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贺梅案答岳东晓先生

芦笛

好几天前,在《多维新闻网》上看见岳东晓先生的大作,虽然不曾点出本人的名字来,但一望即知就是冲着拙作《没有人味的“爱国主义”》(http://www.haiguinet.com/forum/viewtopic.php?p=1433877&treeview=1)来的。本来懒得理会,盖水平太低,若认真答辩,恐有跌份之嫌,但现在想想,岳先生辛苦一场,不作答复未免失礼,因作此文以报先生。

据我回忆,岳先生既为自己作了答辩,又对我进行了攻击。那文字实在不像是博士能写出来的,因此没有必要特地去查对引用原文,这儿就凭模糊印象随便说上两句。虽是信手写来,但我想不至于偏离原旨,只怕我的转述还要比岳先生苦心孤诣写出来的还要词达意尽些,是先生此生见所未见的杰作也未可知:)

岳文的主旨大致如下:

第一,贺梅案是美国媒体首先提到中美关系的高度上去的,岳先生并非始作俑者。

从岳先生对我的攻击中可以看出,岳先生非常精通栽赃陷害、罗织罪名那套党文化文字狱神功,尽管如此,本人宽大为怀,马马虎虎给先生点credit,就算那是真事,先生并未撒谎算了。

不过,据区区在下所知,美国媒体似乎并非《人民被日报》,不是政府喉舌,不过是民间所办,其档次千差万别,政治取向五花八门。只有天生无骨的洋奴才,才会不管腥的丑的,见到个女人就当成鲍二家的往屋里拉,只要是“美国媒体”,就奉为玉皇大帝颁发的玉语纶音,要两股战战,奉命唯谨,亦步亦趋地忠实效法,因为某些美国无耻政客把这事当成政治资本加以炒作,便跟着显示自己的“铮铮硬骨”,愣是有那本事把民间的一场普通诉讼,当成捍卫“民族尊严”的“圣战”,藉此冒充民族英雄,把无辜孩童的眼泪,悉数化为贴在自家脸上的金片,这种人非但不能为祖国争来任何尊严,只会让全天下有识者唾弃。若是这种奴才竟然成了廉价的民族英雄,则全体华人不免陪着丢脸,不知先生以为然否?

好教岳先生得知,美国并非众神居住的奥林匹亚山,照样有素质与您不相上下、甚至比您还低的烂仔在。若先生以为一件事只要美国人能干出来,自己就可以大义凛然地跟着干,则窃为先生捏上一把虚汗,唯恐先生会步那些美国神仙前辈的后尘,end up在某个黑牢里。当然,但愿这不过是我出于好心的过虑。

第二,我和其他对贺案处理方式持异议者都是“反中分子”,是所谓“汉奸”。

先生在此出现了双重幻觉,一则以为中国曾举行过全民投票,一致选举先生(或许还有贺绍强吧)代表中国,捍卫全民乃至全体海外华人的民族尊严与利益,所以谁若胆敢不为先生的圣战喝彩,谁就是反对中国;二则以为小贺梅乃是国家利益、民族大义所在,所以无论如何不能落在鬼子手里。谁认为应该以小贺梅的健康成长为念,谁就是出卖国家利益、民族尊严乃至全体华人利益的汉奸卖国贼。

我想再次提醒先生,我已经在前文中解释过了,贺梅不是国宝,连他爹至今都还在无限自豪地反复宣称,他的三个孩子都是美国公民,将来都要回美国。本人愚钝,实在看不出决定一个美国公民由谁家抚养,与中国的国家利益、遑论海外华人的利益到底有何鸟相干。莫非先生以为海外华人都是狠心扔下自己的孩子、长达一年毫不为念的凉薄之辈,所以都会遇到贺家式麻烦?

我至今不明白:既然养不起,当初何必生出来?要决定生孩子,就算不能保证他/她的平安喜乐,起码不能轻易把他/她扔进情感风暴中去吧?而且,既然要送给他人抚养,事前就要想到,在养父母与养女的感情培养出来后,再无情拉断那纽带,会给孩子和恩人双方造成何等情感灾难。任何一个为人父母者,只要有点最起码的良心和责任感,都该想到这些后事吧?为什么这么多的爱国志士一点心肝都没有,如同西班牙斗牛似的,只要一见到五星红旗打出来,立即就彻底丧失人味?不问是非如何、实情怎样,丝毫没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能力,一致认定贝克夫妇是居心叵测的盗宝者,却丝毫想不到人家的感情灾难,而这灾难完全是贺绍强强加给他们的?

