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到了hotel 他们就信了。因为伦敦的酒店特贵,尤其是Central London 的酒店。偷渡来的马来西亚的大厨是不可能住这样的Hotel 的。然后这帮孙子的态度就一下子变得客气起来,真是世态炎凉啊。然后他们就想撤,结果让老狼给拉住了:证明还没给开呢就想溜?他们没办法,就给我写了个“证明”。后来回到纽约,那张“证明”银行根本就不接受。因为证明上应该写明假钞的号码,没收的时间地点,负责人的签字、职务、执行单位、公章等。而这些关键的东西那帮警察都没提,能证明什么?只好吃了个哑巴亏,100块大洋就这么没了。
那女孩毕业于国内的一个top school (我怕太容易猜了,所以还是把学校名字隐去),然后就职于一家国家经济机关的高层(请原谅我也不能写太具体了),然后受国内公派,留学了四个国家,会四门外语,现在在伦敦的一个名校读博士,唬的老狼腿发软。说起国内的经济形势和天下大略(这是她的专业),老狼就纵横开阖,口沫四溅,抡圆了侃,还把当年在体改所道听途说的那套搬出来,立马就把她给侃晕了:原来马来西亚大厨还是个高人!于是她提议,打完电话后,邀请我到她的宿舍的lobby 里继续聊,那里有个酒吧。
我回到纽约后,收到她发来的传真,说想我想的发疯,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去跳泰吾士河。我们也吵架。后来我想我以后应该还有机会去伦敦的,没想到一离开,就好多年都没有机会去过了,或者去了她也不在了。我后来就基本上呆国内了。人生短促而无常,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那就是说,人生快乐的时间那么短,以至于古人都嫌白天玩的时间不够,晚上还要拿着蜡烛跑出来玩。所以我后来再也不相信什么“以后”。只有眼下才是真实的,只有眼下才是可靠的。期间放假她回过北京,我去见她,她竟拒绝,原因是她皮肤敏感,脸上肿的一块块的。她不想让我看到她丑陋的样子。我住到离她家最近的饭店(记得还挺贵的),强迫她来跟我见面。她来了,站在走廊里,戴一大口罩,不肯进房间。我一下子把她的口罩拉了下来。她沮丧地站在那里,欲哭无泪。其实没有那么糟啦。以后老了,她更不肯见我了。女人为了自己在别人眼里的美丽,竟然傻到牺牲自己的感觉。她们知道男人心里在乎的是什么吗?男人爱美,但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美其实是有很大程度的主观色彩的。那么就趁着男人还认为你是美丽的,尽情地绽放、尽情地享受吧。我把她拉进房间,脱掉她冬日层层的衣服,跟她再一次疯狂ML。It’s time to say good bye。我跟妹妹们的分手,一般都是渐行渐远,然后嘎然而止,连血带肉,一刀而断,哪怕心里再痛苦,不会扯什么牛皮糖。若干年后,1997年,当我回到纽约,买到了我最喜欢的Sarah 和Andrea 合唱的那首著名的《Time to Say Goodbye》的CD, 去细细地品味那离去前的美丽。是啊,离别虽然无奈,人生又那么短暂,留给我们的快乐那么的稀少,那么又为何不在say goodbye 的时候,让最后那一瞬的分别变得更美丽些?为什么要让双方带这那么多的遗憾,乃至怨恨离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