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族融合问题

奥选问题如此轰动,大家各自都表示了强烈的感情,或者欢呼,或者叹息,总之是很投入。无论具体观点如何,兴奋点是共同的:就是种族问题。

头一次来论坛的时候,我曾经发帖子问过一个问题, 惜乎大家不感兴趣,无人赐教: 为什么在拉美种族融合比较彻底,而美国和加拿大就不行?

上面的问题不是伪问题。

拉美一带, 黑、白、土著三家,混交程度之高, 可以说是基本上完成了均匀混血。 纯种的白人或黑人,是绝对少数了。这是基本事实。

在美加,混交程度之低,统计意义上可以说是忽略不计。仍然是黑白分明。这也是基本事实。

我一直对这个现象很好奇,也读到过不少解释,但是似乎都没有让我信服。当然, 现在给出的任何解释,都有事后诸葛亮、倒果寻因的嫌疑, 都已经无法证明或验证, 要让人信服不容易。可是这个巨大反差实在很有意思, 值得讨论讨论。

我的观点:

行动胜过言谈口号。上面的反差意味着:拉丁文化骨子里不歧视黑人,所以对混婚没有多大的心理抵触;而英德系列的文化骨子里歧视黑人,白人对婚配黑人有巨大的心理抵触。

我斗胆提出一个判断一个国家的“种族主义”程度的标准:不看口号看行动,一个国家的“种族主义”的程度, 和其种族间婚配混血的普及程度成反比。

以目前美国的黑白融合程度,我们可以认为美国仍然是一个“种族主义”观念巨强的国家。

另外,奥本人的情况就很有意思。 他是个黑白混血,可是人们理所当然地把它划入黑人行列, 他自己在心理上也认同自己是黑人:他娶了黑人,参加黑人教堂。 本坛有弟兄深刻地指出:黑人血统拥有压倒他类的dominating power,全白方可叫白,沾黑便归为黑,乃自然规律。或可权为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