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可窃,情可偷。又云: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同样是伸出"第三只手",结局却截然不同。看来,偷,也是一门不可小觑的技艺。
  偷情,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生活现象,它既不能侯,也不能诛,打了个擦边球。偷情者的心态与偷车者的心境是很契合的,都是一种见了阳光就融化的冰块,若被抓住了,不是化成一摊水,就是汇作一汪泪。
  偷车者的心态有二,一是自己车子被人偷了,他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偷白不偷,否则,损失谁赔?二是致富无门,一部分人就先偷起来,这种人不管新车、旧车,见车就偷,不偷就手痒痒。偷情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妻子或者丈夫的感情被别人偷去了,自己也就破罐子破摔,以偷还偷了;一种是情场上的惯偷,见了心仪的男人或者女人,不游戏一把就不过瘾,玩的就是心跳,偷情何尝不是一种刺激?
  人与车当然不可同日而语,车子可以上锁,而人是不能这样对待的。其实,人的心中也有一把锁,只是这锁是用"责任、道德、羞耻"等零配件组装而成的。但再坚固的锁,小偷也能给你撬开。何况,人是很情绪化的,那颗驿动的心怎能一次又一次地忍得住另外一副目光钥匙的挑逗与撩拨?就像你不能与车子形影不离一样,你又怎能与你的爱人连分开一分钟的时间也没有?更有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者,巴不得人家把他早点偷去呢,免得天天在你身边受这样那样的委屈。有些男人很野,有些女人很浪,林子大了,你说什么样的鸟没有?车被偷去,你只能自认倒霉,你总不能因为一辆自行车被窃,而去公安局里喊冤三天吧。爱人被人偷了,你只能哑巴吃黄连,又何况老祖宗早就说过,家丑不可外扬。
  偷情与偷车同属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了那片刻欢愉,不知心要怦怦怦地履多少次薄冰。由于这情是偷来的,所以是跌倒拾着钱,捡来的便宜,捡得快,消费得也快。偶尔偷一次者,对偷来的车子也不敢骑,为啥?怕被人发现送进局子呗。情一旦偷到手,也只能躲着熟人,在小河边、办公室,偷偷地"消费"。不是自家的"东西",当然就不会珍之惜之了。对于那些情场的惯偷来说,更是如此。
  车子越新,越易被偷,漂亮的女人与潇洒的男人,常常被"偷"也就不足为奇了。世界真是奇妙啊,没想到偷车与偷情是那样地不谋而合。偷车者不灭,偷情者永存。家乡有一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连一辆自行车都锁不住,你又何谈"锁"住一个活生生的、既有三心二意又有七情六欲的人呢?所有防盗锁,在小偷面前都势如破竹。车子被偷,尚可察觉;爱人被偷,你找谁算账?瞒你都瞒不过来,你还指望人家对你"实话实说"?其实,咱们的老祖宗早就给偷情者制定了一条有建设性的、有指导意义的、简直可以说是高屋建瓴式的格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句话看似悲观,其实是一种感情的恶性循环:正因为偷不着才想偷。如果不管是谁,一伸手就猫捉耗子一逮一个准,那偷还有什么欢愉可言?偷是一个甜蜜而忐忑的过程,如此美丽的诱惑,谁肯放过?何况,在咱们社会主义制度下,消灭了万恶的一夫多妻制,而一些有了权位和银子的人,又贼心不死。不让他纳妾跟要他的命差不多,不准明纳,他就私藏暗偷,何况,即使有些较有主见、责任感较强的人,也未必能把自己牢牢地"锁"在道德的花园里。何况所谓的"锁"也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更何况偷与被偷,愿打愿挨。"你总是心太软",所以,情才一次次被偷。
  手痒与心痒,都是小偷的潜在动力和欲望。偷情与偷车的结局也大致相同,侥幸的心理作怪,使他们偷了一次还想偷二次、三次……但常站河沿边没有不湿脚的,你总有被逮住一次,轻的被揍得鼻青脸肿,重的,则要送进局子–这是对偷车者而言。偷情者呢,就要被送上道德的法庭了。
  
  

中国被打的最惨的偷车贼—————文高潇遥 近期本人看到一偷车贼被人打,用手拍下来,仅供大家评论下!是否很残忍?????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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