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云南“7·21”巴士爆炸案还没有最终定性,死伤乘客的索赔问题以及责任还无法确定。
《昆明日报》报道,据云南昆明巴士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市民乘坐巴士,如果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昆明巴士公司将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按照事故的责任大小,由巴士或保险公司进行理陪。“7·21”爆炸案发生后,伤者已经通过医院“绿色通道”进行了抢救,但因案件还没有最终定性,对死者和伤者的理陪问题和责任也还无法定论。
业内人士认为,在事故原因未明的情况下,死伤者向谁要求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是某位乘客私自携带危险品导致发生爆炸的,受害人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依据侵权责任向该乘客要求赔偿,当然,受害人也可以依据客运合同违约责任向巴士公司要求赔偿。在这起事故中,乘客上车后,就和巴士公司建立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巴士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送达目的地。如果中途发生意外,因该由巴士公司进行赔偿,巴士公司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云南省昆明市7月21日上午发生两起公共汽车爆炸案,造成三人死亡,13人受伤。目击者称发生爆炸时声音巨响,现场一度混乱,爆炸原因正在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