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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自述在天津法院遭法官掐脖子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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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10:20 华夏时报

   本报讯 (朱弢 实习记者 何婷婷 李鸥) 受11名天津当事人的委托,一名北京律师于3月28日下午,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这位律师指称他在该院的立案大厅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的殴打。

  此事受到了网友的密切关注,北京律师在网上发帖回复时写道:“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他这么做,让我感觉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

是法律。而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事情发生后,这位北京律师曾多方投诉,但近两周的时间过去了,却没有得到天津方面任何说法。有法院工作人员证实,北京律师被打时,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的一位院长就在现场……目前,北京市律协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维权程序,并于上周向天津有关方面发出征询函,了解此案的详细情况。

  3月28日下午,在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到底发生了什么?北京律师又有一番怎样的遭遇?在各相关部门三缄其口的情况下,本报记者通过调查,试图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事实也许能给人们更多的思考。

  事件缘起北京律师接手天津拆迁纠纷案

  今年26岁的王令是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这家律所的主任王才亮以擅长打拆迁诉讼官司而在业界享有一定的名气,他曾参与和配合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湖南嘉禾拆迁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道,并出版了有关拆迁纠纷处理的多本专著。在他的影响下,所里律师所代理的诉讼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拆迁纠纷或是征地纠纷。一天上午,王令接手了一个天津拆迁纠纷案……

  11名天津市民求助北京律师

  3月28日上午9点,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的办公室里挤进了11名来自天津南开区的居民,他们在拆迁问题上遇到了难题。

  经过一番交谈后,王才亮了解到相关情况。原来,这些居民都居住在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松盛里大楼内。2004年11月10日,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批准发放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津房拆许字(2004)第124号],对北起南开二纬路、南至南开二纬路以北、西起寿康西里、东至南开三马路的范围实施房屋拆迁,并于第二天贴出了《拆迁公告》。根据这份公告,松盛里大楼并不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之内。

  但是事隔一年多后,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6日发布更正公告,对其在2004年11月10日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 2004年11月11日公布的《拆迁公告》中的拆迁范围进行更正。该更正公告将拆迁的范围向南扩大,松盛里大楼内的居民吃惊地发现,自己的房屋居然也被列在拆迁的范围之内。

  拆迁范围怎么说改就改?这个事实让松盛里大楼内的居民们难以接受,七十余户居民中的一部分人自发与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多次交涉,但都没有收到效果,眼看距3月29日强制拆迁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居民们焦急不已。就在这时,他们偶然看到了王才亮有关处理拆迁纠纷的著作,遂决定进京求助。

  北京律师紧急赶往天津

  考虑到第二天就要实施强制拆迁,王才亮火速打电话找来了正在家中休息的本所律师王令,经过商量,他们决定由王才亮和王令代理此案,并尽快使该案进入诉讼程序。

  王令研究完案情后,在短时间内撰写了一份行政诉状,将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列为被告。诉状列出了诉讼理由:拆迁范围一经拆迁许可确定,便不能擅自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则需要重新核发拆迁许可证;而且,行政许可行为应当从公布时方才生效,被告不能依据没有公布的行政行为对原告申请强制拆迁;同时,天津地铁此前已竣工,并于3月27日通车,其拆迁项目已全部完成,天津市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擅自扩大的拆迁范围不可能是为了地铁的需要。诉状请求法院确认关于拆迁范围的更正公告违法并予以撤销。

  当天中午,王令带着所里的一名实习律师与他的11名委托人立即赶赴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

  冲突现场天津法官被指掐住北京律师脖子

  下午3时40分左右,王令带着他的委托人进入立案大厅后,向当值法官递上诉状及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请求立案。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王令和在场的天津市民感到吃惊。

