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一直没有更新博客,不是没得可写,而是可写的太多,反倒无从落笔。

想来想去,不如咱就散记吧,好歹算是对于本人重大生活变更的原始记录,而且或许,还能够对其他有意海归的同学带来些实在的内容,当个正/反面教材呢。

1.

几天前在美国昼夜不住的辛劳,瞬间就像发生于上个世纪,远得模糊不清。

曾经跟我的八卦同事阿小鸥聊天说,之所以我总是辛苦,又总是操心,其实说白了,就是美国生活的后遗症。那种莫名的不安全感虽然不是很明显,但确确实实始终追随着我。生活再规律,也总是觉得要继续拼搏下去,容不得自己就此放松。

毕竟不是家啊。

如今回了家,一颗心方得落地,尽管这个结局,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在美国的时候,尤其是临走之前,我几乎是每一分钟都在忙碌。时常睡到半夜,突然惊醒,想起某件忘记料理的事情,赶快爬起来去做。以为离开美国,上了飞机,就都好了。可是并不,旅途当中的梦也都黯淡无光。我当时潜意识的想法,大概是认定,劳苦总还是比渺茫的未来踏实少许。

然而,从飞机落地,在香港机场入关,再过黄岗口岸进入深圳,昏沉之间,莫名其妙地就放松了,什么都不想再担心。每一步,我都耐心地等,慢慢地做,清清楚楚知道,现在我不必赶时间。

也就是说,我可以坐着发呆,可以无所事事了。

有个晚上,大侠公司有应酬,他带着阿小J同去,留下我和两个儿子。外面雨下得正急,家里冰箱却空了。想叫外卖,但是没有电话号码。于是给俩孩子一人穿件雨衣,我自己打了一把雨伞,到旁边会所的私房菜馆去吃东西。雨大,客人不多。我们娘仨慢慢吃慢慢聊,店员也不催我们,由着我们耽搁,自己跑到后门外边游泳池的旁边去抽烟。

游泳池里的水,已经满得快要溢出来。周围身边,没有人去操它的心。

吃好晚饭,还是赶着大雨回去。两个孩子兴奋极了,因为难得有机会穿着雨衣在大雨里走路。他们一边踩着水坑,一边说“Mommy, this is so cool”。我想起自己小时候踩雨水的情形,时光恍然重叠在一处,岁月走得了无痕迹。

2.

那年出国,搬了很多的中文书去美国。这次,搬了五大箱的英文书回中国。孩子们暂时读不了中文书,我又不希望他们就此停止良好的阅读习惯,所以尽可能多地带了他们最近可看的书。这简直就是同个故事的循环上映,情节雷同到荒诞,不过又很实际。我总觉得,离开熟悉的环境之后,在阅读上以不变应万变,是自己能给自己的福气。毕竟书本具有穿越时空的能力,让各种境况下的人们,都可以在心灵上获得某种程度的自由。

也正因为如此,我一到埠,大侠就交给我一本北岛的《青灯》,让我立时有书可读。这本书中的多数文章,我早前在美国都已经看过。不过回国重读,尤其是重读早已去国离家的北岛作品,感觉多少有些不同。之前读到他的海外人物志,微微颔首,笑中带泪。如今再读,已经是在记忆的篇章中休憩,好让我能够因为有迹可循,而做到安然忘记。

此书的第一篇,是北岛纪念冯亦代的“听风楼记”。读它的那个下午,大侠带着孩子游泳,我靠在泳池旁边看书。天正风驰电掣地阴沉下来。池边餐厅的服务员本来正在抽烟和发呆,此刻突然动作起来,起身关门关窗,回到室内,等待风雨的降临。

看着周围的一切,我想我是真地回来了,或者更确切地说,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一直都坐在这儿,赶在暴雨降临之前,读几页早被潮湿的天气阴浸到软软塌塌的小书。

3.

回来这几天,几乎所有时间都在下雨,出不得门。平房院儿里野惯了的孩子,突然被圈进高楼大厦,开始坐立不安。不过他们适应能力真强,没出两天,就接受了现实,在家里玩玩“大富翁”,开开遥控汽车,看看书和电视,乖乖等着雨过天晴,不再那么百无聊赖的了。

我也就此安心当我的师奶,搞搞卫生做做三餐,晚上孩子睡觉以后,跟大侠在阳台上看万家灯火,让所有的记忆,都远若美国那些曾经无数次经头顶无声而过的飞机。或者被刻印下来,成为字迹,清晰并且具有历史感,不再同眼前有直接联系。

一早起来,先给全家煮早餐。因为家用东西还没有置办齐全,所以早餐比在美国时候还要凑合,牛奶麦片或者是鸡蛋拉面,外加薄粥一碗,倒也简朴,绝无油烟。本来大侠是打算,我们刚刚回来,先在外边知名的好餐馆打它十天半个月的牙祭。但是才吃了两天,我就说,咱们还是以在家吃饭为主吧,三餐顿顿如此,实在有些吃不消。虽然我也喜欢久违的美食,可是很怕那种耗时费力的吃法。一顿饭总要花上几个钟头,车水马龙中穿城而往。坐定以后,一道道地点菜上菜品菜,小孩子跟着坐了大半天,东一口西一口尝了不少的鲜,被问起吃了什么,却只是摇头,显然不如吃家常妈妈菜那样妥帖可口。

所以在家自己烧饭。

吃好早饭,送走大侠,我去阳台上面查看衣服。本来深圳就非常潮湿,现在这雨下得,几天过去,晾出去的衣服都还湿湿重重。每当同朋友吃饭,我总要急着追问人家晾干衣物的问题,显得很土很无趣,不过这确实是我眼下最关心的问题,不尽快解决,就不敢常常给全家换衣服。

大家顾左右而言它,转而关心我们家请保姆的事,认定那才是解决我这类烦恼的根本。可是我又问,保姆难道有晾干衣服的秘方么?

