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组委会成员:
主任:赵大赒(负责整体调控、把关、总结会议等)
副主任:苏旭(宣传、设计、谈判/签约)
秘书长:马瑛(各类文案完善、评委、财务)
副秘书长:胡文静(负责招商公关、整体赛务环节衔接)
招商助理:唐成(负责收集整理客户资源,接洽,协助副秘书长)
文秘:贾玲(报名点布置、接听电话、收发传真、处理日常事务)
拟邀嘉宾
参赛项目
声乐、舞蹈、器乐、表演、书法、绘画、制作发明等,各项目均按组别参加。
选手分组
幼儿A组:0-3岁(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幼儿B组:4-6岁(2002年1月1日以后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A组:7-9岁(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儿B组:10-12岁(1996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比赛日程安排
10月01日—11月10日:上海报名
11月11日—11月30日:上海初赛
12月01日—12月15日:上海复赛
12月16日—12月31日:上海决赛
2009年1月31日—2月4日:北京总决赛
2009年2月:拟录播“2009年中华宝宝全国少儿元宵晚会”
活动范围
全面覆盖上海18区1县。
活动特色
1.品牌权威
主办单位均是教育界、艺术界和文化界的权威机构,经共同努力,曾成功地举办了首届活动,已在全国少年儿童中树立起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活动的良好品牌。
2.参与面广
活动面向全国少年儿童开展,上海赛区涉及数十万个家庭,将吸引数以万计的少年儿童艺术爱好者参加,其规模之大、影响面之广将前所未有。
3.延续性强
2007年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全国中华宝宝大型文艺联欢晚会”的举办,为广大少年儿童艺术人才提供了展示才艺的巨大舞台和广阔空间,获奖选手将在这里成就自己的艺术理想,并将一直延续下去。
4.名师指导
比赛过程中,专业评委将对选手逐一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为选手今后的学习指明方向。
5.直效宣传
综合运用平面、电视、网络、广播等现代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宣传,特别是数十万份海报和宣传单的针对性发放,直指中高端儿童消费群,宣传效果更加直接。且支持少儿事业是树立企业公益形象及提升企业产品形象的最佳途径。
赞助价值
儿童是财富,这是商家的公识。“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活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由于该活动适合了全国少儿艺术爱好者及其整个社会的迫切愿望,又有历届艺术展示活动及赴海外文化交流演出的成功经验和良好社会反响,因此,本届展示活动成为全国少儿艺术爱好者及商家关注的热点和亮点。目前,本届展示活动已相继在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一百多个城市设立了省、市组委会,将有数万名少儿艺术爱好者报名参加。其宣传力度之强、信息量之大、覆盖面之广是一般艺术活动所不可以比拟的。因此,本届展示活动蕴藏着巨大的商机,给广大商家提升企业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宣传产品优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和平台。
为了确保本届展示活动的有序进行及迎新春电视文艺晚会演出的圆满成功,更好的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广告宣传服务,本次活动将联手有关儿童衣食住行用的品牌企业共同举办,充分利用本赛事的宽广平台助推赞助企业的形象和产品,让企业在充满童趣、激情洋溢的活动中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上海赛区,本次活动直接影响几千所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数十万余上海中、高收入家庭。而当代经济学证明,这些正是当前上海主流消费群。
参与本次活动,商家只须投入普通广告费的百、十分之一即可获得相当的宣传效果,且因其特有的公益性质,企业不仅可以支持赛事的成功举办,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还可借此机会扩大自身的知名度,提升企业形象……所以,只要积极参与,尽情发挥您企业的能量,就可以尽情收获丰硕的成果!
