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读者:闵冰
2006年3月14日 星期二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近日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呼吁采取行动,限制跨国公司并购本土企业以确立在华市场垄断地位的“恶意”行为。李德水委员说,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主要是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再到大举并购我国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企业。这是跨国公司一项战略性的重大举措,而且来势很猛,必须坚决制止任何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如果听任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自由发展,中国民族工业的自主品牌和创新能力将逐步消失。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将使我国在国际产业分工的总体格局中,只能充当打工者的角色。

幸好是统计局长说这番话,而不是外交部长。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不能依靠政府对跨国企业挥动大棒,还得国内企业争气才行。没办法,我们必须坦诚地接受这样的现实,在做老板之前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做好打工者的角色,这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在现阶段,我们最有竞争力的角色就是打工者,这没有什么好难堪,但没有人可以看扁中国人,谁说中国人以后就不能成为世界市场的老板呢?跨国公司在中国进行的一系列收购实际上是市场行为,收购也是竞争的一种方式,政府不应干预外企收购国内企业。我们是可以颁布法令禁止跨国公司收购中国企业,但那样我们就会回到“闭关自守”的时代,国内的企业可以悠哉游哉地“自主创新”,把“洋鬼子”赶出国门然后坐地起价,这种做法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呢?

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时备受批判的一个原因是它们要求绝对控股,拥有并限制中国品牌,拒绝不良资产,确立在中国相关行业的领先地位,并使中国企业成为其全球战略下的制造业基地。外资企业这样做无可厚非,试问国内企业在进行并购的时候是不是也基于这种考虑?为什么当这样的基准套在外资企业上我们就有不安全的感觉呢?是不是外资企业强大到匪夷所思?是不是国内企业弱小到一捏就死?还是我们欺负外国人?对于跨国公司,笔者希望国人抱着一个开放和平常的心态,他们不是什么天外飞仙刀枪不入。给不给他们收购国内企业,关键看我们有没一套规范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哪些可以碰,哪些是老虎屁股,要严格规范,按规矩办事,既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又要遵守商业准则,不能出尔反尔。很多我们一直担心的问题,其实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规避的。

我们要提防的不是外资的并购行为,而是要提防地方政府和国内企业管理层“放水”。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有很强的恋外资情结,片面强调GDP、引资额等经济数据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助长了地方政府支持并购的情绪。跨国企业并购地方企业不仅为当地政府解决了扩大招商引资的难题,同时也为解决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更何况跨国企业在资金实力、品牌优势和管理经验方面具有绝对的优势。对于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增加GDP的买卖,地方政府自然无条件支持。

对跨国公司收购国内企业可能危及经济安全的问题,我们应该审慎理性分析,不应该有过激反应,即使个别案例可能存在问题也应该尊重市场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区别处理,否则真的有“破坏”国家经济的危险——

这种“破坏”是外国企业基于对中国投资环境的担忧,对中国对外开放以及能否兑现世贸承诺的持续性缺乏信心,从而减少在中国的投资甚至撤资。我们不是屈服于跨国公司的“金元”,害怕他们不来中国投资,而是我们已经开放了二十几年,市场经济的心智应该更成熟,我们对各种经济行为必须有更理性的判断。经济安全威胁就像核威慑一样,象征意义多过实质意义。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就忙着构建庞大的马其诺防线、应对“星球大战”,围追堵截,只会让我们步入经济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