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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我的绝色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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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的绝色老公   
沧桑尘世
[博客]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7/09/05
文章: 59

海归分: -59285





文章标题: 我的绝色老公 (1628 reads)      时间: 2007-9-13 周四, 23:01   

作者:沧桑尘世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正文:第一章 水鬼]


  潮汐渐涨,在金色的夕阳下,点点金辉,像碎金撒落在海面上,摇曳着天边同样被染上金色的浮云,和海面那一片落日的倒影,构成一幅美得动人心魄的画。

  如果不是处在一个莫名其秒、搞不清年代的地方,自己会更乐意去欣赏眼前这副美景,甚至恨不能与夕阳合影,逆光而摄,留下快门一瞬间按下后的永恒。

  沮丧地抱膝坐在沙滩上,任潮水渐渐涨到脚边,懒得去动一下。就算真想拍个照,在这连电都没有的地方,从哪来的相机?

  不由地怨气斗生,实在不明白,自己怎么就会沦落到如此?被弄到这么一个落后到让自己这个纯粹的、21世纪的现代人实在忍受不了的地方的?

  我承认,自己是喜欢山青水秀的地方,像许多住惯了城市的人一样,想偶尔忙里偷闲,去有红花绿草、鸟鸣虫叫的地方透透气、度度假、加加氧,那也只是为了能回去后更有劲头疯忙!

  并不代表,自己就想这么永远地被搁在一个空气是不错,民风也很不错的地方吧,而且,还是一个很可能在几千年以前的某个时空,太荒唐、荒谬、不可思议加无厘头了。

  那天为什么鬼使神差地,被那两个损友三言两语就骗到了效外的湖边?还好死不活地,站在了那个看起来湖面就像一片大镜子的岸边,乐陶陶地享受轻风拂面?

  如果不是正好碰上了难得一次的长假——平常是可怜的单休日,那次破天荒休息三天。

  如果不是碰巧那两日天公做美,多云的天气消去了不少酷夏的炎热——天太热了绝对不想出门,宁愿窝在家里发霉。

  如果不是朋友们突然兴起要下水游泳,而自己害怕他们有个好歹,力劝不住的情况下只能也跑到湖边观望——那可是一片活水,每年都会淹死几个人的。

  如果我没站的离水那么近,而是再远些;如果我没有突然低头张望湖面,突然发现那个……

  想到这里,打了个寒颤。

  即使按照我的日常知识,算着日子已经过去了有半个月之久,但只要一想到那天突然在湖面发现的异状,仍会忍不住紧张。

  眼前好像又回到了半个多月前。

  那片湖在自己的家乡附近还是很出名的,风景优美,有山有水,不少外省人也跑去,只为看看那片湖。而它作为旅游胜地,春夏秋冬的景色都很美的,可是我这号家乡人,却从没想过要去看一下,只闻其名而已。

  终于,结伴去了,亲眼目睹后,生出自豪的情绪,想找个地方,享受带去的美食,来个野餐一日游。

  那里树木成荫,多得不用刻意找什么阴凉,刚一屁股坐下,翻出市里最有名的糕点铺的糕点往流着口水的嘴里送去,就被朋友一把夺过,重塞回袋里,鼓动我去当个鸭子,下水玩玩。

  “你们疯了?没听说这湖里每年都有几个冤死鬼吗,想游怎么不去游泳馆?”我不可思议地叫喊起来,来之前可没听她们说过。

  “那怕什么,咱们小心点就是,不下那水太深的地方,而且做做热身运动再下去,凭咱的泳技是不会有问题的。”

  我冷冷地笑:“每一个下水的人在跳下去时都是这么想的,里面还有不少经常在活水里游的高手,可哪年是下去几个又上来几个了?”可恶的廷一脸怂恿,将已经犹疑的琦一把扯过,呼啸着:“咱们走,别听她胡说,我倒差点忘了,她根本是只旱鸭子。”

  听了她的话,翻着白眼开始后悔为什么要跟她们来,那家伙原本的目的可能就是抱着亲自到名扬百里的湖中一游,好证明自己的泳技高超的。就算她获得过市里业余游泳比赛的第一名,也不能这么胡来。

  万一有个好歹,我也脱不了干系,非被他父母生吞活拨了,还有她那个高人一等、粗人一等的“重量级”男友。

  我不死心地收起包包,忍下一肚的馋瘾,追在她们身后试图劝说,但年龄最小,平常就没威信的我,任凭喊破了嗓子,也起不到效果,眼睁睁看着她们脱下外衣,露出里面早已套好的性感泳衣。

  她们瞒得我可真苦,来不及扑上去死死抱住她们(就算抱也抱不住两个,何况廷也是重量级的),就见一阵水花溅起,巨大的“噗嗵”“噗嗵”两声后,我赶忙后退,怕溅起的水花打湿衣裳。

  再然后,揪着一张脸,凑上前去,使劲张望水中的她们是否一切如常。

  接着听到她俩咯咯咯的笑声,二人像游刃有余的鱼一样,浮出水面,向我招招手,游了开去。

  “不要游远了,那里水深!”我大喊,“你们也不要笑得那么没节制,万一招来色狼,我可是会拔腿先跑的。”

  翻翻白眼,她们穿得暴露,早知如此,该找几个男同学或者男同事来护花。

  我也得承认,她俩游的漂亮极了,对我这个旱鸭子来说,是一辈子的望尘莫及。

  小时经常和妈妈去泳馆,套着救身圈,学了无数次,也喝过无数次的水,直到姐姐家的外甥也长大了,并在第一次学游泳便小有所成后,我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十几年的努力还不如那孩子一次的成就,于是彻底认命自己是与游泳无缘的。

  为此奇怪,自己好歹也算聪明伶俐,学什么一向都快,跟着隔壁王阿婆学太极拳,一会功夫下来,倒也耍得有模有样,惹来许多赞叹的目光。还有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哪项不是不学则已,一学就架势十足?在学校体育课上,很是让许多同学流下了羡慕的口水,自己从来就只学一学,练也懒得去练,期末技能评分时,却是一路彪升的高分成绩。怎么就无法摆脱旱鸭子的命运?

  兴叹的看着她们,放远目光,山峦叠映于湖面,形成墨黑的倒影,近处是一片沉静的绿,风很小,柔柔地吹在脸上,也将近处可及的湖面吹起微微的涟漪,而大片大片的远处,却仍像磨光的铜镜一般平展。

  深呼吸间,记不清楚是因为无意间想看看自己的倒影,还是第六感牵动了自己的神经,就那么突然地把目光投在了脚下的水面上。

  那一片微漾的涟漪中,是我微笑的脸,还有我瘦长的身体,穿着一身淡紫的夏装,及膝的短裙裸露出我的一双小腿。

  我对自己笑了笑,在一阵风过后的微波中看自己倒影随波,只是,突然间,我怔住了,我相信我的表情在一瞬间僵硬,心中一阵恐慌,我的眼睛告诉我,在那片倒影中,分明是一个长裙及地、白衣胜雪的长发女子。

  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后脑稍,及腰的头发明明还被自己挽成一个凉爽的髻,用一根筷子似的木簪插在右耳侧,什么时候披了下来?还有那一套古怪的白裙?

  使劲眨眨眼,水中倒影忽然扯出个笑,我相信我的笑早已僵去,不可能笑得那么妩媚,妩媚?

  一惊,我要仔细去看那张不甚清楚的脸,却在同时,觉得腰上被谁撞了一下,力道很大,直直向水中那个倒影扑去。

  在入水的前一刻,我看清楚了那是一张比我的脸漂亮百倍的脸,还冲着我招了招流云水袖。

  “完了,遇上水鬼了!倒底是谁把我推了下来?”最后一个念头闪现的同时,我口里已灌进大口大口的水,衣服被裹在身上,想拼命挣扎,大声呼唤,结果灌进更多的水,意识逐渐模糊前,隐隐听到廷恐慌的呼唤,把我的名字叫得那么刺耳。

  “廷,来救我……”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否喊了出去,一片黑暗袭来,我只来得及想:老天,我恨你,为什么不让我学会游泳?便失去了知觉。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正文:第二章 起火]


  浪花涨到脚边,打湿了鞋子,鞋袜间濡湿的感觉抽回我的思绪,也让我从那阵寒颤中清醒。

  那日倒底是幻觉,还是我仅仅做了一场梦?

  如果真的是梦就好了,冷笑,揪揪自己的脸颊,真实的痛感随之传来,也再一次打破我的希冀。

  望向远处渐渐亮起的灯火,还有一丛丛人影在收起鱼网,晾上的同时,一个个女人扯着自己的男人回到了家里。

  而那儿就是我现在容身的地方,一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小鱼村。

  在我以为自己是遇到了水鬼,必死无疑地当定了那水鬼转世投胎的替死鬼时,我却在一阵巨痛中醒来。

  醒来后,入眼的一切,让我以为是一个不知何处的穷困的民屋。甚至想过,或许会是环抱着那片湖的青山中的一个未搬迁、靠山吃山的人家。

  那灰败的露着腐朽椽木的屋顶,还有横在地上的破烂的几张椅凳,再放眼搜寻,也只是些暗色的陶瓷瓦罐,零碎地搁放在周围高高低低的木柜上,空气中则传来潮湿的气息,甚至还有一股我一向躲之不及的鱼腥味,刺激着我的鼻腔,让我的胃涌起一阵胃酸。

  再后来,一张脸出现在眼前,是个用红头绳扎着朝天髻的小娃儿,一脸兴奋地叫喊着:“醒了,醒了……”

  再以后的事情是一阵忙乱,迅速奔进的几个人将我围了起来。而我从他们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穿着打扮中、从他们有些听不太懂的话语中、还有周围一切不寻常的变相中,很快让我发现惊人的现实——我绝不是落到了我二十多年一惯生活的圈子里,而是一个绝对陌生的世界。

  简而言之,这户人家祖孙三代,一对老夫妻、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也亏了那孩子有日日傍晚去附近的沙滩边拣拾扇贝的习惯。

  只是那日,拣着玩着,竟超过了平日回家的时间,直至明月初升,才在一块大岩石后发现被浪花卷到岸边的我,当然还有我那一身古怪的服饰。

  好在孩子天性善良,忙回家喊来大人,一家老小把我搬抬了回来,并由那娘子给我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我才在身体猛烈的痛中苏醒过来。

  我在怀疑我倒底处在一个怎样的世界中时,他们也对我的来历一脸好奇。问他们现在是什么年月,什么朝代,我在什么地方时,一家老少只是笑,却回答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给我个模糊的概念,好像是在个什么东海边,会是地理课上载入地图的那个东海吗?

  直到我第二日,临门而立,便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时,才恍惚失神。

  曾想过无数次,有合适的机会一定要去全国各地看看,尤其要到身在北方的我很难见到的大海边,戏浪踩沙,逐日出日落,尽情度个假,但没想到却是这般光景下看到了向往的湛蓝碧海,怪不得一夜浪涛声,拍打海岸,也在拍打我脆弱的听觉神经。

  自己作为独立的职业女性,是见过点世面的,很快明白自己的现状,我来到了一个似乎与世隔绝的小渔村,村落稀疏地散置着二十几户茅屋,可能是怕被海风袭去屋顶,用泥浆将茅草糊在上面,露出泥巴的土黄。

  也很快明白,不是那户人家不愿告诉我具体的年月,而是他们祖辈生活在这里,由原来两三户到现在的二十几户,除了子孙,也有渐渐迁来避世的,而最后搬来的一户,也是在二十年前了,那时正逢战乱,乱前似乎是个顺王朝,有这个朝代吗?我无比疑惑,但外面的世道现在是个什么情景,显然这里的人毫不知情。

  叹气,我很想回到家里,有温暖舒适的床,有干爽轻柔的被、有一冲即净的马桶、有随便就能买来的美食,有川流不息的人群,还有工作用的与全世界联网的电脑,当然还有那一票损友……每一项我都很想念,恨不得这是一场梦,我半点也不稀罕这里唯美的风光,必竟我不是来度假,而是活生生地到了这里忍受一切不文明、不先进的东西,包括,可怜的胃口,已经吐了一次又一次,自己是从来也不巴望着吃海鲜的,一闻生鱼味就恶心。

  望着眼前的落日渐渐没在海面,有些惊觉,这可不是到处有灯火的文明城市,我来时是明月夜,现在可是月如勾也算不上得。

  准备回去了,拍拍手站立起来,又感觉来到这里后实在委屈了一向的无拘无束,趁四下无人,忙脱了鞋袜,赤脚踩在被日头毒晒了一天的细沙上,提着鞋子,留下一串脚印,自己对自己笑了出来,又怕别人听见,被当作伤风败俗浸了猪笼。

  这里绝对是封建时代,十几日来我已经能充分判断,男尊女卑虽然在这个平民的不能再平民的地方要好许多,但对女人还是有规定的。

  好在这里的人把我当作了从海上漂来的异族人,不是有个蓬来三仙岛吗?那东嬴岛他们有过耳闻吗?

  我穿得露臂又臂膝的套裙,说话也不是这里的口音,加上他们都是很好糊弄、没有出过中国大门的良善百姓,这个谎就让他们自己去注解吧,他们又没听过小日本的八格牙鲁,何况这时的东嬴未必浸淫了中国的文化,也未必有了片假名呢。

  呵呵,我目前得努力赚点路费,好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回家的门路,这附近的沙滩我已摸了个透,实在找不出怎么回家的通道,必竟我是北方来的,也许去那儿看看会有点眉目。

  总不能让我再跳一次水吧,万一真淹死了也回不去呢?我看着薄日下的海面,又转身望望通向外面世界的那个方向。

  咦?

  一个点,从远处渐渐移近,似乎很快,但离得能辩清那是一道人影时,我实在移不开目光了。

  那个身影是在走吗?我诧异的瞪大眼,眨也不眨地盯着,那道身影仿佛行云流水,踩着云端而来,修长的身姿,闲雅的似乎是只能脑海中想象的步履,那么从容流畅,随意自在,仿佛最顶级的音乐大师正弹奏出的乐符,在我眼前闪动。

  不竟想起上学时,偶尔见过一个颀长的男孩,用类似的步伐从远而近踏上我乘坐的车,我记不得那男孩子长什么样子了,只记得一心迷醉于那样优美的身姿中,久久的心动。

  可是说实在话,眼前的这道身影,远比记忆中的那道更加的胜似闲庭漫步,风流自然……

  正思绪翻飞间,人已走到我近前,停下来,停在我面前。

  这么快?我吃了一惊,不由望向对方的脸。是个男人,绝对的男人,脸上最先入目的是一道蜿蜒的疤,很醒目,甚至是触目惊心,破坏了优美身姿带给人的视觉享受,而且仔细端详,这张脸就算没有那道疤,也绝对算不得英俊,唯有一只鼻子高而挺,其他的乏善可陈,不过那双眼里的光茫,嗯,竟然像有层薄雾迷漫,清冷而出尘,仿佛一切世事不在他眼中……

  我想我看得太专注了,也丝毫没受那道使他的脸看起来很显恐怖的疤痕影响,我在现代时,什么样的人物面孔会看不到?美的、俊的、帅得一塌糊涂的,还有畸形的、诡异的等等等等,就算生活中看得有限,但荧屏上那些为剧情而化得极致的脸,也见得多了,至少目前这张,并不能影响我的眼珠子的正常运作。

  从上到下看了个够,包括他一身淡紫的长袍裹在那挺拔长立的身上,腰间深紫的带子横拦,将他的身材衬得更加颀长,是我心目中最上乘的身段。

  “嗯,姑娘——”对方终于开口打断我无所顾及的目光。显然有一丝讶异,当然了,我笑了出来,现在这个老古人时代,不会有几个女子会这样明目张胆的看着别人的,何况一个陌生男子。

  “失礼了,公子是外乡人吗?”我得为自己解释一下,不能让他们将我这在现代完全正常的目光看作是不知羞耻的淫荡,何况,他也够不上让我产生邪念的姿色。

  “嗯,想问姑娘,前面可是小张村?”对方终于问出他停在我眼前的目的,一双眼也正停在我的脚上。

  此刻,我才发现自己仍是光着脚的,连忙低头,掩饰性的挪挪脚,脸红了起来,不是怕他看我的脚,而是很明白我的脚真得很不漂亮,宽而大,即使放在现代也是不适合穿漂亮凉鞋的那种,何况在这个女人裹小脚的时代?

  那家嫂子连夜为我缝制这双布鞋时,一脸的震惊。反观她,虽然身为最贫下的渔民,为了生计而没有像上流社会的人那样缠足,但一双天足也是小巧可爱的,我亲眼所见,而且村里好多女人却也是自愿裹了足的。

  “呵呵,天气太燥,这样比较凉爽,而且我们这儿的人家女子多数都会这样。”我睁着眼睛说瞎话,又连忙转移话题,“前面是小张村,公子寻人吗?”

  我不知道称呼他公子对不对,身形儒雅,面孔粗犷。

  对方收回放在我脚上的目光,点点头,只留下两个字“谢谢”,便调身离去。

  惜字如金。

  我偏着头见他又像流动的行云一般离去,好好过足眼瘾,才蹲下身子穿起鞋袜,这古时的袜子真不讨人喜欢,大热的天,也不能光脚趿着凉拖,又发疯地开始想念21世纪了。

  待我收拾好,天已完全放暗,我顺着远处的每家屋里透出的油灯的微光向前而去,好在这是一个民风纯朴的避世所在,要不这么晚回去,是危险的。

  月亮又该往圆走了吧?我何时才能回到我真正的家呢?眼看再过几日,每月要来报到的例假期要到了,不知这儿的女人都是拿什么解决这特殊的几天?皱起眉头,讨厌这里,还是一个贫脊的地方,不会用那厚厚的草纸来应付吧,除了粗涩,卫生吗?

  心思转念间,猛然觉得前方大亮,亮得出奇。

  接着听到人声混乱,哭爹叫娘,一片惨烈。

  “着火了?!”我吃惊地看着忽然冒起的火光,烈焰冲天,燃得很急,怎么会?

  开始拔腿猛跑,着火的人家应该是那个老吴头的茅屋,他孤寡一人,不会出什么事吧?

  虽然那是一个不怎么说话的老头,但一家有难大家帮,何况海风又大又急,难保不会将火苗吹到其他人家的屋顶上去。

  快到了,我猛烈地跑着,发现不出所料,果然有几家的屋顶也燃了起来。

  妈的,是谁和这些可怜的人过不去的,老天爷吗?

  我恨恨地想着,又突然想起刚才那个外来人,那个除了我,最近二十年来突然从外面闯入的陌生人,难不成和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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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章 又一次无妄之灾]


  终于跑近出事地点,发现大家正排了长龙,男女老少的队伍延到海边,从那里灌了水,一一往前递交,循环着往大火上灭去,淡水缺乏,怪不得大家这样,何况唯一一口井离得很远。

  “大山哥,嫂子呢?干爹干娘呢,还有牙儿呢?”急切地搜寻中,我发现了救我那户人家的张大山。这村子本是两户张姓兄弟先住进来了,后来渐渐移进的人都遵从了村落原先的起始人的姓氏,起名小张村,因这村里张姓的人家也实在占不了太多比例,而我的恩人是这里祖上的后代,也姓张。

  “爹娘还好,正在那边帮忙传水,你嫂子看着牙儿呢,他们没事。”大山一边挥汗如雨,一边应答我。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年迈的老夫妻在海边帮忙,他们是我在这个世界最早接触的人,也是我的救命恩人,更为了有个倚靠,我已认他们为干爹娘(很现实吧,要不我哪来的吃喝?早露宿街头了)。

  “家中柴房里似乎还有两个木桶吧?大山哥?”我得搭把手,虽然我不经煅练的身体还没有这里少女的力气大。

  大山显然刚刚想到,怔了一怔,点点头,“是呀,我怎么忘了?我这就去拿。”

  “还是我去,这儿离不开你!“我拦住他,他是壮劳力,如果走开换我留下,只会耽误救火大事。

  于是,我迅速窜至半个月来居住的院落中,来到柴房前,以最快速度借着火光找到那两个闲置的木桶,拎起来,拔腿向外跑。

  可恶,这种长裙怎么能不碍事?

  绊了一跤,爬起来,将裙摆掳起扎在腰间,重新拎起桶。

  “牙儿?!”我惊叫出声,看到了闪着寒光的一把匕首架在九岁牙儿的脖颈间。

  “姑姑!”显然牙儿见了我,又惊又惧中牙齿打颤说不出囫囵话。

  我已看清手持匕首的人是谁,竟是那个家里正燃着大火的老吴头。

  “吴大叔?”一夜之间,老实巴交的邻人竟成了挟持幼儿的恶人?这是什么概念?

  “闭嘴,丑丫头,如果你敢喊出来,这小儿立成刀下之鬼!”老吴头的脸色发青,一双眼警戒地盯着四周,似乎防备着什么。

  不是他喊,我倒差点忘了,这儿的人都唤我丑丫头,不是我丑,是我让他们这么唤的。想我生在现代,虽非特别漂亮的美人儿,但一张脸上,除了鼻子不够挺外,哪里都是很入得眼的。

  那夜张家救我回来,已是众人收了鱼船正欲休息的时分,没有人看见张家搬抬回的是个什么面孔的人。我在搞清状况正式面对大家前,向那娘子讨了她的眉笔(幸好真有眉笔,不然可能得用木碳代替。),在脸上精心装饰一番,顶着无数个错落有致的麻点便摇曳着请求救命恩人暂时收留。

  不是我故弄玄虚,更不是我不相信这个时代,是我非常清楚地知道这里没有三分钟之内便会赶到的警察,更没有有序的法制,女人是弱者,而且身份低微,以丑见人,更能自保而已。

  朴实的张家人在我的肯求下,便帮我瞒天过海,也不算刻意瞒,只是从没有当着别人点破而已,所以我日日起来对镜化妆,做点精之笔,好在一脸麻子,不会有人多看两眼,没人注意过这些麻点每天的位置都有些难免的变化,我也记不牢那些点点的准确位置。

  “青刀,今日你是走不掉的。”一道轻冷的声音插了进来,这声音如此干净清雅,让人难忘,我顺着声音看到了不久前刚见过的那个疤面人。而他原来淡淡的语气里,此刻多了十二分的冰冷。

  我清楚地看到老吴头打了个寒颤,沉着声音低吼:“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什么?”疤面人似乎在冷笑,我看不出他的嘴角是否有牵动,但听到了,还有那双眼中薄雾更甚,仿佛千年的冰化成了那阵雾气。

  “你倒底是韩家什么人?”老吴头似乎对眼前人十分忌惮,拿刀的手有些轻颤。

  “想你青刀,横行一时,杀人如麻,当年只为了贪图韩少夫人的姿色,竟不惜将有恩于你的韩家一家大小,杀个干净,怎么?还怕留下余孽吗?”疤面人在步步逼近。

  “等一下!”我无法不开口了,眼见疤面人的紧逼让老吴头的手劲不觉间加重,牙儿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布满泪水的小脸是一片惨白。

  两人似乎这时才又注意到我。

  “吴大叔,不管你做过什么,牙儿是你看着长大的。”我的声音控制不住的紧张,眼见一道血丝由牙儿脖间渗出,那是在这儿唤我姑姑的人,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

  “哼,丑丫头,你以为我为了逃命会轻易放开这个娃儿吗?你求我不如去求他。”老吴头的脸没有了平日的温和,竟是阴森恐怖。

  我看向疤面人,疤面人显然不为所动,仍然在朝前走,一步步,走得慢而坚定。

  “别过来,你自诩正派人士,不会看着这娃儿因你我之事而受牵连吧?”老吴头带着牙儿往后退了退,但牙儿的腿早已吓得瘫软,他拖得很费劲。

  “如果是其他事,我会考虑放过你,不过,如果你放了这个孩子,我则会考虑让你死得痛快点。”疤面人停下了脚步,眼里一丝犹疑闪过。

  老吴头看出对方有了动摇,越发把持住,阴阴地笑了起来:“纵然我死,有当年的七十八口韩家人为我垫背,今天又有这聪明伶俐的小娃儿下阴间侍候我,我吴占山值了,哈哈哈哈……”他笑得不大声,但是狠。

  远处的火未熄,人在乱,隐隐听得有人在唤牙儿,我心一横,莫非我来这走一遭,竟是为了今天这一局?

  “等等,”我再度出声,盯着老吴头残留的笑意,“不管你是吴占山还是什么青刀,你应该看出牙儿力软,你拿他做挟持,不但不利于你逃走,恐怕反遭拖累,不如换作我做你的刀下人,放牙儿出来。”

  “什么?!”老吴头显然吃了一惊,疤面人似乎也有讶异,但没有出声,只是把始终紧盯着老吴头的目光转向了我。

  “不用怀疑,我一个弱女子,没有伤害你的能力,牙儿一家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不管,何况我腿脚利索,你挟着我后退时要方便许多。”我必须打消他的疑虑,他显然不肯相信世上竟有这种人,肯以身冒险,愿替别人挨刀,由此可见,他以前和现在,一直是个恶人,平日隐藏得太好了。

  “你……”他有些动摇,牙儿在他怀里开始哭闹挣扎,“姑姑……姑姑……”小小的身子左右乱动,让老吴头加了劲摁住他。

  “你看,孩子必竟是孩子,害怕了,也不懂得配合,吴大叔,换成我,我会很乖,我只是一个丑丫头,活着也是招人白眼,死又死过一场,却被干爹一家救了。”

  我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谁说我不怕死,看他们两厢对峙不下,如果等会众人发现围了过来,难保这阴险的老吴头不伤及无辜,尤其是牙儿的娘,怕不肝肠寸断?我也想跑呀,可那是牙儿,换作他人,我可能早置身事外,有多远走多远了。现在却得耐着性子,继续游说。

  “吴大叔,我没有伤害性,就是你们所说的武功,如果我有,也早看出你身怀绝技,怎会让牙儿那么轻易便落进你的手里?

  显然吴老头已经动心了,加上牙儿哭得越来越大声,“闭嘴!”他喝住牙儿,转向我,“你,丑丫头,过来!”

  我走了过去,让自己坚强,或许我不会这么容易死,老天不会把我从那么远的地方带到这儿后,就这么容易让我死去,我用阿Q精神战胜自己,逼迫自己走过去。

  “还有你,如果敢靠近,我立即就杀了这娃儿!”吴老头戒备地盯着疤面人,狠声下着威胁,似乎十分肯定对方不敢伤及无辜。

  当牙儿终于离开匕刃,我也终于被架在刃下时,我看到对面的那个人一脸平静,似乎对被持人质从小孩换成我这么一个丑姑娘是乐见其成的。

  叹了口气,“我们离开这儿吧,吴大叔你总得往你希望去的地方挟持我呀。”

  “哼!”一声冷哼,死老头(暗地里我已经不能平心静气称呼他什么老吴头了,他是个恶人,无胆的恶人)带着我往附近的山坡退去,那里有茂密的林木,加上夜色,有利于他逃走。

  又一次无妄之灾,心中再一次叹气。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正文:第四章 中毒]


  林间更加幽暗,一脚高一脚低地倒爬上一个山坡,我们停住。

  吴老头怕对方趁隙偷袭,竟然始终架着我在倒着走,如此困难的行程,怪不得他肯把牙儿换作我,孩子的腿脚早软,爬得动吗?