赞助方式
独家冠名;财物赞助;指定产品或服务;协办支持;合作;产品代言
权益回报
一、 独家冠名
1. 名额:1个
2. 赞助费用:万起(全额现金或现金70%+物品30%)
3. 回报权益
a) 荣誉回报
i. 获得独家冠名权,形式为“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大赛XXX杯上海赛区展示展播活动”,保障冠名的权威性;
ii. 授予冠名企业“特别贡献奖”,授予领导人“中国关心下一代素质教育爱心大使”,颁发精美荣誉证书、奖牌。
iii. 企业提供的产品为活动“指定产品”,颁发精美证书;
iv. 邀请冠名单位负责人一名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参与组委会工作,共同领导此项选拔活动;
v. 冠名企业可与组委员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
b) 标识权回报
i. 比赛颁发的证书、奖杯、奖牌、奖品等均以“***杯”冠名;
ii. 在活动中所有相关宣传资料、物料上,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光盘制作、画册、宣传手册、证书、请柬、宣传单、海报、绶带、纪念品、礼品袋、彩旗等,均出现冠名企业名称或产品名称、商标标识等,强力推介冠名单位的企业形象和产品;
iii. 请贴、节目单均为企业做广告宣传,也可附冠名企业的图片、企业领导赠言、简要文字介绍(版面内容由企业提供)等。
c) 特别专题回报
i. 举办有相关领导、演艺界知名人士及各大媒体记者出席的新闻发布会,在现场请冠名单位领导讲话;
ii. 邀请冠名单位主要领导为特邀嘉宾,在颁奖会登台讲话 3分钟;
iii. 与有关领导或艺术名人等同台为获奖选手颁奖,并合影留念;
iv. 为冠名企业编辑《专刊》,辑录企业在活动中的风采,图文并茂,赠送企业永久收藏。
d) 媒体宣传回报
i. 在媒体发布本届活动新闻时,出现冠名字样;
ii. 冠名单位的名称在主持人的串词中至少三次;
iii. 在《时代人物》全彩版面刊登企业领导专访2版;
iv. 在《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活动上海赛区优秀选手风采录》画册和《参赛指南》的封面拉页,全方位介绍冠名单位企业形象及产品;
v. 在活动官网设立专页报道冠名单位相关动态,直至活动结束;
vi. 在节目播出中插编冠名单位不少于3次15秒广告;
vii. 在后期媒体宣传中,凡涉及本届选拔活动名称的,均署明冠名单位名称,以致鸣谢。
e) 现场广告回报
i. 海报、路旗、招贴、指示系统等均出现冠名企业名称及标识;
ii. 印有企业名称的充气卡通、在活动场地巡游宣传;
iii. 活动现场、新闻发布会等背景板展示冠名企业名称及商标标识,并赠送赞助企业现场易拉宝2个,在会场显著位置展示;
iv. 根据场地情况设置升空气球、横幅、竖幅、彩旗、串旗;
v. 颁奖晚会现场给冠名单位提供身着企业广告衫的观众方阵座位 30-50 个;
vi. 可在比赛现场设立展位发放优惠券或宣传产品和服务。
f) 获赠权回报
i. 冠名单位可优先在优秀获奖选手中挑选企业的形象代言人(企业可免交管理费用1年);
ii. 赠送决赛嘉宾票10张;
iii. 赠送活动宣传画册和活动实况光盘各50本,企业可以作为礼品在全国范围内派送;
iv. 优先利用活动创造的各种商机;
v. 带有会徽、吉祥物标识的其他宣传品、纪念品的制作、展示。
二、 财物赞助
1. 名额:个
2. 赞助费用:万起(全额现金或现金70%+物品30%)
3. 回报权益
a) 荣誉回报
i. 确定赞助方为“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大赛XXX杯上海赛区展示展播活动”赞助单位;
ii. 邀请赞助单位领导一人出任组委会顾问,参与选拔活动整体策划及组织实施工作;
iii. 授予赞助单位“中国关心下一代素质教育爱心单位”,颁发精美荣誉证书、奖牌;
iv. 企业提供的产品为活动“指定产品”,颁发精美证书。
b) 标识权回报
i. 在活动中所有相关宣传资料、物料上,包括但不限于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光盘制作、画册、宣传手册、证书、请柬、宣传单、海报、纪念品、礼品袋、彩旗等,均出现赞助单位名称或产品名称、商标标识等,强力推介冠名单位的企业形象和产品;
c) 特别专题回报
i. 赞助单位出席有相关领导、演艺界知名人士及各大媒体记者出席的新闻发布会;
ii. 与有关领导或艺术名人等同台为获奖选手颁奖,并合影留念;
iii. 为赞助单位编辑《专刊》,辑录企业在活动中的风采,图文并茂,赠送企业永久收藏。
d) 媒体宣传回报
i. 赞助单位的名称在主持人的串词中出现;
ii. 在《时代人物》全彩版面刊登企业领导专访1版;
iii. 在《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活动上海赛区优秀选手风采录》画册和《参赛指南》的跨页版面,介绍赞助单位企业形象及产品;
iv. 在活动官网设立专页报道赞助单位相关动态,直至活动结束;
v. 在节目播出中插编赞助单位1次15秒广告;
vi. 在后期媒体宣传中,凡涉及本届选拔活动名称的,均署明赞助单位名称,以致鸣谢。
e) 现场广告回报
i. 海报、招贴等均出现冠名企业名称及标识;
ii. 印有企业名称或标志的充气卡通在活动场地巡游宣传;
iii. 活动现场、新闻发布会等背景板展示赞助单位名称及商标标识,并赠送赞助企业现场易拉宝1个,在会场显著位置展示;
