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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Mark Suster:破灭的共同创始人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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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 Suster:破灭的共同创始人神话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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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Mark Suster:破灭的共同创始人神话 (1460 reads)      时间: 2014-12-23 周二, 14:58   

作者:狼协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Mark Suster:破灭的共同创始人神话

投递人 itwriter 发布于 2011-05-11 22:21 评论(0) 有525人阅读 原文链接 [收藏] « »





  编者按:本文由著名风险投资机构GRP Partners的合伙人Mark Suster撰写,他在文中鼓励创业者去雇佣一位共同创始人,而不是采取通常的合伙创业形式进行创业,他为什么这么说?我们一起来读读这篇非常优秀的文章:

  一般情况下,人们打算创建一家创业公司的时候,通常的一个做法都是会找上一个共同创始人,而且在公司的合伙上也都是五五平分。因为在人们看来拉上一个合伙人一起创业即便会使自己减少一半股权但是其带来的好处要多得多。

  但是这种一般想法却没有很好的以长久的眼光来考虑合伙关系,尤其是那些“一见钟情”式未经长久酝酿形成的合伙关系。当下的确很流行这种所谓的“创始人约会”活动,举办一个什么创业者沙龙,然后让想创业的人一起交流交流,啪的一下,你我都基本上认同了各自的想法,于是一对搭档产生了,创业也开始了。可是实际情况是你连你“一见钟情”觅得的这个合伙人睡觉打不打呼噜你都不清楚。更别提说,2年后,4年后或者是8年后这个合伙人还靠不靠谱的问题。

  即便说你打心眼里认为你了解你的这位合伙人,人也是会变的。比如说你变得更富冒险精神,他却变得更加保守,或者他有了家庭,不再那么一心一意的扑在你俩的事业上了甚至是完全对这份事业失去了热情,又或者说你俩在发展战略,招聘人才,融资等方面都有了完全不同的想法。
我可以很直接的说,即便你俩是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对等的合伙关系也就是五五开也可能极不稳定。创业的一切艰辛都还在前面,我想你肯定不愿意看到等你花了大量的资金,精力和汗水后才发现你的那个合伙人原来不是那么的靠谱。

  此外,我以为许多人以对等合伙的形式去创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害怕孤单上路,因为一旦失败,责任什么的全部要由你一个人来承担,而一起上路的话至少心里上感觉会要舒坦些。我知道这种感觉,其实我第一次创业时也是同合伙人一起做的。

  不过,你如果现在要我给创业者建议的话,我的建议就是大胆的去创业,但不要搞五五合伙的形式,可以给自己雇佣一个共同创始人,给他们一大笔股权,20%,30%甚至40%都可以,但是要记住Vesting(分批给,比如说4年?其实Vesting这个词很难用一个简单的中文来表达,这里我给大家一个链接,里面解释的很明白),这样即便你的合伙人挺不了那么远,他也不至于捞走你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另外,虽然你的共同创始人是被你雇佣来的,你也仍然要像对待真正的一起打拼的共同创始人那样去对待他们,让他们分享公司机密信息,在融资,雇佣,制定战略发展方向等大事情上同他们密切合作,公开场合尊称他们为共同创始人,不要像个独裁者一样的去管理公司,将一切事务由你自己包办。但是如果说你们之间就融资,资金使用,是否将公司出售等方面有重大的分歧的话,这时你也可以显示你作为公司真正创始人的睿智并作出自己的决定了。

  目前,社会上的真实情况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不愿意去创业的,要么是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超级idea,要么是不愿意去白手打拼,亦或者是不敢在没有工资来源保证的情况下去过那种刺激的“海盗生活”,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宁愿加入别人的公司,通俗的说就是他们都会去就业。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加入得早的话,高级雇员一般能获得公司的2%的股权,要是真的是非常早的话,他们也能拿到10%的股权,但是能够拿到30%吗?不可能。所以你要是说愿意拿出30%的股权来雇佣一个共同创始人的话,我想你肯定能雇佣到非常非常不错的人才,甚至20%就够了。

  或许读者朋友中会有很多人对我以上的部分观点完全持反对态度,因为他们中间有些可能就是来自对等合伙的创业公司的,而且可能也做得很成功。但是我必须说明,我从来没有说过五五分这样的合伙关系完全不可能取得成功。但是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五五分能合作得很顺利的情况大多只是公司进展得好的时候。你懂的,大部分人都是可以共富贵的,能不能共患难就难说了。

  但如果你真的打算走五五分的路子的话,也请至少考虑我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请务必将你和共同创始人的股权都进行Vesting(分批发放),那些由于没有进行事先Vesting而导致一方创始人在融资之前就撤出去并且带走大量股权的事也并不是不常见。而这会导致什么后果呢?继续呆在公司里埋头苦干的人变成了那位离开的人的打工者。

  其次,请务必建立起一套清晰的公司管理架构。不要玩所谓的“我们是Co-founders,所以我们也可以成为Co-CEOs(目前RIM就是这种结构)”的游戏。这些都是鬼话,好好的在你俩中间选个领导吧,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会有个更清晰的解决之道。

  再次,创建公司之前就请将今后解决争议的办法讨论透彻。包括融资,风险定位,你们都愿意干多久,创始人中走了一个后公司怎么办等等问题。

  好吧,我说完了,现在你们可以随便表达自己的看法了。

  等等,再补充一句,我敢肯定的说那些合伙关系中出现问题的要比没出现问题的多得多,只是人们一般不愿意在公开场合谈及罢了。

作者:狼协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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