上搜索,无意发现我这前传的(上、中)篇被“波士顿生活网”转载,但并没有注明出处及作者,我深感遗憾。我并不介意被转载,反之将其看作本“欲归大侠”扬名天下、普度众生的大好时机,但前提是他们应知道作者是谁!各路英雄,请高抬贵手,稍作注明,在下感激不尽!

提起鲍律师(Bob,白人)、师爷阿Y及他们的律师楼,在纽约唐人街可谓是大名鼎鼎,无人不识。只说一件事,你就可以知其江湖地位:在九十年代未至本世纪初,从福建坐船偷渡赴美的滚滚人潮中,这些人口耳相传的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你在路上可以什么都可以抛弃,但有一样东西绝不能遣失,就是鲍律师楼的电话和阿Y的名字(恕我这里仍不能写出阿Y的真名)。因为这些人只要一踏上美国的土地,无论是在海岸巡逻队的拘留所,还是移民局的临时监狱,第一时间要做的事,就是打电话给他,这样他就会尽快安排有关律师飞往当地,以各种理由如一胎化、人权等政治理由保释这些人出来,在此之前这些人的亲戚朋友都已预付了特定的费用给阿Y,当这些人一旦离开美国政府的羁绊,马上就会消失在美东或美西的华人社区的茫茫人海中。该律师楼的能力之强、信誉之佳,以至于这些船民们还担心阿Y忙不过来,没空理会他们的案件,于是他们还要私下里塞数目不菲的“饮茶钱”(红包)给他。有一次X太还打趣问道,你现在应是“猪笼入水”了吧?(广东话,形容来钱容易如水入装猪的竹笼),但他居然得意洋洋地回答,我现在是“牛笼入水”(因为牛比猪大得多),也真够有创意的!据X太私下跟我透露,短短三、四年间,阿Y私下里收的“饮茶钱”居然达千万美元之多,你可以想象,该律师楼的生意多旺,他们的大老板鲍律师又赚了多少钱。也许因为他们风头太劲,引起了移民局的注意及反感,03年他们被联邦有关机构以多达几十种罪名起诉,最后鲍律师及其中国籍的妻子被判刑多年,家产罚没,但不知为何阿Y这个“醒目仔”却只受到极轻的刑罚,罚款只有区区十万元,用X太的话来说,与所赚的钱相比,实在太合算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这也是当时X太与我不愿意找他们作代表律师的理由之一,他们那有时间管我们的案件?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并非专业的期货律师,隔行如隔山,他们又如何懂得这行业里微妙的字眼,术语,以及各方面的关系呢?但当时实在没有合适的律师肯接手此案件,再加上我认为,我们的案情如此简单,阿Y又因是X太的舞伴兼密友,他必定会全力以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也不失为较佳的选择。但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了我的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

师爷这个名字来源于香港(或清朝?),正式的名称应为律师助理,这是律师楼里较为特别的职位,权力大小因人而异,要看你自己的能力及老板对你的重视、赏识程度(跟美国总统的特别助理是否有相似之处?)。有人终其一生就是搞搞文案,印印文件,也有人却左右逢源,飞黄腾达,而阿Y就属于后者。接手我们的案件时,阿Y也是刚到鲍律师楼不久,主要负责华人社区的公关和市场推广,但这位来自香港的“古惑仔”,凭着多年在华人社区下层摸爬滚打的经验,很快在新移民的社区创出自已的口碑,成为闽籍移民聚居的East Broadway上可以横着走(阿Y语)的大佬。对此他自己有一套说辞,主要是他新交的女友“脚头好”,旺他,以至他这位情场浪子、后来的钻石王老五也只好束手就擒,重作冯妇(夫?)。写到这,我不禁脸上有些发烧,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我怎么连人家的家庭小事也关心起来?惭愧!惭愧!

从以上所述,可见阿Y的长处在于对外经营,对内的律师业务所知有限,也就没办法对其律师楼内处理该案件的律师施加压力,更谈不上加以指导了,尽管每次在X太及我面前他都表现出胸有成竹,智珠在握的样子。再加上其律师楼内并无熟悉期货的律师,结果如此简单的案子拖了一年多,居然没有任何法律动作,既没上仲裁庭(当你签约投资期货时,期货公司一般要求你同意,在发生纠纷时要以仲裁为主,这样他们就可以避免“天价”的民事诉讼),也无起诉于民事法庭。事后我才得知,由于他们没看懂(或没时间看懂?)这个案件,整个律师楼包括大老板鲍律师都认为我们“no case”,输定了!后来连CFTC都无法忍受他们的愚蠢,居然勒令Alaron的律师主动与鲍他们联系,商量庭外和解。当时约好下午二时上鲍的律师楼,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商讨和解条件,我们一点半上去与鲍等人会唔,他们才告知:你们输定了,没什么可谈的。我大吃一惊,这时我危机高手的天赋表露无遗,我拍案而起,用短短十分钟的时间将我们案件的要点(必胜之处)解释清楚,这时鲍本人及跟手该案件的一位鬼妹律师才恍然大悟,鲍本人甚至说道:如果你早些这样解释给我们,我们早就把钱拿回来了!这时我才知道,整整一年多他们都在睡觉!事后X太在赞赏的我的临场机智之余,也对鲍他们十分气愤,至于私下里她怎样惩罚阿Y这位“契细佬”(干弟弟),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刚完成给鲍律师们的十分钟讲解,时间就已达二时正,由鲍及我们,CFTC,Alaron的律师三方组成的电话会议就开始了,尽管明知胜券在握,鲍居然仍只要求Alaron退回80%的钱给我们,对方这时知道鲍律师们终于弄明白了案情,也就不敢造次,借口要与Alaron商量,就中止了这次调解。几天后Alaron的律师回复,他们只愿意退还60%的款项,在鲍律师们的威逼利诱之下,我们也只好同意了。尽管这样难堪的结果,鲍也要从中取走三分之一,最后到我手就只剩下区区四万大元。我后来才听说,同在Grace的经纪公司里,有一位老先生在帐户上存有一万元现金,也是空仓,也象我们那样被Alaron扣住,由于金额太小,无法请律师,但在CFTC的帮助下,分毫不少地拿回来了,尽管在这过程中,Alaron故意刁难他,一万元分四次才退还给他。听罢这消息,我真是欲哭无泪!所以难怪X太这位老江湖常说:律师都是吸血鬼。这可是她纵横商界多年的血的教训!

不过从这我也吸取了经验,应用到另一件房屋保险的事情上。有一年我的房屋保险到期,我刚好人在中国,有人帮我交款给了保险经纪,我同时也在网上转帐给了保险公司,回来后我发现交了重复的钱,于是要经纪将钱退回,但经纪公司说已给了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却又说没收到,双方扯皮了几个月还是没结果,我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注意:不是经纪公司)告上了小额法庭(小额法庭不用请律师),结果不到几天,经纪公司就乖乖寄支票给我。事后保险公司的律师还专门打电话给我,以确认我不会继续上庭。

各路英雄,看完拙文,你们还要玩期货吗?你们还有成为“名将”的勇气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恭喜你,你三年级的“冷酷”课完满结束了(当年明月语),让我们上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