  “为什么还要跟着我们,再跟,我杀了她!”吴老头的声音在耳际响起,震得我耳朵嗡嗡直响。

  我闭了闭眼,如果我一家七十八口被人杀个精光,而凶手竟躲了二十年之久,好不容易找到的情况下,我也不肯轻易离去,何况是这种衙差不办事的年代。

  疤面人只是盯着我们,我看不清他的神情,但他们俩显然对周遭的地形看的比我清楚,莫不是所谓的内力,使他们的夜视能力很强?

  我胡思乱想间,疤面人清冷的声音响起。

  “我不会放过你,你,不可能活着离开。”

  那声音说的如此坚定而肯定,使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在乎我这么一个横空跑出来捣乱他复仇计划的人的。

  我死定了!

  “你、你……”吴老头的声音有点发抖,“你倒底是谁,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确定当年自己没有留下韩家的任何一个孽种,不可能留下,你倒底是谁?”

  “我有说过我姓韩吗?”依旧冷谈的语气中,似乎含着一丝嘲讽。

  “你不是韩家孽种?那你又为什么要找我麻烦?我在这儿躲了二十年,整整二十年了,难道还不够吗?”吴老头几乎是喊出来的。

  “喔?你难道是自己良心发现要躲的吗,如果不是二十年前有人不断的追杀你,使你无处可逃,你认为你会躲吗?”

  “你、你怎会知道?你看来不超过三十岁,怎会将二十年前的事情知道的如此清楚?你不是韩家人,又为何要管这趟闲事?”

  我很累,很想就地躺下,而不是在这里听他们的恩恩怨怨,如果不是这把匕首,我会送他们几个白眼,然后找个地方去睡觉,来到这里,夜晚不得不早睡,已养成习惯。

  我打了个哈欠,但显然被他们发现了。

  “臭丫头,如果老子今天出不了这里,你只能给我陪葬了。”说话间,一颗丸粒突然塞进我的嘴中,还来不及反抗,便被他一掌拍进了肚子里,非我所愿的被迫咽了下去。

  “这是老子秘藏了二十年的七色断心丹,算你有福气。”

  一听名字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吃了一惊,正欲开口,突觉他把我往前猛力一推,我整个人竟腾空飞了起来,向疤面人撞去。

  “啊——”我不由惊叫,不能不叫,这么高的角度,这么猛的力气,对方接不住我的话,我会全身摔散架的。

  说是迟,那时快,我安全着陆,被疤面人劈头抱住并放在了地上。

  “你中了毒,等我回来!”说罢,人也闪身不见,远远传来吴老头的阴笑:“小子,老子为了防这一天,在这里设下了机关暗道,你有本事就来追吧——”

  

  我怔怔环目四顾,真是一点也看不清楚四周,不会有蛇和其它动物吧?

  白日里也来过这儿,只是离村子稍微远了点,加上那儿的人靠海吃海,对这座不太高、没什么利用价值的山头从来不去关注,除了砍些柴禾以外,连蘑菇也不听他们说来采摘过。

  那个吴老头果真设下了什么圈套机关吗?我会不会不小心踩着呢?

  想想不可能,要设他也会在林深处设,要不早被平日上山砍柴的村民碰上了,而从一向的太平中可以确定,这浅一点地方应该不会有事。

  我回忆着上来的路,在黑暗中摸索,连滚带摔地下了山,又连跑带奔地冲着仍然点着灯火的村子而去,那里的火势看来是灭了。

  “咚咚咚”,轻轻叩响干爹家的门,开门的大山哥见我归来,先是怔了一下,接着是惊讶的表情,后来就是喜悦了。

  “孩他娘,你快来睢,妹妹回来了!”

  于是我的干嫂子也迎了出来,眼圈红红的正肿着,见了我,笑了起来。

  “牙儿呢?”我边进门边压低声音悄悄的问,怕惊了累了半夜的老人。

  结果发现那对老人正坐在堂里,眼睛紧紧盯着我,此刻也迎了上来。

  “丫头,你没事吧?”这位老伯老泪纵横,使我觉得刚才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而我原本是为了有依靠才认他们为亲,现在却是甘愿了。

  “干爹,您这晚了怎么还不睡呢,牙儿呢?”我没有发现牙儿。

  一家人过来围着我,把我按在堂屋正中的椅子上坐下来。

  “牙儿又惊又累,哄他睡了。”这位嫂子拽着我衣襟,眼泪又掉下来,“妹妹,我们都听牙儿说了,以为你回不来了,怎么能够自去睡了?本想着怎么说服大伙去山里救你呢。”

  “他们自顾不暇,谈何救我?”我回她个笑,安慰这家人一夜饱受惊吓的心。接着,起身跪在一家之长面前。

  “丫头,你这是做什么?你救了牙儿,是我们一家大小的恩人,怎么反倒跪了下去?”老爷子吓了一跳,连忙扶我,他们是一世守在这里的老实人,不知道的越少越好。

  “干爹,我要离开了,只想请问干爹,离此最近的一个城镇在哪儿,有多远?而且……”我有些为难地打住了话,不想增加他们的负担的。

  一家大小面面相觑,显然我要离开的打算让他们感觉突然。

  我咬咬牙,继续说下去:“而且,请干爹与大哥能……能资助一些盘缠……”终于说了出来,流出一些冷汗。

  他们显然还没反应过来,我再度下跪,“干爹,我今夜必须要走了,请干爹谅解!”

  我的口气很坚定,不坚定行吗?本想自己赚点路费的,谁想事情有变,我体内的什么七色断心丹已吐不出来,当务之急,是找个大夫,如果解不了,也不能呆在这里等死呀,那个什么疤面人那般冷清又报仇心切,就算会解毒,等他真破了机关杀了那贼,恐怕黄瓜菜也凉了。

  老人必竟年长成稳,见我不愿多说,就如我半个月前的出现一样,没有多问,只是扶我起来,并对他的儿子吩咐下去。

  “山儿,去为父屋内的衣柜里取出那个蓝色包裹。

  接着,又冲着他的儿媳吩咐,“牙儿他娘,去给你妹子烙几张饼,再烤两条鱼,把晒过的鱼干也多准备些,再把为父出门的那口水袋装满清水也给准备好,快去吧——”最后一句催促声,让依然呆着的媳妇连忙下去忙呼了。

  “谢谢干爹!”老人想得如此周到,我的声音不禁暗哑,努力把泪水逼回。

  接着大山哥出来,打开蓝色包裹,里面有个木盒,再打开,里面是一些散碎的银两,还有一串用麻线串在一起的铜板。

  “孩子,拿去吧,这是前些年干爹在年青时,曾到过外面,卖了许多鱼干,还卖了几颗贝里的珍珠得来的,只是不晓得这些铜钱还用不用得上了。

  我无语,乱世中,每朝每代,都有自己的钱币,只有金银珠宝可能不会失去它们的价值吧。

  “拿着吧,我们在这里自己自足,这些也用不上,再说我们还可以打捞珍珠来卖,换下银钱,就是想出外面时,也不是难事的。”

  我的泪终于滴下,他们虽然日子平静,却是实实在在的贫苦,尤其与张嘴吃肉的现代比起来,他们的生活落后的太多,靠打鱼糊口,每一个月才会由家里的男丁推着车,载着晒好的鱼干和一些放在桶里的新鲜的当天的鱼,去离此据说是非常远的集镇贩卖,运气好时,能得几颗珍珠,多卖些钱,换来布履衣衫,而这儿以沙地为主,种不了什么庄稼的,只有靠山处有些薄田。供着这几十口人的生计。

  他们中有多少人,许多年也不曾添一件穿戴。而干爹口中说的,一定不是他们平日去的那个小小集镇,他说他年青时去过,一定是更远,也更繁华的地方。

  无以为谢,我再次下拜,坚持留下部分银两,并带了牙儿娘为我准备好的干粮水袋,顺着干爹为我指的道路,在天边蒙蒙的亮色中出发了,身后是同样一夜无眠的张家四口人。

  

  日渐渐升起,夏天仍在散发它的威力,我不知道我走了有多远,只是趁着日出前的清凉,拼命地赶路。

  同样的一日一夜的不曾合眼,我努力着,虽然不知道所谓七色断心丹倒底是怎么回事,一般大夫能治得了吗?又或者我根本没中毒?

  这世上哪来那么多毒药,总是在古话本的故事中见那蒙汗药、砒霜之类的,就算有金庸小说里神乎其神的五彩斑斓的毒蜘蛛、还有灵丹妙药类的少林大还丹,但也不至于让我这么幸运地遇到百年难得一见得绝世奇毒吧?何况眼镜蛇咬了人,也早该毒发身亡了,而我现在在赶了如此长的路程后,仍然活着。

  额上沁出汗,我望望四周,顺着这个方向走来,我已看不到海岸,出了这个东海边,会是我以为的那个世界吗?我又能顺利找到回家的门径吗?冷嘲地笑笑,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一条黄土路直通向远方,仿佛没有尽头,这也是绕了许多弯才踏上的第一条可以算作是路的路。

  终于看到一棵树,枝叶稀疏,但下面有一块让人眼前一亮的大石头。

  有些趔趄地走过去,才发觉自己是用尽了力气才来到石块前,一屁股坐下去后,只觉得再也不想站起来。

  难道我被晒了这么一会就中暑了?心里嘀咕,抬头看看白哗哗的太阳,刺眼得不能直视,只好收回,眼前一片发黑。

  从包里翻出两张饼,还有一条烤熟的鱼,笑笑,自己闻不得鱼腥味,却是能吃熟鱼的,这半个多月,每每想帮张家一起收拾打捞回的活蹦乱跳的鱼,却一次又一次地吐,反倒成了累赘;再想起,帮嫂子生火做饭时,险些引着灶旁的柴草,于是,张家打消了让我帮忙的念头,自己成了一个无用的闲人,今天却让我这个闲人带走了他们积蓄了半生的银两。

  如果放在我从小长大的那个世间里,自己至少是能工作养活自己的,至少不会是个什么都做不了的闲人,至少是个在工作上很得上司的青睐并委以重任的现代都市白领,但在这里,一无是处!

  懊恼地胡思乱想着,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心口猛地一阵抽痛,这痛来得如此突然,突然地我毫无抗拒,冷汗留下的同时,陷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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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五章 大难不死]


  前面是谁?背影怎么那么熟悉?那微胖的有些笨拙的身子,还有一头打卷的短发,咦,那不是我那每日里沉迷在麻将桌上的老妈吗?她要去哪儿?

  老妈前半生也算精明干练,靠着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为自己赚来一堆让她足以在周围邻居中高姿态走路的家产,而老实本份的爸爸,一辈子兢兢业业的为别人划拉着算盘,却不知二人老了老了,竟迷上了麻将,以致于一放碗筷便去报到,却让两个人的身形因缺乏煅练而飞猛地横向发展,没有了往年瘦长的俐落身姿。

  “老妈——老妈——”我拼命地叫,她不会是又想到那麻将馆搬砖块去吧?那可不行,说过她多少次了,对身体不好,尤其她和爸爸是高血压,难道还是小孩子吗?答应过我们多少次了,结果每次都又偷偷溜去,有些叹气,如果我和哥哥不是总这么忙的话,也许他们不会这么寂寞的;如果我们多抽一些时间陪他们的话,他们就不会总往麻将馆跑了……

  “老妈——老妈——”

  她为什么不理我?我想追上去,却看到两个人远远地从右边走过来,一个胖乎乎,满脸堆笑;一个瘦瘦的,像一阵风就能吹倒。

  我也笑了,这不是廷和琦嘛,她们那一脸兴奋的样子,莫不是又找到了什么好玩的去处?

  尤其是廷,对于吃喝玩乐,最是拿手,每个月都是月光族,而她那个宝贝男友也是一样,真不知他们俩个若真结了婚,该怎么活?还有琦,他的男友也不错,最近要开个公司,琦总是跑去帮忙,整天一脸的幸福模样,好像她已经成了老板娘。

  我迎上去,想问问她们要去哪儿,她们总说我,整日只晓得工作,也不晓得找个男友,更不晓得出去渡渡假,我也总是笑着回答“男人哪有钞票来得实在安全?”这次我还真想同她们出去走走,自从大学毕业后,我们这三个发小就很少在一起活动了,嗯,应该出去放松放松了。

  “你们俩个要去哪,还不老实招来!”我横在她们面前,佯怒地威协,而她们通常会不以为然的一起点上我的额头,斥道:“就你还当路匪,快一边去吧。”然后我们三个一起哈哈大笑。

  但这次怎么了,我站得离她们如此近,她们怎么都不看我一眼,我对她们的威协,她们也装作没听到的样子。

  “喂——”我要引起她们注意,才几天没见就当我不存在了吗?但我惊讶地发觉,她们两个人停也未停地,竟从我的身体中穿过去了,好像我是空气一般,就这么穿过去了。

  我合不上嘴,连忙扭过身子,想看看她们倒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理我,但一回头,人呢?这是哪里,为什么四周一片白茫茫的,为什么突然起了大雾,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我开始发慌,虽然自己是个独立的女性,但并不代表我对这么诡异的情况不会害怕,我心里开始着急,想找到个出路,想走出这片迷雾,想看看我的妈妈是不是走进了刚才那间麻将馆里,想……

  我似乎紧张得有些口干舌燥,喉咙发哑,喊也喊不出来,头有些发晕,浑身开始发软,就在我以为自己将永远被困在这片迷雾中时,一道光亮骤然出现,让我一时睁不开眼,努力从眯着的眼中看去,发现那道光就亮在不远处,仿佛一个圆形的洞口横在那儿,而那道光就从洞里透出。

  我有些迷惑,有些不知所措,呆在原地,不知该不该走过去。

  这时却感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从那个洞口发出,将我的整个身子吸起,使我整个人头朝洞口的方向横着漂浮起来。

  我开始挣扎,不愿就这么被揪扯过去,那里是个未知,我不能肯定那里等待着我的究竟是什么。

  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那股吸力太大,大得让我的身子发疼,好疼!它突然又加大了力量,电光一闪的猛扯中,我像从一个投胎似的窄缝中猛挤了过去。

  啊——

  我睁开了眼,全身的痛猛烈地袭来,比起上次在渔村被救回时还要痛。

  渔村?我突然想到什么,惊地想坐起来,却发现有心无力。除了胳膊使不上劲,还有一阵晕眩,让我刚刚抬起一点的头颅又倒在了枕头上。

  “姑娘,你醒了?”一个充满惊喜的声音传来,接着一双手抚上了我的额头。

  我努力睁大沉重的眼皮,打量这个人,失望地看到一个插着珠钗、梳着发髻,甚至带着一双椭圆形玉坠耳环的中年女子。

  叹气,看来我没有如愿回到我朝思暮想的“现代”。

  “姑娘,你昏睡了五天,饿了吧?想吃点什么?小妇人这就给你去做。”她的语气似乎尽可能放得低柔,与她粗壮的身形很不相符,只是一张笑眯了的眼使我不得不再打量她,看到她的笑容里竟有几分谄媚。

  嗯?如此热情?就算她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恕不相识,为什么对我这么关心,还有讨好?

  我想问问她,我在她口中所谓的“昏睡五天”是怎么回事,难道我真得有五天没有知觉?

  但我可怜的肚子却在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一声比一声大,叫的我的脸通红,叫的我不得不也去在意自己的确是饿了,饿得很厉害,饿得胃发慌。难道我这些天,肚子里一点东西也没进吗?

  “哎哟,姑娘是饿了,也难怪呢,梅公子说你在未苏醒前,不适宜饮食的,而且你吐了好多东西,梅公子亲手打理了,说怕我们不小心碰着会要命的!”她说这话的表情,活似想到了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难道是因为想起了我所吐掉的东西?

  在我迟疑地想问明情况时,她却一溜烟的跑了,口里嚷嚷着:“梅公子早让小妇人备下了好材料,就等你醒来给你做呢,姑娘等着,我去去就来。”

  “喂——”如果我现在不是有气无力,嗓子发哑,不会让她这么莫名其妙就溜走的,我倒底在哪里,那个梅公子又是哪位?谁来告诉我?喔,肚子好饿!

  眼看这女人跨出门外了,突然门槛上又出现一只脚,淡紫的鞋帮,白得无垢的鞋底,干净的让人打心里觉得舒服。

  顺着腿脚往上看,还来不及看到脸部,那眼熟的飘逸的身姿,那像流动的云一样的步伐,那淡紫的长袍,那三指宽的横腰玉带(真得有块玉)……

  我的脸色瞬间垮下,来人到了床边,一句仿佛天外来的话:“醒了?”

  不如不问,语气里没有起伏,就像我在课堂上犯瞌睡时,耳边渐渐飘远的某位老师的授课声。

  一只手爬上我的额头,在我不耐地想抬手打掉前又缩回去。

  “不要对我说,中毒也会让人头脑发烫,否则你没法解释你们一个又一个把手往我脑壳上放的原因。”

  他坐下来,床边一直有张圆凳,嗯,我这才发现那张凳子是深红色的漆木,还有雕花镂刻,我后知后觉得开始打量这间屋子,典型的古色古香,比起我先前住的渔家茅屋强了不只几倍,虽然物件也不多,但干净明亮,还有防蚊的纱帐。

  “这是客栈厢房。”他似乎知道我在想什么,淡淡地说着。

  客栈?如果是客栈,那也定是上等的房间了,至少我身上的被子是锦缎的。

  “拜你所赐,我竟然没有死。”如果剧烈的心痛和五日的昏迷仍能当作是中暑了,那我真成了呆瓜。所以肯定,自己是毒发了。

  “你若呆在村里等我回去,没有急步行走加速了毒气运行,是不会那么严重的,”他顿了一顿,又继续说:“发现你时,除了一粒解毒丸,只能以银针对全身各大穴道施针放毒。”

  躺着说话输了气势,我努力想坐起来,胳膊却像面条一样发软,还打着颤。

  结果,一双手包括手臂伸了过来,绕过我的背,稍一使力,我便直起了腰,靠在床头,而腰下适时地垫了两个软枕。

  这一小小的体贴让我看了他一眼,他已坐回原位,仍然面无表情。

  “你是说倒是我的不对了,我应该相信你这个一出现就让平静了近百年的村子掀起风波的陌生人了?”

  他听了我有些刻薄的反语,眼睛对上了我的视线,我露出一个冷笑,这遭罪不是我该受的,只是因为他们的恩怨。而我生龙活虎的一个人,现在只能窝在床上,全身无处不在痛,尤其心口,像有什么利器划过一样,有种特别的难受。

  他没有回避我放着飞刀的目光,依旧的平淡,眼里的那若有似无的雾气竟让我有种错觉,仿佛对面的不是一个凡尘中的俗人。

  总之,这个人除了面貌不出色,体形、气质、声音、还有刚才那双出乎意料的修长白晳的双手……都格外出色。

  “我会负责。”他盯了我半天,就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愣了一下,反倒怒极而笑,冷笑是我生气的表现:“你已经把我救活了,负责是什么意思,难道这毒并没有完全解掉?又或者会落下什么严重的后遗症?”必竟那毒丸的名字让人过耳难忘——七色断心丹?还是珍藏二十年的?

  到了这时,他的眼里似乎现出一丝诧异:“你体内的毒已解了多半,余下的需要再蒸七日的药浴,配以我的内力运行一个大周天,可痊愈。”说到此,他的语气中似乎有些迟疑,“我说的负责,是指为姑娘全身大穴施针一事。”

  嗯?我消化着他的话,我的毒果然不好解,他说能痊愈,是真是假?不过他当日大可放下我不管的,既然救我,就没必要说假话,只是要蒸浴的话,不会是像电视里看过无数次的情景一样,要赤裸地坐在桶里,下面燃着柴火,把我当死猪一样的要褪毛吧?那感觉,岂不是要比蒸桑拿还要难受?

  “姑娘如果不弃,在下愿负起诋毁姑娘清白的责任。”耳旁又响起他的声音,但“清白”两个字让我吃了一惊,看向他,他的目光已移作它处。

  我开始飞速运转思绪,沉声问:“你是说你对我的全身各大穴道进行施针?”

  他点头。

  “要施针隔着衣服似乎是无法操作的?”我再问。

  他再一次点头。

  我吸了口气,再一次问:“这毒是否必须要施针才能解?”

  “如果不是毒气已至心脉,在没有专门的解药下,一粒我炼的能解百毒的清心丹,再加以独门的内力心法,可解,只是……”

  他没有说下去,但言下之意非常清楚了,如果不是我强行赶路,如果不是我远离了村子,拖延了时间——

  “你可如愿杀了吴老头?”我在提醒他,他当时的誓杀之心,瞎子也看得出来,我不会那么被动地把赌注押在他这么一个人身上。

  “我说过,他走不了的。”薄薄的雾气漫了起来,一谈到那个死老头,他的眼里就不再平静。

  “这毒是否只有你一人能解,普通的大夫无法解?”

  他似乎思考虑了两秒的瞬间,回答:“普天之下,应该除了我,只有天山顶的独绝老人能解。”

  这不得了,不用他,难道跑到天山去找那个什么老头来解?只怕离得还远,我就死翘翘了。

  “你说要负责,怎么个负法?”不会要娶我吧?想想老古人的不开化,有可能,但眼前这个男子应该不是一个腐朽教条的老顽固。

  他似乎又顿了顿,然后坚定地说:“姑娘不弃,可以。”

  “真是大义懔然呀!”再度冷笑,我可不是迂腐的古人。

  “你可娶妻?”我依旧问着问题,倒要看看这个人脑袋里有什么想法。

  结果看到他眼神变得悠远,仿佛放在了某个不知名处,并且摇了摇头。

  “喔,这么说并没打算把我当妾了?”我不管他为什么早过了古人的适婚年龄而一直未娶,至少把它当作实话,如果他说他已娶了,我会想办法把什么东西砸到他头上或脸上的,如果现在没力气做到,也要在体力恢复一点时,给他个痛击。

  “你把桌上的铜镜拿来。”我突然这么说,显然让他莫名其妙,哼,就你会扮酷扮冷?我这个21世纪的独立女性可不是你们这般浑帐男人能一眼看得明白并掌握得了的。

  他递过镜子,顺带欣赏了一下他如白玉一般的手,真是和他的人不搭调,不过我不会多想这个,而是看向镜里。

  这面镜子显然比张家的那面更加平滑,除了镜围的花纹和雕工更好,镜面看得也更清晰。

  “我脸上的麻子呢?”我斜眼看他,果然,这又是一个臭男人,如果我仍顶着满脸星星似的麻子,他还会说要负责?

  “老板娘在给你擦拭汗水时,去掉了。”他的语气淡然,而且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多问一句,似乎对一擦就掉的麻子一点也不奇怪,我可以想像到我脸上沾满汗水,再有一块湿毛巾擦来擦去时,我脸上的可观壮景,一塌糊涂的黑呀,眉笔的颜色早被晕开了。

  他就算当时不在场,也能这么沉得住气?

  我笑了,“你不用娶我。”

  他的眼睛盯着我。

  “我是不会因这件事嫁给你的。”虽然我是个传统的人,在现代也不肯轻易和人拉手拍拖,而且活到二十四岁,还没有过初吻,但不代表我会因被人看过身子而就要嫁给一个陌生人。

  他的眼里明显得闪过一丝诧异,在我刻意地保持平静的外表下,和我同样平淡不在意的语气中,他是意外的,根本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种女子,在他们的世界中,女子如果被一个除了父亲兄弟以外的人碰过了手,也是要不得不嫁给这个人的,不然就只能以死谢天下,来证明清白了。

  可惜,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你不用怀疑,我不是你们这儿的人,不会依照你们的风俗行事,在我们的世界里,一男一女,只有情趣相投,深有感情后,才会在一起结成一世夫妻,终身大事不是这么开玩笑的。”

  我还是粗略解释了一下,不能让他以及这里的任何人把我当作不知羞耻的女人,“所以你不用想着要娶我来表示负责,你刚才说要对我负责时连看我都不愿意看,自己又多年不娶,想来也是对自己的婚姻负责的人,也不会心甘情愿地想娶我吧。”

  他不语,我捕捉到他眼里有抹深思,于是补充一句:“你也放心,你的相貌也不是原因,你这个模样,还吓不到我,就算再多两条疤,也是一样。”

  这样说总不会让他心有疑虑了吧,万一说到他的痛处,而惹恼他,不肯给我继续排毒呢?我不想死在这个没有头绪的世界里,我要回家的。

  “你可以继续不说话,但我的肚子等不得了,它实在需要吃的东西来安抚它。”我抚着肚子瞪着眼,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如果不是靠在床头,早倒下了。

  “来喽,姑娘,你的香喷喷的粥来喽——”那个中年女人撞开门进来了,食盘上端了几个小碟还有一个白瓷的碗。

  这么巧?不会是躲在门口一直在偷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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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六章 一掷千金]


  痛苦的一个月。

  从来没有想过,被人当料理一样放在桶里,现火加工的滋味竟是要做人上人,吃得苦中苦的感觉,而我只是要活下来而已。

  当时除了脖子和脑袋以外,全部被卡在一个只留了个圆洞的桶里,上面像上了古时押解犯人的枷锁,下面则酸痛无力,坐也坐不稳,于是圆洞更像用来上吊。

  而那位所谓的梅公子,美其名曰地说药浴的火候要不温不火,差一分都不行,亲自坐镇添柴烧火,让我痛苦的眼神能无时无刻不盯着左前下方的他,好把一腔怒火随时化作眼神的利箭刺向他。

  生平怕极了蒸桑拿的我,一遇那样的湿热,就会有窒息的感觉,躲不能躲,生不如死。

  直到那位客栈的老板娘在梅混蛋的指示下,不停递来一个细口大肚的瓶子,里面是她进进出出跑到室外带进来的空气,反复不停地伸到我的嘴边,为我输送一点新鲜的氧份。

  一连七天,每次蒸到一半,都会往外狂吐,吐出一片浓黑的水雾,带着难闻的臭味。

  据那老板娘说,我苏醒前吐出的东西要更臭百倍,并且是狼籍一片,当场把她熏得也几乎要吐,反身便跑了出去,丢下我和那个处变不惊的梅某人,让她从那时开始,对这个疤脸汉子除了有对多金顾客的讨好以外,更多了惊佩,当然还有好奇,好奇我们的关系,好奇我们的身份,却聪明地掖在嘴里、放在脑里。

  但我非常失望自己每次吐得天昏地暗时,没能如愿把那些东西吐在那个烧火的人身上(他似乎每次都能在电光石火间使展腾挪身法躲开)。

  七天,整整七次,每次忍受一个多时辰的熏蒸,也每次在连苦水都吐出后,便失去知觉,至于是怎么被光溜溜地搬回床上的,一无所知。

  终于,七次的药浴,一次比一次吐得颜色变淡,一次比一次吐得量少,也终于在七次后,被宣告体内余毒彻底清除,可以放开肚子吃东西了,在那之前,每日里的饮食量是仅能维持生命而已,不然吃得再多,也会被吐出来,越多感觉越不好。

  我咬着牙啊,承受这一切,如果不是狂热地渴望着能回到现代,早已抵受不住那种酷刑,要活比干脆死掉还要难受。

  然后的二十余天,我无法想像,自己竟然也能在穿越后享到这般待遇,以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就是受罪的。

  我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吃各种各样的粥,软而烂,有我在现代经常吃的——薏米粥、香米粥、黑米粥、红豆粥、芝麻粥、银耳粥、莲子粥、肉丝粥等等,还有些叫不上名字的古怪的粥类。

  也有我在现代只闻其名,未见其实的雪燕粥,还是极品雪燕?

