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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坛规,禁止在海归网曝光个人隐私   Comments

讲故事可以,但不能指名道姓,也不能有明显的影射让人去猜测对号是某某。

个人问题就私下解决,网上和网下应该分开。由于男女之间的事情,很多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讨论,或者为自己辩解,这样甚至会越抹越黑。这是我们禁止在网络公开谈论隐私的基本假设。因为什么是真相我们并不知道。要了解真相,必须听取双方的说法,必须调查事实。但我们并没有调查的权利,所以双方只能上法庭解决。

我也反对骗人。但所以我们可以针对某一种现象谴责,或者辩论,但不要关联个人信息。大家都是成人,都应该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那么一些人一再干坏事怎么办?难道我们就不能予以揭露了?

我的理解是,一般的坏事是可以的。但是个人隐私方面的,因为毕竟是隐私,很难公开讨论。不管哪个认为自己再正直,也不会愿意把自己的私事拿来公开讨论的。

举个例子来说,一说男人骗女人,或者相反的故事,我跟某某有仇,马上就说是他,然后大家胡乱联想,把很多不相干的东西都掀出来,比如你曾经给某人写过一封信,或者调情的msn, 你也许那时是开玩笑或者半开玩笑,或者确实是调情但并不 serious。。。但你百口莫辩,大家在旁边看笑话。这吵出来就很 ugly, 很没有意思。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只能是网下网上严格分开。其他的事情我们管不了。

这也是为什么海归网多数网友不愿意以自己的真实面目示人的原因--这并不表明他们就是坏人,准备干坏事。出了什么事情就往这上面扯,谁受得了啊?结果大家连海归专家库不愿意登记 --试想想,其实这真的很妨碍大家做事情的。互相不了解怎么做事情呢?找工作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网友聚会,生怕照相,让自己的真实面目在网上曝光,大家避之唯恐不及。万一以后遇到了什么事呢?岂不是身败名裂?这种事情可不是网上能够说得清楚的。于是大家交往的效率便大打折扣。

我把暴露了具体网友的ID或者相关信息的贴子删了。有的贴子没有删,但把其中一些猜得出相关人的字改了。请大家体谅、合作。

希望版主以后能够及时删去类似的贴子。大家的好奇心我能够理解,但原则还是不能违背的。

当然,处理的分寸,大家可以建议。但是规则没有改变之前,是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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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回复 -- “重申坛规,禁止在海归网曝光个人隐私”

  1. 对冲基金,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6:54 am, said:

    标题:老狼呀,我跟SS斗嘴的帖子不知道是谁删的,我在那里面也没提任何人的姓名呀。怎么就给我删了?

  2. 狼协,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6:57 am, said:

    标题:我帮你查查。不过有可能是跟贴,那就会跟着被删的上面一层或者几层的母贴一起牺牲了

    我已经是尽量小心,只要是对事不对人,没有个人具体信息可以猜测的,我都不删,或者只掏空几个关键字。这点你放心。

  3. Candyheart,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7:27 am, said:

    标题:亲爱的你傻了叭这次…你的那个绕口令,你再想想…

    怎么还没睡觉哩?心疼ing :x :|

  4. 对冲基金,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7:30 am, said:

    标题:怎么把我情书删了,憋气。多少年不写了

  5. Candyheart,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7:32 am, said:

    标题:情书?我看见没?@@ 再给我写几次好不好?嘻嘻:)

  6. 对冲基金,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7:39 am, said:

    标题:恢复回来了。情书坚决不能删,那可是个见证。

  7. 煎饼JJ,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8:16 am, said:

    标题:我要爆料

    其实我就是想把发PM给我人吓一跳

  8. 乌皮,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9:02 am, said:

    标题:俺也要爆料:你是如何对俺始乱终弃的

    俺的肚脐不但被你看了,还差点摸了!你叫俺以后如何作人?特别是如何让俺有脸在
    98著名女ID们的圈子里混?

    万辛,俺从来没有PM过你。否则被你公布从来,又叫俺如何面对俺的娘子军连部下
    们?顺便说一句,现实生活中她们都很尊敬地招呼俺一声“GOOD MORNING,洪指导
    员”

  9. Reload 2007,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9:07 am, said:

    标题:请看看你的PM!

    :lol:

  10. Candyheart,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9:13 am, said:

    标题:不够,我还要~:P

  11. 悍马,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9:18 am, said:

    标题:马甲不算个人吧?有的人换很多马甲,跟本人基本没有关系了

    不像我坐的稳行的正,重来不换马甲。

    哪天我出丑事了,你们尽管编我的故事,我换一个马甲照样行恶。

  12. SeamusGOGOGO,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9:43 am, said:

    标题:我以为煎饼姐姐的强项是爆肚呢,原来是爆肚里的料。。哈哈

  13. 哼月亮,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10:19 am, said:

    标题:嘿,我正等你出丑事呢,啥时出??嘿嘿

  14. 悍马,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10:45 am, said:

    标题:通常出丑是要两个人,一个人怎么出?

    等我出丑的时候,你也出了

  15. 哼月亮, on November 29th, 2007 at 2:08 pm, said:

    标题:哈哈哈哈,看98那个铝LM顺眼。凑足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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