  请求立案无端被拒

  “当时立案大厅的同志说无法做主,请来了立案庭高(音)庭长审查材料,高庭长看完材料后表示要研究一下,说法院5点半下班,让我们不用着急,随后他带着材料离开立案大厅。”见到这种情况,王令就与他的委托人一同坐在立案大厅内等待。谁知到了4点半,王令发现立案大厅内已空无一人,那位高庭长也没有再出现。这让王令他们十分纳闷,于是他们绕到法院办公大楼的一个出口处向值勤法警询问,得到的答案是:“立案庭的人4点半就下班了。”这下王令开始着急了。 “第二天就要强制拆迁,我在立完案后还打算带着当事人到法院执行庭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容不得耽搁的。”

  情急之下,王令向法警提出了想见法院院长的要求。反复交涉了约20分钟后,王令被告知回到立案大厅,说是“会有人接待”。当王令一行回到立案大厅后,发现立案大厅内一张办公桌旁站着一位身穿法官制服的中年男子(事后,王令得知这名男子系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而在法官平时办公的区域内站立着十几名身着制服的法警。

  一庭长称“我就是法院”

  王学林见到王令等人后,按照诉状一一核对当事人的身份,最后指着王令问:“你是什么人?”王令随即表明了律师身份,并出示了律师执业证。之后,王令向王学林询问道:“同志,我们等了这么长时间,现在有没有个决定出来?”王学林表示当事居民应该一户一户起诉,如果像诉状上所列的那样联合起诉,就不予立案。对于这种说法,王令当即进行解释:“像这样对一个拆迁变更公告起诉,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必须合并为一个案子起诉的。当然,法院如果有这样的要求,我们可以把诉状拆开,挨个起诉。”

  王令回忆了接下来与王学林的对话,这些对话后来被多名目击者证实:

  “你们挨个起诉,我们也不受理,你起诉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你们不受理总得有法律依据吧,要不你给我下个裁定?”

  “裁定我不下。”

  “那你收下我的材料,总得给我开收条吧?”

  “收条我也不开。”

  “那请问一下您是什么身份,能不能代表法院?”

  “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

  法官被指向律师挥出勾拳

  这时,有居民把王学林的身份告诉了王令。在整个对话过程中,王学林隔着办公桌多次用手指向王令的面部。“他的手距离我的鼻子大约只有两厘米左右。”王令说,“后来我说,王庭长,我尊重你,也请你尊重我,请你把手放下去好不好。”接着,王令转身向与他同来的居民说了一句:“请大家记住,今天是行政庭的庭长告诉我们不立案。他不立案,既不下裁定,又不开收条,如果以后我要向上级法院反映此事时,请大家做证。”

  事后经多名目击者证实,在王令说完话后,王学林当时就隔着桌子用右手向王令挥出一记勾拳,王令一侧身,没打着。接着王学林从左侧绕过桌子,走向王令,坐在一旁的居民王芳(化名)见状,赶紧站起来挡在王令身前,王学林伸手一拽,王芳一个踉跄,歪倒在桌旁的一只小柜上。

  目击者称法官掐律师脖子

  见情况不对,同样坐在旁边的一位居民掏出相机,拍下了当时的情景,看到闪光灯的闪光后,王学林发现有人拍照,立刻叫道:“赶快把相机抢回来!”这时,原本站在办公区的十几名法警一拥而上,冲向那名拍照的居民,随后,一部分居民被冲出的法警拥到立案大厅门外,另一部分居民自己跑了出去。“顿时场面一片混乱,我是最后走出立案大厅的。”王令说。

  见到情况不可收拾,王令立刻跑到先前去过的那个办公楼出口处,向法警要求见院长,以平息事端,但仍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王令又跑回立案大厅,眼前的情况让他不敢相信。“我的好几个当事人都躺在地上,有喊声说‘有人心脏病犯了’。”这时,王令见到王学林站在立案大厅门口,遂跑上前去,再三要求想见院长,以妥善处理此事。“不料,王学林突然凑上前来,在我耳边说:‘你晚上走路小心点。’听到这话,我十分震惊,就对站在王学林身后的法警复述了这句话,请求对方凭良心为我作证。”现场多名目击者称,当时王学林发现后,用左手一把抓住王令的衣襟,同时用右手掐住王令的脖子。“我顿时无法呼吸,脑袋一下子就蒙了。”当有人把王学林拉下来后,王令的脖子上已留下了清晰的红印。

