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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海归故事】狼主席广州火车站擒贼记   Comments

【我的海归故事】狼主席广州火车站擒贼记

本来本主席以前公告的是《大总统广州蒙难记》(这个文章好象原来是蒋委员长写的),但孤独街在楼下跟老狼叫板,老狼一发愤,就写成这个题目了。

其实按顺序还远不到这一集。只不过中间还要经过那么多九九八十一难,猴年马月才能写到这一集,就先直接先跳到这一集再说。其他以后再补。

这集的故事发生在1996年,是老狼在国内的生意惨遭滑铁卢,输了个精光。主要是在国内各处的投资,合作的人都以种种借口说亏损,钱都打水漂了。苍茫四顾,当时国内的资金亏损殆尽,还剩一笔钱是托朋友给换成美金的,大概是50万人民币的样子。但是一直没有换成。后来说换成了,但国内不允许汇美金,只能坐飞机去拿。

几经周折,把钱拿到后,就搁行李箱里,准备打道回府。那时候老狼比较忠厚,跟电影《天下无贼》的那小伙一样,毫无防范。只是那小伙才十万,老狼身上带的钱是他的好几倍。老狼先飞深圳办事,然后从深圳坐火车回广州。

出得车站,有一同车的打工妹问,如何到开发区。老狼比较热心助人,于是把她领到开发区的那些中巴那里。这个打工妹的行李比较大,老狼又学了一把雷锋,帮她把行李递了上去。自个的行李当然就松了手了。

这个时候中巴的售票员拿脚轻踢我。老狼觉得莫名其妙:你踢俺干吗。售票员不语。稍后才说,你的行李啊!老狼急忙回头,哪里还有行李的踪影!急忙跑到汽车的出站口,但见人海茫茫,人来车往,拖行李的很多,唯独不见老狼的。那里面除了放着那笔款子,还有我的绿卡、护照、摄像机、照相机(我到南非时那个院长缠着我非要买我的,摄像机和照相机那时候都还挺值钱)、公司的钢印、诸多商业文件如合同、借据等。就光老狼那套西装就花了3000多美金买的。满载而归,这个时候却只落得两手空空,那感觉真叫凉快的。还好,笔记本电脑还在身上背着。那时候的笔记本电脑值钱,大概三千多美金的样子。

那时候还没有手机什么的。回想起来,老狼犯了个错误。我的行李目标那么大,不便迅速运走,这帮孙子肯定是把行李先弄到哪个车上先藏着(私车是不允许进入火车站广场的,所以只可能是附近的公共汽车)。然后随着公共汽车开走而脱身的。所以我应该马上截停所有要开出站的公共汽车,然后告诉司机出了盗窃大案,请稍停我查过了再开走。

但当时我没有那么做。因为火车站广场真的是人海茫茫。。。上哪儿去找啊!转了一圈回来后问那售票员,那俩人长什么模样。售票员告诉我说,每天都有很多人在这里“托棺材”(即抢行李),一伙一伙的,他们从来不敢得罪这帮人。说话间悄悄地跟我说,前面那俩车旁边的那伙人就是劫匪。我拿手指着说,是不是那几个?吓得他赶紧说,别指,否则他吃不了兜着走。

说话间,一个盗贼攀上了公共汽车的车窗,从里面掏出一个皮箱来,跳下来撒腿就跑。然后从车门那下来一个打工妹,高喊着:“抓贼啊!”,可是没有任何人上前帮她。

老狼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中巴车跳下来就追上去了。按说老狼这车停的远,身上还背一沉重的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双层的那种包),但毕竟男的比女的跑的要快的多,很快就越过了那个打工妹,越追越近。

那劫贼看到有追兵逼近,慌了神,把皮箱一扔,轻装飞逃。老狼哪里肯放过他,飞步紧盯。快追上时,跟足球守门员似的,纵身一跃,把丫扑倒在地。那劫贼凶相毕露,在地上跟老狼练了起来。两个人便在地上滚来滚去,拳来脚往,四周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无人施以援手。按说当时的情形也挺危险的。他们是一个团伙,老狼单身一人,还是赤手空拳。但怎奈老狼“正义在手,仇恨在胸,以一当十”,左右开弓,打的丫满地找牙,然后施展擒拿大法,将他擒住,拖将起来。丫还想用腿踢我,被我以“携手擒拿法”拿住,动弹不得,然后押着他满火车站广场转着找警察。