  喝了几日粥,开始穿插各种各样的汤类,党参三黄鸡汤(如果那时有乌鸡,我想会变成乌鸡汤)、山药木耳兔肉汤、还有各种各样的加了乱七八糟说不出名字的药材大补汤,这后者的味道苦涩的生猛,喝得我现在是一闻到味道就大皱眉头,管它是不是能调养身子,一概不想再看见。

  一日五次,轮翻轰炸,轰得我想跳出窗子,在那客栈的后园里猛跑个十几圈,总之,至从毒清后,我的酸软无力,经过这一个月的密集调养,变得又是生龙活虎一个,而且面红耳赤。

  “刘嫂,快别来了,我已好了,你再灌我这些,我会内火旺盛、吐血而亡的。”一眼瞅见老板娘又端着瓷盅进来,我想立刻缩进哪个地洞里。

  “呵呵,姑娘别怕,这是莲子羹,梅公子吩咐了,姑娘的身子大好,那补汤可以停一停了,只需在粥上下功夫,”她边说边把盅置在桌上,拿了汤勺盛在碗里。

  我虚惊一场地坐回桌边,看着这个粗壮的女人,由衷感谢:“谢谢刘嫂多日来的辛苦。”

  这个女人似乎是这店里唯一的女眷,我那时连起床都困难,她除了端汤盛药,还要侍候我更衣梳头,甚至如厕也由她一旁帮助,更别提那月事来时,亏得她在身边,不然在这什么都不对盘的古代,我不知自己会遇上怎样的难堪。

  “姑娘哪里话来,”她竟有些捌扭地红了脸:“说起服侍姑娘,小妇人我也是指使别人惯了的,能做这些活,哦,那个,也是看在银子不菲的份上。”

  她很坦白,坦白地褪掉了初见时商人的势利和谄媚的嘴脸,这多日相处下来,她的勤恳、精心我是能体会出来的。

  “他花了很多钱?”我想过能让一个老板娘这样精心侍候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外来客的原因有可能是这个,只是会花多少银两?

  老板娘笑了,“说起这公子,倒也真是个一掷千金的主,初来时,怀里抱着个姑娘,而姑娘你从头到脚,所有能看得见的皮肤,都是血红的吓人,我们正犹豫着赶了他出去,不想他一出手就是一千两银票,只说要两间最安静不受打扰的上房,便命我速去准备热水和盆桶,后来你蒸浴的那木桶还是他画了样儿,让我们找工匠连夜赶制出的呢,呵呵,虽说姑娘五日后才醒,做出来的早了点,但有备无患呀。”

  “一千两?”我吃了一惊,口里的莲子差点吐出来,我虽未在这里有过具体花销,但从小渔村那些朴实的人口中,也大略知道这个世道是和我所知的古代的物价是一样的,一户平头百姓,一年的用度也只不过需要三五两银子而已,局促些的恐怕连三两也用不了。

  整整一千两呀,放在现代,那可是一个百万元户呀,不,是说不清的身家了,一出手就是百万元的手笔呀。

  吞了口口水,又听到刘嫂有些讶异地反问:“姑娘不知这些天那公子的花销吗?”她的表情好像我是白痴。

  “姑娘这两天吃的,可都是我们这些人一辈子也吃不着几回的东西,有的甚至一辈子也见不着呢,我们这儿虽是个大镇,但可不是什么帝王脚下的繁华所在,好多东西是有也没有的,说来奇怪,那公子也不知拖了什么人,这些天陆续地有陌生面孔的汉子来这儿,送来一批又一批的东西,要么是各种珍奇的药材,要么是各地上等材质的吃食,小妇人估摸着,那也是一笔昂贵的花费,我亲眼见着了一根成了人形的野山参,那可是假不了的……”

  我的嘴巴越张越大,听得越来越吃惊,我一顾地沉浸在身体的不适中,并一直恼火着,忘了思讨这可不是物流发达、人均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现代,这是一个靠鸿雁传书,南方的芒果运不及北方、秋天的水果放不到来年的时代呀,还有成了人形的野山参?好像是千百年的孕育才能长成那样的吧?

  我开始大把大把流冷汗,银子呀,我可爱的银子呀,如果那个衰神把那大笔的银两直接给了我,嗯,再换成价值连城的珠宝古董,最好是小巧又易携带的那种,比如说是什么秦始皇时期的和氏璧之类的,我拿回现代,怕不发痛了?还用得着我日日辛苦的打工吗?

  “姑娘,那梅公子对姑娘可真是虔心呢,除了给姑娘不惜银两置办一切外,还日日亲自为姑娘窝在那油烟味极重的灶房里,亲自为姑娘煎熬每一顿补汤补药,而你的那些粥类,他也在一边常常监督着,唯恐少了一顿,也唯恐营养不够全面呢……”

  哦?我听得发怔,冷汗变成一头的雾水,七日的蒸浴后,便不怎么看到那号人物,只知他没有扔下我一走了之,但不知他还做了这么多的事情。

  “小妇人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哪个男人肯为了谁做过这些呢,有钱的主儿,也多是吩咐了旁人去做,有几个亲力亲为的?”这个妇人絮叨着,并且终于忍耐不住的把窝在心里多日的好奇问了出来,“但不知姑娘,和这位公子倒底是个什么关系呢?你们,哦,说夫妻也不像,姑娘不像成了家室的人,可如果不亲密,那公子又怎肯……”

  她未竟的揣测是想让我来回答,我嗤笑一声,“刘嫂想太多了,那个梅无艳只不过是在弥补自己的过失罢了,而我的中毒因他而起,此毒不是平常的毒,他凡事亲为只是身为他妙手回春的手艺不肯假他人之手罢了,必竟你们不是懂医的人,汤药的火候怎么把持的住?”

  我打断这女人的臆想,他们的观念陈旧,总会把男女之间想得不甚干净。

  “可是——”她的神情看来不信,但她是迎南送北的客栈老板娘,是惯于看人脸色行事的,懂得分寸,所以又压了回去,不再探问,收了我的碗勺,离去。

  我前些日已能下地行走,现在感觉满肚子的吃食需要消化一下,便也推开门,走到庭院中,站在这客栈安静整洁的后院,抬头看天高云淡,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初秋了。

  七色断心丹呀,害人不浅!

  “这毒药有何厉害之处?如果毒发还没有解毒来得痛苦,倒不如让我毒发而去!”我曾揪住那个叫什么梅无艳的疤面人问过这个问题,他同回答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一样,很痛快,并无所隐瞒的样子,我也才清楚这可恶的毒药为什么值得那个死老头珍藏二十年。

  七色断心丹,闻其名,也知和“七色”有关。这毒的成分我不清楚,就算他说给我听,也听不懂记不住,但发作起来的症状却是狠毒无比的。

  说起这毒,并不是立即要人命的,但潜伏时间也不久,它会一步步断人心脉,而且是一步步在断心脉要了命之前,让你倍受痛苦。按我当日服药的时间来算,如果不是我的莽撞加速了药性,他发现我时,最多只是刚刚毒发,但当时却已在毒发的第二重,结果我被他找到并抱到客栈时,已经是第五重。

  照他的说法,此种药最初会让人心脏猛地抽痛,那种痛不是常人所能忍受,除了流冷汗,全身的肤色也会变得惨白;接着,似乎抽痛过去,人会清醒一阵。

  但不久后,第二波疼痛会随之而来,会更痛十倍,疼得不能让人昏睡过去,只能生生的承受那种痛,全身的肤色会变为焦黄;痛过一柱香,暂时又会没事,接下来以此类推,痛会一波接一波来,一次比一次时间间隔的短,一次比一次痛,皮肤的颜色会依次变为粉、青蓝、绿、红、紫、最后是全身乌黑,让任何人也不愿多看一眼,然后在世人的嫌恶中全身血管爆裂,流着乌血而去,而谁不小心也沾上那血的话,也是定死无疑的。

  我当时讶异的听着,怎肯相信世上有这种歹毒又不可思议的东西,皮肤还会变色,还是七种颜色?以为是画彩虹吗?

  我立刻提出质疑,质疑发生在我身上的实际是,我从第一次猛然的痛中昏睡过去后,中间根本没有苏醒过,更别说他口中的什么痛得连昏都昏不过去的感觉。

  他只淡淡看我一眼,回说,那是他在发现我时,立即为我点了某些穴道,让我无法痛醒,而他抱着我寻找落脚点的路程上,也挡不住我毒发的迅猛,到客栈时,已然是第五重——全身血红了,未了,他还有意无意地提及如果不是我急速行走,那毒的整个运行时间根本不会那么快,快得他以简单点的办法都无法抵挡了。

  哼,如果揪其元凶,只能是他和那个死老头。

  他的话只会让我更加痛恨这次莫名其妙的灾祸,所幸我换下了牙儿,如果是那孩子,那般小的年龄能忍受得了那种痛吗?

  就算他回到村里并开始筹治,毒也是漫延全身了,何况他口中的简单点的治法也只是比我所受的简单一点,吃到肚里运行开了的东西能让人毫不痛苦的去除?

  我伸开双臂舒展筋骨,对天上浮云一笑,我的苦难该过去了,接下来,谁也无法阻挡我要回家的意愿。

  做了一会广播体操,拉伸我这些日子缺乏煅炼的四肢,当转着腰身向后扭动身体时,我才发现不远处的廊檐下站着一个人,一个衣袂随风、翩翩而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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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七章 绝不同路]


  眯了眯眼打量,不得不承认,他一眼望去,如果挡住那张脸,可真是个飘逸出尘的好轮廓呀。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眼里仍旧是片浮云,我不禁再看一眼天上,这男人,上辈子活在天上吗,干吗弄得不在尘世间的模样,遗世独立的清冷呀,虽然顶着一张丑恶的脸,但那双眼,怎么就那么的出奇呢?

  我本不打算理会他,要把他当作空气一样忽略掉,但刘嫂的话突然传到大脑,他这些天真得为我做了那么多事?包括整日泡在灶房?我喝的可是一日三次现熬的药呀,每副都得熬个把时辰才能出炉的。

  这可不是花多少钱的问题,至少看得出这个家伙很有诚心,而且清毒后,他曾把内力注入我体内,功行三十六周天,收功后,见他额际出汗,脸色苍白。

  如果换一个差不多正常点的人,犯不着花费这么多心思的,早扔下我跑了,反正这时代就是通辑犯也能溜得找不到人影,何况他真抛下不管又会有谁知道?我早化成一滩乌水,在那颗歪脖树下的大石头上。

  想到此,我也犯不着耍那小心眼儿了,虽然小心眼是女人的专利,但我是21世纪的新女性,不是不明理的难缠角色。

  于是停住动作,走过去,笑了笑:“我已经完全好了。”

  他在高处,低头看我,我只好也站到台阶上,还是比他低,我又直直走进他住的这间屋里,同我那间差不多的布置,只是离我那间隔了一段距离,怪不得这些日不常见他。

  “进来一起坐,有话和你说。”我招呼他,一副心平气和的样子。

  他还真不赖,十分听话地跟进了屋,坐在桌子的另一边,并且勘了两杯茶,一杯放在我面前,一边放到自己嘴边。

  “我感觉不出自己的身体还有哪儿不适了,所以该是我们说再见的时候了。”我打算开门见山的道明意思,而且已这么做到了。

  他端着茶杯的手停住,似乎抖了一下,不过我觉得是我眼花看错了。

  “我得走了,这只是客栈,不是常呆的地方,相信你也不会想要一直住在这里吧。”我在酝酿我接下来要说的话。

  他依旧不多言,我本就没打算听到他的什么回应,于是继续往下说:“我并不真正来自那个渔村,所以那儿也不会是我要去的地方,你是明眼人,应该早就看出了。

  他呷了一口茶,速度很慢,依然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我吸了一口气,将身子转向他,整个上半身前倾在桌面上,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有个问题,希望你不是沉默,而是能够回答。”

  他再次停顿,看来那杯茶在我的喋喋不休下是喝不下去了,只能重新放回桌上,并且淡淡地回应:“问吧。”

  真要问出口,我又有点犹豫了,但事关我能否顺利回家,必须得一不做二不休。“你是否很有钱,哦,我是说,你是否还有很多银子,就是说,目前你除了最近的花费,身上是否还留有许多银两?”

  顿一下,我又补上:“也包括银票。”

  心开始紧张的咚咚跳,他会怎么回答?会看破我的目的,回答说没有多少了吗?我是不是不该那么问,应该直接问他要才对吧?

  正忐忑不安中,他的话音飘了过来,“还可以。”

  还可以?那多还是少?我怔了一下,挺直了后背:“对你的回答我该怎么理解?”

  他笑了,我吃惊地看着他,他是在笑,唇角牵扯的弧度并不大,但那双眼分明有笑意在闪,仿佛无数颗星星落了进去,晶莹闪耀,漆黑的瞳仁坠入了星河,美得让人失神。

  在我回过神后,才发现自己大张着口,很没有形象的看着他,而他的笑意渐淡,从怀里取出一叠纸张,放在桌上推向我,“如果需要,拿去。”

  他刚才的笑奇异的抚平了我一开始因张口讨要钱财的尴尬,那让我感觉自己像个叫花子,虽然我喜欢钱,需要钱,但并不代表我希望总是不劳而获。

  不过,他那个笑,为何竟有那么大的魔力,如果我的一笑也有那种神奇,怕不迷倒一大票男人?必竟我的面孔比他强了许多,只是他脸上这般凶丑,我怎么会觉得他美?一定是那双眼睛在作怪,如果我不盯着那双眼,定然不会有这种感觉。

  我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显然忘了那一堆纸张,以致于对面的人不得不轻轻咳了一声提醒我。

  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又发现这个举动打破了我在这里很不容易树立起来的成熟形象,连忙放下手,正了正脸色。

  抓起那堆纸,上下左右研究半天,终于肯定这些一定就是所谓的银票,因为一个印章明显得盖在那里,虽然我还看不太懂这些文字,应该是繁体字,可又不太像,平日我倒也常看些文言文的东西,包括近代的一些白话小说,但显然还是不能将这些字全数认出,是不够精通吗?

  “全国各大票号通用。”

  他一句话又作了注解,我“喔”了一声,开始专门辩认和计算这上面的数字总和。

  好在数字都认得准,可心算不够快,一张张数下来,自己还没算清楚,对方又开口,“大大小小面额的加在一起应该有七千八百六拾余两。”

  “啊?!”我的下巴差点惊掉。

  这人是不是脑袋有问题,出个门带这么多钱,莫不是打算十年八载的都不回家?

  有可能,他与那个死老头都是个练家子的,看来的确是江湖上打滚的那号人,说不定有今天没明天的,怪难一掷千金,敢情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大手大脚惯了,不过,他倒底什么来路,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够吗?”他见我又发呆,难得主动地问了一声。

  我还是忍不住抓抓头,一边思量一边说:“岂止是够,是太多了,我用不了这么多。”等我回去了,这些就都成了无用的废纸,不过这最后一句没说出来。

  我抽出几张小点的面额,约有个千余两,然后把剩下的大面额的又找推回去,“这些还你,太大的面额于我不利,容易引来贼人,而我也用不了这么多,够我回家就成了。”

  我在心里暗自估摸着,自己如果直往北去,能找到我在现代家乡的那个位置,说不准能找到回去的门路,几百两银子就够我花许多日子,一千两已是很有保障的数字了。

  “你并没有拿去我的全部,无需还我。”对方并不接过我手里的银票,顿时让我觉得的好笑。

  “你有钱的很啊——”拖着长调有些讽刺的自嘲,“这么看来我反倒因祸得福了,如果不是被你牵连,路费也没有这么快便能解决。”

  心里一想,何尝不是?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儿,身无长物,除了脖子里的一条生日时妈妈送的项链外,自己的随身物品都在挎包里,而那个包随我一同落水,也许就永沉湖底了。

  我的价值不菲的最前沿的手机呀,还有我那一套刚买的美宝莲化妆盒,那可是为了犒劳自己刚刚被升职加薪,又因优秀完成一个大Cass而被公司特意放假三天后,才刚刚买的,谁知还没被捂在手里暖热就那么呜呼哀哉了,早知道,就不要公司给假了,也就更不可能去那个该死的湖边了——

  愁眉苦脸中,也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一个早该问的问题。

  “我们先不说这些,你要认真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再来考虑留下的这些银两够是不够。”

  早就憋在心里许久的疑惑了呀,想问那老板娘,又觉得不妥,一个好好的大活人真问这些问题不会让人奇怪吗?思来想去,只有问眼前人更为合适。

  见他盯着我,显然在等我的问题。

  于是清清喉咙,咳了两声,才一本正经地问出口:“我只想问你,现在是哪朝哪代,皇帝哪位?”

  然后紧紧盯着他,看到他眼里果不其然地也现出疑惑,但仅仅是一瞬间,这让我多少有点安慰,至少选作他,他不会婆婆妈妈地反问一堆。

  “宏王朝,皇帝?是指王吗?”

  啊?——

  沟通有误?我的心脏猛缩,希望自己听错了。

  “如果是指王,当朝的王是宏王朝第二世王——煜王。”

  他接下来的注解,让我的冷汗哗哗流下。

  “你确定?那你告诉我,这是公元哪一年?”也许是我历史不够好,不记得有过这么个朝代,虽然我看过全文的《资治通鉴》,不只一遍。

  “公元?”他的迷惑让我有些喘不上气来,“公元是否指年代的计法?”

  由于太紧张,几乎忘了呼吸,不得不深吸一口气,再接再厉:“先不说这些,你可知道北方是否有个太原府?”

  最后一丝希望了,我的神筋绷到最高点。然后在他略一思考后,肯定的点了点头,并回答了一句“太原?喔,在北方确实有这么一个地方,似乎是个不小的镇。”

  镇?难道他们管现在的太原叫镇?不管这些,只要真有太原这个地方,我回家就有希望了。

  他的回答足以让我雀跃,如果前面的说法是认知的差异不同而有沟通误区的话,那这个答案应该不会错了。

  太原是山西省会,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即使我掉到一个守旧的时代,但看这些人的生活条件,也不至于跑到二千五百年以前去。

  他们的衣着我虽不是很清楚倒底介于哪个朝代间,但很可能是某个历史极短,说不准过几天就会改朝换代的小国家,宋太祖平天下、统一江山前,不也是有很多小国吗?那记史文人许是不值得为了这么个不值一提的小朝代而去劳动大笔的。

  我的心鼓荡起来,恨不得马上出发,见对面那位仍没收回大把的银票,看来是真不在乎这些了,于是又抓回怀里,愉悦地说:“明天我会上路,在此先道别了。”呵呵,省得明天再跟他说些客气的话,一并儿在此说清了,便得回屋收拾收拾,再上街买点赶路要用的东西。

  我一脸睛朗地站起身,打算心动不如行动。

  “你,要去太原?”他的问话飘了过来,我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已开始琢磨得准备些什么行礼才好呢?

  “此去北方,路途遥远,姑娘打算一个人上路?”

  嗯?我看看他,见他重新端起凉了的茶慢条斯理地喝着,思讨:此去北方是有些距离,不过中国的版图在脑中还是很有印象的,如是这是东海,到位于腹地的山西太原,虽然是不太近,但若比起去福建、云南那些地方,可是近了不只一倍,大方位弄不错的话,我最多需要十来天,一定能到了那儿,只要下功夫,也一定能找到回家的门路,必竟我的到来就是一个异象,这世上不可能只会发生一次异象的。

  心中一番计量后,我看着他,开出了我和他认识以来的第一个玩笑:“你这么问是为何,难不成是想和我一路,又或者要专程送我?”

  他的眼神依旧的像有一层迷雾在萦绕,让人看不透倒底在想什么,不过他用语言回答了我。“此去山路迢迢,匪患众多,如果姑娘无人相伴,我可以送姑娘一程。”

  他的回答让我彻底抛开了这些日子对他的怨恨与不满,也开始比较能接受来到这个时代后的种种不适了,至少自己运气还是不错的,受伤、中毒,但所遇的是个有责任感的君子,像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笑了笑,不再是冷笑对他:“不,谢谢你的好意,我与你绝不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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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八章 独行]


  这个镇子比起渔村来可真算是很大很繁华的所在了,将养了一个月的地方,还是第一次正式与它打照面。

  走在这怀珠镇最宽最繁华的街道上,两旁商铺林立,摊贩众多,路当中人潮如织,缕缕不断。穿在人群中,怀里有刚从一家大商号换来的银两,我开始仔细专注地搜寻要买的东西,毋必要全而实用。

  近午出的客栈,一路先是很感新鲜的左右张望这古时的商街,与现代比有太多的不一样,但又与电视剧的场景不是很一致,这也难怪,再如何照搬历史地想复古,但后人的揣想永远是揣想。

  瞧这街上,商人的叫卖热烈而夸张,竟有大追现代的势头,买卖的来往竟也颇有技巧性和攻略性,差点让我这个现代人跌破眼镜。

  一把木制的伞,能化为一坐台式的风扇?我的牙差点惊掉!

  只是想买一把伞预防秋天不得不防的雨水而已,那个中年汉子硬是天花乱缀地海说一通,说什么晴能防晒、阴能避雨,这倒也罢了,还说如果选了他家那种最美观兼最实用的伞,定能走哪都能遇事呈祥、逢凶化吉,因为那把最贵的伞是找道士开了光的,而且在伞柄处还有机关,不但也能像现代大多数的伞一样折叠,还有个活扣可拆卸自如,把它作成一个台式的会转的风扇。

  古代有这发明?我惊讶地看着这位大叔的演示,看他果然把一柄伞几个拼装下来,成了一个哗哗转的风扇,心里的不可思议,让我怀疑这是我们的古代吗?那圆形的,有着突出伞骨的平面的伞蓬让我一开始以为这就是所谓的油纸花伞,不是往下内收的半包围的篷,而是平平的在头顶向四围展开,结果这个伞篷可以在一些机关的巧妙设置下高速转动,只是拆装后被伞柄侧着支撑起,和我们台式的风扇很像。

  我惊地快流了口水,即使已过了炎炎夏季,完全不必要买这么一个多功能的、能吹风的伞,但为了能有朝一日回去后向世人现现这不可思议又带搞笑的发明,我决定用比普通伞五倍的价格买下了,这可是物证,口说无凭呀。

  后来又是连续的惊讶,我发现这里的很多东西,无论在做工还是用法上,都有一些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些思路在我们的现代也一直在使用着,这不得不让我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的满脸土包子的表情,活脱脱地好像我才是从古代跑到了文明时代的那个人,有些无措,幸亏一路走来,所谓的创意、发明都是在生活中的一些小物品上,虽是小精巧,但已足够让我吃惊。

  在搭裢和腰囊间我做着选择,一个是搭在肩上,一个裹上腰间,两个都能用来装些路上用的物件,但这两样在小贩的示范下,我才知竟然都可以两面用,一面耐脏些的深色,一面是艳丽的橙色,却都看不出针脚,缝制的很精细,而且布局也好,好得让我想起在现代用的挎包也未必有这么合理的布局,为了我的形象,我还是选了个搭链,不过这个可以斜过胸前扣住,不影响美观也挺方便。

  一番功夫下来,到了午时,便找了家看起来就不错的饭店,用那位大方的梅先生给的银子,美美的享用了一顿,虽然多数都是叫不上名字的吃食,但我的胃口全数笑纳了,好馆子就是不一样,钱多多也的确不一样。

  自己吃着,想起梅先生的名字,呵呵,叫作梅无艳?

  那几日太生气,也一直提不起心情去想他这个人所有的一切,不过他的名字的确有意思,让人联想到齐桓王的王后——钟无艳,一个决定着齐国兴衰成败却又奇丑无比的女人,也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历史人物,难道梅妈妈生下这个儿子时已料到他日后会多条疤痕?如果没有那条蜈蚣似的疤,他再怎么看也算不得太丑的。

  撑着肚子走出酒楼,找了家成衣店,路上总得有几件换洗的,进去后,老板夫妻两也是眼尖会做生意的,我身上穿的还是客栈老板娘给我置的衣裳,原来渔家嫂子给的那件早被吐出的杂物弄得寿终正寝了。

  结果二人围着我转了几圈,兜售的本事果不其然也是极高明的,还有画册可选样定做,样式极多,看得人眼花缭乱,心下奇异这时代真有如此多款式的衣裳?

  绢纱锦绸,样样都有,除了保持不露胳膊不露腿的原则外,这些样式看得让我大为心动,不过,我进来不是来买漂亮的,在他们失望的眼神下,我合起画册,只随手挑了几件陈衣柜上颜色粗淡、质地一看就是最普通不过的货色,大小胖瘦也比了比就算了事,根本不打算去试,付了银钱,在他们“快走、不见”的眼神中施施而出。

  又跑到最红火货最全的一家脂粉店,很满意地挑到了一个精巧易携带的粉盒——完事大吉,就差明早打包袱上路了。

  

  第二日一早,真是老天也知道我的心情不错,天高云淡,不冷不热。

  我向店家娘子请辞,顺带托她在见了那位梅先生后,代我告个别,那娘子颇为讶异的看着我说:“姑娘难道不知道,梅先生一早已结了房钱离开了?”