iv. 根据场地情况设置横幅、竖幅、彩旗、串旗;
v. 颁奖晚会现场给赞助单位提供身着企业广告衫的观众方阵座位 20 个。
i. 可在比赛现场设立展位发放优惠券或宣传产品和服务。
f) 获赠权回报
i. 根据赞助方要求,免管理费提供优秀获奖选手一人为企业形象代言人一年;
ii. 赠送决赛现场嘉宾票5张;
iii. 赠送活动宣传画册和活动实况光盘各20本,企业可以作为礼品在全国范围内派送;
iv. 优先利用活动创造的各种商机;
v. 带有会徽、吉祥物标识的其他宣传品、纪念品的制作、展示。
三、 指定产品或服务赞助
本赛事欢迎商家以独家指定产品的方式参与,形式为“***为第二届全国中华宝宝才艺展示展播活动上海赛区独家指定产品”。产品可以是实物、服务、场地等,所有指定产品都将在官网赠与图文广告,并在活动宣传资料中明示,还可在比赛现场设立展位发放优惠券或宣传产品。
具体类别及费用为:
场馆类:
游乐场、会议场地、比赛场地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培训类:
培训学校、教育基地、儿童智力开发机构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学习用品类:
笔、墨、纸、砚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玩具类:
儿童益智玩具、成人益智玩具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服装类:
童装、礼服、休闲服装、西服、主持人服装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日用品类:
护发素、洗涤用品、卫生用品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珠宝类:
珠宝、桂冠、首饰、装饰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保健类:
减肥产品、保健食品、妇女儿童保健品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IT 通信产品类:
手机、网络运营商、通讯产品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饮料类:
碳酸饮料、天然饮料、乳制品饮料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饮用水类:
矿泉水、蒸馏水、太空水、纯净水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鞋帽类:
皮鞋、休闲鞋、运动鞋、时装帽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汽车、摩托车类:
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食品类:
食用油、小食品、糖果、巧克力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家用电器类:
音响、洗衣机、电视、电脑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钟表类:
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乐器类
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箱包类:
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摄影器材类:
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白酒类:
独家指定: 万人民币;
啤酒、葡萄酒类:
独家指定: 万人民币;
药品类:
独家指定: 万人民币
金融类:
银行、保险、证券等独家指定: 万人民币
航空、交通服务类:
国际及国内航空公司、旅行社、出租车公司等,独家指定:万人民币;
特殊权益转让:
1、音像制品出版权: 万人民币
2、图书及印刷物出版权: 万人民币
3、相关商业推广活动承办权:万人民币
四、 协办支持
本项主要在于发展在艺术领域有影响力的单位,以协办的名义参与到赛事中来,从而加强活动影响力。
协办单位权益:
1. 协办单位与上海组委会为获奖选手联名签章颁奖;
2. 协办单位领导为组委会副主任;
3. 协办单位代表为决赛评委成员;
4. 协办单位名称及其标志遍及整个活动宣传资料和现场;
5. 在《上海赛区优秀选手画册》和《参赛指南》中以专版介绍协办单位;
6. 积极主动宣传赛事,维护活动声誉。
五、 合作
本项主要发展在儿童游乐、培训、教育等领域有影响力的单位,以“支持单位”的名义参与到赛事中来,从而方便选手参与到活动中来。
合作单位权益:
1. 列为活动的支持单位,分享本活动的宣传效应,赢得更多的客流;
2. 获得“中国关心下一代素质教育爱心单位”称号;
3. 单位名称及其标志涉及整个活动宣传资料和现场;
4. 在《上海赛区优秀选手画册》和《参赛指南》中以专版介绍单位情况。
合作单位义务:
1. 在本单位客流集中地点张贴赛事海报;
2. 设立报名点,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 积极主动宣传赛事,维护活动声誉。
六、 产品代言
参与单位可选择本活动优秀选手作为其产品代言人或形象大使。
具体方案另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