转了足足有十几分钟,警察的影子都没见一个。后来好容易看到一个,好象是保安。老狼老远地嘶着嗓子喊了半天,那警察才慢腾腾的散步似的踱了过来。然后老狼跟他说这小子抢劫,被我抓住了。于是那警察才慢腾腾地领我去车站派出所。那个被抢的打工妹,开始还不肯跟着去作证人,禁不住围观的人说,人家都帮了你把东西抢回来了,你应该去作证人帮他。否则这个人只能马上放掉。

到了派出所,那贼还目露凶光,恶狠狠地对我说:“老子出去你就死!”老狼大怒,左右开弓,把他打成猪头。他一边杀猪似地叫,一边嚷:“在这里你还敢打老子!”派出所的警察叔叔说:“嗯,对!这里就只有他敢打你,我们都有纪律,不能打你”。

然后就是作笔录,弄了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期间不断地有人来报案,都是行李被抢的。其中有一个荷兰的女的,可能是学生,特惨,行李没有了,证件、钱都在包上,在那里痛哭流涕。笔录完了以后,又把我们送上车,到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处去。到了那里,刑警们又审了一气,把人关押了。然后跟我说,基本上没有什么戏。你没有看到抢你行李的人,这个人不承认是他抢的你的行李。我说你们可以审他,让他招出他的贼窝和同伙,然后你们就可以去一锅端。他说很难。因为这些人是惠州帮,规矩很严。谁被抓了,同伙会照顾他的家人,设法找关系把他弄出来。但是如果他招供了,那他出来后会受到严惩,还会连累家人。所以这些人死都不会招。再加上现在新刑法和条例出来了,禁止警察用刑讯逼供,所以就更难了。他说,按照当时的刑法、你的身份(华侨)和你损失的财物价值,这算大案了。抓住了罪犯,可以判死刑。

这就是老狼所犯的严重错误所在了。我当时以为应该在第一时间抓住其同伙,然后就可以顺藤摸瓜。结果却被抓捕、搏斗、报案、登记等漫长的过程所误导,放过了隐匿在公共汽车上的盗贼。如果我当时立刻截停所有出站公共汽车,然后一辆辆登车检查,估计我东西能找回来。

其实这个办法未必不灵。老狼也就是鼻子不够大就是了。我在前几集里面说过,我们公司里的那个二老板,因为64后给中国送了几十个集装箱的设备,所以在X连市坐公共汽车的时候被偷了金表,公安局把全城的小偷都给抓起来了,严刑拷打。不过那时候是90年,也许公安局还能乱来。

在刑侦处呆的时间非常长,期间老狼实在憋不住,去了趟茅房。那茅房很恐怖,脏就不说了,还没有门。估计是不让罪犯有机可乘的考虑吧。不过我疑心,警察叔叔也上这样的茅房么?

从刑侦处出来,两手空空。对于一个长途旅行归来的人来说,感觉煞是凉快。身上只剩下一些零钱。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给我在广州当省政府一个公司的总经理的同学打电话,他赶来请我吃了顿饭压惊,然后给我在酒店开了个房间。我呆了两天,因为身上没钱了,就回爹妈那里去了。

我妈妈让我别让我爹知道。我爹苦了一辈子,省吃俭用的,要知道丢了这么大一笔钱,还不给气坏了。其实后来我爹也知道了,也没太过责备我。我平时挣了钱都是全交给我妈妈存着的。结果后来放股市里面,在96年的中国股市暴跌里面,几乎输了个精光。那时候我真的是对爹妈抱歉极了。他们真的是太想让我过上一种安稳的好日子,而我让他们太失望。我从家里取了另外一个中国制式的摄像机,跟妈妈要了点钱,就又回广州去了。

回广州后我跑了几趟刑侦处,根本就没有下文。我跟刑警们说,如果办案经费不足,我可以提供。如果他们警力不足,那我来组织打伏击。但希望他们看到我抓人时,睁只眼闭只眼,不要管。

刑警们哼哼哈哈,说最好别让他们看到。但他们警告我,不要再到火车站广场去。因为我抓了他们的人,他们会捅我。而火车站广场至少有50个抢劫团伙,我力单势薄,根本就不是对手。

看电视时,广东省省长还是广州市长视察火车站广场,镜头前问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三年内扭转火车站广场的治安,有没有可能?公安局长回答他说:“没有可能!”