  离开了?我猛猛地吃了一惊,心里一跳,搞不清为什么十分的不舒服,转念一想,是自己先要离开的,怎么反倒有些不满意对方?

  就算那家伙是不辞而别,但那是他的不礼貌,我不需在意的,我们只是短暂的缘分,这缘分让我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大笔路费,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

  于是在老板娘的依依不舍中离开,虽然处了不短的一段日子,但我估计她更不舍的是我们离开后,也许很难再遇到像梅无艳那样的金主了。她在他身上似乎赚得的不仅仅是一千两,言谈间早已透露她侍候我的费用都是另外计算的。

  我也压根不愿去想,自己真到了北方,找到了千百年前自己家乡的所在,是否能够如愿地打开时空之门?哪怕只有一线希望,我也得先去试试,而且有希望就有动力,它会让我在这个空间里更有活下去并好好活下去的信心,我要先找到那个湖的所在地,我从那儿来,也应该能从那儿回,我必须这么告诉自己……

  

  这个时代再怎么让我有吃惊的地方,但它的本质还是变不了的,就说这一路行来,交通的落后让我这个典型的都市人险些磨破了一双脚。

  尽管我穿着一双很舒适的平底布鞋,尽管我在现代是个体育高手,尽管我没有缠着小足走路是四平八稳,尽管我在出发时已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现在我不得不有些挫折感地坐在路旁的石头上发呆并休息。

  原本想雇辆马车的,只是很不巧的,镇上唯一一家牲口店里的所有套车都被租了出去,而且已是三天没有空闲了。

  如果还想租的话,得再等几天,说什么最近海岸上有队商旅刚刚从海外回来,把他们店里所有能拉的车都租走了,包括所有能站的牲口也牵去驮货物了,害我有钱无处雇,只是兴叹自己的运气还没完全逆转,还是很倒霉。

  我当然不肯坐等车队回来,当然要用自己的11路公车去赶路了,并且想着能赶到下一个镇上,再寻家店租一辆又快又好又舒适的马车来慰劳自己。

  只是这里不但交通工具不发达,连道路也不平坦易行,要么是石块遍布,要么是泥泞曲折,最好的也只是高低不太平的黄土路,真是想念那铺伸平直的柏油路!

  加上自己不熟悉路线,更谈不上了解这个时代的任何情况,虽然想买张地图好减少些走冤枉路的可能,但无奈的是,偏偏就是找不到卖地图的所在。

  我揉搓着发酸的腿,脱了鞋,心疼地看着自己脚底的水泡。

  显然我所处的位置还在这个国家版图的边荒地带,虽然沿海,但我深信绝对要比那丝绸之路好走百倍,可是在我整整走了两天之后,所路过的地方都是些小村小集,连那个怀珠镇的一半也比不上。

  每次夜宿也是深怕错过宿头,不是赶在日落前连跑带跳地紧走几步好寻处客店,就是在不到傍晚时就得投宿,因为走一处都会打听下一处的远近,太远的,只能提前投店了。

  这种无所适从的慌恐绝不像小说里写得那么浪漫、有趣。

  孤身一人,还揣着大把银票,要紧守财不露白,还要尽量让自己不惹人注意。

  所以自己在一离开怀珠镇后便寻处无人的所在,用买来的化妆盒,精心且刻意将自己描绘,并且总结上次的经验,只在脸上点了不多的几颗痣。

  真是感谢,好价钱买来的好东西,不但不容易见水糊妆,而且效果更加逼真,比黄豆还大的痣横在脸上最醒目的两处位置上,一路行来,是自己的后顾无忧,就算大剌剌和许多人躺在大通铺上呼呼大睡,那些人也不愿多看我一眼。

  为了安全,更为了不使自己显得有钱,我夜里都会选处多人住的屋子,好在每个小镇,好厢房没有,便宜的通铺倒是不少,外出的老女人也不少(似乎没几个比我年青的女子在外投宿),夜里挤在一起,难免恶心,但恶心比起危险,我还是选择恶心。

  抬头望望,天色还早,根据两天来的经验,那些人所说的下一个镇的距离,就算我走三步退两步,也应该能够在天黑前赶到。

  我得稳稳计量着,不能出了些许差错,自己得保护自己。

  我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可以依靠和能保护我的人,突然想起梅无艳。

  他说过可以送自己一程,自己拒绝了,不是没有犹豫过,只是自己是普通人,不能和那种刀尖里打滚的人混在一起,他一出现就是凶仇和追杀,和他在一起难保不被牵连进去,浪迹江湖的刺激可不是我想要的,我只要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生活,但现在这种生活被一次莫名其妙的郊游给彻底毁了。

  烦乱的想着这些,心情变得恶劣,穿好鞋子站起,发现天在不知觉间竟有团团乌云滚来,来得很急,眼看要把一场大雨下。

  我连忙抽出那把花高价买来的伞,希望它不是绣花枕头,能派上用场,然后抱在怀里,开始踏上征程,笑了笑,还真得能称得上是征程。

  狂风骤起,豆大的雨点像石头一样砸下来,我顶着风,举着伞,开始后悔为什么买这么不实用的伞?

  伞蓬平平,怎么遮得住雨,只是这秋日的雨为何却来的这样猛烈?就算是换把普通的伞恐怕也抵不住狂风斜吹进的雨点,这时更需要一件蓑衣,自己怕它太笨重麻烦而没买呀。

  在少见的大雨中,我的头被吹得生疼,眼睛模糊地辨认着方向,想在这一片天昏地暗中找到光亮。

  不知道顶着风逆行了多久,久得让自己浑身湿透的身体都有些麻木了,我突然发现了灯火,那是蜡烛发出的光,但这点光已成了我黑暗中的导航灯,我兴奋地打起精神,一步步挪过去,看到了摇摆的“酒”字大风幡,高兴的知道自己来对了,这是一家客栈。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正文:第九章 黑店]


  “嘭嘭嘭”地敲响门,门几乎是立刻地应声开了,我看到一张女人的脸,她有些讶异,但很快把我让进去。

  进到屋,感觉温暖,吐了口气,发现屋子里还有一个人,一个枯瘦的高个子男人,他的眼神让我在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盯地让我很不舒服。

  “这大雨天的,姑娘一个人赶路吗?”关上门的女人绕到我面前,热心地递出一块干爽的毛巾。

  我不太清楚自己脸上的妆是否又被糊掉了,刚才自己也在很刻意地把伞挡在脸前,反正遮不了多少雨,不如就拿来挡迎面的风,另外重点保护我的脸。

  我用那块毛巾擦拭着头发,而衣服紧裹着身子,粘粘湿湿的,很不舒服,尤其那个男人的眼神,让我很不自在。不过他的眼神怎么像在看一条死鱼一般?莫非我的痣仍在,让他觉得很恶心吗?

  “姑娘?”女人见我没回应,端上一碗热茶。“来,喝下去热热身子,然后再洗个热水澡,换身干爽的衣服。”

  我接过碗,不得不再看她,这个女人,嗯,如果我不是现代人,平日见多识广,如果光看她的脸,没见她一身布裙,我也会错以为她是一个男人的。

  她的脸很宽,颧骨突出,精瘦,眼暴突,有些凶恶,身形也很高,高得结实精壮,长手长脚,很有力气的样子,但语气间豪爽热情,让我在这暴风骤雨的天气中感到一丝温暖。

  仰头灌下一大口,呛得咳了出来:“酒?!”

  她见我吃了一惊,哈哈大笑,“姑娘,这雨势又急又大,你全身湿透,如果不来点酒热热身子,万一着凉受了风寒,岂不是不值得?必竟天气秋凉了,小心才对呀!”

  我很不喜欢酒,也从不饮酒,尤其是烈酒,但好意难却,只能尴尬地笑笑,不过,随着那一大口烈酒的下肚,腹部也确实升起一股暖意,渐渐袭上全身。

  “谢谢。”不得不道谢。

  “走吧,先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她笑嘻嘻地当先引路,我见那个男子已进了一道楼梯下的布帘后不见人影,便有些放松的随她上了楼,进了一间屋子,转过一道画屏,屋里赫然摆着个大木桶。

  “这是咱家平日住的屋子,咱也总在这儿洗洗身子,今日遇上这状况了,只能借给姑娘用用了,就怕姑娘你嫌弃呀。”

  “感谢还来不及,怎会嫌弃?”我有些不好意思。

  “那好,姑娘先等一会,咱让那当家的烧点水,去去就来。”她磕了门离去。

  我环目打量,很快地找到一面镜子,发现痣仍在,如果画在顺着头发流下的雨水经过的地方就会现形了,我趁这会补了补妆,见化妆盒避水性也很好,果然一分价钱一分货。

  在我的惊讶中,那妇人一手提一只桶进来,一热一冷两桶水被她像拎小鸡一样注到大木桶里,看起来毫不费力。

  她看着我笑:“咱家虽是妇道人家,但打小做惯了粗活,力气也是生来的大,姑娘先洗吧,床上是套我年前的衣服,大了宽了,也就凑和着穿吧,等你的衣服干了,再穿不迟。”然后她离去,屋里暂时是不会有人了。

  我将门闸上,再检查了屋中各处,确定没有什么暗洞之类的小孔,而窗子也合得严严,于是放心地躲到屏风后,用最快的速度洗去一身粘腻,换上那套大的像旗飘的衣服,重新妆点自己的脸面,正准备开门下楼,敲门声响起。

  打开,仍是那妇人,她进来后满意的将我从上到下看了一遍,才放下手里的拖盘,“饿了吧?来,先吃点东西,这雨看来一时半会停不了,吃饱了睡一觉,明早雨停了再赶路。”我侧耳听,门外仍是风狂雨急。

  “谢谢,大嫂开门做生意,临别一定付上银两。”我学着电视上学来的样子,双手抱拳以示谢意,我做不来侧身的屈膝礼,觉得折了女人的尊严,这个还能做得来,不致太污辱自己的女性地位。

  她第三度离去,来来去去只看过她与那男子两个人,难道这店里的客人都守在各自的屋里不出来?我有些疑惑,但一闪而过,外面阁楼间与楼梯道上黑漆漆的,我不也愿意呆在有灯火的屋里?

  慢慢的吃着那盘小菜,还有两个馒头中的一个,又将那碗小米粥渐渐吞下,混身觉得疲累,眼皮也渐渐阖拢,只觉得自己太瞌睡了,太想睡了,也难怪,自己整整赶了两天的路,只靠一双腿在走呀……是什么滴在自己脸上?湿答答的,莫非屋顶渥雨?迷迷糊糊间,我想伸手拭去脸上的水滴,却感觉手像被什么绑住了,挣了挣,只觉得越发的紧,疼痛也随之而来?

  这一痛,使我惊醒,因为我再犯困,也明显感受到自己的四肢正被大幅度地拉开,就像秦时的酷刑——“车裂”一般,而且手腕脚踝处应该已有了勒痕,难道我也被四匹马车拉了开来?

  念头闪过,我的眼已睁开,一道亮光,就在头上,明晃晃的,而我看到的这一幕让我恨不得不曾醒来。

  曾看过不少恐怖片,有《电锯杀人狂》,也有《人皮客栈》,还有《人肉叉烧包》之类典型的以屠人为主的片子,里面的场景无不是黑暗慑人、阴森恐怖,加上音象效果,往往从不在白天看,提着心脏看过后也不会再看第二遍,除了可怕,还有恶心。

  然而,这一刻,我身处的地方,让我的心脏几乎要停止跳动,一种深深的恐惧涌上心头。

  一把明晃晃的大刀,就在我的头顶上方,两尺远,那亮光就由刀面反射而来,并有液体顺着流下,一滴滴落上我的额头上,再滑下脸颊。

  拿刀的人,我几乎要认不出来,一团蓝光罩着对方的脸,像地狱里的恶鬼,露出森白的牙(如果不是看过《西游记》里悟空闹地府中生动形象的地狱情景,我也不会有如此直观的认识)。

  对方的脸阴邪扭曲,似乎熟悉又似陌生,一时让我认不出对方,但对方的一句话让我肯定了自己犹疑地猜测。

  “你醒了?哼哼哼哼哼哼……”

  这,分明就是那男性化的客栈妇人的声音,她的笑拖得很长,长得似乎只为了笑而笑,笑声里没有任何笑意,但这笑容成功的让我起了满身的鸡皮疙瘩,是种寒意,透骨的阴寒。

  下意识地挣扎,只感觉四肢被勒得更紧,紧得勒进了皮肉里,疼得我咬牙切齿。

  “没用的,是浸了油的绳索,你只会越挣越紧,哼哼——”她阴阴地看着我,到现在我知道自己的处境,是入了黑店。

  “丫头,怎么不说话?”她显然有意外。

  冷笑回她。

  “老女人,你希望我有什么反应?”我冷冷盯着她。

  她摆好这架势,是决不会放我出去的,我已看到她身后不远处,站着那个男人,手上一对菜刀,身前有个大案,案上有顶部垂下的巨大的铁勾子(像极了《电锯杀人狂》中的片段,那里面的勾子是用来把活生生的人活生生地勾上去的),而我头上从刀上流下的液体,窜入鼻中的血腥味也告诉我,那是鲜血。

  还有,对方墙上,有一幅人的骷髅架子,骷髅头上的一双空洞的眼仿佛驻了幽灵,我只看了一眼,便再也不肯去看。

  心里发着抖,但撑着,不肯就这样让这古时的王八旦们看了笑话去。

  我清楚,这一切,入了我的眼,这两个人就绝不会再放我出去,我的出去只会让世人知道这里的一切!

  我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多么可怕的事实,会不会有酷刑?但我知道求饶根本是无用功。

  “咦,看不出这丫头还有些不简单!当家的,这是块傲骨呢。”女人头也不回地对着身后的男人说。

  那男人目光瞟向了我,依然是那种让人很不舒服的眼神,但在这一刻,我明白了,他那种眼神就是一种在看死人的眼神,从我一进客栈的门开始,他就已经把我当死人看了。

  心凉,自己一个人独行,还不到三天,就遇上这种险境,这时会有谁来救我?

  这里显然是个隐秘的暗室,墙壁很潮,或许是个地下室。会有谁能来救我?老天,你开得什么玩笑?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经过训练的特种兵呀!

  谁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没有和梅无艳分开,同意让他送我,会不会这么快就惹上麻烦?至少不是这么不明不白地被人砍了吧,砍了用来做什么?会是做……

  我一个激灵,抬眼看这个不像女人的女人,不,根本就是一个女恶魔,“你杀我为何?”

  我要死个明白,难道真是千古的老套情节?又或者她发现了我身怀巨款?那笔钱对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是一生的向往啊。

  “嘿嘿,丫头,老娘还以为你一点反应也不会有呢。”她得意的笑。

  “老姑婆,你不在我昏迷时做掉我,偏要在这般地方,制造这种气氛等我醒来,说明你够变态,是想等着看我痛苦害怕的求饶哭叫?哼!”我的嗤笑惹怒了她。

  “有意思,你个丫头倒是聪明,可惜也是个后知后觉,乖乖喝了老娘的迷魂散也不自觉,现在倒耍起了嘴皮子,”她的脸扭曲地更加厉害,她身后的男人却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

  “哼哼,丫头,要怪就怪你命运不济,要不是你误打误撞进了咱这里,咱也不会拿你下刀的,咱这里有些日子没客人上门了,天色不好,你走差了路,怨不得别人,要是你漂亮些,或许老娘会把你卖到姐儿堆里做了姐儿,可惜,你只有一身细皮嫩肉,洗涮洗涮,还是可以用来下料做包子的,老娘这有几天没人肉材料了,你来得太巧了,嘿嘿嘿……”

  我想吐,果然是这种情节,想起她看到我淋浴后的表情,原来那是在看一块上好的材料呀,还是我自己把自己给洗涮干净了等着被宰,呕死了!

  “婆娘,别跟她啰嗦了,天就快亮了。”那个男人唯一的一句话成了我的催命符,他的声音同样难听得可怕。

  “当家的说的对,这丫头是有点骨气,也聪明,要不然可以收来做徒弟,可惜,刚才在你身上发现了一大叠银票,你活着是不会甘心这笔钱让我们占了的,只好送你上路了,顺便告诉你,剥了你的皮,再把你的肉剁了做别人的腹中物,哈哈,你永不能再世投胎,也去不了阴间告状的,丫头,认命吧——”

  还有这一说?我吃惊,不知道我说我完全不在乎那笔钱,可以全部给她,会不会留我一命?

  我不能再想,也再想不出什么,但见她大刀高举,风一般向着我砍下来,死亡离得我如此之近,比上一次匕刃在颈还要近,那一次还有被挟持的价值,结局不定,但这一次——

  呼呼的冷风刮到头皮上,我终于忍不住放开喉咙大声叫出来:“啊——”

  把我的惊、我的惧、我的不甘、我的愤恨、我的委屈、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化作这声嘶喊,我要力穿云霄,让老天知道,我恨,恨这些莫名其妙的遭遇呀!

  我的眼已闭上,不想看到自己的血溅起,传说刀快时,头颅掉下后,眼睛仍能看见自己的脖颈在汩汩地冒血,但是刀快,似乎可以少去许多痛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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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章 恍如一梦]


  静,与黑暗伴随——

  莫非这就是死亡?没有太多的痛,只有指甲深深嵌进手心里的刺疼。

  莫非这女人的刀如此之快?快得我毫无痛苦,难怪行刑的犯人临死前,其家人都会贿赂侩子手能手下留情,来个一刀毙命,难道这个女恶魔会这么好心?

  我不敢睁开眼,怕看见自己的尸身已一刀两断,说不怕,怎么可能?谁会不怕死亡?

  “哎——”

  一声叹息传来,萦绕在耳边,很低,却听得分明,而且绝不是我自己口中传出的。

  一个问号在脑中升起,这声叹息,是如此的飘忽,但音质透着干静清雅,竟有些熟悉。

  心底泛起微微的莫名的激动,我使劲睁开眼,是使劲,可能是闭时太用力了,加上紧张,睁开时竟也费了很大的劲,眼皮上也有神经吗,也许是抽住了?

  总之,费力地打开眼,依旧是一片昏暗,狰狞的脸依旧在眼前,那把刀依旧在头顶,刀上的血依旧在一滴滴地滴下。

  掌心的痛让我意识到,我应该还没有死,只是这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个女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是什么阻止了她落下的刀?莫非她决定换个花样来折磨我,只为了看到我痛苦的求饶?

  但那声叹息从何而来?

  只是短短的一刹那,我的脑海里已窜过许多的想法,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她的表情僵凝,嘴张着,眼神中的残虐让人发寒。

  接着我看到她动了起来,心里一跳,头上的刀开始倾,我差点又要呼喊出来,却在喊出口前硬生生憋住。

  因为我发现她,是向着一侧慢慢地倒了下去,完全不是朝我砍下,接着,她倒下的身体后,出现一个人,一个颀长而笔直的身形,在一声“呯”然倒地的声音中,我看到她身后人的一双眼,和那淡淡的却熟悉地眼神。

  这眼神的主人缓缓走过来,看也没有看倒下的女人一眼,我也只望着他,迎上他的眼,彼此对视着,任他走过来,不知怎么一挥手,绑着四肢的坚韧的油索便断裂了。

  我任他平平地抱起我,任他不发一语的抱着我路过那个大案边,那张准备将我剁成肉馅的案后还站着那个男人。

  我有些惊觉得偏过头一望,看到了那个男人同样睁着眼睛,准确地来说,是瞪着眼睛,脸上的表情是不可置信,但表情僵硬,嘴角正有血丝慢慢溢出。

  这一刻,我的全身开始放松,眼泪开始涌了出来,一出来就不受控制地越涌越多,仿佛一条河在脸上汹涌,双肩颤抖,抖得很厉害。

  “哎——”

  又是一声叹息从头上传来,感觉到对方将我抱得更紧了一些,我的脸已贴到他的胸前,此时,忍不住把头埋在他的怀里,放声痛哭。

  不知道哭了有多久,只觉得被抱着,上了一级级的阶梯,转了两个弯,一路上有摇曳的火把在照着,直到听到“噔噔噔”的木梯的声音,我才知道我们已出了那个暗室,正在登上二楼的厢房。

  “不!”我下意识的叫出来,他为什么不赶快离开?为什么反倒要往楼上去?

  “别怕,没有别人了,”他的声音低低地在我耳边响起,“那对夫妻还有一个伙夫永远都不会再醒来,外面天黑夜凉,天明后我们再离开这里。”

  平稳而坚定的语气奇异地安抚了我的情绪,我不再挣扎,静静地让他抱着上了楼,进了一间屋子,再把我放在一张床上。

  感觉他要离开,连忙反射性地在黑暗中拽紧他的衣衫。

  “我去点盏灯。”他停下动作,轻轻地说,我犹豫的片刻,缓缓放开手。

  接着看到一点光亮在黑暗中燃起,如果是电灯,该有多好,会满室通亮的。

  他似乎明白我此时的感受,竟在屋里找到三只蜡烛,通通点亮,置在各处。

  我静静地看着他走到盆架前,将架上毛巾投湿,走回床边,在我脸上擦拭,动作很轻柔,轻柔得像在抚摸婴儿,在这种静谧的、柔缓的动作中,我的眼皮越来越重,疲累猛烈地袭来,我的神经告诉我,它们必须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朦胧中,感到脸上的轻拭停止了,他的体温正要离去,一阵紧张,让我猛然睁开眼,直直地盯着他,说:“不要离开。”

  他有些迟疑,我开始慌恐,“梅无艳,今晚不要离开——”

  我的手攥得很紧,手心出汗,他看着我的眼睛,点了点头,“我不会离开,你安心睡吧。”

  他的声音从没有如此美妙过,我开始放下心来,他是重信的人,说不离开就不会离开,但我依然没有放开抓着他衣襟的手,开始彻底地陷入梦乡……

  **********************************************************************

  阳光叫醒了我,猛然坐起身子,发现独自一人,皱眉想了想,昨夜的一切又涌了回来,开始搜寻,他呢?

  但触目可及处,不过方斗一室,他显然不在室内。

  这仍是恐怖一夜的所在,头皮开始发麻,正欲下床速速离开,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在看到进来的人后,才收起戒备的眼神,放倒满身的汗毛。

  “你去哪了?”昨夜的记忆让我失了一贯的理智,有些愠怒地质问他。

  他显然并不在意我的恼怒,只是放下手中的东西,淡淡地招呼:“吃吧。”

  我已经看见他手里的拖盘,听他这么一说,好奇地走过去,看到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在匀细的面条上,竟还洒着一些青菜、葱花和红椒丝,还有两颗合包蛋躺在里面,增添了色泽的诱人。

  吞了口口水,我忍不住坐下,一手拿起筷来,但还是在开动以前问出心中的疑惑:“哪来的热饭,你不是说这家店没人了吗?”

  难不成昨夜那个始终在我眼中没倒下的男人还活着?并且在他的武力威逼下开始做饭?那个女人呢,倒下后怎样了,是受伤还是……

  “他们不会再醒来。”他一语点破我的种种臆想,我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昨夜只想着逃离,并没仔细考较他的话中之意,难道那两个凶神恶刹真在一眨眼间便一命呜呼了?好像还有一个伙夫?都在无声无息中结束了?旁边这个人竟然杀人弹指间,连个打斗都没有?

  我瞪着眼看着他,虽然那些人绝对该杀,但放在现代,这种事是不能自己处理的,得交给警察,在这个时代,人命有时多么不值一提呀,就连这屠人做肉包子的店也存在了不知多久,这在现代是多么不可思议。

  一想到这儿,有些没了味口,幸好这碗里没有一点肉的影子,不然非吐了不可。

  “只有这些材料最安全,怎么,不合口味?”他淡淡的问,语气却不像在问,只像在陈述一件事实一般,我看到他已经坐在我旁边吃了起来。

  “这些是你做的?”我听他的话音,这么猜测。

  但心中因自己的猜测而惊讶,远胜过知道那恶婆娘夫妻俩已确实死翘翘后的讶然,尤其看见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回了我一句:“吃吧,做的不好,也凑和吃吧。”

  我的模样一定很好笑,因为我看见他透过冒着的白气看了我一眼,眼中笑意一闪而过。

  “哦!”我合起大张的嘴,真是有些受刺激,这在现代我会毫不以为意的,但放在这里,放在一个有大把大把钞票的男人身上,多么古怪,就算是穷光蛋一个,这时代也不会有男人会亲手下厨的,何况还有我这么一个女人躺在这里睡大觉。

  不过,想起昨夜到现在发生的一切,再看看周围的安静和清亮,恍如一梦醒来,对着窗外明晃晃的太阳,所有的黑暗都似没有发生过……(有亲爱的朋友,抱怨男主人公怎么还没出现,真是冤枉啊,他在第二章就出现了,只是其他的角逐者都要晚一些出现,难道非得一出来就是绝色倾城吗?那可难保女主角不是受色迷惑喽!呵呵,全文一直都会以"我"的口气写下去的,希望理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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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一章 惊人的事实]


  “你做的吃的味道绝佳,你确信你没有做过御厨?”我的心情一好,就有了开玩笑的念头,

  不过这个男人的手艺真不含糊,任我吃过多少美食(什么餐馆的特色饭没吃过?就连那五星级的酒店也去过几遭。)但这简简单单的一碗面中,我已吃出这“厨子”的水平绝不是一般的,能将一碗面做得如此好吃又让人颊齿留香的人,不多,而且一碗面中已看出火候。

  我再一次把目光放在他身上,全新打量,他走在我身边,高出我一个头还多,我拉开些距离,好从头到脚看个够,嘴里啧啧称奇。

  我们一放下碗便出了那家店,一出店看方向,我才知自己是走错了路的,都怪那场突然的大暴雨,天地无色了,还能辩清方向?如果心脏差一点的,昨夜不用人动手,也早吓死过去了,可恶的老天爷。

  不过,现在身边有这么一个保镖,而且是个老江湖,对于路线也应该很熟悉,必竟追查那个老吴头近二十年,连那么偏远的地方都能找到,何论其它?

  他对我的调倪只是淡淡瞅一眼,同样淡淡地说:“早年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给自己做惯了吃的,不需奇怪。”

  “呵呵。”对他的话,我没有多问什么,笑了笑,就算自己常做给自己吃,但那种水平也不是瞎做能做的出来的。

  对他的经历我不想问,知道多了有什么好?我们只会是擦肩而过的点头之交,再往多算,充其量他能算是我的救命恩人,现在也能充任一期保镖,但只要我回去了,我们是永远也不可能再照面的,知道的多了便生怀念,毫无意义。

  当走上大路时,站在路口,有些踌躇。

  “想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我看着他,奇怪他的一袭紫衣怎么什么时候都是那么一尘不染的样子?

