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邵裘德案件 (转贴)

被中国关了7年的邵裘德释放有望?

美国雷德大使在当年6月对美国商人的演讲中,就将邵裘德的案子列入中国
政府“侵~~犯~~人~~权”的名单之列。当时海外媒体披露,邵裘德的母亲和姐姐称,
在他被关押期间,警方和政府官员曾在两个不同场合索取约30万美元,称那样
“处理案子起来会更容易些”。他的家人拒绝了,使他的处境更恶化。

邵裘德释放有望?

多维记者黄琨

多维的读者还记得邵裘德(Jude Shao)这个名字吧?多维社2002年、2003
年多次报导过这个美籍华裔商人被中国当局以逃税罪名判刑16年的案情和申
辩。最近邵裘德案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美国驻中国大使雷德得到中国有关
部门的许可后,6月10日前往上海,探望在那里服刑的邵裘德。雷德大使探监
后发表声明称,他对中国当局很快允许邵裘德保外就医,“抱着很大的希
望”。

七年山重水覆一朝柳暗花明

现年43岁的邵裘德,原名邵静祖,生于上海,1984年自上海交通大学计
算机系毕业后赴美留学,1993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MBA学位,1997年归化为
美国公民。他在上海浦东外高桥保税区投资注册了外商独资企业──希比威贸
易(上海)有限公司,进口美国医疗设备。上海的两家进口代理公司先后为希
比威公司进口了53批医疗设备,并开来与设备相符的增值税发票,希比威向他
们支付了包括6%关税,17%增值税在内的全额进口费用。

1997年7月,外高桥税务所发现这两家公司开给希比威公司的增值税发票
是虚开的,邵裘德说,“他们不去追究虚开发票的进口代理公司,反而先拿走
我们希比威公司的会计账册,然后找我个人谈,要求交50万元‘税务检查保证
金’来换回账册。”邵裘德拒绝了。一个月后,税务检查人员冻结该公司银行
账号,上海公安机关随后将之与世隔绝地关押二年多。2000年3月他被判有期
徒刑16年,并处罚金86000美元。邵裘德目前被关在上海西郊的青浦外国人监
狱服刑。

邵裘德案轰动一时。逃税竟被判刑16年,让法律界人士吃惊。七年中,邵
裘德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喊冤,他的朋友以及在美国的生意夥伴也努力争取他获
释。邵裘德案几次似乎出现转机,又几次最终回到原地。这次中美双方放出的
风声,似乎意味着中国当局屡次驳回邵裘德和美国要求之后,终于看中了一个
“下台台阶”。美国之音记者雷禄思报导,邵裘德的家人说,他患有心脏病,
还抱怨监狱的伙食不够吃。

一直批评中国当局对邵裘德判刑过重,并质疑逮捕他的合法性的人权活动
人士也持有此种看法。美国之音转述“中国人权”驻香港的裴克凛的看法说,
美国呼吁中国当局以健康原因为理由释放邵裘德,这也许会给予中国当局一个
解脱机会。裴克凛说,“这个案件只能通过外交和政治途径解决,并让中国政
府和中国法庭保住面子……本案成了中美大的外交关系中一个讨价还价的筹
码。”

美国驻中国外交官员一直定期过问邵裘德案,美国国会议员也表示关切,
雷德大使这次探监,显示了美国政府的重视。

中国外交部官员6月10日说,他们已经“注意”到了雷德大使的探监。

逃税,还是没逃税?