呵呵,就去年广州的飞车党还在公安局门口飞车砍手抢包,所以公安局长这种罕见的公开回答,只能说是大实话。

我先去找了火车站广场附近一个派出所的保安队长,答应给他一笔钱,让他帮我组织一次伏击。他开始答应帮忙,后来说火车站广场不属于他们派出所的辖区,他不能干。他让我找火车站派出所的警察干,但他们显然不会干。

于是去找我一个北大的同学,他在一个金融公司工作。我想让他帮我弄辆面包车,让我打伏击用。他说你作任何其他用途我都可以帮你,唯独这个不行。我另外一个同学告诉我可以去租车。然后我就去劳务市场去,雇几个想当保安的退伍军人作帮手。我的计划是这样:到火车站广场去,找我的一个女朋友帮忙,在她脚边放一精致的密码箱,一般不出三分钟,她便会被劫贼们包围。我租来的面包车停在附近,把摄像机架好取证。劫贼们下手的时候,我雇的这帮伏兵们便一拥而上,抓住劫贼,弄上车,然后马上开走。然后开到个僻静的地方,严刑拷打,让丫招出贼窝在什么地方。如果丫不招,就掰折他一个手指。然后再问他招不招。如果再不招,就再掰折他一个手指。十指连心,我就不信他能扛得住。等他一招,我们立马就杀奔贼窝,查抄全部贼赃,然后押送公安局,连录像带和贼赃一起呈交。

这帮退伍武警看起来有点犯怵。我跟他们说,你们看我戴一眼镜,这么斯文的人都不怕,你们干武警的怕几个小毛贼干什么?他们问我有没有武器。我说我去弄弄看。然后就去了广东省公安厅附近的一个商店,那里有手铐和警棍。但是要派出所证明才能买。我当然就买不到。于是那帮退伍武警就退缩了。其实我也有道上的朋友可以帮忙,但这种事情,由他们办起来就是“黑吃黑”了。一旦有事,他们的身份不便。我毕竟是受害者,忌讳就没有那么多。

后来我回到美国,在纽约的那个枪店(见【我的海归故事】海归前夕 (4) 豺狼的日子)买了一支五万伏的电击枪和一支瓦斯枪,带着它们在其后的万里奔袭中杀回中国,在中原大地上虎穴掏心。李白有诗说“君不见哥舒翰青海横行夜带刀”,老狼是“君不见狼主席中原横行夜带电击枪”,然后再杀到京城中干了一票。此乃后话。

看来这事不能指着别人帮忙,我只好自己单独干。我天天带着那个女孩子上火车站广场狩猎。开始时我瞄上一个团伙。他们包围了一个高大的东北人,丫正守着一大堆箱子,可能在等其他同伴去买票还是干什么。一个劫贼背对着守护的东北人,看见他眼光望向远方的时候,便慢慢蹲下身,手在背后伸向一个密码箱。我买不到手铐,就把身上栓钥匙的绳子解下来,单等他一得手就扑上去,把他擒住。

那东北人一回头,那劫贼像背后有眼似的,马上站起来,没事一样,恢复原状。如是者三。然后那东北人的一群伙伴们回来了,每人提起自己的箱子呼啦就走了,老狼好不失望。于是盯着他再找下一目标。

中间那女孩子不知道是害怕了还是不耐烦了,就要离开。我只好上前,拍拍我盯着的劫贼的肩膀,递过一支烟说:“前两天你们有弟兄在这里觅食,把我的箱子拿走了。钱什么的我就算奉送了,但里面有我绿卡、护照,请他们还给我,我愿意再付一笔钱,按他们觉得安全的方式。”