  明明昨夜在他胸前痛哭流涕地抹了许多眼泪,今早却没发现任何印迹,还有自己吃过饭后,在他的指示下才发现床边已摆了一套干爽的女装,是那些在我包裹中的衣物。

  他竟心细如丝,是一早起来收拾的,还是他根本一夜未睡?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

  “问。”他简洁地回答,想起昨夜他安抚我时说的那些话,想必他一生也很少主动说那么长的句子。

  “倒底北方有没有一个太原?”我谨慎地看着他,这两天一路来的见闻与我印象中的古代,有很多的差距,虽然吻合的地方也不少,话语也能互通,但那个伞便是一个例子,还有其它难以解释的地方。

  “有,”他看着我,眼神里雾气萦然,似乎有什么在波动,我抬头望进他的眼里,一阵失神。

  “只是你说的山西,似乎没听说过——”

  他接下来的一句话让我迅速回了神,“什么?”

  我紧跟着追问:“你不知道山西?你确定?”

  太原隶属于山西,山西更出名,唐时武刚天的一位附马不也是原滋原味的山西人?又不是偏远的小乡,我肯定山西这个名字的历史更悠久,一定是哪个环节弄错了。

  “你所说的太原可是太极的太,草原的原?”我想起了什么,急急问他。

  “太极?”他有些疑惑,他的表情很少,换作别人,我想那脸上会是一片迷茫。

  我焦虑地看着他,“你连太极也没听过?”虽然太极拳是张三丰创造的,但太极一词是古来有之的。

  “那太远、太广、太大的太总知道吧?”心下一阵阵泛寒。

  他只是迟疑了一瞬间,但在我看来仿佛是等了一辈子,终于听到他说:“泰源镇是否极泰来的泰、源源不断的源,与姑娘所说的可有差异?”

  心“咚”地一声坠到谷底,我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愣愣地说:“泰源镇?不是太原府?泰源镇?倒底是哪里出错了?为什么你不知道有个太原府?”

  忽然又想到什么,我像弹簧一样蹦起来,踮起脚尖揪住他的脖领,咬着牙问:“你说,这倒底是什么国家?你对你们的国家倒底怎么称呼?”

  他没有躲闪,就像当初我同样揪着他问七色断心丹时一样,只是低下头来,眼里一片雾气,但眼波里有我的影子,我看到自已正一脸的慌然,表情都有些扭曲了——

  “智泱国,是智泱国!”

  他连续两遍的陈述是怕我听不懂吗?还是怕我不够受刺激?

  我一把推开他,趔趄地倒退几步,脑中一片浑乱,这倒底是怎么回事?我来到了哪里?我不是回到了历史中吗?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与历史不吻合却又有惊人的相似?他们的语言、文字,还有住所,与我所知的古代有那么多的雷同,甚至他刚才用句中也提到了“否极泰来”“源源不断”两个古老的成语,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我倒底来到了哪里啊?!——

  我想嘶喊,但喊不出口,双手抱着头,接连的超负荷的刺激、接连的受创,让我的头脑胀得发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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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二章 再出新招]


  马蹄得得,徐徐前进,两旁是倒飞过的风景。

  我无精打采地倚坐在车窗旁,仿若生了一场重病,浑身无力,眼神也无法集中,头仍然闷闷地痛。

  这已经是两天后,从我醒来,我就发现自己是在一辆马车上,车中铺了厚厚的软毯,我躺在上面,就像腾云驾雾,轻飘飘的,感受不到颠簸。

  车外是梅无艳,他不发一语,扬着长鞭驾车而行。

  两天来,饿了,要么随他在某个镇子停下,迷迷糊糊进家酒楼随便吃点东西(吃进去的是什么,我不知道,吃什么都一个味道);要么就在车上,他会变魔法一样端出一碟碟小菜,还有碧莹莹的绿茶,是什么茶我当然不敢自以为是地去揣测了,这不是我所了解的那个世界,凭什么去揣测?

  困时,就倒头窝在马车上,呼呼大睡,睡得晕天雾地,不知今生是何生。

  狠狠地吃,食不知味;猛猛地睡,睡他个天踏地陷——

  发泄了整整两天,我,一语不发,那个人,也一语不发,除了在酒楼和夜晚在客栈投宿时,他对店家说过只言半语,其他时间,我们之间是无声的。

  ******************************************

  一阵香味飘了过来,钻进鼻间。

  这是什么味道?如此奇香?却香得不让人生腻,好闻得让我头脑一阵清醒。

  禁不住探头向窗外望去,看到一溜身穿花衫的女子排成一排站在路边,像一道醒目的风景,个个头上还戴了纱帽,像极了福建一带采茶的女人。

  又想起现代了。

  “买花呀,买醉兰花呀,买一朵,香满庭园;买两朵,香飘四里;买三朵,香过一季啦——”

  悦耳的叫卖声,纯朴的脸面,可亲的笑容,奇异的芳香……这一切让我的心绪一振,只觉得车轮“嘎吱”一声停了下来。

  几乎是立刻地,窗外伸进一只手,手上是一丛白色的花,一阵馥郁芬芳袭满鼻间,扑进胸腔,周身一阵舒畅,心神奇异地安宁。

  忍不住探过手,指尖轻轻抚摸那丛花,花瓣不太大,有点像桅子花,我见过南方的桅子花,但不能肯定这是不是那种花,同样的奇香,同样的远远就能闻到,同样的以花香为名被拿来叫卖。

  当马车再度“得得”地上了路,面前的小桌上摆了一个深口的碟子,里面注了清水,水上漂着那丛白色奇香的花。

  在我怔神间,梅无艳已掏出一锭银子,付给了那只手的主人,接着在一群女人惊讶地呼声中,转起车轮,抛下一堆花花女人,带着一路清香上了路。

  只是,再失神的我也看到了,梅无艳,这个男人,细心的从食盒中翻出碟子置于桌上,再找到袋中清水,注入,安排好了眼前的一切。

  刚才也分明听到那些女人说,花枝处见点水,会延续生命,让它绽放更久——

  *************************

  风拂进窗口,将一缕发丝带到我的嘴唇边,那些微的痒意让我突然笑了,因为我盯着那丛花已经很久,

  起身,挑起车帘,挂在一旁的钩上。

  梅无艳的后背一览无遗,依旧挺立、瘦削,却奇异的优雅,即使赶着车,扬着鞭,仍像一幅画。

  衣衫淡雅,脖颈的弧度完美,如果不看那张脸,会给人最美的暇想。

  我凑过去,在他身边搭出两条腿坐在车辕旁,让清风扑面,看两旁绿色无边的田野庄稼。

  梅无艳看了我一眼,依旧淡淡的话语飘来:“醉兰花功能镇定安神,花香宜人,沁心脾、清头脑,见你喜欢,便留一丛,摆于桌上,附些清水,可香盈月余。”

  难得他又一次说了这么多话,笑了笑。

  我这两天来唯一的笑让他有些讶异,他的眼多看了我两眼,但没有明显表露。

  “有点像我们那的桅子花,纵然离开树体,仍能散发芳香;纵然生命即逝,仍要努力绽放——”和这似古人又非古人的人类呆的久了,我说话也越来越文绉绉的了。

  张开双臂,高高举起,我的心豁然开朗,难道我还不如一丛花来得聪明?

  纵使找不到那个湖,我岂能就这样放弃?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转,人是活的,还怕没有出路?能来得,就不能走得?

  我深深吸口气,顿觉这气息是如此的清新,放在都市,到哪里寻找这么大片的绿(已经夹杂了黄,必竟庄稼快成熟了),但这里的一切是原生态无公害的,我得趁此机会好好享受。

  一群大鸟从天上飞过,排着队伍,我笑出声来。

  回过头,看到梅无艳的眼,一双如碎星撒落,又奇异的萦绕着雾气的一双眼,那里面似有漩涡,我由心的赞叹。

  “梅无艳,你竟然如此美丽!”我笑眯眯的,一双手爬过去,想摸摸他的脸。

  他望着我的眼闪过异色,脸上一阵抽搐,只一偏头,就躲了过去。

  我扫兴地撇撇嘴,“真是小气,只是摸一下而已,至于那么敏感吗?”我调开头去,开始欣赏一路风景,没有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

  “梅无艳,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往南走吗?”我看着日头,下午时分,它却在我的右前方。

  他尚未回答,或者是还没有想好怎么回答,我已接口:“不要紧,去哪个方向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去些风景优美适宜旅游观光的好地方。”我呵呵笑。

  既然我不是在我熟知的那个国家,说不定是横穿到另一个时空里,如今再往北去也不是办法,就由他吧,接下来我的问题才是重点。

  “梅无艳——”我拖着长调又转过身去,扯大笑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诚心,我相信自己这时都显得有点谄媚了,没办法,有求于人。

  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我很满意自己能让这个看起来处变不惊、淡然无波的人能有点情绪反应。

  我加大讨好力度,将身子又凑过去一些,用很真诚与恳求的眼神盯着他,字字铿锵地说:“梅无艳,你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帮我一个忙吧。”

  他盯着我,我避过他的眼,那双眼似有魔力,每每让我失神,这关头我不能走神,我确信他在等我接下来的话,放低眼神,盯着他牵着缰绳的手,修长匀称,如玉一般润泽,与他的整个气质相符,却与他的脸格格不入,真是奇怪。

  又走神了,我逼迫自己再把眼睛盯着其他地方,然后说:“梅无艳,我请你帮我找一些有异能的人。”

  吞了口口水,我补充:“比如说,能掐会算的,像哪座庙里能知过去未来的老和尚;又或者,会法术的法师;那种被人传得有些特异功能的人也可以,总之,是有些不平凡的人,江湖术士中特别会卜卦的也行。”

  我抬起头,“一定要是有些真本事,不是道听途说来的那种骗子,你可以帮我找吗?”他能听懂我在说什么吗?

  他的人面应该很广,从在怀珠镇能千里迢迢地折腾来一大堆有的没的,足以说明他的手段是带点神通的,应该也有效率。

  他依然盯着我,眼里像有流星滑过,然后他扭过头,扬起鞭,“啪”的一声抽下,马一声长嘶,猛然加快速度,车身一震,我的身子不稳,忍不住抓住了他的胳膊,双手紧紧抓着稳住身形,在这颠簸的一瞬间,我听到他的话从风里传来:“我答应你。”

  然后,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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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三章 青刀的罪]


  敞开心来,认真领略,才知自己在那些日子是浪费了好时光(都用来感叹自己的遭遇不幸,发呆、失神、猛睡呀)。

  心不同了,景也不同,人还是那个人,只是心情变了。初秋的天,云淡风清;初秋的雨,绵锦细细:初秋的景,色彩纷呈;初秋的瓜果,入口爽甜……

  有车代步,只要不是雷雨中,天晴天阴,都有它的美,它的境,一路不急不徐,一路悠游自在。

  很久没有过如此的放松,放松地不去考虑学业,不去考虑工作,不去考虑该怎样做出好方案,为公司赢得大单子的同时,更为自己赢得可倚重的地位。

  说来好笑,在我和这位梅先生认识了将近一个半月后,在我早已知道他姓甚名谁后,他才在一日夜里错过了宿头时,想起问我叫什么名字。

  太好笑了,是他浑不在意?还是他一向淡漠?又或是他认为我一直在避讳?

  哈哈,我当时也确实笑出声来,不过笑得很尴尬,好像是我有点不好意思了,在揣了他一大笔银票后,在他救了我一次后(解毒那次不算,那是他应该的),在他一路上为我作保镖还一路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兼免费导游和车夫后,他才想到问我的名字,好像我从来没有想起要主动告诉他似的,

  我,不好意思,是真的忘了作自我介绍。

  我在父母身边,在哥哥和朋友身边,在21世纪的学历证书上,我的名字叫作“洛莘莘”。

  我可以领会父母的好意,希望我是莘莘学子中认真求学的一名,不过这个名字让我经常羞于出口,还经常被一些白字先生叫作“星星”,拜托,那是“深深”的发音,不过出笑话的时候确实不少,很没面子的名字。

  不管是被叫作“洛星星”还是“洛深深”,感觉都不太美妙,老妈当初没想到我这名字有“落”得很“深”的嫌疑吗?

  我一向不敢从一些地下水道和一些井口走过,万一不幸应验可就糟糕了,但没想到,有朝一日我落到了水里,这下可不是“深”了,是太远太远了,远得让我回家无门。

  *********************************************************

  那夜,又是一轮满月,竟然是七月十五,不知道这里时不时兴过鬼节?

  我没有问他,宁愿相信有这个人在身边,一切的神鬼莫近,于是,爬出车厢,睢他一人坐于不远处的小河岸边,在月色下,显得难以形容的清冷,更多的竟是孤寂。

  错过投宿,他打算就在那儿度过一夜吗?

  我下了车,来到河边,坐在他身旁,月色倒映水中,随波摇曳。

  “嗯,那个——”我试图打破沉寂,他的背影实在有些寂寥,“我得说实话,你可知为什么一开始我根本不考虑让你在路上做伴吗?”

  我没有看他,夜色如水,满天星辰,多得数也数不清,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间看不到这么多亮得如钻的星,感觉难得,便贪婪地欣赏着。

  他不语,似乎在沉思。

  意料之中的反应,我继续:“你一出现,就是江湖,我不了解江湖,但知道一入江湖便会身不由已,会一连串地出现非你所愿的挑畔,非你所愿的情仇,非你所愿的恩怨,非你所愿的杀戮……”

  说到感慨处,我转向他,“江湖人是惹不得的,江湖人也是做不得的,我从来不想有沾惹上江湖的一天,包括与相关的人有任何接触,我不要那些血腥,更不要那些风波,只想平稳一生,不求大富,但求略可,所以我当时是干脆地拒绝了你的好意……”

  结果证实我的运气不佳时,即使想躲也躲不开,照样惹上的血腥事件,不是被杀,就是把对方杀掉,只不过杀人的不是我。

  心里烦燥,叹了口气,却发现他凝望我的眼神竟有些迷离。

  他在想什么?

  “我,不是江湖人,也不会作江湖人。”他的语气似乎有些波动,令我讶异。

  “但——”我疑惑,那青刀又是怎么回事,他的高深莫测的武功又是怎么回事?

  他的眼神更加迷离,仿佛这样的夜色是为他而来,天上的星星也仿佛因他眼中的那团雾气而有些朦胧了。

  “很小的时候,流离失所,在最落迫无助的时候受过韩家一家人的恩惠——”他的语气淡淡的,仿佛在述说别人的故事,但我的耳朵却竖直了,因为深深知道他是在打开他的回忆之门。

  “韩家有个小儿子,与我年岁相近,我曾在韩府度过整整一个冬天,是韩家人在冰雪地里发现我并喂以姜汤使我苏醒,那一年,我七岁——”

  原来还是救命恩人,不过,他当年只有七岁,却差一点在冰天雪地中丧命?

  “春暖花开时,我离去,离去前韩家幼子追出,送我一程又一程——”

  可以想见,两个年岁差不多的孩子,相处一个冬季,是很有可能结成感情深厚的朋友的。

  “在秋天,因缘际会遇到了师父,因为要避世修练,又因顺路,便转去韩家探望——”

  要说到重点了,我屏气凝神。

  “结果大火刚尽,一片废墟,韩家一夜间家毁人亡,死无全尸——”

  这么狠?杀人灭迹,尸骨成焦?

  说到此,他眼里的雾气更甚,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眼中似有流光闪现,那是冰冷的武器才能泛出的寒光,如万年的冰棱在雾气中闪烁,让我这个旁观者也打了个寒噤。

  可以想见他当日揪住那个吴占山时,那老小子一定会更觉得寒意透骨,青刀应该是那老小子的绰号吧,就不知道他的死相如何?嗯,那么血腥的画面还是不要想像了。

  “后来呢?你是怎样知道杀人凶手是那个吴老头的?”见他顿住,我问,无论是出于讲故事的人需要听的人应和,还是出于好奇心,必竟人无活人了,证据也被一把大火烧尽,那个老吴头连人头都数得清清楚楚,并自信是鸡犬不留,应该不会大意地留下什么活口吧。

  他看了看我,突然出人意料地反问了我一句:“依你猜?”

  哦?他这么反常,会这么反问?我是该高兴他竟然学会了这套,还是该苦笑?必竟我不是当事人,他又说的那么笼统。

  摆摆手,显然他是看我听着他的故事情绪太紧张,想让我放轻松点,不是我聪明,而是他做的很明显,但我的情绪确实放松了不少。

  “你继续吧。”我傻笑地抓抓头,“我不够聪明,猜着也费神,还是由你来说吧。”

  他看我一眼,那一眼很深,“青刀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当夜韩府有个丫鬟在后院约了外人……”

  说到这里,他又顿住,似乎难以出口,我马上发挥想象力,一个丫鬟在晚上偷偷溜到后院,还是约了人,能干什么呢?

  说是偷偷的,很明显啊,这个人显然并没让其他人知道他的出现,最起码也是很少人知道,要不韩府一家大小死光光了,他却没被青刀留意到?

  何况那青刀也未必有那般手段能一口气把那么多活人干掉,一定使了什么手段,先摸清了人口,用了阴招。

  “莫非是私通外贼偷盗钱财?又或是老相好,款曲暗通?看你不好意思说,难道是后者?”我大剌剌地猜测,看多了故事片,这点想象还难不倒我。

  他没料到我把他不好说出口的话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出来,古怪地看我一眼,点头:“你所料不错,那男子当夜私会了情人,从情人口中得知了韩府近日招待着一个很有来头的人,是江湖上以一手快刀出名的青刀大侠——吴占山。”

  “哦?那吴老头还是个大侠?”

  他一声冷笑,笑中有嘲弄,我马上补上一句:“他要是大侠,也是一个披了人皮的狼,外面堂皇里面乌黑的估名钓誉的伪君子!”

  他被我弄得怔了一怔,“你形容的不错。”

  “那当然,”最重要的是说的合你心意,暗里嘀咕一句。

  现在想起那一夜梅无艳描述中的青刀还真是人人可诛之了。

  他的故事是他亲眼目睹亲手查办的,我从中也知道了那吴占山原本也受过些韩家男主人的恩惠,曾在早年接受过财务上的资助,不想事隔几年去韩府做客,美其名日是登门道谢,却在韩府误撞韩家少夫人(梅无艳的小朋友的娘),一时间竟看呆了眼,连掉了东西也不自觉,韩少夫人拾起还他,他竟在触碰到对方的手后不觉一把反握住,当场让韩少夫人恼红了脸,也被一旁的丫鬟看进了眼里,事发那晚当笑话讲给了情人听。

  但就这一个环节,便为整个事态的发展铺下了关键的一笔,又在大火过后的后院井中发现了躲在井底的那个“外人”,那男人一身狼狈地藏于井下,瑟瑟发抖……原来是会了情人后并未离去,藏在暗处想顺手拿些贵重的物品再走,伏至深夜,偷偷摸摸地潜出来,才让他撞上了惊悚骇人的一幕。

  梅无艳说的简单,我的想象力却有点不简单,他只形容那个苟存的男人吓破了胆,又简单描述了一下青刀杀人的阴狠,先是下迷药迷晕大多数人,再是把清醒的先一个个干掉,然后踢开主人的卧室将女主人弄醒,让对方清醒地被侮辱,再后杀人灭口,从上房到下房,一个不落地抹了脖子,而韩家少夫人的哭喊挣扎引来那个“外人”的偷觑,却被差一点发现也成了刀下之鬼,一把大火燃起的同时,他也遁到了井底,才算躲过一劫。

  但我听得咋舌,头皮发麻,竟有这般恶人呀,把人命当什么?还想不留一点蛛丝马迹?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你与青刀之间曾说及他二十年前未隐居时,不停地遭人追杀,那又是怎么回事?”有疑问啊,我当然要问他了,他当年顶多八岁,不会是他吧。

  他的答案让我意外。

  “我答应随家师避修,有个条件,必须让我为韩家人报仇。”

  “你只有八岁!”我叫。

  他看我一眼,“我找来所有能用的钱财,雇佣所有能雇到的杀手,我做不到,但钱可以做到。”

  我的眼瞪的溜圆,于是知道了面前这个男人,从小就智慧超群,不像别人一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可是奉行现世现报的原则,虽然最后雇去的杀手大多反被青刀杀了,但也骚扰的青刀精神紧张,长期活在恐惧当中,最终不得不隐居避仇,到末了还是被长大的他找到,没有好下场呀。

  “你厉害,你师父不帮你吗?”收他为徒的定是高人,看现在的他就知道。

  轻轻叹气,他淡淡地说:“家师一向不问江湖事。”

  难怪。我安慰他:“这也好,你师父自己都没过问和参与江湖事,授你武艺也可能就只为了不使技艺失传,但也绝不会强迫你去涉及江湖,从这方面看是好事。”

  他当时很吃惊,明显得吃惊,吃惊地看着我说:“你,很聪明。”

  我因他吃惊而得意,然后听到他问:“你的名字。”

  那根本不像一个问句,没有问的语气,就像在说你吃饭吧。

  我当时正哈哈笑,被他这句弄得尴尬,然后想了想,才不好意思地说:“我姓洛,一直忘了告诉你,呵呵,叫我红尘吧,我生下来就是到了这万丈红尘,如今又脱不得红尘碌碌,叫我洛红尘吧。”

  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只是在这里,不是我原来的世界,又不想在名字上继续弄笑话,我是过客,给我一次自作主张的机会吧。

  (各位朋友,男B角很快就会出现了,真是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本书情节并不是很快。丑人总得先铺铺感情,垫垫底呀,要不拿什么跟人家争?要出场的这位可是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品有品、要性情有性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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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四章 酒楼(上)]


  远远地看到“流水镇”三个字,像界碑一样杵在前面的大石上,雄劲地笔力,突显了这几个字,远远可观。

  前面就是流水镇了吗?

  有趣,看到“流水镇”三个字就让我想起“流水帐”,如果哪位发音不标准,说出这三个字来难保不会让旁人听错了意,呵呵。

  一进镇口,我已能肯定这个镇子很大,建筑物高耸挺立,商铺鳞次栉比,街上人头攒动,大多人都是红光满面(几乎找不到面有菜色的),看来这里的生活水平不错,虽然再光鲜的背后都有黑暗不可示人的一面,但这里的繁华至少让人精神一振。

  “咦?这镇上贩卖牲口吗?如此多的骡马。”我自言自语的爬在窗口,见除了人和商货,这街上触目可及处,是一匹匹牲口被人鱼贯地牵着,都是些可驮物的高壮骡马,少有驴子之类,一个人往往牵了一大溜。

  但那些牲口的背上都是空着的,方向一致地朝我们进来时的镇口而去,要出镇吗?

  梅无艳驾着车,自然无法回应帘内的我,我的好奇也只一闪而过,因为事不关己。

  但是正午时分,街上还这般多人,可见这镇的繁华了,光看那琳琅满目的商品,就远比那个怀珠镇还要物流发达。

  而据梅无艳说,过了这个镇,下一站就是一个城,并已入南方核心,将会比这里更加繁华。

  我有些跃跃欲试,很想跳下车去,购物是女人的天性,我已离繁华许久了。

  车突然停下,梅无艳停车从来不会没有原因。

  看窗外,是座高台酒楼,帘被掀起,传来他的声音:“吃点东西,然后投栈。”

  我是很饿了,一边往外爬,一边意外地问:“这么早就要投店?”

  “此镇水陆两通,汇萃精华,三面环水,一面倚山,除了商贾无数,更有几处景致很是不错。”他已收起长鞭,手中缰绳也已被眼急手快的迎门伙计接了过去。

  “原来你是打算在这儿多住两日好观光赏景呀!”我跳下车,很高兴这个导游的尽职尽责,解说词也很有提高(话语越来越多喽),虽然一路上已催促过他几次,让他早点留了心去打听帮我要找的人,但一路游山玩水,竟是多年来想做却一直没有做到的事情。

  总是很忙,不是忙学业,就是忙工作,原以为非得等哪天老得要掉牙了,才会真正放下心来,去享受走遍天下、尽游五湖四海的心情。

  只是这一糟,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就当是在国外旅游好了,饮食又合胃口,民风差异也不大,不会水土不服,又有一路软榻暖枕,还不用担心会晕车,真是难得的机会了。

  (当然得抛却跟现代相比的种种落后,只想好的不想坏的,何况有个如此好的车夫,做了如此多的事情,人是该知足的。)

  确实心境不同了,周遭的一切都跟着在变,换了一个角度,世界都变得无比美丽了。景仍是那个景,人仍是那个人,心却不是那个心了,乐观万岁!“客倌里面请!”车被迎门的牵去旁边,另一个伙计迎上来,但还来不及招呼我们,就被一旁客人粗声粗气地唤去,想是等不及饭菜着了急,那人魁梧粗壮,嗓门也大,像是个脾气火爆的主,伙计左右为难地看了看我们。

  我打量楼下,很热闹,没有空位,但多是些平头百性,衣衫朴素,饭菜看起来也点的简单。

  “伙计去吧,我们自己找座。”我笑嘻嘻地为那个年青的小伙子解围,必竟我们来得有些晚了,错过了最佳进店时间,想起在校园时,每每想去校门外的饭店用餐,都得趁早赶早必须早,要不就只能等了再等。

  呵呵,这家酒楼高朋满座,至少证明饭菜可口,价钱公道。

  要进饭店吃饭,先看这家店的客人满不满——去陌生地方下馆子的就餐技巧哪!

  于是,小伙计满脸感激地离去。

  我正左右张顾,梅无艳在前迳自往楼上登去,只抛下淡淡一句话,“三楼视野宽阔,能远眺湖面,你会喜欢。”

  嗯?我心里一跳,有些发怔,他上楼原是为了我?

  随后跟上他,瞟见二楼人也不少,但有些空位,食客也都是些锦衣华服看起来有些身份和钱财的。

  这三楼对食客的要求岂不是更高?心里冒出这个想法,知道有些地方,登得越高,得越花点价钱,饭菜自也越是精典。

  这个人呀,似乎从没在乎过钱,自己碰上这样一个人,倒也受不了寒酸的罪。

  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银子呢?正在我一贯的胡思乱想中,有人横在了面前,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我一看正是刚上了三楼,这三楼果然不一般,装修的很不俗气,墙上挂了楹联字画,花几上摆的也是些君子兰、菊之类品性高洁的花草(这里对这些花草未必也这么称呼)。

  而且还有一些摇头晃脑散站在各个角落的、戴着文士帽的、一看就像是书呆子之类地穿行其中,搞的这三楼不像个酒楼,更像个书馆,除了摆着几张同楼下一样的吃饭用的方桌外,还有一些类似书桌的家俱,上面有纸墨笔砚,还有成品书画,我随便瞟一眼就能看到了。

  “两位留步。”拦着我们的人开口了,我这才开始注意这个人,不高不低,不胖不瘦,也戴文士帽,正拧着眉头打量我们,只是那眼神中带了些厌恶,甚至还有一些恶心。

  恶心?

