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的两个热点:“韩-方之争”和“吴英死刑”。后者虽然没有前者那么具有娱乐性,但关乎一条生命,时间也比较紧迫,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下面是我在微薄上陆陆续续发的几条观点:

【吴英案的讨论】1.吴英的确违法了现在的法律,但罪不该死;3.吴英一、二审被判死刑,疑点很多,人命关天要慎重;3.相关禁止民间金融活动的法律不合经济规律,应该修改,甚至推翻该法;4.对于尝试新鲜事物的先行者所犯的错误,要用更包容、更理性态度去对待,促使社会不断创新。

在我看来,吴英就是从11个投资者那里筹款办了个企业,筹资合同不规范,企业花钱也不规范,然后企业失败了。如果这样也会被砍头,美国硅谷早就遍地冤魂了,世界哪会有什么信息产业?

我只看了吴英的大概案情介绍,估计在美国还在民事诉讼的范围 - 也就是债权人向吴英起诉,未必能进入刑事范围。我不是法律专家,不知道是否有美国法的专家给解读一下?虽然不能用国外的法律来判断吴英的案子,但这种比较是有意义的。

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政治环境下,昨天的经济罪犯,现在来看只是胆大的弄潮儿而已。记得“投机倒把罪”吗?在中国创新和弄潮虽然需要负责任,但希望大伙儿不要有生命危险才是。

我的言论权作抛砖引玉,也希望为救吴英发挥丁点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