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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消费者集体将移动通信告上法庭(转贴)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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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上校
加入时间: 2004/03/04
文章: 545
海归分: 74768
标题:
弱势消费者集体将移动通信告上法庭(转贴)
(1439 reads)
时间:
2004-6-06 周日, 12:51
作者:
song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弱势消费者集体将移动通信告上法庭(转贴)
深圳居民史铁桥、方世田、杨永胜、李旅先生和张林、许晓玲、蒋萍、佘琼女士等八位 中国移动的老用户将广东移动通信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
广东嘉辉律师事务所马晓南律师、周小清律师,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崇尚,愤然接受 八位当事人的委托,依法代理八位原告向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侵权之诉!
据八位原告称,他们是移动通信的老用户。但在2004年3月前后,无意中发现,移动通信 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原告的手机开通了GPRS、梦网、理财通、秘书台等业务,并从原 告的银行帐户上按月直接列项扣款或以“其它费用”、“新业务功能费”名义扣款5元、 10元不等。 发现此事后,原告们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承认错误,公开赔礼道歉,但被告仅以赠送 话费等小恩小惠或以振兴中国电信事业,要发展成为世界百强企业借口敷衍。
原告认为,相对于移动通信,虽然他们是弱势消费群体,但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 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 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被告作为跻身世界500强的通信龙头企业,公然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践踏弱势消费 群体权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为原告开通GPRS、梦网、理财通、秘书台等业务,对原 告进行强制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且,被 告还利用其可以直接划款的便利,直接从原告银行帐号上划扣相关款项,这种行为进一 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移动总公司的公布,截止2004年1月底,全国移动总用户达1.44亿户,据说目前 已达1.9亿户!如果在每个用户的帐号上擅自扣取1元或10元人民币,对于每个用户来讲 数目并不大,但对于移动通信公司则“意义重大”! 在当今激烈竞争的通信市场中,中国移动的确是老大哥!但对于全国千千万万个象这八 位原告的弱小用户的权益是否应得到尊重呢?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
之!
八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取消擅自为原告开通的GPRS、梦网、理财通、秘书台等业务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返还擅自划走的款项及相应利息并就其侵权行 为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2004年5月17日世界电讯日这一天,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为这八位普通消费者正式立案。将 于2004年6月24日下午公开审理此案。
作者:
song
在
海归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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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
- (1063 Byte) 2004-6-06 周日,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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