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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传原被告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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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传原被告到庭   
法官





头衔: 海归中士

年龄: 50
加入时间: 2006/01/30
文章: 9
来自: 南市
海归分: 674





文章标题: 传原被告到庭 (2437 reads)      时间: 2009-5-21 周四, 11:50   

作者:法官网友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传原告到庭

原告:本庭已经看到了你所呈交的诉讼请求。但根据网友虚拟法庭规则,你还需要呈交一份正式诉状。该诉状应该明确你的本次诉讼要求,即你所诉的版主具体哪次的执法违法及证据链接,违反哪条坛规的叙述。请注意,根据法庭规则,网友法庭只能审理版主的删贴和封名的执法。相关法庭规则如下:

一、总则

“(三)网友虚拟法庭的权力:以海归网版规和网友虚拟法庭规则为准绳,以事实证据为依据,对原告所申诉的某个具体案件中,执法方(被告)执法(只含对于删贴和封名方面的执法)是否违规作出判决;是否维持或取消执法方对原告的处罚执行;就争执进行调解。除此之外,网友虚拟法庭不得作出任何其他决定。”

二、 申诉和立案

“(三)原告网友必须在众议院或虚拟法庭的论坛页面上以主笔名贴出诉状,被封名网友如无法在众议院或法庭发贴,可以将诉状信给法官。庭审应在虚拟法庭进行。申诉词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1、申诉诉求:明确请求撤销执法人员哪个具体执法。
2、证据: 该执法违规的具体证据,含该执法内容的链接及所违反的坛规举证。”

“(八) 每位网友(包括其所有ID)限每月最多成功申请一次陪审团裁决。 每次法庭开庭,只能审理一个事件。一个事件的定义为:一次删贴,或一次封名。原告必须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或直接关联人。”

另传被告到庭。谢谢合作。

作者:法官网友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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