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中国缺少“世界级”宜居城市
一年一度评选公布的世界宜居城市,在国际社会必然引起系列反响和密切关注:宜居城市的目标、体制、准则、成效、状况及其特色,代表着当年人类居住文化主流,也成为当年人类城市居住价值观及其最优化模式的典范。

  2007年世界最宜居城市的桂冠被德国慕尼黑获得。理由是城市经济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住房品质高、犯罪率低、族群和谐、四季气候宜人、休闲设施与夜生活舒适等。从公共交通、环境到想喝一杯咖啡时的方便程度,慕尼黑都排名领先。当然,同样排名三甲的哥本哈根和苏黎世在这些方面与慕尼黑的差距很小,但慕尼黑依靠其对居民的服务水平,成为了最佳城市的优胜者。慕尼黑成为2007世界最宜居城市的理由无疑给我们开阔视野的启示:城市从宏观经济、环境品质到生活细节必须切实满足人的心理与生理需要。这种“需要”超越国界、超越城市、超越社会,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的。

  城市目标不一定是现代化

  20多年前,中国各个城市开始考虑与制定本市的发展目标,基于时代局限、或由于城市视野狭窄,城市目标多为“现代化”、“国际化”、“世界一流”、“东方芝加哥”、“第二香港”、“北方浦东”等等。毋庸置疑,我们城市发展的宏伟目标定位于经济、工业、政绩指标,在城市的初期发展阶段或许非常必要,也是城市成长的基本前提。至今,中国在城市化已经走过四分之一世纪,25年的速度几乎相当于西方国家250年历程的缩影,在世界城市之林,中国城市短期大规模、高效益发展先前并无同例。

  但是,从历史事实的另一面可以发现,中国城市大规模、高效益发展在环境与宜居品质方面付出了极大代价,现在从反思到返工的基点必然落脚到城市的目标定位:城市发展的第一定义究竟是追求政绩指标、还是落实到“宜居品质”?

  日本在经历了20世纪60-70年代高速经济增长期之后,戴上了“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桂冠,但却陷入国内四处“环境公害”的泥沼。从日本国内媒体到国际社会对“日本奇迹”产生了一系列质疑:灰蒙蒙的城市天空、黑乎乎的城市河流,城市不再是宜居的家园。难道这个时代需要由城市承担国家高速经济增长所导致的“环境公害”吗?东京终于从70年代后期的反思中开始警醒与检讨:城市不能成为高速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公害”牺牲品,而首要目标必须是宜居的家园。20世纪80年代,东京开始将城市目标确定为“家园城市”。2007年在世界十座千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位居第四的东京其所有宜居指标名列榜首。

  由此可见,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对城市化的影响无论多大,城市的发展无论多快,城市始终不可能超越“居住是第一主体功能”的目标。

  究竟什么是城市的主体

  关注中国城市化进程,不难发现各地城市在确定发展目标过程中一直摇摆不定,由于缺乏自知之明及城市自信,或者不明确与不具备城市发展战略,因而城市目标不是盲目照搬国外城市头衔,就是宽泛空洞甚至模糊不清。回首往事,城市领导班子频繁换届,城市目标也是因领导而异不断变更。考察各地城市近年来所发布的目标信息,居然没有一座城市将“宜居”置于城市目标的首位。

  那么,究竟什么是城市的主体?是闪光的政绩还是空泛的口号,是超越百姓生活的“开发硬件”还是环环扩张的城市版图?其实,这一切并非城市的主体,只有人、只有适于宜居的基本功能,才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平台。

  在文化大革命中,举国上下奉行“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及其建设方式,人们可以在极其艰苦的居住生活条件下忘我工作;在城市,生活享受及其宜居追求几乎与资产阶级划为等号。尽管目前中国社会发生了极大变迁,但是,当年生产与生活的关系、城市生活与追求宜居的意识仍处于被颠倒的潜移默化之中。

  基于慕尼黑成为2007世界第一宜居城市的理由,城市目标绝非那些假大空的“报告”、“口号”与“计划”,而宜居城市的目标完全需要落实到城市百姓的生活细节中,从符合地方民俗风情生活方式的城市细部到高龄者的人性居住环境,从地面防滑材料的铺砌到学校进出口安全通道的保障设置……都是一座城市具备宜居功能的起点。

  在慕尼黑、苏黎世、哥本哈根与东京,我注意到城市“细部分类”成为所在宜居城市的基本设施。垃圾桶均区分为“可燃”、“不可燃”、“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及其“大型垃圾”;邮筒也是分为“本市”、“国内”与“国际”;从多路地铁、多路巴士、多方出入口、多条步行商业街均以不同色彩与标志予以区分,使得人们进入纷繁都市生活也不至迷路或不便,因为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市民及旅游者而言,色彩导向比文字标识往往更为便捷,这也是多年来对西方学者研究城市导向及其环境识别心理学的成果普及。

  目前,国内各地城市正陷入大放异彩的“亮起来工程”,从商业广告到屋顶单位标识形成系列“光污染”,给市民的居住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广州、上海的许多高龄者市民发出感叹:“亮起来工程”带来过亮结局,城市面子与政绩看来是上去了,但是宜居的品质却下来了!因为那些没日没夜的灯光搅得我们居民生活不得安宁。

  有一次途经慕尼黑空港,我注意到这里的任何公共及商业广告灯箱尺度设计适当、亮度柔和,不刺眼炫目,而且为人们提供适宜视角而设计出多维多向可视界面。德国朋友告诉我,在德国任何一座城市,所有与公共光源相关的广告、标识及照明设施,都有科学严格的规范与标准,首要前提是尊重人们的视线而且需要以最适宜的亮度保护人们的视力。这些基础与力度并非那些表面化的宏观宣传,而是源于城市生活,立足城市生活,导向城市生活的健康细节与人性情景。

   期待世界公认的宜居城市

  我们憧憬:到2020年,基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小康城市无疑将会出现进入世界宜居城市前列的明星。曾经对世界城市发展产生历史性影响的《雅典宪章》,在20世纪初问世时,就开宗明义“适宜居住”为所有城市四大功能的主体首位。尽管世界局势近一个世纪以来发生巨变,但是《雅典宪章》的经典仍然为世界城市所参考和遵循。因为,科学进展、技术进步、文化创新、经济繁荣并不是以牺牲城市居住功能为代价而存在,相反,人类文明所有的进步成就无不为提高人类居住生活品质而集中、广泛投入与推进。

  从现在到2020年,与其说是中国城市化规模与指标数量进一步发展的辉煌时期,不如说是进一步考究并提高城市素质的历史阶段。城市作为中国和谐社会的支撑体,如果忽视或不具备基本的宜居基础,发展的目标无疑会倾斜,这种倾斜将会导致城市百姓失去生活品质,我们的城市便很难由此取信于民。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的基点并非是充满空洞张扬力的口号,而是必须首位落实到“城市宜居”的民生政策;不仅需要宏观开发,而更需要适宜居住生活的城市细部。▲(作者为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教授、院长 张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