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氏大俗商业学:个人品牌的经营(一):个人品牌的价值

安氏大俗商业学:个人品牌的经营(一):个人品牌的价值

安普若

2005年7月21日

  什么是个人品牌?说白了,就是“名”和与这个“名”相连的个性、形象、和由此产生的联想。比如提到李白,想到的是诗、酒、潇洒、浪漫主义等等;比如提到“芙蓉姐姐”,想到的是恶心、过度自恋、和脑子有问题等等。这些东西的总和就是个人品牌。所以个人品牌是在人的大脑中的形成的对一个人形象的记忆和联想。

  什么是个人品牌的建立和经营呢?说白了,也就是讲:如何出名?如何不断地出名?如何出大名?如何建立个人品牌形象?如何维护个人品牌?最后,如何从“出名”这件事上挣钱?

  为什么要出名?因为出名了,可以挣大钱,甚至死后还可以清史留名。当然是否能清史留名,毕竟是死后的事情,大家眼前最关心的还是钱,也就是“利”。所以说个人品牌的价值也就在于由“名”到“利”的转化能力,或着说个人品牌的价值在于它的套现能力,也就是能从“出名”这件事上挣多少钱。一个人的“名气”能为他挣出来的钱越多,那么这个人的个人品牌的价值也就越大。用现在时髦的话说也就是个人品牌的含金量越高。

  那么什么东西决定了个人品牌的套现能力呢?这由四件东西决定,我们称其为有价值的个人品牌的四大要素:品牌知名度、品牌形象、品牌套现的载体、品牌生命力。

  所以个人品牌的价值=品牌知名度 x 品牌形象 x 品牌套现的载体 x 品牌生命力

(你可以把这个公式称作“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一定理”)

第一、知名度:

  这个好理解。一般来讲,知名度越高,套现能力越强,个人品牌的价值也就越大。如果知名度为零,个人品牌的价值也就是为零。自从YAHOO诞生了之后,一个新的概念产生了,那就是“眼球经济”。“眼球”就是钱。有知名度、就有人关注、就有“眼球”,那么就有价值。

第二、品牌形象:

  一个品牌的形象要正面,要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一个负面东西太多的个人品牌就比较难套现,所以价值也就不那么高了。但这不是绝对的。天下没有不能套现的个人品牌,只有不容易套现或别被人套现了的个人品牌(“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二定理”)。太负面的个人品牌也是可以套现的,就看你如何运作了。

  举个例子,比如雷锋。多么响亮的个人品牌,形象绝对正面、高大。但雷锋华年早逝,还没来得及把这个品牌套现就死了。所以这个品牌最后贡献给了社会,许多人打着雷锋的牌子赚了钱。雷锋自己却没得到什么。

  再举个例子,方舟子。这几年方舟子通过网络逐渐树立起来了一个“科学打假英雄”的形象,很正面。但他的个人品牌的形象所附带的限制太多,不能这样,不能那样,否则就和他“打假英雄”的高大形象不相符合了。同时这个品牌附带的敌人也太多,一不小心就会有方舟子的敌人跳出来,把这个品牌摧毁。所以方舟子这个个人品牌正面,但狭窄;高大,但风险也大。用方舟子这个品牌套现也并不那么容易,所以它的价值也就不是那么高。当然如果经过精心经营,重新包装,它的价值可以大幅度地提高。

  所以,个人品牌的形象太高大、太正面,品牌的适应能力和应用范围就会变窄,品牌也就变得比较脆弱,风险提高(“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三定理”)。

  再有一个例子,“芙蓉姐姐”,这个品牌的知名度很高,但形象太差。几乎和不知廉耻、哗众取宠、冒傻气、脑子有问题、。。。也就是北京人常说的“傻X”联系在一起。这样的个人品牌就比较难套现,甚至有的人还要躲着这种品牌,比如,有个香港人开的影视学校就担心“芙蓉姐姐”入学会把名声搞坏。这种品牌就是重新包装也不容易。

  但有人仍旧用“芙蓉姐姐”这个品牌赚了钱。比如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有人利用“芙蓉姐姐”这个品牌提升了自己的知名度,比如中国博客,这也是间接地赚了钱。“芙蓉姐姐”自己也多多少少改善了自己的收入。

