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残破退色的五彩梦……

  

  
  青春照例是五彩的,充满了无数五彩缤纷的憧憬与幻梦。那是人一生心灵最敏感、最柔嫩、最富于艺术气质的时期。

  我曾在旧作中回溯了自己是怎样迷上音乐和美术的。对美术的迷恋迟于音乐,已经说过,是文革时期看莫泊桑小说触发的。打那以后,我就无任痴迷地堕入爱河,日日夜夜沉醉在能找到的名画复制品之中,不管那复印技术的质量有多低。

  因为启蒙太晚,我学画的命运一开头就注定了:眼高手低,悟性高于表达能力,于是便怎么画都不满意。最致命的是:我的杂念太多,功名心太强烈,日夜生活在“我是否有足够才气成为真正的艺术家”的焦灼之中。于是,我涂下的每一笔都成了对自己才能的苦苦拷问,揉掉的每一张草稿都象征着被粗暴否定了的自我,委屈地蜷缩在废纸萝中。就这样,学画一场只开了我的眼,却斩去了我的手。

  到了这个地步,对艺术的苦恋便成了无尽的自我折磨。在看了能找到的一点绘画理论之后,明白了最起码的美术概念,诸如“明度”、“色调对比”、“固有色”、“以面造型和以线造型”之后,眼前的大千世界就再不是过去看熟了的那个呆板乏味的黑白世界。我痴迷地捕捉着阳光在咱们的贫民窟中幻出的魔彩,呆望着谈笑风生的朋友的“阴阳脸”,凝视着日落黄昏,一面把脑海铺成画版,把看到的图景在上面还原出来……

  悟出了这么多,便怎样?比没开窍还更情何以堪!每当我为风雨晨昏的美景迷醉,为费尽心机借来的复制品颠倒之后,便照例是痛楚的感伤袭来:假如我有大师的才华!

  后来出了国,美术馆便一度成了我的第二故乡。世上没有什么语言可以描述我初见佳丽之时的狂喜,第一次看见复制品变成了原物,而且那颜色竟然新鲜到像是昨天才画成的!在《裸体的玛哈》、《照镜子的维纳斯》和达芬奇的几幅素描面前,我如中风魔,惝恍流连,直到最后双腿再也支持不住疲惫的身躯,跌坐在画馆里的长凳上……

  后来小芦也出来了。和他老爸一样,这小子基因里也写下了对艺术的痴迷。终于有一天,他对我郑重其事地说:

  “爸,我想去学艺术。”

  我早就看出这苗头来了,内心早有所备,于是便诚恳地说:

  “我知道你的爱好。虽然我想让你去学物理,但我委屈了自己一辈子,终生在干一种深恶痛绝的职业,所以绝对不会逼迫你干自己不喜欢干的事。不过,你在决定自己的人生方向之前,先得确定你自己是否具有那方面的才能,会不会取得成功。告诉我,你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艺术家么?”

  他惶惑了,半天才嗫嚅道:“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想过……,我只是喜欢……”

  “光是喜欢并不足以成为选择的理由,你得想想自己是否有成功的把握。依我之见,你要去学艺术有几个不利之处:第一,这行当和别的职业不同,需要特殊的才能。如果你学数理化,哪怕是庸才也足以糊口。但如果你学艺术,不出类拔萃就恐怕连糊口都困难。第二,和鬼子相比,你处在不利的境地。须知这是人家的传统,早就渗透在他们的血液里了。作为第二代华人,你恐怕先天不足,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上人家。你想想是不是我说的这回事?”

  他自然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我这全知全能的父亲,于是他的命运就如此注定了。像他老子一样,他也成了个科研工作者。也像他老子一样,至今他常常带着乾粮去博物馆和画廊里度过周末。我从来没敢问过他对当初的选择感觉如何,生怕从那镜子里照见我的扭曲了的一生。日日夜夜折磨着我的问题是:

  “如果孩子没有这么一个功利薰心的中国父亲,凡事先问是否会成功,他的一生会不会更幸福?成功就那么重要么?对于幸福的人生来说,‘我在干我喜欢干的事’难道还不够,还非得作个成功的专业人士不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