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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风波的基本判断   Comments

雷士风波的基本判断

我这篇文章是昨天写的。写好后我没敢发,怕添乱。有的话我甚至没敢说。但不幸的是,我的判断大体上是对的,我这些判断都来自于新闻媒体,就是楼下我所贴出的来自于各个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但我没有料到的是,人性和局势的复杂,远超我的想象。我想了想,还是发出来吧,也让公众增加点判断的依据,不要只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去对各种人物乱作评论。

第一,吴长江是个经商奇才。十几年间就把一个百万资金资金的小公司做成年销量几十亿的行业巨头,其商业嗅觉、经验、执行力和决策都堪称优秀。

第二,吴长江在经营操作中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擅自向经销商批信用。从供货商的货款中借钱还自己赌债。吴长江的行为中有讲义气的一面,但这种义气,其代价是绑架自己的合伙人一起出的。将公司的好处慷慨施与自己关系,但公司却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人家只领他一个人的情。然后在必要的时候,反过来反对那些被借花献佛的人,致其于死地。吴长江创业时期的两个合作伙伴就是这样被赶走的。值得注意的是,那两个人的股份大于吴长江,而性情比较温和,不像吴长江那么强势。而吴长江已经签订协议同意退出。但同时却联合经销商翻盘,逼这两位签订城下之盟。

第三,吴长江赌性极强,这可以从他流连于澳门赌场和这次风波起源之一的以 margin 增购雷士可见一斑。所以其经营策略也比较冒险,激进。这可能会导致他跟主要合伙人之间的分歧。尤其是企业已经做得比较大以后,一般人可能会倾向于更为稳健的策略。这和吴长江的性格不合。同时,他上述的那些不规范的做法,也引起合伙人的不满,担心他的个人行为会连累企业。

而另一方面,吴长江因其非凡的成功和个性,不愿受束缚,不管这些束缚是来自于合伙人还是规则。如果是赌徒性格,则更容易会铤而走险。合伙人会认为,吴长江是匹千里马,但也是匹烈马,有时候他会乱来,所以必须给丫套上笼头和缰绳;而吴长江则认为,合伙人在处处制肘,碍手碍脚,甚至试图夺取他毕生心血的成果。时间一长,一定产生摩擦,而且这种摩擦会导致对企业的实际决策权和控制权之争。这也是吴长江上次不惜摊牌,乃至于几乎将自己置入死地将前两位合伙人逐出,而这次不惜以风险极高的 margin 交易增购雷士股份,夺取控股权的根本原因,也是这次分裂的根源。

第四,吴长江是个典型的草莽英雄,讲义气的同时,却擅长权术,出尔反尔,不遵守商业规则,缺乏商业信用。明明上次是自己已经签订了协议同意退出,却背后联合经销商反水,以少胜多,反逼对方退出。这次也是他自己已经签名辞去雷士所有职务,承诺不诉诸媒体,但却重复上一次的做法,以经销商、供货商加上工人的罢工逼宫。我觉得投资人在这之前应该知道关于吴长江足够多的信息,但却缺乏应有的防范,以至于危机爆发,猝不及防。如果我是投资人,在知道了这么多的信息了以后,甚至,只要我知道了他澳门涉赌,而且手笔不小,那么在公司上市获利了以后,一定会尽快退出,以绝后患。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不能粘的,一是毒,二是赌。一旦沾上,不但自己倾家荡产,还会连累别人。现在退出,有点太晚了。股价重挫,吴长江的这种事情,已经重复了两次。不可能有第三次。很难再有新的投资人接盘。除非是拣大白菜。所以,现有的投资人,只能自救。吴长江这么闹,会死的更快。不过可能他已经顾不得了。

第五,我觉得阎焱及雷士律师提出的让吴长江即时辞去所有职务,是果断作为。而阎焱提出的吴长江回到董事长位置的三个条件非常合理,而且也是必须的。吴总当面接受,过后却在微博发贴声称“绝不接受”毫无道理。这三个条件就是:第一,必须跟股东和董事会解释清楚被调查事件;第二,处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下不允许的关联交易;第三,必须严格遵守董事会决议。其目的是用好吴长江这一经商奇才,但防范和切割其个人行为可能引起的风险,并制约其可能的不规范操作。虽然这种约定应该早在吴长江处于bargain power 比较弱的时候提出,而不是现在提出。实际上这些都没有什么用。吴长江白纸黑字签了的合同都可以推翻,这种约定能有什么意义?阎焱当初投资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自己以后会不会也被来这么一下,如果同样的情况出现,他有什么应对的办法。而这些办法,不应当是事到临头临急抱佛脚的办法,而是釜底抽薪,未雨绸缪的办法,使得他这招再也使不上来,或者使上来也没用。那个时候阎焱有 bargain power, 他不投,吴长江就死定。所以只能就范。这个要比那些对赌协议要重要的多。

其实引入施耐德应该属于这类办法,就是用现代规范管理来取代吴长江的传统人治管理。但是这个过程只进行了一半,就碰到了突发事故。这个事故分两面。一面是吴长江知大势不好,铤而走险以 margin 增购股份,试图重回控股。另一面是吴长江的“事儿”犯了,书记被带走调查,吴长江得“在外面躲躲”。阎焱和律师没有觉察吴总的心事,反而一举让他辞去全部职务。吴长江原来可能出于避险切割的考虑,同意了。但过后一想,这可能是对方夺权的阴谋。于是香港证监会的一切可能的不利调查,都成为次要考虑。于是发动“超限战”。吴总的反应可能在阎焱的意料之外,因为在这之前吴总同意阎焱的所有措施,两个人还共进午餐,“会面是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阎焱以为没事了。但阎焱应该预料到他会翻云覆雨,因为吴总有前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简言之,吴长江是因为自己的某些方面的原因,陷入绝境。对此投资人被蒙在鼓里。然后吴长江输红了眼,铤而走险,用 margine 增购股份失败,被清仓。加上中纪委调查,终于使事情爆发,投资人猝不及防,是被动的一方。吴长江孤注一掷,故伎重演,将公司拖向深渊。

如果公司是 private. 那么问题只在于吴长江个人,切割清楚就行了。如果是 public 公司,就涉及股价问题。于是形势就比较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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