他说不是他们这伙干的,不过他可以帮我问问。

我后来每天都单独去火车站广场一次,但都不见这帮劫贼的踪影了。那中巴的售票员认得我,说我胆子真够大的。但每次我一来,这些劫贼都作鸟兽散,逃的远远的。所以我的伏击计划也就落了空。再后来,广州的国庆还是什么节日搞“严打”,劫贼们都跑回乡下避风去了,我也就放弃了最后的希望。(待续)

【我的海归故事】海归前夕 (4) 豺狼的日子)

【我的海归故事】 海归前夕(3)

【我的海归故事】 海归前夕(2)

【我的海归故事】 海归前夕(1)

【我的海归故事】 新春Party

19 回复 -- “【我的海归故事】狼主席广州火车站擒贼记”

  1. 火之君主,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5:07 am, said:

    标题:没想到有这样的经历

    心理承受能力够惊人的,要一般人损失了这么些东西,不疯了才怪,厉害~~

    期待下文~

  2. aq999,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6:21 am, said:

    标题:佩服得五体投地!

    兄弟十四五年前在广州,也有多次被偷经历。最惨的是临出国前几天房子被盗。所有值钱东西洗劫一空。

    幸好两样东西还在:千辛万苦才拿到的护照,正好在美国领事馆,还没有取回来,逃过一劫;因为劳累,飞机票没有仔细收拾,顺手塞到书架上一本书中,也逃过一劫。

    连回家的车票都是找朋友借的钱。。。

    损失50万。。。 摊到兄弟身上,可能要发疯了。狼兄大胸怀,有肝胆,好!是干事情的料子!做好准备,待天下有变,沧海横流时,狼兄一定有大显身手的时候 :lol:

    关于那些防身武器,可否多介绍一些?兄弟也打算回去周游一圈,看来要向狼兄学习些自卫经验。兄弟从7岁后就成了好孩子,没有和人动过手,国内这么兵慌马乱的,一遇事情,一定不行。

  3. aq999,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6:58 am, said:

    标题:特别是带武器回国,怎么弄?

    那些高压枪等,能带回国吗。

  4. aq999,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7:04 am, said:

    标题:特别是带武器回国,怎么弄?

    那些高压枪等,能带回国吗。

  5. 走过路过,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10:36 am, said:

    标题:感觉那时候狼主席有点个人英雄主义

    可能损失太大, 有点急火攻心了. 但是如果政府不作为, 想长治久安地搞好广州火车站的治安问题显然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广州市公安局局长说三年内不可能扭转火车站广场的治安?

  6. 狼协,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12:41 pm, said:

    标题:老狼后来在南京机场就遇到了麻烦

    别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7. 学子,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12:53 pm, said:

    标题:狼主也在广州受过抢,广州深圳的治安差极了,上次在深圳出罗湖海关就被人把我的包用刀划了两个口子

  8. 海归网黄金小狼,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6:12 pm, said:

    标题:50万人民币就这么没影了,不可想象

  9. sapientaf,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6:40 pm, said:

    标题:保标

    广深及附近地区治安差由来已久。黑白俩道混杂,海内海外因素,积重难返呀。

    那边作生意大的都有保标。一朋友那年还把抱保标们带到上海,在外滩吃饭,让我们好好笑话了一番。

    上海治安最好,自行车巡警,联防,严查外地人聚居地得力。与江浙警方合作的也好些。

  10. 筋斗云,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6:42 pm, said:

    标题:以暴制暴

    据说,以前有心理学家做过实验,只要被测试人员认为自己做的是正确的事,
    会自己采取以暴易暴的手段。刑求敌方人员常被人心理接受就是该道理。

    放开或者间接鼓励以暴制暴,估计广州火车站3个月就可以治好。

  11. Never say Never,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8:49 pm, said:

    标题:真替你捏把汗!

    后来呢? 好,我搬个小板凳等续集。

    老狼照片斯斯文文,没看出来还如此英猛!

  12. 文清,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8:58 pm, said:

    标题:狼主席始终是文人,有肝胆有血性的文人..文人.

    如果是政客.就不同了.

    对方求财,你保财.这时候,别管是非黑白,先保自己的财.

    第一分清当时最重要的是找回自己的东西.别管逮人.

    你当时太凶了,无论怎样说自己只想要回证件护照之类,对方都不相信的.