  律师报警并做询问笔录

  之后,王令先拔打了120救助倒地的居民,后又拨打110报警。大约3分钟后,兴南派出所的3名民警赶到现场,对在场的人进行简单询问后,王令和同行的实习律师跟随民警前住派出所做询问笔录。随后,王令的8位委托人也先后前往派出所依法接受警方调查。

  至晚上8时许,王令离开兴南派出所。

  目击者称律师被掐脖子时始终没还手

  与王令律师一起经历此事的天津市民,见证了法官向律师挥出勾拳和法官掐住律师脖子的事件,这些当事人想不通——这事要是发生在菜市场里似乎不必吃惊,但发生在法院的立案大厅里却让人如鲠在喉……

  王令律师始终和颜悦色

  据当时在场的70岁的天津市民吕文尉说,从一开始王学林态度就很不好,“很明显,他不愿意接待我们”。

  吕文尉证实,王学林多次指着王令的鼻子说话,当时王令指出他这样做不对,即便这样,王令也始终和颜悦色,被掐住脖子后王令没有还手。与王令一同来到法院的居民都坐在立案大厅的椅子上,没有任何的过激行为。

  被拥出立案大厅后,吕文尉想起自己的包还放在大厅的椅子上,当他想再进去拿包时,却被法警拦住。法警把包打开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这才把包还给他。

  法警抢走居民手中相机

  事发当时,61岁的杨亚宁(化名)坐在离王学林不远的地方。

  “王学林绕过桌子,把王芳拽倒后,当时就有点乱了,我想起王芳带了一台照相机,我就去拿照相机。王芳就跟过来了,教我相机怎么用。我照了两张后,那些法警就‘哗’的一下子上来了。”杨亚宁称,当时他见势不妙,一侧身出了立案大厅的门,“过来五六个法警把我围起来,从我手里把相机给夺走了。”杨亚宁称,把相机夺走后,他还被几个法警架进立案大厅后面的走廊。在这里,他看到了此前被带进来的王芳就坐在地上。

  在王学林的主持下,杨亚宁在“不知道法院的规定,在法院里照相……”的笔录上签了字。此后杨亚宁还被要求写了份悔过书,据杨亚宁回忆,悔过书的主要内容是:“不知道法院有这个(禁止拍照)规定,在立案厅里拍照,一共拍了两张,法警制止,我也没听,后来要相机,我也没给。违反了法院的规定,请求让我改正。”写完后,王学林把杨亚宁送出法院,临走时王学林说:“以后就别掺和了。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能办的就帮你办。”

  记者从一位法律专家处了解到,我国现行法律除了对庭审时的拍照、录像、录音行为作出限制外,并没有明文规定在法院内一律不允许拍照。

  两位老人被法警拥倒在地

  法警一哄而上争抢杨亚宁相机时,64岁的刘燕茹被推出门外。“十几个法警一拥,我就倒在了院里的地上。”

  刘燕茹感到心里不舒服,同去的居民找来速效救心丸给她吃。“连谁给我搁嘴里的我都不知道。”居民们打算把刘燕茹抬进立案大厅休息,但却遭到阻止。“我听到有人说‘不能进屋,原来在哪还搁哪’,没办法,我就只能在地上躺着。”