  “这楼上是文雅之地,两位想是走错了吧——”这个人说话有些拿腔捏调的,一双眼吊得很高,下巴也扬起,明明身高差了梅无艳一截,却仿佛他是高高在上的,并且眼睛里尽现了眼白。

  我有些慢半拍地研究着这个人的表情和语气,那眼里的嫌恶为哪般?我紧紧盯着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梅无艳的身侧,但他的眼似乎只是针对梅无艳,为什么?

  我突然想起这些天来,也看过类似的眼神,那是我和梅无艳并肩走在街上时,擦户而过的那些路人中常有的,多是些女人,当他(她)们猛然看到梅无艳脸上那条醒目婉延的疤时,常常看一眼,便眼带恐惧的闪开目光,连肢体也似乎在有意识地避让。

  梅无艳有那么丑吗?那条疤是长了一些,粗了些,大了些,占了几乎整半个左脸,但这些人看不到他身上一流的气质、飘逸的神采和清雅的身形?

  现在,这个人的目光比那些路人更甚,那些人也还能让我理解和忽视,但这个人,口吻里有严重的不屑,他以为他是哪位?

  于是我冷冷笑,以同样的高姿态扬着脖子砸过去一句话。

  “这是公共场所,是酒楼,不是谁家的私所,你来得,我们来不得?”

  “你——”他一时语噎。

  “张兄,怎么了?”又走过一个人,对这个被我呛了一鼻子灰正嘴角抽搐脸发青的仁兄询问着。

  “李兄来得正好,不知是不是店家疏忽,放了这两人上来,我这厢拦住了他们,没想这丫头牙尖嘴利,反倒斥驳于我。”这家伙忙向伙伴求助,依我看,那就是求助。

  来人看了我们一眼,当扫过梅无艳的脸时,同样的皱了皱眉头,闪过异色,一脸的不以为然,又把目光转放在我脸上:“姑娘,这怡然居的三楼向来是文人墨客所来之地,大家会文识友,从中交流,是风雅的场所,张兄阻拦二位也是见二位无人引领,恐是楼下伙计无暇顾及让二位误打误撞了上来,希望二位能见让——”

  “见让?”我把他的最后两个字放在心里咀嚼。

  就是见了你们还得让?而不是见谅?显然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的态度有轻慢了我们,是一种侮辱,不需要我们能体谅他们,而是要我们立刻消失,因为我们不是他们眼中的风雅之人。我看了看梅无艳的脸,他的眼神依旧的淡然,但我敏感地察觉到那里面已添了冷漠,不仅仅是超然于外的清寒,似乎还有一些些冷嘲?

  但无疑的,一个人的外在被别人一面打倒的嫌恶时,是会伤及人的自尊心的。

  虽然我已有多时不曾丑化自己,与梅无艳在一起似乎很安全,我不再花心思妆点脸面,也不再看到那些因为我丑而扭过头去的人,但那时的我还没有被人当面用言语来轻蔑过,而且自己是故意扮丑,根本伤不到我的要害。

  此时,我因为梅无艳眼中的那丝漠然而动怒了,一个人只有在心也放冷的时候才会使眼底冷漠。

  挺身站在了他前面,虽然我挡不住他的全身,但我要让别人明白,一个人的长相是不能被人拿来随便践踏的。

  我盯着面前的两个人,声音很平静地问:“这三楼你们包下了?”

  “这——”二人互相看了看,但只那一迟疑,就代表他们根本是自做主张。

  “店家有明文规定,不许客人自行上得楼来?”我步步紧逼。

  “那个——”二人又互相看了看,但后来的那个家伙很快就搭上了话:“此楼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这三楼非得什么人才能来,但我们这些文人通常会隔几日便上得楼来聚会一次,已成了不成文的惯例,每到这时,也往往不会有旁人上得楼来打扰,更不会参与其中。”

  他话音刚落,他身边那一位便急忙加了一句:“就算有人煞风景地上了来,也会很快下去,不需我们多言。”他话中的嘲讽,好像我们是那些煞风景不识趣的。

  我哈哈大笑出声,引来整个三楼一帮儒酸的集体目光,然后指着满室的物件,从人到物,一样不落的用指尖点过,冷笑的说:“有趣有趣,一帮啃读圣贤书、自命风雅的读书人,说什么以文会友,读了满腹读书,却只读来个以貌取人!谈什么风雅,风雅敌不过你们内心的丑恶,外表空自倜傥俊秀,骨子里却是侍才傲物,自命风流的龌鹾——”

  “你——”说到一半,已有其中几位急了眼,想上来争辩,只是文人的无奈呀,空有一肚子文章,却在实战上派不用场,被我点过去的手指打住。

  “我什么?我一小小女子登不得大雅之堂?还是女人没有说话的权力?说你们是枉读诗书冤枉了你们?圣贤在书中教了你们以貌断人,还是教了你们轻蔑他人?萍水相逢,互不了解,就把旁人打入不风雅的行列?什么是风雅?我二人中你们识得哪个,只为他相貌丑陋,我是一介女流,竟成了你们嫌恶的理由?若只是我们打扰你们的聚会,你等人来好言好语解释清楚,还怕我们会赖在此地扰你们的风趣?哼,哼哼——”

  我不断地冷笑,单单指住那位第一个拦路的,他已经目瞪口呆,“你,尤其是你,说什么别人就算煞风景的上来,也会很快下去,却不考虑有些人是不想沾上了你们的穷酸气?旁人见一群文人摇头晃脑,世事一概不懂,只知之呼者也,吓跑了、躲走了而已,你以为是什么原因让那些人不来打扰你们?纵有万贯家财,脑子里穷了,也是个穷光蛋,这读书人,纵读万卷书籍,吟诗作画样样都行,脑子里却失了作人的根本,连亲切和善都失了,更是个枉读圣贤书的草包而已!”

  我一气呵成,痛快淋漓地骂着,我也是读过书,取过正规大学文平的人,但所读的是更为实际更为广范的东西,死读书,读死书有什么好?

  想起学校里有不少高材生,在校时一路风光,出了校门却是个高智商、低能力,用人单位避之不及,连糊口都难,还谈什么报负作为?

  真是可笑,这里的书呆子,更是可笑,看他们现在几十个人,个个涨红了脸颊,却都说不出话来。

  还是那句话,古来文人多悲哀,《资治通鉴》里不也专门评价过文人?有理想有抱负,却没有能力,就举那“戊戌六君子”的变法维新,个个慷慨激昂,但皇上那边一遭慈禧的牵制,真正需要他们来解围时,一群文人便一个也没了办法,倒后来,跑的跑,散的散,最多的,也只能慷慨赴死证明自己的骨气,骨气自然需要,但治理整个国家要的可不只是骨气,而是手段和办法。

  就像眼前这些人,被我一顿臭骂,却个个不知该怎么反应,不是死读书的悲哀是什么?如果是其他人在这邈视,我还能归为是没有素质没有文化,但这是一批自诩风流、自诩诗书满腹的文化人呀。

  满场寂静,我胸间的义愤还在激荡。

  突然,“啪啪啪……”一阵鼓掌声响起,伴随着一道声音从楼下传来,接着是上了三楼的脚步声。

  “好,好,好,妙,妙,妙,姑娘说的极为在理,一番话道尽了其中真意——”说话的人登上楼来,所有的目光向他望去。

  眼前一亮。

  仿佛一道阳光射了进来。

  竟是个无比出众的男人,我怔了一怔,同时听到那些文人骚客中传出了惊讶的吸气声。

  来人的长相竟是少有的好看,体形也是少有的匀称颀长,笑脸更是少有的开朗,而阳光就自他脸上的笑容而来,一口白牙分外夺目。

  他的出现,无疑将整个楼上经过刻意梳妆、自诩翩翩少年的所谓文人骚客全数比了下去。

  因为这个人不只相貌出众,竟是儒雅风流,即使身穿一袭宝蓝色长衣,颜色鲜明的格外惹人,却更显他温和亲善的一脸笑容,毫不显得俗气。

  我冷笑地反观三楼上的这帮人,其中最大的也不过四十出头,一律白面无须,衣装配饰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大多不名贵,却是花心思搭配的样子,很有些讲究,分明是爱美和自以为潇洒。

  但此时的他们显然受到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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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五章 酒楼(下)]


  “在下乐陶——”男子上楼来,看着我笑,躬身一揖。

  我脸上还保持着刚才的嘲讽,他出现的突然,又出现的高调,让我的表情一时难以转弯,我想对他笑,从他说的话和那一脸不像作假的表情,使他看起来不似那一伙的,可我笑得僵硬,扯了扯嘴角。

  “姑娘刚才的一番话很是精譬。”他的牙收回去不少,可眼里的笑意很浓,一团和气。

  “嗯,那个——过奖了。”我有些不自在,刚才的话定是惹了一大票人,而且哪里精譬?明明说了一大堆的,并且已经心下汗颜了,就像近代的文人鲁迅一类的,我却是景仰的,至少这类文人在以文字救国,原谅我吧,为了杀他们的锐气,恼怒时打翻了一船人。

  这厢尴尬,那厢又接着说话了。

  “这三楼有雅间,姑娘与这位公子完全可以进入雅间,既不与这些人冲突,也能领略高楼远眺的风景。”他伸手一摊,像在做请的姿势。

  嗯?

  我已看到那几扇雕花拱门,门上有帘,长垂及地,自成一方空间,再看那些人,仍是一脸青白与恼红相间。

  又有人插进话来,“就是就是,这位客官说得极是,大家都是客,何必伤了和气,三楼四个雅间,大家互不打扰,呵呵,互不打扰……”

  说这话的,放心,绝不是那些人中的一个,而是又从楼下上来的一位,三绺长须,五十开外。

  “老掌柜,将饭菜送了雅间来,在下愿请这位姑娘和这位公子一餐,希望他们消消气,大家就此化解,不要在此僵着了。”宝蓝长衣的男子倒是一位说家,十分地会解围,不过他的主意不错。

  店家的打圆场和这个陌生男子的提议无疑是个好点子。

  再看那些人,此时已是面面相觑,一个是比他们还要“风雅”的人出面压倒全场,一个是店老板的好意解围,还有一个是我的一番“大话”让他们多少有些羞惭,他们的表情丰富,足够开个酱铺。

  心下定了主意,我一把拉起梅无艳的衣袖,“噌噌噌”几个大步打起帘子挑了一间最顺眼的雅间,进去。

  弄到这种地步,再无退下二楼的道理!能与他们共处,已是给足了他们面子,也是为免麻烦作出的无言退让,聪明点,他们会见好就收。想来那些人智商应该还可以,不致于再来找不痛快。

  我想笑,心里猜测那帮人当下不好意思离开,怕折了威风,但十之八九会在我们入席后,一个个偷偷溜走,而且会是悄无声息,一个不剩。

  这么想着,我已在这雅间看到一道竹帘,心下欢喜,松开拉着梅无艳衣袖的手,奔过去,卷起帘,果然望到远远的湖面,烟波浩渺,近处是商铺林立,人影重重的繁华热闹,突然有点观看清明上河图的感觉,视野宽阔,角度居高临下。

  舒了口气,回过头想看看这时的梅无艳,我那番发飚会不会让他见识到我的野蛮嚣张?

  未曾想,一回头,看到一团刺眼的宝蓝。

  “咦?你怎么在这里?”我盯着这人,一脸疑问。

  对方哈哈一笑:“姑娘忘了,在下很愿意做一次东,请两位赏脸同席。”他站在门边,笑微微的,仍是一口白牙,身子略略一躬。

  我看梅无艳,他已落坐圆桌旁,从我这里看去,只看到他的侧身,有疤的左脸在另一面,这边脸上依旧是一片淡然,眼睑低垂,看不出在想什么,不过,他的睫毛竟然挺长。

  突然有些后悔,如果我刚才不逞强出面,他会怎么解决这件事情?真是好奇呀。

  瞧他一幅坐享其成的样子。

  有些不是滋味地摸摸鼻子,还是先处理眼前的局面吧。心思电转,我话已出口:“哦,那个——不好意思,我们还是喜欢自己人在一起用点餐,虽说大家相逢是缘,但出门又陌路,如果有缘再见的话——”

  想了想,不敢打保票,必竟还在一个镇上,就改口为“——真遇见时再说吧。”

  他就像一团耀眼的火焰,像一颗闪闪发亮的大宝石,他的出现会让长得不怎么样的人很有压力。

  刚刚才有一群人用轻蔑的眼神打击过梅无艳,我可不认为有这么一个超级亮闪闪的漂亮人在场会是什么好主意,必竟梅无艳是我的金主,是我的保镖,是我的车夫,是我的导游啊,他照顾我,我也得考虑考虑他的情绪吧?

  但不知这么一来会不会又得罪了一个人?

  谁知这位笑嘻嘻的表情一点也没变,听了我的话,只是又躬了躬身,一副现代绅士的样子,留下一句话:“原来如此,姑娘说的有理,那乐陶不打扰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到隔壁找我。”说罢,他欠身离去。

  这么好说话?我惊讶,反倒开始想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而且这人有意思,刚才还是“在下”,现在就变成“乐陶”了,是想让人记住他的名字吗?

  耸耸肩,不去想他,走到梅无艳身边,挂上笑脸问:“梅大哥,那店老板怎么不也跟着一起进来,不会是不想让咱们吃东西吧?”

  他扭过头来,冲我一笑,我张大了嘴,僵住了下巴,

  他的这一笑,直达眼底,是我见过他的表情中最像笑容的笑,仿佛这个人突然之间有了活生生的感觉,以前一直像活在世外,今朝怎么变性了?难不成就因为我叫了他一声“大哥”?

  想到此,我立刻凑过去头颅,带些试探地问:“你不反对我叫你大哥吧?”

  他要介意就很没面子了,想想自己也真够现实,当初为了容身之地,认了干爹一家,现在为了得到照应,又来认大哥,这样下去,自己在这里,会不会有一大票干亲戚?

  “红尘——”

  嗯?是在叫我吗?

  “红尘——”

  我的心突然不受控制地“咚咚”地跳起来,他的声音轻轻的,就像在梦中的低喃。该死,他的声音原本就很好听了,清雅干净,现在又多了一些磁性,干麻无端端地要这样?

  我用手按住心口,垂下眼睛,不能让对方看出我的慌张,我这是怎么了?这感觉真难受,就像得了心脏病。

  镇静,镇静!

  “干嘛?”我再抬起头来时,已能控制自己的表情。

  他盯着我,眼里是一片深邃的海洋,我心神一凛,警告自己不能掉进去,连忙振了振神,拿出我当年在校园被男同学无所不用的花招手段来讨好时的抵御力,一本正经地看着他,彻底忽略这无来由的反常。

  “红尘,原来这世上,相貌太好与相貌太丑的人,都会被人疏远,远的没人会看及这个人的内心——”

  他轻轻地说着,声音很低,我感觉他这句话更像在对他自己说,因为他的眼神已经悠远,他的思绪像是已经放到了很远的地方,只是,为什么他的波动都只会在他的眼中体现,而他的表情却总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别人有注意过他的眼神吗?

  我疑惑了,但他的话让我也跟着去想像。

  “怎么会?如果真有一个人太丑了,丑得不是一般人类能接受,那我想,人们都避开倒是常情……”

  确实有很丑的,这我相信,尤其在联网的电脑上什么奇闻看不到?有那新生儿一出世,便像个怪物,是胎时的畸型,却不是孩子本身的错,如果再大脑正常又思维健康的话,更是种悲哀。

  “但有人长得很美,或者说很好看,我想不应该有人也会去疏远吧?人们往往更加追逐,甚至迷恋……”

  就像现在好多的影视歌星都是靠一张脸来出名的,粉丝也多的不可计数,而且随着影视圈的发展,已不只是漂亮人的天下了,中性的、娘娘腔的、奶油味的——长得只要很有些特点,符合当下年青人的审美观点的,统通都能红他个一时。

  不过,我盯着梅无艳,补加一句:“你不是在说你吧?拜托,你这长相,根本归不到极丑的行列!那极丑怎么说也要是能丑到让人一见就害怕,一见就恶心,一见就反胃,长着火红的眼,或者是绿幽幽的瞳孔,夜半三更还能发出可怕的光,并且有一副獠牙,甚至乌青的不正常的脸色,就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会做恶梦,醒来时就想跑的那种,如果是那种倒是会让人躲之不及……”我的脑中已勾勒出吸血的僵尸是个什么长相。

  在我的眼里,就算是《巴黎圣母院》中的钟楼怪人也谈不上极至丑陋,如果是遇上灾难,比如是被大火、大爆炸或琉酸泼面倒真有可能会很丑,必竟面皮也没了,但在那里面会付上同情。

  不过,我怎么听到一声“噗哧”地笑声?

  我盯着梅无艳,不是他在笑,不过也差不多,他的眼中蕴含笑意,难道我说的话像笑话?

  我站了起来,环目四顾,终于让我发现问题所在,于是搬起凳子放在墙边,爬上去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脖子,果不其然地看到了一个人(以我的身高看不到对方的全身,但已经够了)。

  此人非彼人,坐在我这方向的正对面,自斟自饮,见我露出了脑袋张望,冲我举起杯子做了个请的动作,满脸刺眼的笑。

  “原来隔下有偷听人说话的嗜好,少见少见!”我的口气不善,并且威胁,“如果再让我发现你在偷听,不要怪我给你一顿老拳。”扬起拳头使劲一挥,见他愣了愣,便从凳上下来,不想再理那号人。

  “我要向这店家抱怨,好端端的雅间,怎么是半空隔开来的?墙壁就和屏风一样,隔音设备这么差,还有谁敢来?”

  说话当中,香气扑鼻,有人掀帘进来,鱼贯着三个伙计,放下食盘上一道道菜肴。

  从闻到那阵香味时,我就已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直到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摆在面前,便早已忘了刚才的抱怨,馋虫开始在肚里闹腾,天啊,有多久没吃上这等美食了?一看就知,绝对的珍馐,猛咽口水,还是有钱好啊,还是在大地方好啊,还是在这三楼的待遇好啊——

  **************

  (亲爱的各位朋友,周一到周六是多多的上班时间,加上多多没有熬夜的习惯,到了晚上又大方地把电脑让给另一个人,其实是武力不够被对方恶霸过去的,所以只能利用白天的时间来更新,还得分出一些来奉献给家务!请原谅我吧,如果哪天没有更新,不是被单位派出去猛跑一天,回来后累得爬不起来,就是在与一大堆衣物勤奋作战哪!从这速度已可以看出多多是非常用心地在努力了,请你们理解并能继续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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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六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上)]


  肚子好饱,已经过了半个时辰——相当于我那个世界的一个小时了,我还在打着饱嗝。

  真是不争气,我风卷残云的样子有没有吓到梅无艳?他到后来都不怎么动筷子了,一个劲瞅着我,还不时给我端茶倒水,怕我噎着。

  想到这里,脸上发烫,在原来,我进五星级饭店也不至于是那个样子的,可能是太久没吃到真正美味的东西了,加上当时确实很饿。

  想想以前打工挣来的票票,通常都被我吃掉了,因为爱吃,反倒不怎么讲究穿了,老妈为此很是担心过我会吃成胖猪,而且光会吃不会做,很有可能嫁不出去。

  可不是,真得很喜欢美食,也曾认真检讨过,如果真有哪个能做得了一手超级好菜的男人来追我,我极有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嫁给他。

  当初校园里的那票男生显然没有抓住我这个弱点,要不然,我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现在还能是快乐的单身族?

  懒懒地走在回廊的走道上,打算消消食,可一阵一阵的困意犯了上来,果然是吃饱了就想打瞌睡呀。

  一个哈欠出了口,心里想着梅无艳不知几时才能回来?

  饭罢离开酒楼,他便驾车带着我穿过几乎半个镇,来到了这间名叫“风来仪”的客栈。

  当时跟在他屁股后面进门时,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三个字,好一顿高兴(来到这里,反到是自己常常成了白字先生),又马上想到这客栈莫非把自己当成了“梧桐树”?梧桐树上栖凤凰,有凤来仪呀!

  呵呵,又想到撑着肚子出了雅间后,果然不见了那票文人,走得既是静悄悄,又是非常干净的,所有与他们相关的笔墨纸砚都不见了,只有那店家原本就挂在墙上以附风雅的字画。

  哼哼,想来他们吃了教训,以后断也不敢那么藐视他人了,至少懂了些人情世故,收起了些自以为是,以前没碰上硬茬子那是证明他们的运气不错,却也证明这里没有什么地头恶霸(真有的话,哪容得他们撒野)。

  再打一个哈欠,那梅无艳只说有点事情要办,嘱咐我在店里等他,便出去了,当时还有点愣神,这些天须臾不离,竟忘了他也是个独立的人,我们彼此都有自己的秘密和空间,就如我的本来的名字都不曾告诉他一般,他也有自己的世界,我怎么忘了?

  不过他走时特意说了一下,明日要专程带我去附近好好逛逛,如此一来,我今日倒不好私自行动了,必竟人生地不熟。

  摇摇摆摆地走着,见快到自己的房间了,加快了几步,想倒在床上好好睡一觉,这家客栈的档次很不错,后院干净僻静,能好好的睡他个过瘾。

  什么东西?

  我的眼睛被吸引了过去。

  停下来,在红柱旁的镂空栏杆下发现一样事物,看起来是件好东西。

  走过去,捡起,原来是块玉佩?黄绿色,刻着花纹,触手温润。

  我自然不懂什么玉,但也听说过玉质发温是属于温玉,很是难得,便一边研究着上面倒底刻了什么,一边留在廊下等了一会,只是站的腿都有些麻了,也不见谁回来找找。

  猛打着哈欠,没法子地折回脚步向客栈前堂而去。

  快进了堂内时,把玉佩揣入怀中,找到掌柜的讨要纸笔。

  那掌柜很是配合,十分有效率地按我的要求弄来两大张红纸,我想了想,自己的毛笔字显然见不得人,而且就算写了,这里的人也未必认识(字还是不太互通的),于是吩咐柜上哪位字写得好,按我说的写了,然后派人跟在我屁股后,把两张红纸一张帖在前堂入内院的显眼处,一张贴在我捡到玉佩的那处红柱上。

  上面写着啥?

  简单,只写了几行字——

  “如有某君丢失物品,记住,是随身物品,可来客栈天字号房左数起第二间前来认领。

  附注:来打扰本人前,请各位自行回忆清楚丢失物品的颜色、材质,如不对号,一概打回票,为免难堪,有心冒领者请多多考虑,多多考虑!”

  我特意让写了两个“多多考虑”,意思很明确了吧?看着大红告示张帖好了,便掏出碎银,要打赏这两个忙前跑后的小伙计,有钱好办事嘛,何况他们很有效率。

  只是当我把银子递过去后,二人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诧异,好像我做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

  “咦?还不拿着,再不接过去我可又收回喽——”佯装要重装入怀里,但我失策了,二人根本不买我的帐。

  奇了!

  “你们是怕掌柜的骂你们?不会吧,你们做了你们分外的事,帮了我这个忙,收下这些是我的心意,我也可以不去告诉他人,拿着吧。”说倒此,我暗地里白自己一眼,有哪个傻瓜会在捡到东西后不但想着法子要归还,还要倒贴几两碎银?

  相信我,如果我现在不是钱多多,绝对不会耍这种派头去给小费,但有钱、确实可以做些让别人开心也让自己舒心的事,又没犯着谁家的王法。

  只是两个小伙计不但不领我的情,还诚惶诚恐地弯下腰,一脸慌张地连连说:“不不不,小的们不敢,小的们做的都是应该的,谢谢姑娘了——”说罢二人已倒退几尺远,再一个反身,跑了!

  我惊啊!这里的世道竟这般纯朴?在咱那个世界怎么就少有这么实在又本份的人?有些感慨呀——

  后来证实我的感慨纯属自做多情,根本是我理解错了,但这是后话。

  看他们跑的比兔子还快,自叹不如,提起脚步,也是三步赶两步的奔回自己屋里,一头扑在床上,扎入黑甜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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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香喷喷的玉米堆里,流着口水,一手一只玉米,幸福地叹气——

  哎——多少年的朝思暮想呀!很小的时候,家里还有片地,年年的秋天,都要把那刚从地里摘回的成了形的最嫩的玉米煮上满满一锅,一定不要隔了夜再去煮,一定要刚摘回就下锅,一定要趁热吃,那个味道呀,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

  有多少年了?一幢幢高楼平地起,一亩亩良田化为无,找不出原样,成了一片都市的车水马龙,但记忆中的味道呀让自己流连了多久?

  街上每每有人推车叫卖,口口声声地“新鲜玉米”,还多了糯米的品种,但哪里有什么新鲜?总是不知泡了多久,回锅了多少次,也总吃不到想吃的嫩玉米,哈哈,这一回,我就坐在玉米堆里,看谁还能把我拉的走?

  我已磨好了牙齿,狠狠地、眼冒金光地朝我手中的玉米啃去……

  “呯呯呯——”什么声音?这么刺耳?

  不管它,继续,眼看要把多年的朝思暮想化为现实,但是——

  “呯呯呯……呯呯呯……”接连不断、一声比一声高的倒底是什么声音?谁在这关键当头的时候来不停地骚扰我的耳朵?

  “呯呯呯……呯呯呯……”忍无可忍,不能再忍,我火大的一个激灵——

  咦?自己怎么坐在这里?搔搔头,这好像是在一张床上,我的无比新鲜的嫩玉米呢?

  有些茫然更多失望的我,怔怔地在努力回忆倒底发生了什么事?

  “呯呯呯……”又是这种可恶的声音!我寻着发音处看去,那是一道门,一道木制雕花的门。

  然后正常的思维逐渐回拢,我也从睡梦中渐渐清醒。

  这一醒不打紧,无疑是火上浇油。

  这是我来到这莫名其妙的地方后唯一一次做的美梦,以前不是回家的梦,就是一些被追杀的恶梦(完全要托那两次几乎丧命的中毒和遇黑店事件的福,白天我可以不想,但晚上恶梦总是来袭,已经留下了心理上黑暗的印迹)。

  很愤怒,为何是在我很不容易做了一个这么好的梦时被这恼人的敲门声惊醒?不可能是梅无艳,他说过最快也得入夜回,也不太可能是小二,哪有随便打扰客人清闲的伙计?

  愤怒燃烧着理智,没有睡醒的燥气冲地我“腾腾腾”奔下地去,豁开大门,恼羞成怒地在门打开的同时,狠狠地说:“什么人这样无礼?”