第三、品牌套现的载体:

  品牌是个虚的东西,把一个虚的东西变成白花花的银子必定需要一个载体,也就是一个套现生钱的echanism(机制)。这个套现的载体越多、越容易找,那么这个品牌的价值就越高。

  比如,“小燕子”赵薇出名了。她可以拍广告、可以当产品形象代言人、可以参加演出走穴,可以拍写真集、可以灌唱片、可以出书、可以拍电影拿更大的片酬。。。。总之可以找到许多许多套现的载体把她的个人品牌变成钱。所以赵薇的个人品牌就比较值钱。

  但“芙蓉姐姐”这个品牌就比较难找到那么多的“套现载体”。拍广告和当产品形象代言人可以,但一般也只能给治疗神经病的药物做广告或代言。拍写真集、灌唱片、出书也都可以,但真的有人会买吗?因为她那个形象,应了北京老百姓的一句俗话——“她脱了我都不看”。最近她好象在拍电视片,这也是一个套现的载体,但中国电视界有多少疯疯傻傻的傻大妞的角色可以给她演呢?

  但是根据“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二定理”,没有不能套现的名气。你看看“芙蓉姐姐”是如何做的?一般人为了出名,甚至是花钱请媒体来采访。但“芙蓉姐姐”倒过来——我有名,如果想采访我,可以,拿钱来!现在媒体采访“芙蓉姐姐”是要交采访费的。看,人家这不也套现了吗?

第四、品牌生命力:

  如果一个品牌只是昙花一现,那么这个品牌也就没有什么价值。品牌的生命力越长,能从这个品牌中挣到的钱也就越多,那么这个品牌的价值也就越高。

  因为一个品牌实际上是在人的大脑中的一个记忆。记忆是会渐渐淡去,甚至会被遗忘的。所以品牌是有寿命的。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老的名声(“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四定理”)。一个品牌时间久了,自然会被大众遗忘。怎么办?那就要不断地制造“动静”,制造新闻,不断强化一个品牌在大众头脑中的印象。这就为什么过几天你就能看到某某明星又出事了。他们就是不想让你忘记他们。

  品牌也有一个The Seven-Year Itch(七年之痒)。大概六、七年,必须把品牌重新包装,推陈出新。否则的话,这个品牌也就死了。

  但要是不断地推陈出新,那么这个人就必须有“后劲儿”。比如,冯小刚,拍一部片子,火一部。所以这么多年了,他个人品牌的价值越来越大。当然也有人担心他到底能火多久,这就要看他的文化底蕴、艺术修养、和生活积累了。如果他有后劲儿,能不断地拍出新的好片子,那么他这个品牌的生命力就会越来越旺盛。

  举一个失败的例子,那就是吴士宏。她从中国微软出来的时候多红啊!如日中天,可惜毕竟底子太薄,没有什么后劲儿。现在无声无息了,她的个人品牌几乎死了。

  再比如,用身体写作的卫慧,尽管这几年还在不断地出新书。但她的新书好象是在炒冷饭,现在比她年青的\"上海宝贝\"们已经不只是和某一个老外在酒吧的厕所里做做爱了,现在是和任何几个老外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停车做爱枫林晚”了,要比她前卫、开放得多了,所以看她书的人也就不多了。也没什么人关注她的消息了。她的这个个人品牌几乎也就死了。为什么?这就和一个街头的“小姐”,她脱过了,让你爽过了,你还有多少兴趣总想着她呢?

  说到这里就扯出了下一个话题,如何让人老想这你?也就是如何使个人品牌持久?请听下次分解。

总结:

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一定理:个人品牌的价值=品牌知名度 x 品牌形象 x 品牌套现的载体 x 品牌生命力

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二定理:天下没有不能套现的个人品牌,只有不容易套现或别被人套现了的个人品牌。

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三定理:个人品牌的形象太高大、太正面,品牌的适应能力和应用范围就会变窄,品牌也就变得比较脆弱,风险提高。

安氏个人品牌经营第四定理:世界上没有不老的名声。

请看:

个人品牌的经营(二):个人品牌的建立

个人品牌的经营(三):个人品牌建立的具体运作——设计品牌形象、打响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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