邵裘德一直在苦心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无辜。据称,他在入狱一年多后取回
了被没收的一台手提电脑,在里面发现了一些重要证据,比如发现了法院认定
其没有支付的一笔销售税的付款凭证。

多维新闻社曾以《美籍华人邵裘德为何喊冤》为题,详细地披露了邵裘德
申辩的理由。邵裘德在2002年6月18日写的中文信件中列举了几项有争议的
事实,他认为法院的判决就是基于这几项错误:

1)法院认为他的希比威公司支付给两家进口代理公司的进口费用为人民币
98.8万元,远低于正常费用。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会计错误:法院的依据是公
诉方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这个报告遗漏了希比威公司三份合计人民币
71.5万元的进口费用付款凭证。实际上,希比威支付给?家公司的进口费用总
额为人民币170.3万余元。

邵裘德说,如果他的公司只付了6.5%或8%的增值税,那当然是犯罪,因
为正常增值税率为17%,但事实上,公司却付足了6%的关税和17%的增值
税,这有公司会计付款凭证来证实。

2)法院认为邵裘德曾承认过犯罪,这是不实之词。法院判决所依据的《司
法会计鉴定报告》第3页和第7页上,编造了二段公安机关讯问笔录的内容,
说“我按6.5%付陈思诺开票费”和“我按8%付陈思诺开票费”,这是无中生
有:不仅辩护律师在阅卷时根本找不到,而且与公安机关自己的结案报告中所
说的希比威支付了20%多的进口费用这个结论相矛盾。庭审中和庭审后他和辩
护律师多次向法院申请,要求把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全部公开,核对有关内
容,法院未作答覆。

3)法院认为希比威公司与进口代理公司没有实际的货物、资金往来。但希
比威的所有业务都是真实的,这有公司从美国发货给上海进口代理公司的货运
提单、进口代理公司交货时签发的库存报表、有关进口设备的销售合同、进口
费用付款凭证、以及安装在全国各地医院这些设备实物等来证明,公司任何一
位前职员也都可以证明。

4)法院认为本案另一被告陈思诺是无业人员,是邵裘德特意指使陈去虚开
增值税发票。事实上陈思诺从1995年10月至1996年底是上海万纳贸易公司的
业务经理,1997年初到上海申愚进出口公司(该公司当时是上海市公安局办的
国有进出口公司)任副总经理,专门负责进出口业务。案发后,这两家公司向
公安机关一口咬定说陈与他们公司无关。

法律专家认定裁决有误

邵裘德自关进牢房起,就四处求救。他联络美国驻华使馆,给中国司法当
局、外国律师和中外媒体记者写了几十封信,还直接向当时刚上任的布希总统
写信,要求他们出面干预。美联社2002年披露,美国雷德大使在当年6月对美
国商人的演讲中,就将邵裘德的案子列入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名单之列。
当时海外媒体披露,邵裘德的母亲和姐姐称,在他被关押期间,警方和政府官
员曾在两个不同场合索取约30万美元,称那样“处理案子起来会更容易些”。
他的家人拒绝了,使他的处境更恶化。

到2002年12月,邵裘德眼前出现了曙光: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他,案
子已被转往最高人民法院。

之所以能从上海转到北京,据信与一个法律专家小组审查邵裘德案后的结
论有关。当时,邵裘德在监狱中读到一篇文章,谈到专家小组在中国法庭裁决
中的作用。他立即要家人去同北京Duebound法律事务所联系,后者收费一万
美元,聘请了由中国六位着名法律学者组成、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前官员在内的
法律专家小组,审议邵案。专家小组花费一个星期研究邵裘德提供的文件之后
得出结论:对他的定罪有深层缺陷,“(税务欺诈)判罪缺乏足够的证据。最
高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这种法律专家小组的审议,一度被中外司法界人士关注,认为是中国法制
建设上重要的突破,这一突破可能对中国司法制度产生广泛影响。对邵裘德案
的结论,使得许多司法界人士很受鼓舞,认为不论最高法院如何裁决,专家审
议本身就为中国的司法制度增添公正的声音。但是从那时到现在,邵裘德在监
狱中又呆了两年多。

当中国正吸引越来越多外国投资时,一个又一个案子给投资者敲响警钟:
在一个司法无法独立、法律模糊、且时常更改的国家投资,面临着巨大的风
险。长虹与APEX诉讼如此,邵裘德案如此,多维即将报导的一家英中合资房
地产公司官司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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