  门开的一瞬间,仿佛迎进一室阳光,耀眼的宝蓝、雪白的牙齿、修长的身形……

  “怎么是你?!”我怔住,对方似乎也很吃惊,但随即在我之前反应过来,笑呵呵的说,“人生何处不相逢,姑娘,没想到这么快就又遇到了。”

  挠挠头,我在怔过之后,满腹狐疑泛上心头,“你先别着急套近乎,我只问你敲我的门做何事?你我可不是在街上偶遇,算不得巧。”

  对方笑眯眯地抖了抖手上的物件,“为了这个——”

  我这才发现他手上有一卷纸张,从侧口能看到里面大红,背面有墨迹透出。

  怎么忘了这件事?

  我恍然大悟,再度挠挠头,让开身子,“原来是为了这码子事,你倒也厉害,竟将告示也揭了下来,就那么肯定招领的失物就是你的?”

  他跨进门槛,笑容不减,慢吞吞地却不着急入内。

  “姑娘似乎贴了两张,在下只揭了廊下红柱上的一张,因为在下午后曾从那里路过……”他一边说一边看我,只是我发觉他的目光很是可疑,怎么望着我的下边?

  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自己一双大脚丫子正光溜溜地赤足在地——

  脸腾地红了,真是的,刚才太着急,一时竟忘了穿鞋,袜子还被我脱在床角凉着哪。

  猛转身,用比刚才开门还要快的速度奔回床边套上鞋袜,洗了手后,这才又返回门边,已多了一份镇定,刚才确实有点丢人,估计这家伙见了我的脚会一杆子把我打到贫下中农的行列去(上流女子都会裹脚)。

  “进来,坐!”我对他说,并当先一屁股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大杯的凉茶,一口气灌下,那顿饭吃得太饱,又都是高蛋白,一觉起来口渴得紧。

  放下杯子,见他笑得仍然捉侠,“我脸上长花?”

  他已坐在了对面的凳上,笑容里分明是我做了什么有趣的事,却回答我:‘“没有——”

  但他笑得真得很不正常,“不过,姑娘可以照照镜子——”

  嗯?我再度狐疑,起身到菱花镜边,一打量,张大了嘴,里面分明有个鸟窝。

  连续的丢丑让我的情绪更加不好,使劲地解开发辫,拿起梳子梳理,睡一觉后头发本就够乱了,加上我刚才习惯性地挠了几次头,满头的景观可以想像!

  “咦?姑娘梳发不需要在下回避吗?”坐在那里的仁兄聒噪不休,如果不是我的告示招了他来,真想把他丢出去。

  我从镜里看他,冷笑:“如果隔下认为不合宜,那就出去,如果懒得起身,那也随便,出与不出,在你!”

  有趣,梳发又非更衣,却是当作了见不得人的事。可见所谓的封建制度对女性的桎梏有多深,假如一个本分闺秀让外人睢见了作这女儿家的活儿,怕不得去寻死?历史上因这类事件莫名地没了性命的女性又有多少?

  没想到我的运气不够好,来到的这个空间,也是这种世道!

  再一次冷笑,却见那一位屁股稳得很,未动分毫,这样看来,他至少不是一个陈腐不堪的假学究。

  将长发编成一个大麻花辫,绕在胸前,留下长长发尾,俐落简单,又把那只在路上买来的蓝色蝴蝶花卡别在另一边耳后,没法子,我也是女人,不讨厌别致的头饰,只要不累赘。

  而这卡子很有些像我以前常别的那种水钻的亮闪闪的花卡,点睛之笔的安在我头上后,满意地看看镜中,又是一个精神俐落的自己(说起打扮,自己虽然吃比穿重要,但对于装饰还是很有天赋的,必竟自己是搞设计的,对颜色有绝对的敏感,对穿着也有绝对的眼光)简单中见清爽,是我对装扮的要求。

  不管好看不好看,一定要显得有精神,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重新坐回桌边,“好了,没有什么再惹你笑的地方了吧?阁下开门见山地说吧!”

  “说?”对方有点不明所以。

  我指指他放在桌上的告示,“难道没有看上面写的什么?”

  他呵呵地恢复笑脸,这么爱笑?脸上不会抽筋吗?微笑服务若有他的一半,各大服务行业的业绩一定会飚升,至少我笑得久了,面部肌肉会酸痛。

  “在下初看这文笔,很是好奇谁能写出如此奇怪的话来,见原来是姑娘你后,便一点也不奇怪了。”他没有直达重点地扯着。

  “我只是没有文绉绉一通,言简意赅,也希望你能切入主题,说重点!”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如果他来的晚一点,让我啃到那两只玉米的话,我可能会态度好些。

  “嗯,那个,在下不明白,倒底姑娘要在下说些什么?”他用疑问的眼神盯着我,又是一个眼睛会说话的男人。

  可惜,他长得有些太出众了。

  “说你丢了何物,具体特性,颜色、材质等等等等,如果还不明白,就只能说明你是在装傻。”我把一根指尖放在茶杯的沿口处画着圈圈,歪着脑袋看着他,口气带了十足的嘲讽,他分明是个聪明人。

  对方果然聪明,“佩,圆形,玉质,黄绿色,性温,中间镂刻两只蝙蝠嬉戏,一——”

  分毫不差,真正的言简意赅,就像陶渊明写的那篇历史上有名的短文章,通篇只有25个字,而他的描述,绝对的没有费话。

  “很好,完全对,你傍晚时分再过来。”我起身,作出请他出去的手势。

  他意外,“姑娘既说在下描述得很对,为何要在下傍晚再来?”他肯定还想问我为何不当下归还他那块佩,不过他还是很要面子地没有直接说。

  我笑笑,“你也别见怪,想问你目前可在这客栈投宿?”

  “在,离姑娘这间不远,转过回廊,右拐第五间天字号房。”他坦坦然地回答。

  果然也是个有钱的主,这店里分了天、地、人三个级别的住房,“人”字号最普通,而他也住在“天”字号,可见身家不错。

  “那你是单人投的店,还是伙同了他人?”我又问,且看他怎么回答,我问这可不是无聊的发问,有我的意图。

  他的白牙又露:“没有旁人,在下的伙从不在本栈,只在下一人独住这里。”

  旁从?难道他在这镇上还有跟班之类的?

  我耸耸肩,为他解惑:“虽然你说你是一人投宿这里,但难保不是知晓他人丢得了此物前来冒领,别生气,我只是尽本分地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我故意停了一停,让他消化消化我的话,然后继续:“既然不是有伙伴,抛开是同伴丢失的可能,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是有人丢了这块佩后,向你打听过此物,使你很了解此物的特性,就会归回冒领的可能了。”

  我的话很不中听,但我仍然继续:“所以请你耐心地再等待,如果傍晚时分再未有其他人前来认领,便可证明是你的失物了,对不住,先请吧。”

  说完观察他的表情,意外地看到他的反应竟然还是能笑得出来?明明已指出他有冒领的可疑性呀。

  “姑娘说的有理,只是在下午时与姑娘初见时,腰间别了这块佩,难道姑娘没有印象?”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有什么可值得失望的,我想了想,摇摇头:“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相关印象,观察他人到细致入微的地步不是我的强项。”

  我确实没有印象,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去上上下下打量他,囫囵地看几眼就是了,哪里去注意过他的腰间?嗯,不过梅无艳的腰间我倒是清楚,带上有块玉饰,但那也是与他见第二次时才发觉的呀。他依然笑,笑里多了抹意味深长,躬身作揖:“那好,在下傍晚再来。”

  礼数做到后,便自行走到门口,回头又看我一眼,依然笑得很真诚坦然的样子,“傍晚见,姑娘,傍晚很快就到了。”

  我盯着他开门又关门地离开,屋里竟显得黯淡了下来,仿佛他的离去把一室的光彩也带走了。

  我一个人留在屋里,开始实事求是地想,这个人,真的是很出众,他在人群中就像一颗发光的宝石置在了一堆石粒中,可惜,还是那句话,他长得有点太出众了,如果只是气质出众,性格也这样温和而绅士化,我想自己可能会受魅惑。

  请别说我洛莘莘是虚伪,这么一个少见的大帅哥摆在面前,还装什么清高和无动于衷?

  嗯,我承认,极好看的人能带来视觉享受,但如果要选择另一半打算共度终身的话,便不能照这个标准去选了。

  美男子,尤其是出类拔萃的美男子,远观就可以,要想放在身边过一辈子可不太明智,不是我这21世纪的新女性不够自信,而是但凡太美的人,往往是被宠惯了的,很多的生活态度和看法往往不太适合居家过日子。

  我一直很实际,也超级现实,不打算要过一辈子就不会随便去脸红耳热的心动,何况是在这个世界里?

  我不可能,也绝不允许自己将心留在这里任何一个男人的身上,那样我回到了原来的世界,不就像把自己活生生地剥成了两半?我干嘛要找那份罪受?我的伴侣一定要是适合我的那种,也一定是要和我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对自己强调并肯定着,有了这种信念,乐陶这般有超级杀伤力的人便伤不了我分毫,我要依旧是我。

  再一次对自己加强信念!

  哈哈一笑,睢我的定力有多高?看天色尚亮,睡得不是很长时间,不如出去逛逛再说,当下行动,更衣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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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谢谢!有些朋友的留言大大激励了多多,其实写文时间长了头脑会胀,尤其多多的工作就少不了经常写东西,而且还是很严肃的那种,一天下来,往往头脑发晕,很想出去逛街,扔下两天再说。呵呵,如果写得能有想得那么快该又多好?多多打字的速度在单位可是名列前茅喔,却还是赶不上许多朋友的期望,我会努力的,加油,彼此加油,不只在小说里,更要在生活中!我要再说一次,谢谢你们的鼓励,是真诚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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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七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中)]


  大摇大摆地地走在街上(没有小脚,也学不来莲花碎步),我的心情就像天上的太阳,温和的、金灿灿的……

  正如在怀珠镇上见识到的,这里的很多东西都有些小精巧,我看着喜欢的买了几样,收在怀里,心情是格外的不错。

  真是感谢梅无艳的大方呀,让我花钱花得不用苦皱眉头。

  心里掂量这里的东西,真拿回了自己的世界后,有没有古董的价值?

  这一点还真有些怀疑,从我到来后的时间推移来算,似乎没有什么出入。同样是夏,同样入秋,同样的月有盈亏,万一是个横向平行的空间,拿回去倒底能算什么呢?为此,我买了自己喜欢的,如果没有价值,至少是自己想要的,而且是精小易携又结实的。

  离开客栈时,日色已斜,门外的街上是人声鼎沸,比午时还要热闹,不敢走远,逛一小圈下来天色擦黑,日头也收了它的金光万丈,自己一人,比不得那位保镖在身边的无畏,于是打道回去。

  进客栈,直穿内院,急步走,想在掌灯前赶到前堂吃晚饭,于是三步两窜,发挥了自己在校园时的大步流星。

  又见回廊,自己的那间客房很近了,三转两转,远远眺见一道人影立在我的房门前。

  即使天色很暗,即使回廊中光线更差,但那鲜明的颜色依然能够辩得出是宝蓝色。

  眯着眼打量,越走越近后,终于看清那位果然是乐某人。

  我好笑,他也远远地笑,见我到了近前,弯身一躬,永远不忘施礼的谦恭,是尊重我吗?

  “姑娘回来了——”他笑得温和,白牙里带出阳光的暖意。

  “你倒是急性,不过若是冬天遇到你这位,感觉一定不错!”我的心情很好,要不有人说女人在情绪不良时,购物、理发和穿新衣会是最好的调节办法?显然我的一番出游,让我对他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但他哪里听得懂我不着边际的话,一脸的莫名所以,不过,竟然还能笑出来。

  “佩服佩服,你上世修了天大的福,才换来今世无所不能的开怀,好性情。”我赞叹,这样的人是真得心理开朗,还是圆融地过了份?没有了自我?

  “姑娘说话有时像天外之音,在下不才,有时还听不太明白。”

  我绕过他,推门进屋,边进边说:“那句话是在夸你哪,说明你的笑脸暖人,冬日碰上,再寒冷的天也能暖人心几分。”

  我自顾走到盆前,泼了旧水,提起一旁到我小腿肚高的的细口大茶壶,注入铜盆里,新水换好,便扑在脸上,清洗干净。

  虽说这地方空气清新,没有污尘,但也缺少化妆品,上街回来自然是得洗涮洗涮了。

  擦着脸看他也跟进屋来,便搭了毛巾,摆摆手,“走吧,随我去前堂。”

  他跟着我又走出屋子,再帮我关好了门,才发问:“姑娘去前堂意欲为何?”

  我看他一眼,“你也好笑,你来自是要回那块佩的,我下午出去了一趟,走前嘱了店家,看有无人找过我要认领东西,现在走吧,问问结果。”

  他从容地笑:“姑娘是细心的人,也是无比聪明的,世上像姑娘这样聪慧的女子并不多见。”

  我一怔,细看他的脸,见他似乎很诚心,在他的笑容里找不出一丝讥诮,这让我不好意思起来,挠挠头,反倒没了伶牙俐齿,只是说:“那个,过奖了,走吧——”

  到前堂,果然无人找过我,其实心里早已断定玉佩是他的,但总得尽了心意,落不下话柄才对,于是回身掏出玉佩交到身后他的手中,便吩咐伙计备点饭菜,我要在这大堂里用饭。

  “姑娘,请能容在下请姑娘这一餐,以示谢意。”乐陶紧跟着我也坐在同一张桌上。

  我衡量,无论是从还了他一样贵重东西的角度看,还是普通的人情关系,请顿饭都算不得什么,以前与同学、同事之间,不也经常如此?何况午饭吃得太撑,晚饭从简。

  “好。”我答应,他也不必再挪座,向伙计要了几样很清淡开胃的小菜,还有粥,便在这晕黄的堂内静等。

  我心里又发起比较,无论这里点亮了几盏灯,也算不得真正的满室通亮,自己急火火赶到前堂,就是不想一个人呆在昏暗的后院厢房,在这里,我要等到梅无艳回来。

  “姑娘在等那位公子?”乐陶看着我,我尴尬,我的表情有这么明显吗?

  “是。”承认。

  他的眼神有些闪烁,不无羡慕地说:“那位兄台好福气,出门会有人一直等着他。”

  好笑,“你也不似普通人,难道没有人在等你?“

  他有些苦笑,“父母早逝,家中只有一个小妹,又尚年幼不懂事,我出门一趟,那丫头直呼是被解放,没了管束,哪里会等我盼我?如果有姑娘这样一位用心人在等候,乐某倒也今生无憾了。”

  他说的有多可怜似的,我笑得不无坏意:“那是你不乐意有人等你吧,以隔下的条件,只要愿意,怕不让天下女子中有一大半的倾心等待?”

  女人多长情,真付了心,至死也要等的例子不甚枚举,要不怎有那“望夫石”“望夫崖”之类的?

  但我没想到,他听了我的话,却是发怔,眼神黯淡地说:“天下之大,又有几人会真正知我、懂我,且能与我共鸣琴瑟?在下不需要一大半女子的倾心,只需要一位让在下倾心也能倾心于在下的人,弱水三千,只需一瓢。”

  换我发怔,在这男权为霸的社会,还会有如此想法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如此耀眼,如此出众,包括像是上流社会的男人?

  我有些惊讶他的话,即使放在我那个世界,名模也罢,影星也罢,商界名流也罢,政治新星也罢,但凡看起来成功的男人,或者还不成功的男人,心里早已是要紧跟社会潮流,谈恋爱起便是以女友的多少为荣,更不要说真成了家室,也少不了暗里的风流,“小蜜”“二奶”已是不争的事实和普遍的现像。

  我看着他,不能肯定他说的一定是真的,但他的表情像发自肺腑的失落,仿佛他已在众人中寻找了千百度,至今仍是孑然一身。

  不想触及这个话题,而且面前这位真不笑了,让人还有点不习惯,于是说:“你往哪里去想?我在等无艳大哥,只是一个人闷得无聊,想问问他一番出去有什么新鲜事情可以拿来解解闷,这其中再简单不过,哪有你牵扯的那般复杂?”

  我送了他一个白眼。

  他呵呵笑起来,“原来那位是姑娘的大哥,呵,认识姑娘这般久,还不知道姑娘的名字?”

  他的这种问法让我对也另看一眼,这些日子也对这里的世道有些了解,许多人问名字竟也和咱的那古代一样,酸溜溜一通,尤其问女人,也会加了什么“姑娘芳名”“姑娘芳龄”之类的,而眼前这位显然在这点上出人意表,没有那拗口的儒酸。

  于是坦然告之,“洛红尘。”

  是坦然,我已决定在这里用这个名字,并无唬人的意思,而且会一直用下去,直到我离开。

  “洛红尘——”他咀嚼我这名字,笑一笑,“很有深意,那日在酒楼也听得那位仁兄唤姑娘红尘,原来姑娘性洛。”

  我再送他一个白眼,是真犯傻还是装傻?哪壶不开提哪壶!“你不说这档子事没人会把你怎么着,你把当日的偷听也拿来数说,这脸皮还真是不一般。”

  他哈哈笑,“在下并非故意,是那酒楼隔音太差,怎么怨得了在下,姑娘早已忘了那事,可见姑娘并不介意,在下就是再提及也不会有什么的。”

  他不傻,是聪明。我无奈,收了佯怒,也笑了。

  “你说说你自己吧,不要总是来打听我。”我将话题丢回去,与太出色的人在一起,最好少接触,尤其不让对方太了解自己,目前我的定性是可以应付,但他如果越来越让人感觉良好的话,我怕自己会被吸引,不想让他问我太多。

  乐陶的笑又持续地挂着,沉稳地声音缓缓传来:“在下经商,是个十足的商人。”

  喔?这一点我有些吃惊,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一点商人的影子,不,应该有一点,温和的笑,是商人该有的圆融,宝蓝显眼的上衣,是商人通常的穿着思维,要显明吸引人,有利商机……

  只是他的气质,却是没有商人的市侩,眼里一片纯粹的温和与干净,与他的身份全然不附,却奇异的与他那张扬的衣饰相融,如果他是商人,也是绝对的儒商。

  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问他:“你是商人,经商可顺风得意?”

  如果一个商人太文气,必然不太会攻利,文人谋不了权术(权术要得是狡、狠、酷、厉,智谋与心机),文人也往往作不了太大气候的商人(商人要追逐利润最大化,有时要黑了心眼,掺了水份),所以商人多奸狡,他一身儒雅,会是个怎样的商人?

  “我?”他不避讳,一一道来,“我从小随商队去海外,海外的物品多奇异,运回来赚取的差价很是可观,于是长大后自己组了商队,多年来也一直在海外,几年下来,已有些规模,凡事不须亲力亲为,有最好的帮手替我去海外打理一切,我倒有了些自在时间。”

  他说得简单,我听来却不是那么回事?海外?在这一切落后的世道里,去海外,意味着得随时付上生命的危险,那百吨的巨轮尚且会沉,何况他们这里?别忘了《泰坦尼克号》的背景是真实的事件。

  他从小就出海去异域,经过多少风浪,遇过多少惊险?

  他说得淡淡,没有道出其中的艰辛,这一点是喜欢夸大其词和好大炫耀的男人做不出的。

  “你们的商队,每年去多少人?回来时是多少?”我问,想丝绸之路中,有难以数计的人埋骨异乡。

  他很惊讶,没想到我会这样问,神情变得古怪:“每年都会有人藏身海底,所以他们的薪酬是一般商旅的数倍,甚至十数倍,那是他们该得的,但却是换不回性命的。”

  我听到他语中的叹气,眼里布上了阴云,他应该是难过的,从小就亲身经历过,不是站在颐指气使的角度,而是深有体会,我想他至少会是个不错的劳资,对为他做事的伙计不会刻薄,那些人为了糊口,丰厚的报酬是他们最需要的。

  等等?海外?商队?

  “乐陶,你告诉我,你的商队队伍是不是很大?是不是前些日子刚刚回了一次本土?是不是就在东海上岸?”

  我一连串地问,心里已有了一些触动。

  “姑娘怎么知道?”他也是吃惊,“乐某的商队昨日才将货物运至这流水镇,会再从水陆两处运往全国各地,姑娘真是让人奇异,这些也都逃不过姑娘的眼睛!”

  怪不得昨日进镇会有一大堆骡马空背出镇,那是要回怀珠镇的。

  我的脸色一定随着我的心情开始阴霾密布,如果不是没有了脚力,我不会遇上那恶婆娘夫妻俩,更不会有惊魂一晚,那一晚,不是听别人讲故事般说过去就过去了,我现在不敢一个人呆在后院客房,是那晚的恐怖经历的后遗症!

  梅无艳曾说过,他是一直尾随我暗中保护我的,如果不是那场大风雨,让我走差了路,让他也追丢了我,我根本不会被扯开四肢,也不会离死亡那么近,近得一线之差!

  那种环境带来的心理伤害,是不能言明的,若不是我临了一声用尽力气的大喊,梅无艳也不会在关键时刻被我的尖叫声引到屠室,那一夜,是我永生不想再回忆的恶梦,但这一切,归咎于谁?

  我瞪着眼前这张笑脸,如果不是他的商队刚好从那上岸,如果他的商队小一些,给我留下匹坐骑可以拉车,哪怕是个破骡车,我也会避过那劫!

  “姑娘?!”他已经发觉我的神情不对。

  “天色已黑,你我男女授受不亲,还是请隔下速速离开!”我尽量控制着脾气,如果他不识眼色还赖在此,难保不成了我怒火下的灰烬。

  他怔,眼神闪了几闪,但他竟然起身,微微一躬:“在下不知姑娘因何发怒,如果是在下的错,请姑娘消气,姑娘如果今天不愿意看到在下,在下先行告退。”

  说罢,他笑了笑,白牙不减峰芒,眼里是谅解的宽容,脸上仍是温和一片,毫不生气地离开,上来的饭菜一口也未动。

  我眼睁睁地瞪着他付了这顿饭菜的银两,再嘱了伙计另备了饮食送去他的客房,然后消失,消失前回头凝神望了我一眼。

  如果他不是这么好说话,我一定不会稀罕他给我付帐,但他的笑脸,让我的冷言冷语说不出口,我只能生着闷气,狠狠的咀嚼着盘中食,仿佛要把一切怒气随着这种咀嚼,发泄发泄再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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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多心里很难过,昨天到现在,有三个朋友留言,请多多不要入VIP(有这个意思但没留言的可能更多),如果避过这个话题,我心里是愧疚,如果说实话,也许会失去很多读者朋友。多多一夜考虑的结果是,要诚实地说,因为矛盾的心情并不好过。金钱对于多多并非粪土,二十多年来,多多一直的清高和对钱财的漠视让多多受尽了苦头,而且不是只累及了自己一个人,现在摆在多多面前的是,要负担两笔很大的学费,如果放弃争取入VIP的想法,多多只能搁下这条路去另外筹资想法子,如果不是活生生的现实摆在眼前,请相信,多多一定能做到不去入会,但申请已经提出两日,何去何从?我是不是很啰嗦?心里的难受很强烈,权衡着,如果真能入了,喜欢看我文笔的可以等一段时间,解禁后依然能够看到,但如果不入,多多的生活……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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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八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下)]


  翠微湖上,一叶轻舟,载着我和梅无艳,还有一个撑船的船家。

  其实真说是一叶轻舟是有点过了,这小船有篷,不太大,舱里有桌,也不大,方方正正,只能对坐两人。

  现在,我坐这边,梅无艳坐那边,不过目前没有看着他,眼睛就只盯着桌上的点心。

  天微微亮时,我就起了床,因为昨晚梅无艳说要带我游湖。

  真有些心动,游湖,无疑是吸引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的,可不是公园里的那一方死水,我的脑中已开始勾勒畅游山水的惬意。

  早饭匆匆,吃罢坐车,直向东南方向,不多时便见一汪绿色,火红的太阳破出云彩,与大海上的日出相比,这湖上的日出就是那可爱的小家璧玉,各有美色。

  车未停稳,便有人迎上来,我下车,车被一个汉子牵走,另有一人弯身躬腰,幅度很大地埋着头说:“公子来了,船已备好,请随小的来。”

  难道他提前已做好了安排?心下揣测着,随他上了一条小小的船,很精致,不是黯色的乌篷,而是有红窗绿漆,粉纱垂帘,一下子显得这次出游多了些女儿家一向喜欢的浪漫色彩。

  他在前,我在后,踏上船身时他似乎脑后长了眼睛,初上时水波的摇晃令船身不稳,我这边刚一打颤,那边他便支援了一条手臂,抓住我的胳膊定住了我。

  进舱里,香气扑鼻,敏感的鼻子在眼睛之前已发觉了舱里有裹腹的好料。

  一碟碟精致的让我大开眼界的点心呀,还有一盘海瓜子?并且有壶,壶里冒着氤氲,是热的?

  我一屁股坐下伸手摸去,果然是热乎乎的暖手,手掌贪恋暖意,没有很快离开,耳中听得梅无艳的声音传来:“这些是水月城最出名的糕点,天气转凉,早饭用得太急,你未进腹多少,这些要就着热茶吃。”

  他也已坐了下来,顿一顿又补上一句:“你还是先喝点茶暖暖肚。”

  他的话让我一惊,怔怔地看他,他竟如此心细?

  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我让他早点带我来的,他随了我,而我根本没去管什么清晨游湖是不是适宜。

  眼看要入了深秋,早晚寒凉,我虽然加了件衣衫,但湖面的冷气却是比岸上强烈许多,身上也有些清冷。

  于是听话地点点头,还未来得及伸手,见他已斟好一杯,推到我面前。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在这个人面前像个孩子似的被照顾了起来?

  突然发现这一点,愣神,但心里的的温暖已泛到全身。一个女子再独立坚强,内心也是柔弱的,不知不觉中,这个人让我开始像孩子一样,有了些依赖,也总是做出些稚气的动作,原来就有的挠头的习惯在打工时收敛不少,但这些日子来,在他身边,成熟的一面显然是溃不成军。

  我对自己笑,也告诉自己,我认他作大哥,至少是情真意切了,现在的感觉正像了妹妹对兄长的依靠,没有其他的,嗯,我不会让自己有其他的想法。

  想起昨夜他回的很晚,估计是自己那个世界的十点钟左右,但对这里的人无疑是晚的。

  他流云似的步伐一踏进店里,便让我的心落实,等待结束了,而堂里冷清清,只留了我,还有一个掌柜两个伙计。

  我正欲迎上去,谁知掌柜的比我还要快,一把年龄却动作迅速,并且哈腰点头:“公子回来了?可曾吃过晚膳?”

