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14
2013
2013
湖南曾成杰的死刑,令人发指,连人民日报都发声: 9
引用: |
湖南一名死刑犯的临刑际遇引发关注:未见家人,没有通知,如此行刑是否有违法理人道?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公信,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司法机关,请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你们的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 |
【案件概括】
1) 湘西民间集资原来是地方政府支持的,政府换领导后改为打击;
2) 曾成杰的集资项目资产价值比未还集资款高20亿,是为归还集资款的10倍,完全具有还债能力。但曾成杰的还债行为被吉首市长宋清宏所制止。曾成杰的23亿资产被以3.8亿元的低价卖给湖南省政府的独资企业财信公司,公然抢劫融资双方的资产,使得融资双方血本无归;
3) 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原湖南省一把手升任最高法院院长之后,三个月内核准死刑;
4) 死刑前不通知家属,然后谎称“犯人没有提要求见家人”。曾成杰强烈喊冤,并寄希望于其子女为其翻案,居然会拒绝死前见自己的家人!
曾成杰给他子女的信:
发表在 Uncategorized 于 Sunday, July 14th, 2013.
标题:令人发指!
标题:周X似乎难于避嫌嘛。
标题:到哪讲理去??
标题:一个外地私企老板, 与一个地方父母官斗, 真是找死
这位曾老板大概是吃了熊心豹胆, 还敢与市长对着拍桌子。 活得不耐烦了。
有的时候, 还是想想赫鲁晓夫的话: 脑袋掉了, 原则还有什么用?
生活中的事大概确实是很残忍的。 搞得不好, 会人头落地。 斗不过, 就服软吧。
人家这么大人物还永不翻案呢!
林彪说, 有了政权, 什么亿万富翁, 一夜就可以打倒!曾老板, 你什么狗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那不过是一张纸, 收掉就没有了。 自以为是棵葱!教训深刻呀!
啧啧!
标题:经验教训:跟政府捆绑做生意风险比机会还大,用李逵三把斧似的暴富生意方式太奥特啦
标题:经验教训是:死前没有将钱交给民主事业来举起义旗,否则死也是一个民主的烈士
[list=][/list]
标题:这才是政府的真面目,都他妈没一个好东西
一旦有事,中国的速度一定比前苏联快得多。
标题:一朝天子一朝臣 哪路神仙不分点能过得去
标题:赫鲁晓夫的话: 脑袋掉了, 原则还有什么用?
爱情诚可贵,脑袋价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