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Ⅲ)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留学与移民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Ⅲ)   
uslawchinade





头衔: 海归中尉


加入时间: 2008/04/17
文章: 55

海归分: 5528





文章标题: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Ⅲ) (1236 reads)      时间: 2009-6-26 周五, 15:04   

作者:uslawchinade留学与移民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从前两篇文章中,读者可了解生活担保书的定义及目的、适用对象以、担保人的资格和要求,需要提供的支持性文件及有效期,本文将介绍对于绿卡受益人的社会福利限制、担保人责任的终止以及担保人变更居住地址的通知规定:

一、 对于绿卡受益人的社会福利限制
绿卡受益人入境美国后的前五年不得享有下列四种联邦社会福利计划:
1. 食物票(Food Stamps);
2. 贫困医疗援助(Medicaid);
3. 社会薪资补助(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
4.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
因此,当绿卡受益人来到美国后,如果生活无以为继,此时该绿卡持有人、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社会福利机构将可对出具生活担保书之担保人提起诉讼,诉请担保人提供绿卡受益人生活上之所需。担保人所须负担的金额,须依照前述四项社会福利计划所提供的金额来计算。也就是说,担保人将代替美国政府负起照顾贫困绿卡持有人的责任。

二、 担保人责任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担保人之责任即告终止:
1. 绿卡受益人归化为美国公民;
2. 绿卡受益人永久离开美国领土;
3. 绿卡受益人死亡;
4. 绿卡受益人到美国后已工作超过四十个季(40 quarters)。

三、 担保人变更居住地址的通知规定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如果变更其居住地址,应在变更地址后30天内,按要求通知司法部或其指定机构,并通知被担保人居住地的州政府。如果违反规定,在经过通知或听证程序后,担保人将被处以250~2000美元的民事罚款。如果变更地址而未通知是在知道被担保人已领取贫困公共福利的情况下,将罚款2000~5000美元。

USLawChina特别提醒
美国各地领事馆处理生活担保书时,呈送美国国家签证中心的经济担保书似乎都要比过去审查严格的多。经济担保书有简式的I-134和复式的I-864;所有职业移民和非移民签证要用简式I-134,所有的亲属以劳工的名义为亲友申请去美,或亲友拥有5%股份的公司工作的人士去美要填写 I-864表格。如果申请人不太理解美国的生活担保书、材料准备不足、或是有细微错误,都可能导致退件,因此最好还是交由行家办理。


资料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供稿人:Frank Tsang

作者:uslawchinade留学与移民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Ⅱ) 留学与移民 2009-6-17 周三, 17:35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Ⅰ) 留学与移民 2009-6-15 周一, 15:44
[ 世界日报 ]性生活满意度调查 美国男子仅排第10 十分尴尬 生活风情 2007-8-16 周四, 07:35
读了CODERED 的转贴‘七年美国生活。。。有感’,使我有冲动说说我的五... 海归茶馆 2004-6-29 周二, 21:06
[转帖]在美华人分析:哪四类人不适合来美国生活? 网易 海归主坛 2014-9-03 周三, 10:10
非常有意思的文章:研究,中国腐败程度不及美国当年。 海归主坛 2012-12-14 周五, 19:26
[转帖]美国生活区域中心(American Life)项目被移民局全面拒绝... 海归商务 2012-10-09 周二, 11:33
解读 美国移民EB5热门项目 华盛顿消防中心项目 创业园区 2012-8-14 周二, 13:17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uslawchinade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 深度解读美国生活担保书(Ⅲ) -- uslawchinade - (1025 Byte) 2009-6-26 周五, 15:04 (1236 reads)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留学与移民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4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