    找人帮忙方向也不对.当时就应该在警察面前大声电话找那个厉害的同学,把对方官位在电话里吹嘘的高点.而且当时就反复表示只要找回东西,其余一概不追究.

    现在的警察还这样的. 有关系的,可以帮忙千里迢迢追凶.没有关系的.一边凉拌.

    小故事一:
    上次国庆回去听到的. 恐龙姐夫的二哥. 以前是刑警队长,后来是110队长. 他心里恨公安局长几年未不给他升官,得知局长快调到其它外地,调令都下了. 他就找了二三好友,直接杀到局长办公室,把局长暴打一顿,住院良久.—当地佳话啊…公安局长被110队长暴打. 不巧, 局长不外调了. 局长也拿他无可奈何. 最后,把他调到附近派出所做指导员. 被间接打入冷宫.人人心服口服.

    狼主,这是2006年恐龙家乡县城公安局真实故事.

    小故事二:

    九十年代初,远房表哥到小恐龙家乡那个腐败落后温柔的县城做客, 刚到,就说钱包被偷. 小恐龙某干哥哥没有说话,转身出去,一会儿,他捏着一个钱包回来了. 正是表哥的.

    不光地头蛇,就是警察,对本地小偷都熟悉. 没有大案,没有上级任务,平时这种事情都灵活处理. 若小偷够强,这干哥哥估计得请对方一盒烟.若干哥哥更强,小偷不但还钱包,还倒请客.—-重点,大家都出来稳食,有家小,别断了财路—法律,是政府玩的事.

    所以,狼主到底要见义勇为,还是先保护自己. 分清楚再干.

  13. 文清, on February 4th, 2007 at 9:00 pm, said:

    标题:真正的文人, 都有血性的.不似政客,不似商人

    政客多鄙薄文人,商人多钦佩文人.

    恐龙妹妹不是商人,不是文人,是小混混

  14. 旧金山夜话, on February 5th, 2007 at 1:31 am, said:

    标题:‘重点,大家都出来稳食,有家小,别断了财路—法律,是政府玩的事’ 狼主席若真是有肝胆有血性的文人,必被你这句话气死。

    呜呼, 惨遭贼人打劫已是巨大不幸,但是国人坦然接受的心理更是令人毛骨悚然。这种恶性循环只能导致恶人更加猖獗,百姓遭殃。 反过来一想,有这种贼人相惜的国民心理的国民要是不遭殃,似乎老天也太偏心了一点。

    有两个问题,一是身上背着装有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的背包,怎么在地上和恶贼滚来滚去的? 二是,绿卡护照被窃后是怎么回到美国的?重新申请签证了吗?

    老狼就像是个绝顶聪明又天真幼稚的大孩子。 :mrgreen:

  15. aq999, on February 5th, 2007 at 2:40 am, said:

    标题:没有组织,没有手段,也不行。

    关键是拥有自卫武器的权利。

    兄弟主张人手一枪。

    政府禁武器,只禁了良民百姓。哪禁得了不良之徒。

    其效果是政府捆住良民的手脚,做了歹徒的帮凶。

    政府太混蛋。

  16. aq999, on February 5th, 2007 at 3:49 am, said:

    标题:还有一件事情

    狼兄说:

    “主要是在国内各处的投资,合作的人都以种种借口说亏损,钱都打水漂了。苍茫四顾,当时国内的资金亏损殆尽,。。。”

    兄弟比较感兴趣的是:

    1。 这些投资是怎么弄起来的?谁提议的?
    2。合作的人是朋友,还是亲戚?
    3。发生了这种赖帐的事情后,狼兄以后是怎么处理和这些人的关系的?

    并非兄弟鼻子长,实在是兄弟曾经有类似狗尿不骚之经历也。

  17. 海归网黄金小狼, on February 5th, 2007 at 1:48 pm, said:

    标题:我也听说一个美国龟,3次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全部被骗或者亏损,不过钱到不多

  18. tubie888, on February 5th, 2007 at 6:58 pm, said:

    标题:你还真是头狼!

    服!

  19. kaisin, on February 7th, 2007 at 11:46 am, said:

    标题:强的

    所谓有胆有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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