我知道,提到五星红旗,立刻就要让岳先生进入高度亢奋状态,更加坐实了我的“反中汉奸罪”。不过我已经在前文中解释过了,本人反对的,是没有人味的“市侩爱国主义”,那就是像岳先生与贺先生那样,自命中国代表,不管挨得上挨不上,哪怕八万杆子打不着也罢,动不动就打出五星红旗来,去为自己谋私利。其等而下之者,就是加拿大的小留学生们为了一包方便面,打着五星红旗、唱着《义勇军进行曲》去打群架,还要在网上号召全体海外华人以爱国的名义,支持他们的流氓群殴。

莫非中国之所以立国,就是为了让诸位如此任意糟蹋?国家的神圣名义在诸位心中,到底给糟蹋成了个什么人尽可夫的破鞋?再这样下去,咱们以后是不是该打着国旗去嫖娼,唱着国歌去抢劫?就算不这样,起码可以在个人炒股赔得一干二净之时,以国家民族的神圣名义,去交易所索赔吧?

岳先生,请告诉我,您那了不起的民族圣战,本质上是不是就是这么回事?如果不是,请告诉我到底有些什么内容,在何时何处捍卫了国家民族利益乃至全体华人利益,好么?据我迟钝的理解,所谓“爱国主义”,应该是“公民为了国家利益克制自己的私欲”,似乎不是像先生那样,反过来利用国家名义为自己谋私利吧,您说呢?

第三,我(可能还有其他持异议者)希望贺绍强留在美国,不料他“谢绝国外高薪聘请,毅然回国”了,我因此失去了反中借口,恼羞成怒。

岳先生的幻觉越出越奇了,不禁让我捏着的那把虚汗盈盈欲滴。我何时何地曾希望贺绍强留在美国?相反,我巴不得贺先生、岳先生以及其他爱国市侩们早日打道回府,省得尔等动不动就把神圣的国家与民族当成破鞋肆意强奸,为中国人乃至全体华人丢足了脸,更不要在海外中文媒体上播弄是非,造谣生事,离间中美民间感情,煽动盲目仇恨,毒化中美关系,从根本上伤害中国的国家利益。

可惜爱国市侩们至今让我深感失望,似乎不赖在国外,就无法体现他们的爱国豪情。就连岳先生,也要冒着在美国坐牢的危险,坚持在水深火热的人间地狱里煎熬,拒绝回到伟大社会主义祖国去。不知道激励先生“再坚持一下”的精神动力,是否来自于先生崇高的爱国主义情怀?

当然,贺先生“谢绝海外高薪聘请,毅然回国”去了。不过这种爱国同志我见的实在太多了,光我认识的就有五六个人,都是到处求职不成,不得不回国,回去后没几天《人民被日报·海外版》上便赫然登出“某某谢绝海外高薪聘请,毅然回国”的大好消息来。记得“八九风波”之后一段时间内,此类报道特别多,连访问学者到期归国的正常事例都给炒作成了英雄壮举,令人啼笑皆非。

我深信,贺先生不但在美国拥有豪宅(岳先生介绍时馋涎欲滴,我个人觉得似乎不是很雅观),而且回去前一定有多家企事业争相“高薪聘请”,但不知他回国去后,为何会对妻子流露出生怕人家看不起的自卑情怀来?莫非他任教的那家大学比哈佛还名贵,薪金比美国还高?

这些当然是人家的私事,外人无从置喙,我不明白岳先生为何要扯到这些不相干的事情上来。我的意思已在前文中讲得明明白白了,哪怕是半文盲也该看懂。为照顾岳先生的理解力,我再说一遍:

我认为,贺梅案不过是民间司空见惯的私人诉讼,只与两家人有关,乃是典型的私人事务,与国家民族毫不相干。该由谁家抚养,唯一的考虑依据,就是谁家更能保证贺梅的正常成长。只有名利熏心的政客(包括中美政客在内),才会不顾小贺梅的福祉,硬要上纲上线,把一件私人纠纷莫名其妙地化为国家、民族与种族之争,利用媒体作秀煽情,以舆论干扰司法的独立审判,这不但违反了美国法律,也同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

