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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李庄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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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李庄案始末
hockey
头衔: 海归少校
声望: 学员
性别:
加入时间: 2004/10/29
文章: 384
海归分: 26637
标题:
[转帖]李庄案始末
(5099 reads)
时间:
2012-4-22 周日, 21:45
作者:
hockey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龚刚模是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因“涉黑”而被捕。
2009年9月8日,在打黑系列案开审之前,重庆市司法局已专门发文,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纠缠细节,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表对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看法或意见”。这份文件下发后,很多重庆本地律师不敢或不愿接涉黑案。因为没有本地律师敢接案子,龚刚模的家属只好找到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庄为他辩护。
2009年11月22日,李庄和他的助手马晓军抵达重庆。第二天,两人看到了央视关于龚刚模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一瘸一拐地走路,身上显然有伤。
11月24日,李庄向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到拒绝。于是李庄就和马晓军前往关押龚刚模的江北区看守所,他在车上翻看卷宗时发现警方有明显的诱供。到达看守所后李庄被警察告知必须有专案组的陪同才能会见龚刚模。李庄大声抗议要求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还说龚刚模 12月7日 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看守所根本不为所动,专案组到达后李庄还大声呵斥他们的违法行为。最后,胳膊拧不过大腿,在警察的监视下李庄和龚刚模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及委托经过。然后询问龚刚模被抓经过和审讯的情况,龚刚模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
李庄又问,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刚模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刚模的口供接着问:“你在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
龚刚模闻言表情十分痛苦地说:“是我的签字,可这些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
龚刚模说:“他没有。”
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
龚刚模浑身颤抖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
随后李庄仔细查看了龚刚模两只手腕上的伤痕,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
龚刚模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
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插嘴道:“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
李庄闻言转身给这位警察义务普法道:“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然后,李庄让龚刚模在委托书上写下了“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李庄还告诉龚刚模:“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地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
会见完毕后,李庄和龚刚模的兄弟龚刚华吃饭。席间,龚刚华对李庄说:根据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当时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他低估了薄熙来和王立军的邪恶,也低估了重庆暴政的恐怖程度。
11月26日9点,李庄和马晓军第二次来到看守所。被告知必须有专案组警察陪同才能会见龚刚模。李庄又与警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上楼找看守所的周副处长理论,周说这是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命令,没办法。一个半小时后,专案组才来到看守所,和李庄一同会见了龚刚模。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李庄和龚刚模交头接耳,警察还把龚刚模坐的椅子往后挪,加大了他和李庄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李庄对龚刚模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刚模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
龚刚模闻言情绪激动,哽咽着说道:“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
李庄问:“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
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地点是铁山坪的民兵训练基地204房间,用一个手铐吊起来的,吊在2米多高的地方。”
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
龚刚模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伟、打我的叫张科。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伟的警察放我下来,命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伟‘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伟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11月30日,重庆一中院的陈庭长给李庄打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律师开庭前还要和法官沟通,也算是一大“中国特色”了,所谓中国特色,无非是人治而非法治。 12月3日 ,李庄和马晓军来到重庆一中院,法院称此案程序完备、证据充分,具备开庭条件,希望李庄能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工作,“开庭时间早已确定,准备工作也已经就绪,法院连盒饭都订好了。”
“那不行,”李庄断然拒绝。他说:“配合了你们,我的当事人就没命了。”
然后李庄又激动地抗议道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等问题,说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无法配合。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让他回去等通知。
12月4日上午,李庄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会见龚刚模,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 12月7日 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置若罔闻,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才姗姗来迟,李庄开始会见龚刚模,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这次李庄彻底被激怒了,与警察发生了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在审讯中殴打龚刚模的警察张科的鼻子怒斥道:“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买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科替换走了,但张科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12月5日下午,负责协助李庄的重庆律师吴家友到酒店找到李庄说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重庆市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李庄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意识到危险的李庄对马晓军和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然后他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临行前,他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李庄一行到达成都的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
1、重庆方面抓律师。
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
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马晓军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刚模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警察去搜查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在看守所里“被自杀”,马晓军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此时的李庄已经不敢用移动电话和外界联系。这天晚上,他用固定电话联系媒体记者,反映龚刚模案存在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取证行为,声称自己正处在危险当中,不得不异地住宿。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原来早在11月底前,重庆市公安局即给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发去明传电报,称重庆警方有录音录像证明,李庄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教唆龚刚模翻供。此后北京市司法局与李庄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沟通,建议李庄退出龚案代理。
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振国肿瘤医院会见龚刚模的妻子程琪时被冲进病房的重庆警察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押回了重庆。原来在此期间重庆警方已经搞定了龚刚模,引诱他检举揭发李庄来换取减刑。李庄的罪名是在会见龚刚模时通过眨眼为暗号来诱使龚刚模翻供,如果这能成立的话,李庄就是作案时间最短的犯罪分子,眨一下眼只有零点几秒。应当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
马晓军的遭遇
次日,李庄的助手马晓军也被重庆警方在北京抓获,被关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第二天被押回重庆。下飞机后,马晓军被像被对待恐怖分子一样带上黑头套押上汽车,和龚刚模一起被关进了江北看守所。
到达看守所后,马晓军被连夜审讯直到第二天上午10时。在此期间受到虐待,不能睡觉,只能吃些剩饭果腹。专案组问马晓军与李庄会面的过程。马晓军回答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对马晓军说李庄已经检举揭发你了(实际上李庄在庭审中多次阐明由他完全担责,与助理马晓军无关,要求重庆方面尽快释放他。)。由于连续九十多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再加上专案组的高压威胁等,马晓军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试图修改笔录,也被拒绝。就这样,马晓军和同样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吴家友和龚云飞一起成为了李庄妨害作证罪的控方证人之一。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马晓军看手机新闻,对他说李庄已被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
1月9日中午12时许,马晓军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监视居住。重庆警方为了编造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后自愿在重庆租房居住的事实,强迫他在一份租房合同上签字。
第二天赶来探望的马晓军妻子也被强迫监视居住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还逼迫她写下了“自愿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的保证书。马晓军的岳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失踪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李庄和马晓军有罪,这件案子又和马晓军的老婆有什么关系呢?重庆警方凭什么抓马晓军的老婆?这不是在搞株连九族吗?
1月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的压力下,马晓军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陈述证明李庄犯罪。此后重庆警方为了营造“轻松、和谐、自由”的气氛,强迫马晓军夫妇去商场买东西、去重庆“统景温泉区”旅游,上饭店,看电影,并且全程录像,作为马晓军自愿和警方合作的“证据”。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马晓军和重庆警方合作得非常愉快呢!然后马晓军按照警方给编好他的台词,经多次演练后,打电话给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李庄二审我还是不愿出庭作证”,并反复拨打两次,且全程录音。
后来马晓军的爱人因为请假期限已到,向重庆警方恳请回家时,收到了这样的回答:“李庄二审开庭前,你不能离开!”
李庄二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才为马晓军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他买了机票,还买了大量土特产送给他。离开前,刑警队何支队长威胁马晓军道:“这是一起政治事件!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马晓军逃出重庆后,找到李庄的家人,在他们面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诉说自己是如何被迫作伪证构陷李庄的。
作者:
hockey
在
海归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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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不是有几个家伙捧薄XX的臭脚吗。。。也应该像李庄那样吊起来尝尝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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