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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新来2个月的青年女工忽然跳楼自杀,导致下半身瘫痪,在医院住院治疗,警方调查以后发现确为自杀,而且与工厂一点关系没有,工厂老板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出钱请看护工去医院看护,照顾其饮食,医保报销最高能报的2万元医药费以后,医院停药,建议做手术取出碎骨,但是家属无钱做手术。

女工家属在工厂再三催促之下,从内地来到深圳,到医院看了一次以后,再无踪影,几天以后纠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来工厂堵住大门,要求赔偿,工厂老板打电话报警,片警来了以后告知:只要不打人,不破坏工厂生产,就不能拘留,建议协商解决。

此事发生在年底,工厂事情很多,加上内部意见也不统一,拖延了个把星期,女工家属几乎天天来厂门口骚扰,甚至冲入工厂工作区拉断电闸,导致工厂停工。

内部商量以后决定马上做以下几件事:
1:通过内部关系,找到片区派出所所长和片警的联系方式,老板出面请他们吃饭,并备好现金,准备吃饭后送出。
2:找厂区的老板,也就是当地村政府人员沟通,寻求帮助

片区派出所所长和片警吃饭过程中,建议:协商解决,派出所提供协商场地,可以派片警在对方骚扰的时间内,随叫随到,尽量保证不出现扰乱生产的事情。

厂区老板听说这事,说开厂这么多年,也没见过这种事,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同意马上调集工厂保安,上下班都守住大门,保证生产不受影响。

接下去的几天,片警的警车天天在厂门口驻守,厂区保安24小时在门口警戒,女工家属每天在门口骚扰一下,也不能造成什么大的影响。而且来的闲散人员越来越少(估计付不起这些人的费用)。

老板派办公室主任天天去派出所报到,名曰来等对方协商,当然对方从来不来。办公室主任打电话给对方,对方的要价也由开始的50万,逐渐下降,说10几万也可,并可以商量。

这期间,工厂该干嘛干嘛,只是大家觉得门口的骚扰就像苍蝇一样,烦人。

这样又拖了个把星期。一次工厂高层一起吃饭,大家愕然发现,老板给派出所所长和片警的红包居然没有送出去,老板解释:吃饭的时候人员较多,没有送钱的机会。后来的几天其他事情耽误了。

又过了几天,办公室主任说对方同意10几万,而且片警也做了工作,建议工厂起草一份协议,基本意思是:女工跳楼事件由警方调查以后,与工厂无关,但是本着人道主义出发,工厂及其工友捐款xxx万,希望女工家属能给其医治,女工本次事件以及任何以后事情与工厂无关。

办公室主任沟通好以后,双方到派出所签字画押,老板这次去了,签了字,财务带了12万现金,签字的时候,老板又给了对方几千块钱的差旅费。

几天以后对方把女工从医院接走,从此,再也没有来骚扰工厂。

又过了一些天,老板派人把该给片警和所长的红包送出去,对对方多次出警,帮助,协调表示感谢。

总结会上,有人提出如果事情刚开始发生,马上给片警和所长送红包,这件事可能能更快摆平。不过其实整个事件中,警察没有收到红包,但都尽职尽力,所有该做的,都已经做了。也许红包能促使力度更大一些,比如对方来以后,可以把闲散人员带去派出所打指纹,如果有前科,可以酌情警告甚至拘留。但是这样,有可能把“捐款”的数量减少一些吗?不一定。而且后来发现减少“捐款”的数量,并不是老板的唯一目的。

老板说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开工厂不仅是为我自己赚钱,也希望大家都能赚钱,当然包括只来工厂2个月的女工,她的情况,我从一开始就决定给与金钱上的补助,只是不知道多少为好,我对她们来工厂闹事是不满意的,如果她们直接找我来谈,我可能给得更多。但是她们和我站的高度不一样,经历的事情不同,想问题的方法不同,需要理解她们,如果我是她们,也会担心不闹的话要不到钱,也可能出此下策。

不知是不是这件事的影响,过了2个月,工厂全面提薪,幅度在10-30%左右,又招了更多的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准备进入新的市场。由于工人的薪水也得到提高,根本没有遇到像很多媒体宣讲的那样的民工荒问题。反而来的人很多。在招工人的时候:人事部门除了对方能力的要求以外,加上了对心理,家庭背景,以前工作经历等的考察,希望减少或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