这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舆论干扰,法官作出了不恰当的判决,把小贺梅判给了毫无责任心的贺绍强,使得本来就是美国公民、将来必然要回到美国(这是贺绍强本人多次强调指出的)的小贺梅毫无必要地离开她熟悉的环境,中断了她一直在接受的母语教育,被突兀投入一个语言不通、风俗习惯迥异的陌生环境之中。这对正处于关键的发育期的内心非常敏感的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就连对心理学一无所知的为人父母者都能想象。环境的剧变很可能使得孩子变得内向、木讷、胆怯、丧失自信,更不用说强行割断她和贝克夫妇的感情纽带给她带来的心灵创伤了。

如果贺绍强不是那么自私,不把子女看成是个人私产,而是更多地为孩子的成长着想,这一切对她发育成长的人为损害本可避免。贺家本可与贝克家和平处理此事,兼顾双方对孩子的感情,将贺梅留在贝克家,但时时前往探访,使得贺梅能同时得到两对父母的关怀与疼爱。但贺绍强太自私,太possessive,最终闹上公堂,而我们的爱国市侩们不失时机地抓住了当廉价民族英雄的机会,浓墨重彩地渲染一件私人纠纷,最终把贺梅的健康成长和贝克夫妇的爱心当成牺牲,奉献在“市侩爱国主义”那廉价的神坛上。这不但是小贺梅的悲哀,也是华人在海外干出来的一桩比较无耻的劣迹。

我就是这么个简单意思。岳先生既是博士,想来不至于看不懂吧?若还是看不懂,请先生不耻上问,我一定耐心赐教。至于那些东拉西扯罗织入罪的党文化神功,我看还是收起来比较明智些。

第四,贺绍强回国表现很好,小贺梅生活得很幸福,给了“反中汉奸”们一记重重的耳光。

的确,在《家庭》杂志发表对贺妻的采访。WMCTV发表记者Brooke Sanders对贺绍强的电话采访之后,贺绍强又赶快出来否认,说西方媒体扭曲了他的意思,他和妻子的家庭纠纷并不是那么严重,他向妻子索赔10万元不过是想吓唬吓唬她,他本人并不认为回到中国是错误,云云。

可惜这并非死无对证的事。若西方媒体造谣,贺绍强完全可以要求对方公布采访录音,甚至向美国法庭起诉。的确,那些话性质很严重,什么“带着孩子们回到中国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贺梅在新环境中“每天都不舒服”,“不但感到陌生,还感到恐惧” ,贺梅不会说中文,“没有兴趣与其他人打交道”,“一直不断地怀念孟菲斯”,“与孩子们一起返回美国,对我而言,意味着一切,这就是一切” ……等等。如果这些话真是记者编造出来的,贺绍强身为诉讼高手,据此向美国法庭告诉,不怕不会告得WMCTV和其他媒体倾家荡产。为什么岳先生不鼓励支持他这么做涅?请问是何原因哪?

其实,就连贺绍强本人也是媒体炒作的受害人,他不但获得“2007年度美国父亲奖”,而且竟然连带成了减价缩水“民族英雄”,这就注定了他身上给强加上一个注定要压断他脊梁的道义十字架。《家庭》杂志的那篇文章已经泄露了此中消息:贺妻曾经委婉地劝告贺绍强,说他的自私行为有损其父亲形象。

这其实就是贺的个人悲哀:分明是个极不合格的父亲,却给爱国市侩们不由分说地捧成了慈父;分明是个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看不起文化水平较低的发妻、禁不起诱惑的登徒子,却被迫扮演忠实丈夫;分明是个极度自私、利用孩子入籍作为留在美国的手段的狗苟蝇营之徒,却被大众逼着做了爱国志士。当他终于忍无可忍,露出原形来之时,自然要引起舆论哗然,而这又反过来逼迫他赶快改口,抵赖已经出口的真心话,继续硬着头皮被迫扮演大众派给他的角色。天下没有比这种“被舆论逼成的道德楷模与爱国志士”更可悲、更尴尬、更没有行动自由的可怜虫了。

其实《家庭》那文一出,我就料定贺绍强和他妻子都要后悔,都要意识到自己干了蠢事——事已至此,不管过得下去过不下去,他们都给逼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合作伙伴,只有打掉牙齿和血吞,硬着头皮扮演社会派给他们的角色,直到最后一息。不幸的是,贺绍强天性凉薄,人又好色,而今天国内两性关系特别混乱,有的是主动投怀送抱的女学生(贺妻出走其实就是这个原因,只是她拿不出过硬证据来罢了)。纵然是他一时悟出自己的策略失误,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将来必然还要频暴丑闻。所以啊,奉劝爱国市侩们,还是别把那弱不禁风的“爱国主义”押在这种抹不上墙的烂泥上。以后再来这手,请先认准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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