其实我也是在顾左右而言它——知道没人会支持我,所以不愿意谈论保姆的问题。这么多年在美国,我早已经成长为一头吃苦耐劳的老黄牛,完全可以去给别人家当保姆,至于被人伺候,就肯定不习惯。

朋友看我带三个孩子,认为他们了解我的甘苦,巴不得立刻让保姆帮我将一切搞定。岂知我是累在身上,更累在心里。辛劳小部分来自孩子,更多的是日夜都在的操心与紧张,保姆帮不到的。反倒是靠着照顾家庭,我时常得着格外的安慰。

搬家过来,大小行李堆满门廊和客厅。带领孩子将它们逐一整理清楚,之后坐在洁净的家里,喝着冰啤酒看孩子做游戏,那是莫大的享受。

朋友看着我,笑笑地说:“慢慢适应吧,呵呵。”

嗯。改变同家人相依为命的一种运作方式,肯定是需要时日的,如果时日果真有它的魔力的话。

4.

衣服仍旧不肯干。

雨停了半夜,凌晨又开始下。

楼下的棕榈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孩子趴在洗手间的窗台上,兴致勃勃地看它如何倒下。可它总也不倒,倾一倾身子,又顽强地站直回来。逐渐地,孩子失去了对它的兴趣,玩起了藏猫猫。

我再去阳台上看衣服,瞧见小区的会所空无一人。大人在上班,孩子在上学,婴儿跟保姆待在家里。这么样的清静,很像我印象中初到的美国。

这是大侠特意挑拣的住处。我本来想要住我们最早住过的莲花北,那里曾经有过一帮老友,生活也非常方便。但是他说现在那里房子已经老旧,且没有够我们居住的间量,停车位也异常紧张。于是我们住到了这个据说是很高尚的小区。

我起初舍不得莲花北,等到真地住过来,发现感觉还行。安全,安静,与十几年前的类似小区相比,配套服务已经好了不止一点两点。只是我还怀念莲花北的菜市场,人家说如今好的小区,都不开这样的市场了,不安全,卫生也很难保持。

所以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都是会员店买来的,这又是像美国。菜倒确实比美国新鲜,比如莴苣,嫩得流水,可惜需要自己削皮。记得从前,我每天穿着睡衣睡裤拖鞋,逛下楼去买顶新鲜的肉菜,回来煲汤烧菜。菜摊阿姨帮我削好了莴苣皮,剁好了大龙骨,装进净袋,我用双手提着,晃回家去,路上还可以顺便在楼下喝碗糖水。

现在我想逛的地方,用腿都走不到了。大侠把车子钥匙扔给我,我又扔回去,说什么都不敢开。我不是不知道开车方便,也不是觉悟太高想要搞什么环保,而是怕撞死人。街道的隔离墩上,总是扑噜扑噜往下跳人,我这种没怎么在繁忙的城市开过车子的人,自知招架不了。

行人翻越隔离墩这事,实在怨不得行人,绝对是市政建设的问题。经常都是开出去好几分钟,路中间都没有缺口供行人过马路。这种路是给开车的人预备的,行人要想去趟马路对面,要么就兜个把钟头的圈子,要么就冒着生命危险强行过路。听人说,这种设计,也是像美国。我居然也需要慢慢适应!

其实我生于斯长于斯,本不应该有所谓适应一说的。只不过,在中国找中国,这是我不能适应之一;而我在这里的昨天和今天之间,已经相隔有日,这是我不能适应之二。

今天终于耐不住,闹着要去莲花北,大侠就带我去了。确实在村里开车很艰难,行人熙熙攘攘。里边楼群模样依旧,只是添了太多人员以及设施,我完全转向。菜市场已经面目全非,即便如此,到了跟前,我还是激动万分,没等车子停稳,也不管孩子,就独个冲了下去。这家买二两花椒,那家买一根晒衣杆——不是会员店里没有,但是气氛不同。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有余,我总自作多情地觉得,菜市场的摊主,个个都是我的老相识。

我们在一家名叫“关中客面店”的地方吃东西。点了一盘肉炒拉面,一碗肉臊面,一份陕西面皮,一个油泼扯面。这些东西,我在美国都试着在家做过,干干净净一份摆上餐桌,就是没人捧场。这种吃食,一定要在这样的店里吃,才够爽歪歪。塑料板凳要坐两层,否则容易坐散架;要瓶啤酒,老板娘说没有,小跑着从隔壁的杂货店买了来给我们;要俩酒杯,也说没有,送了两只空碗给我们用。我跟大侠直乐,干脆对瓶吹将起来。喝久了美国的小小瓶,扬着脖子灌这种大瓶冰啤,还甭说,没下去几口,就已经觉得有了满肚子的豪气。

我就是这样,在我把它叫作故乡的地方,迫不及待地找我的过去。我想,对于我这样的人,这样的年纪,经过多年的隔断,这种找,是至关重要的吧。

这些,孩子们一概不懂。他们只顾着蹲在附近的笼子跟前,目不转睛地逗弄待售的兔子和小鸟。或许他们今天眼见的事情,将来会成为他们所要寻找的感情依据,也未可知。

陈淑桦:流光飞舞(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