  事后刘燕茹到医院检查,发现膝盖肿了,幸好“拍片子没什么事”。

  当时倒在地上的不止刘燕茹一个,另一位上了岁数的居民也被推倒在地,第二天就因高血压住进医院。

  一位居民被关进拘留所

  王芳被架进法院后,居民们就无法再与她联系了。

  当天晚上,刘燕茹看病时,在医院遇上了被法院警车送来体检的王芳,由于法警在场,她们之间没有说上话。之后,有居民打王芳的手机,就一直关机,后来才知道王芳在体检后被关进了法院的拘留所,手机根本不在她身上。几天后,居民吕文尉在街上碰到了王芳,并进行了一番简短的对话,王芳对大家的关心表示感谢,但她表示自己已经写了保证书,“保证不再掺和进去了”。“我想,她说的‘不掺和了’是指不再参与打官司了。”吕文尉说。

  事件进展全国律协对王令律师表示慰问

  事发后,王令连夜赶写出数份材料,叙述事情经过,并于第二天向南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紧急报告》,之后,王令前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由于该部门工作人员不在,他在回京后,将投诉材料寄往天津市高院……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15天了,但王令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3月29日,王令将自己的遭遇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律师协会进行了反映,当天下午,中国律协主办的中国律师网发布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的新闻。除此之外,王令的遭遇还在凯迪网上“社区的律师之窗”板块引起律师同行们的强烈关注。王令在回复网友们的关心时写道:“我回头再想,他可以打我,但请不要当众打我,请不要在法院打我,请不要在我履行职责时打我。他这么做,让我感觉打的不仅仅是我,打的是法律,是律师这个职业。这恰恰是我不能接受的。”

  工作人员称当时院领导在场

  3月29日,王令转向天津市一中院提出立案请求。4月3日,一中院回复王令,该行政诉讼是南开区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仍须由南开区人民法院受理。4月 6日上午,王令再次来到南开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再次询问立案的进展情况,这次接待王令的是立案庭一位姓付(音)的女法官,她表示,如果想要立案,就必须把诉讼人分为一份一份的,然后再进行起诉。在闲谈中,付法官向王令透露了另外一些情况,据她说,当时是院里的一位“齐(音)院长”带着王学林下到立案大厅的,“打架时”,齐院长自始至终都在现场。“我们这里本来应该5点下班的,但那天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们都不敢走了,直到最后平息下来才回家。”与王令同行的一位朋友向付法官询问:“律师被打了,我们能向哪里反映呢?”这个问题遭到对方的嘲笑:“你傻啊,我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你居然来问我?”

  警方将提供全套原始材料

  离开法院后,王令来到兴南派出所,了解事情的调查情况。一位当天出警的民警显得很无奈。“那边是法院,这边是派出所,中间级别差着一级半呢,实话实说,咱们能问出什么来?”这位民警表示,自己所能做到的就是保存好当时的笔录材料,如果王令想通过法律途径讨说法,他们可以提供全套的原始材料。对于王令的遭遇,这位民警建议他向相关纪检部门进行反映。

  相关法院无人回应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开区人民法院,首先与该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表达了了解王令被打事件的要求,对方告知,关于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投诉应该找院监察室或是设在立案庭的信访处,接下来,监察室的电话无人接听,信访处称此事应找院办公室了解,办公室说此事还是要找研究室。

  一番周折过后,记者终于在法院五楼见到了研究室一位姓郭的主任,他说,天津市高院曾专门下发文件,凡涉及到该市法院的采访,必须经市高院法宣处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此后,记者赶到了天津市高院,该院值班人员通过内线电话联系后,告知法宣处的李处长正在外开会。记者再次折回南开区人民法院,郭主任表示,“没有经过批准,自己不能擅自接受采访。”

  北京律协启动相关维权程序

  4月10日上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到目前为止对王令一案的全面情况还不甚了解,因此不便对此事发表看法。

  该负责人称,一般律师维权主要由各地方律协进行操作,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有必要,全国律协会起一定的协调作用。由于王令是北京律师,执业权益受到侵害,北京市律师协会完全有责任为其维权,但全国律协仍对王令律师表示慰问。

  随后,记者从全国律协了解到,北京律协对此事非常重视,已经启动了相关的维权程序,并已于上周向天津有关方面发出征询函,了解此事的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