  好像他们几位才是等了半晚的人。

  梅无艳似乎一进门便发现了我,朝我走过来的同时,摆摆手,让店家送晚膳到他屋子里。

  我在原地等他走近,笑嘻嘻地打招呼:“回来了?这么晚啊?”

  他都还没吃过饭?他倒底在忙些什么?只能确定他一定是忙的,不然不会空着肚子。

  他看着我,眉头似乎是皱了一下。

  “入夜清寒,你穿得单薄,为何不去睡。”

  他的问句永远不像个问句,我没办法为他的话尾加上问号,语气淡然的没有起伏。

  不过话中有关切,于是不以为意。仍然扯着笑说:“下午睡了一会,晚上反倒没了睡意,一个人无聊,便在这里等你。走吧,回后院。”

  他的饭都嘱咐了要送过去,何况人呢,绝不打算留在这儿喽。

  话音刚落,横空里插进一盏灯笼,扭头一瞧,是店小二正恭敬的立在一侧,打算给我们掌灯照路。嗯?这家的伙计如此殷勤会看脸色?

  我心下有些吃惊,走了多少家客店,也没遇上过像这家这么体贴的。

  “小伙子,不劳烦你了,我提着就成,你就早点休息吧。”我呵呵对他一笑,接过灯笼,瞧他窘红了脸,竟是下午那两个不要小费中的一人。

  于是,抓上梅无艳的胳膊,朝黑暗的院落中走去,心里想着应不应该告诉他,我这些日子很怕黑暗?不是无聊发闷地等他,而是在避免一个人处在陌生地方的境遇。

  他就住在我隔壁,只要他回到屋里,我至少感觉是安全的,要不早去找个通铺混在人堆里睡就算了。

  一路上,梅无艳任我抓着胳膊,让我在微弱的灯光下走得很平稳,这复杂的建筑,若让我一个人黑暗中走来,再加上这拖地的长裙,难保不摔个难看,必竟灯笼里只是一支蜡烛,风大点都会吹灭。

  “吱呀”打开门,进屋点灯,他点我吹熄灯笼,配合的刚刚好。

  没及落座,身后伙计跟了进来,而且是两个,一个帮他在洗面的盆里注上新水,一个置好饭菜,然后二人便默默地不言一声地离去,像训练有素。

  我坐在桌边,看是三菜一汤,还在冒着白气,就像一直在准备着,只等了梅无艳回来专门去吃的样子。

  又一次讶异,这店里如此高效率,难道他们做事一向如此?

  结果看见梅无艳只是将毛巾沾湿在脸上拭抹,并无将水扑面,心里有点意外。

  转念一想,这个人连驾车多日都是一尘不染的样子,衣衫也常常更换如新,自己去问反倒是不太礼貌,他的干净早已领会,可能是原本不太脏,回来前就洗过了的。

  结果他落坐,静静地吃东西,我也不多问他,静静地看他吃,直到他对我说:“红尘,明日我们去翠微湖,那里以观赏为主,不从事货物运输。”

  我点头,去赏景自然好了,“怡然楼”三楼上远远看到的那片湖吗?好像在湖中心有座岛,黄绿间杂,还有红色,看不清楚,却是烟雾缭绕中,很美的样子。

  呵呵,现在我就坐在了船上,面前摆着卖像极好的几碟糕点,光看样子,便足够让人吞咽口水,只是太好看了,摆在那里像艺术品,害我迟迟舍不得下肚。

  “吃吧,如果喜欢,进了水月城,你可以尽情地吃。”

  咦?他显然已看出我是不舍得吃,但他淡淡的声音让我终于开始下手为强。

  只是他说什么进了水月城再尽情享受?先前好像也说过这是水月城有名的糕点?水月城离这里有段距离吗?这些点心从那里而来,不是本地的?他是怎么弄来的?

  一边胡乱想着,一边狠狠咬下一口,这一口让我满足的闭上眼——原谅我,洛莘莘只有在美食面前会失了形象,因为太可口了!我不但添了舌头,还小心的用另一只手捧着,不让一粒糕点屑溜掉,连渣也要吃个干干净净。

  “慢慢吃,路程还长,只需当作点心。”梅无艳又说了一句,但言下之意是让我不要当作饭来吃?

  呵呵,我是吃得很猛,像是饿了三天。

  但他对我的吃象很有包容力,处变不惊的本事让我早有见识,所以我这厢才很放松地享受,不怕对面的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一路吃喝,船停止才发现到了湖心岛,便下船,好好地爬一番,穿在山林间,听鸟跃枝头的脆鸣,闻露水草木的清新,看秋天黄绿红相间的艳丽……

  谁说清晨游湖不是个好主意?至少这岛上山林中人声的寂静,才突显了这里纯自然的一面,我甚至看到了奔跑的野兔,在受惊时的仓皇……

  直至近午,我们出了岛,见湖上已有艘艘游船,或大或小,在湖面穿梭,另成风景。

  于是,开始没有目的地放船湖面,是我要求多在湖上呆一刻的,既然他今日没什么事情,那就没有时间的限制,任小船飘荡,我依旧在攻击着未吃完的糕点(别笑我贪吃,刚才那一通运动已足够我减肥消食了)。

  喝一口茶,是上好的绿茶,而且还温着,原来是我们上了岸后,撑船的把壶提了在船头小炉上热了。咦?船家还有这等服务?会是梅无艳的安排吗?

  观察梅无艳的表情,他眼神清冷,除了那一次酒楼的笑,再没见过他更生动的表情,现在的他,看着天上——

  我顺着望过去,是云卷云舒,偶尔一只鸟飞过,滑过蓝天的身影像动态的一笔……晴朗的秋季的天空呀,让人畅意!

  一阵丝竹声传来,放低目光,看到一艘很大的游船,但又不太像其他的船只。

  通体的红色,活像艘实实在在的“红船”,船上人影闪乱,轻纱幔帐,怎么有那么多显眼的女人?

  我仔细看,是有不少女人,立于船头,手执团扇,巧笑倩兮,那穿着很是漂亮,样式新颖,连我在怀珠镇的画册上也未见过这些样式。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那么透明的话,这些女人的服饰有点让我心动,自己来此一遭还没真正穿过这里的好衣裳,回到我的世界后,也不会再有机会穿,但长裙曳地的娉婷不是现代装能比得上的呀,何况这里的衣服远比印象中的古代服装更加别致,衣领和衣袖也极尽巧思。

  我看得专注,梅无艳的声音打断我:“那是流莺。”

  “流莺?”我一时莫名,去看他,见他根本不睢那些女人一眼,眼神似乎放冷了些,对着我说:“流莺是湖上的游妓——”

  嗯?游技?还是游击?我慢慢琢磨他的话,但突然从那些女人过份透明的服饰上有了联想。

  “你是说,她们不是良家妇女?是一些出卖皮肉的女人?”他应该说的是游妓吧。

  “嗯——”他淡应一声,无可无不可,但他打算让船家离开这一带,并询问我的意见:“换个地方吧——”

  又是陈述句,我想笑,与流莺挨一块有影响吗?还有无边春色可看,只是他似乎不太喜欢,我呢,也只是想看看风景,正打算应了,便听到一声招呼。

  “这么巧,红尘姑娘——”

  嗯?我张望,一团宝蓝色已成了我这几日眼里的主色调,真这么巧?

  乐陶就站在那艘红船上,倚着栏杆,冲着我微笑,好像昨夜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还他一个不怀好意的恶笑,因两船有些距离,便放高声音回应他的招呼。

  “你好啊,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了你,过得不错啊——”

  他依旧笑得阳光一片,似乎不知我话中的讥讽,只是再次地微微欠身,向我一礼,“姑娘,在下应邀与几位客商在此谈些生意,只有丝竹伴耳,稍时就会离去。”

  他笑里无意,话中却带着解释,原来是所谓的应酬,与自己那个时代一样,有金的主儿总会找这等场地谈生意,仿佛不在这种地方就谈不成了。

  “姑娘可愿与你的无艳大哥上船来,大家一起聚聚,多些热闹——”他还在那边招呼,我却有些意外。

  端详他的脸,也琢磨着这个人竟敢邀我们上船,是真得坦荡荡,还是风月高手的引以为荣?

  只是他的笑是那么明郎,明朗地看不出丝毫龌龊,我还没回答,见他身边出现了几个男子,在向他问着什么,又看了看我们……

  这时一群女人围了上去,几只胳膊缠在那些男人的身上,也有向他缠去的,却见他黑下了脸,这些女人便像是早已受过此等打击似的,无趣地又抽身离开,并收了他递出的大锭银两,重换上笑脸,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他是在用钱买独善其身?可怜了那群女人,对着这么一个大帅哥却动不得手,不过银子赚得也快,听见其他几个男人在不解地问他:“乐兄,你怎么总是这样?每次出来都如此无趣,叫我们怎么放开心来?”

  我这时看梅无艳,他的眼似乎至红船出现时便一直不曾朝船窗外望去,此刻竟盯着我,眼里是若有所思。

  歪头向他招招手,“无艳大哥,难得见你失神,怎么不唤船家开船呢?”

  他的眼里雾气泛起,让我忙别开眼,又来了,那种眼神会让我失控。

  于是船身移动,我冲着窗外,招手作别:“再见啦,蓝宝石——”

  声音很高,他绝对听得清晰,不意外的看到他又露出一副天外来音的表情,我哈哈一笑,这个人如此大方胸襟,几次三番被我抢白,他尚且能宽容待人,我就做不得?

  算了,关于黑店一事,他从不知情,我就当风吹露散,不再在他身上记仇了——

  

  (亲爱的朋友,到此章,那位蓝宝石会消失一段日子,因为要回梅无艳的家了,如果喜欢乐陶的朋友,只能再等些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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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九章 出乎意外的意外]


  又踏上了行程,在马蹄扬尘的飞快前进中,颁着手指计算着中秋节该到了!

  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感觉渐渐袭来,心中开始晃荡,在畅游的快乐和想家的失落中摇摇摆摆。

  这里有中秋这个节日吗?

  回想那流水镇果然有点秀色和好玩的去处,足足在那儿呆了五六天,基本上是每日出行,天天尽兴。

  但其中有一大分部的时间都被我用来奔跑在黄灿灿的庄稼地里,欢喜地做着我一直以来想做却没做到的最美的事——

  在镇外不远的农家地头,用银子换来享用不尽的嫩玉米呀,还有周到的一套龙服务。

  那些纯朴的农家人,即使在我还没有掏出银两地站在地头,正对着大片仍挂在穗上的见不到本相的玉米发呆时,已很热情地跑来问我是不是想来上几穗?

  我只差流了口水的猛点头,那些人便扯开被日头晒得通红、被风霜袭得粗涩的脸,笑呵呵给我摘下几穗,说今年大丰收,不在乎这一点人情。

  他们是面朝黄土的辛苦人,我自然不能白受馈赠,连忙掏向怀里,只是有人速度比我更快,梅无艳手中的一锭亮闪闪白哗哗的银子已让那些人脸通红、眼发呆,直说不敢收下这么多银两,太多了。

  天下最纯朴的人就是原滋原味的农人,他们受不起的表情让我感动地又掏出一锭银子,怕他们推拒,便给他们编排了一堆做的,所谓无功不受禄嘛,他们说不出这句话,却知道这个理。

  于是,那宽阔的田边地头,成了我们临时的灶头,一大群人在支锅架灶,将我最心仪的嫩玉米在摘下的第一时间就被放在了大锅里。

  附近几乎所有的农人都拥了来,促使这个场面很是壮观,仿佛是在欢庆大丰收的盛宴,直到日落西山,老老少少一堆才顶着笑脸如花各自回家。

  只是共同煮了一堆玉米,只是大家都奉献出了一些自已田里的、能当场加工的粮食开了次大聚餐,那些人便能彼此亲和地互相合作,这换在现代,除了校园里单纯的学生,是再难找到的画面了。

  呵呵,我的肚子好好过足一次瘾,馋虫被安抚下来,才开始安心上路。

  下一站去哪?梅无艳没有说,只因我没问。

  我在发挥随遇而安的精神,只要我相信他不会把我卖掉,那我就懒得去动脑子想行程,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主动介绍的。

  只是,晚上看到月亮像半个烧饼一般挂在天上时,才惊觉现在是农历八月了,中国人最注重的两个节日之一就快到来。

  犯酸的感觉曾让自己对着窗外月色眼睛通红,本想着做好了心理准备,等游历够了,再想回家的法子,可现在又忍不住要催促梅无艳许诺我要办的事情了。

  突然又想起乐陶,从那日湖上一别后,只在后院见过一次,当时自己正跟了店掌柜家的两个小娃儿蹲在地上玩石子的游戏,不想被他撞到。

  那是在我们要出门前,梅无艳突然临时要处理一点事情,等候的同时一时兴来的游戏,没想到又一次败坏了自己的形象。也是奇怪,怎么总在我形象不太好的时候遇上他?

  他当然一惯的笑,我当然是尴尬的恼怒,对自己的不高兴让我没说几句话便走掉,身后传来他开怀的笑。

  现在想到他,有些后悔,他是个天下无所不去的商人,甚至到过海外,自己怎么就没想到也托他帮我打听打听那有奇能异术的人?

  现在后悔已迟,他似乎已先我离开了流水镇,走时托店家给了我一样东西,我当时莫名其妙,拿在手里不知应该去哪儿找他归还。

  这个人,竟然把我当日拾得的玉佩送给了我,难道他已料到我会推拒而先闪了人影?

  走就走吧,还有下纪念品,是怕我不会记得他这个人?

  叹气,失策的两件事呀。

  我抬眼朝窗外望去,看见城廓掩印,那是一座城池吗?

  于是爬到篷外,坐在车辕旁,问:“无艳大哥,那是座什么城?看起来很高,环境也不错,树木环绕,有些灵气。”

  “水月城。”他看一眼我,淡淡地回答,束起的发丝在风中飞舞,竟爬到我脸上搔弄我的皮肤,使我痒得想笑,赶忙用手拨开,对上他泛着雾气的眼。

  “那就是水月城?离清水镇只有一天半的路程。”我好奇的盯着越来越近的城郭,但又想起那些好吃的点心,竟是从一天半的路程外运过去的?想到这里就不觉得这路程短了,并且沉默。

  “先不进城,你喜欢的话,明天来。”他看我沉默,说出这样一句话,我惊讶地抬头,遇城不进,他要到哪?

  只觉车子改了方向,就在离城还有不到百丈的距离(原谅我吧,来得久了竟也习惯了这里的计量单位)。

  “抓紧了。”他嘱咐我一句,接着车速加快,在一片柔软的草皮上奔驰,那大片的草呀,明年还能发得出来吗?

  我感受着风中的快感,紧紧地攀着车辕,任车子驶进一片苍苍的林中,而林中似乎有条大路,却披着黄叶一地,抬眼看两旁的树丫,形影渐瘦,开始秃了。

  想起油画上,用金色绘制的香榭里大道,落在道路上的叶,就像堆积的金,美得华丽。

  在华丽的中驰骋,就像通向天堂的路,感觉奔了有三十多里后,车停,一道台阶进入眼中。

  我随他下车,跟随在他身后步上台阶,东张西顾着这是何处?

  “枫楼竹苑?”我不确定地念着那几个大字,它们刻在一幢大门的当头,没有牌匾,是块长方的大石镶在那里,和木制的门廊混成一体。

  刚才竟然没发觉这道门如此宽大,一旁探伸的枝丫使这门的宏伟中多了幽居的古朴。

  这是哪里?为什么他会带我来这?

  “叩叩叩……”铜环扣门,门几乎立刻地开了。

  一个老人跨出门外,看到梅无艳是一脸惊喜。

  “公子回来了?”他连忙让开身子,但说得话仅此而已,便躬身迎我们进去。

  我有些发怔,只是随着也进去,走过那老人身边时,见他从低下的头中探出一双眼,打量我,眼中有不可思议。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我想问,却被这古怪的安静影响,接着,看到门里竟是满山的枫叶!

  门中是座山?

  一山火红,像要燃烧地炫目,我惊呆了,从没有看过如此的壮丽景色,脑海中立刻出现毛泽东的一句诗词——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

  这不是极目远眺万山,但感觉更加惊心,只缘身在此山中。

  梅无艳突然扭过头,轻轻拉过我的手,“随我来——”

  嗯?消化不了这连续的视觉冲击,傻傻地任他拉着,登上一道阶梯。

  真是混迹山林中的感觉呀,石阶一级级而上,两旁就是林木森森,鸟的鸣叫无处不在,南方的鸟儿好过冬,秋天了竟如此歌唱着?

  我看看树,又看看脚下台阶,它会通到哪里?顺阶而上,便看到远远有座亭,亭前有个人。

  我眯眼努力瞧着,那道人影吸引着我,一身淡绿色与周遭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是其他季节来,恐怕不会有这样的效果,万片红中一点绿,而且是娉婷一抹,让我能敏感地肯定那是个女人。

  一道轮廓勾勒出的身形和远远散发的气质——

  惊讶,那不但是个女人,更是一个十分出色、远远一望便不得不去专注地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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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朋友,如果单从多多的时间空闲来看的话,每天更新一章都有些困难!多多在尽力,感谢单位最近没有派多多出去拍照,所以把一堆工作放在手边的同时也在努力更新,好在工作得心应手,两不相误却也很费脑力,因为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风,落差很大!希望天气一直晴朗,每逢下雨,多多这儿的网络便开始怠工!上次雨水连绵,多多有五天上不了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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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章 吃惊再吃惊(上)]


  走得近了,那个女子的脸越发清晰——

  我看到了怎样的姿色?一张圆润饱满的、让我无法不去赞叹的面孔!

  我相信自己已瞪大了眼,并且发出了只有看到美食时才会失态的闪闪亮光!!

  惊叹、惊叹、只有惊叹!!!

  心里暗自客观地评论,无论哪种眼光的人来此挑剔她,都不能不承认这个女子有着压倒群芳的美丽。

  就像看到了绝世好画,我用做设计时无意中发现了奇珍异宝的欣叹端详着她——

  哎——

  更愿意用“清新”二字来形容,她就像翠竹一段,绿色的衣衫让她有春风新叶的朝气。脸上则找不出一点暇毗,肤质透亮,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好皮肤,什么“天下无斑”?这就是天下无斑!

  惊讶让我盯盯紧着她,不愿放开一刹那的目光。

  而这个女子的清丽,是我在任何银屏上都看不到的那种,只在一些电脑作画的美人中似曾相识(大家可以点击https://user.qzone.qq.com/604840793,在该空间日志中打开《美诗美词美人美卷(一)》中领略一下美人配美词的感觉)。

  汗颜,在我那个世界竟无法找到这样的人儿,从内到外的亮泽,影视剧中以姿色过人的女演员,有多少是这样素面朝天仍光彩夺目的?答案是从未见过。

  “公子回来了?”

  我们已走近,这女子侧身一礼,一双眼,似秋水般明静,而且看起来有些可爱——因那眼里写满了问号,直白地反应着她现在的心情!

  美、而无城府,清新也不做作,真是一种造物主的神奇!

  只是、不过、嗯、那个——

  她的眼,怎么也那么紧迫地盯着我?我没有她的超人的秀色可餐,不该在她的眼里是个亮点。

  清彻的眼眸,已完全从梅无艳身上移开,转到我身上,那里面,无疑地表露了她对于梅无艳的出现是喜多于惊,但对于我的出现,却是惊中之惊!

  突然感觉自己的手像火一样烫起来,这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女子为何不把她的眼神收敛一下?

  我已经反应过来自己的左手正被梅无艳牵着,但没必要这样用钻头一样的眼神来提醒我吧?

  在公司约见客户,同客户讲述自己的设计方案而开些碰头会时,哪次见面不得与对方握握手?并且是无论男女。那是礼节,但这里的这时,我的手,竟感觉十分的不自在,暗里偷偷地往外挣。

  使了点劲,没有出来,却不去看梅无艳,因为有第三个人,梅无艳的手似乎顿了顿,然后放开了我。

  我外表镇定、实则是急切地把双手都背到身后,用右手悄悄磨擦左手,感觉那儿似乎要被她的眼灼出个洞来。

  梅无艳,一个字都没有说,仍然向上而去,其实他根本就没有停止过脚步,见了这女子的施礼只是一个点头,然后看我一眼。

  那一眼是让我继续?似乎越来越了解他的眼神。

  便路过那个女子,心里有些喂叹,梅无艳,你没有眼睛吗?这样的女孩儿我看了都眼神留连、想收却难收呀——

  跟着他,抬腿,走过女子身旁,她在梅无艳走过去时已低下了头,状似恭敬。

  心里的好奇一波波泛起,这里倒底是处什么所在?他(她)们为什么都对梅无艳打着同一个招呼?一句“回来了”的问候,意味着什么?如果真是家人,怎么都只是波谰不惊地短短一句问话?……

  正在猜测,顺着石梯拐了个弯,眼前豁然开朗,还没有来得及看转变了的风景,便被一抹鹅黄吸引。

  鹅黄色混在周遭的黄叶漫地中本不显眼,但我就是第一眼便发现了这抹颜色。

  惊叹,又一座凉亭成了背景,又一个女子立在亭前。

  这次不用眯眼远望,转得弯来便是几丈距离而已。

  我以为刚才的绿衣少女已是我这生所见的极致,没有想到这世上仍然有可以平分秋色的佳人。

  “公子回来了?”同样的一句话,同样的侧身施礼,只是这个女子婉约的仿佛晨雾中的芍药,有一份典雅,有一份成熟,也有一份稳重。

  她同样看我,眼里闪过一抹异色,但只是一闪,脸上是柔和静静的笑(不知道我没有收回手的话,被她看到后,那眸中的异色会不会只是一闪而过?)。

  努力的把盯着她的眼神收回一些,看身后。

  本是下意识地想瞧瞧能否看得见刚才的绿衣少女,却发现她根本就跟在我们后边,走路无声。

  她与她,谁更出色?我一眼扫过两人,方向不同,但是连贯地就像在一个水平面上打量。各有千秋,气质不同,这个世界竟有如此丽人!

  她们,放在我那个世界的街道上定成了扰乱交通秩序的祸首,恐怕连交警也会失了神,忘了疏解交通!

  我肯定地这么认为,外国的某位美人儿曾有过这样轰动的效应,但我能确定这两位比之更甚。

  心里开始有种莫名的感觉,这种感觉就仿佛来到了一个世外仙苑,一路走来,是不在凡尘中能轻易看到的美色,我没有自惭形秽,却有了与此地格格不入的懊恼,这倒底是在哪里?

  梅无艳留下进门后的第三次点头,脚步依然不停,我这次同样没有停,只是觉得双腿有些僵硬,像在机械似地跟着他了。

  还会有出人意料的事情吗?我的心开始有些乏力的等待着可能会出现的更惊人的事实。

  果不其然,刚才转过弯,四周已成了一大片的金黄,高高的杨树在纷纷地落叶,而此时,是大片大片的竹,上山的石阶已缓和许多。

  其实这座山本就是座坡度不高、海拔也很低的以方圆为甚的山。

  即使是深秋,竹叶也萧瑟,但竹的形态、竹的意味却毫不逊色。

  泼默画中的竹子就是以深浅不一的黑色抒写,没有一点绿,却依然是千古以来才子墨客最衷爱的对象。所以这一片杂黄掺绿的竹林,同样的有意境。

  然后我再见一座亭,想笑的看到第三位女子,虽说有了心理准备,却也好奇又该是怎样的姿色?若比前两位还美,我倒不太相信有这种可能了。

  真有的话,那世道间还有普通女子的活法?只是,看到一袭红衣穿在这第三位女子的身上,却没有一点张扬的俗气!她略为丰满,却更添妖娆,可是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雍容华贵。

  能把红衣穿成这种效果的,应该就只有这一个她!

  不禁想起红船上的流莺,大多也是艳紫大红,但现在想来,与这个女子一比,是天上地下的差别。

  怪不得梅无艳当日一眼也懒得瞧,原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看惯了这种姿色,怎还会去在意那般凡品?

  红衣女子让我想起甲天下的名花——牡丹!

  她就站在那里,衣袂随风,手里有张拖盘,咦?拖盘吗?上面会放着什么?我被这奇异的庄园搞得连一向懒散的好奇心也丰富了起来。

  见我们走近,她也是一礼,这一礼让她施来,显得是慵懒的美丽,我几乎要忍不住想上前去扶着她。

  她的施礼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仿佛这样一个气质华贵的女人就该躺在贵妃椅上,轻摇罗扇,眸光流转,面且她的皮肤雪白细腻,嗯,我很想凑过手去摸一摸,只是,如果真那么做了,我这个与她们第一次打照面的陌生人便会失了形象,于是,极力忍住。

  “公子,花语采了后山的新茶,特意泡了来,让公子亲尝。”红衣女子浅浅一笑,贝齿欲露未露,我一个失神,被这无边的艳色引出万般的遐想。

  天哪,不要笑,一笑倾城,再笑倾国,你这只是浅笑,我个女人已是怦怦心跳!

  我气息紧张,疑是做梦,我是在梦中吗?世上竟有这样的事?不行,不行,我的心慌为何而来?她是个女人,我们是同性。

  于是,强行镇定,稳住了心神,突然想看看梅无艳的反应。

  我站得有些靠后,只能见到他的侧脸,眼中的清冷如故,眼皮也未眨一下,却伸出手端起那只茶樽。

  定力如此高?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习武人的定力?暗自叹气,就算让我天天对着这些美色,看得年深日久、习已为常了,我也难保不会走神,他这是哪门子功夫?很适合做和尚去,而且不是普通的和尚,是那得道的高僧!

  乱想着,有些替这样的女子不平。

  如果我是画家,恨不得把这几个女色全部排成一排,画在一张横长的大纸上,带回去让自己那个世道里天天自以为是,标榜自己姿色过人,而理直气壮地周旋在男丛里的拜金女人们看看,她们凭哪点以为自已的皮相可以干扰别人的家庭,无视社会的道德伦理?甚至追逐一女多男的美梦,把自己置于了俗不可耐的境地却还以为是时尚潮流、女权解放?!

  当然也可以让那些男人们看看,天上人间的春杏桃红就是这般,以后哪家文采出众的写手想来勾勒人间极品的美色,可以到我这儿来沟通沟通……

  呵呵,想到后来我竟笑了出来,可惜自己没有写真的画工,那一个按键下去就留住瞬间的照相机就更是想也别想了——************************************************************

  本来这章是要多写点的,但一个朋友的留言让多多只能提前上传,分上下两部分了。亲爱的朋友,多多的思维中,只有一男一女的互属,发自内心的爱恋,不是外表的吸引,更非简单的动心动情,多多不想写得太浮,更无金屋藏娇的可能喔,只是文笔有限,朝着自己的思维努力而已。如果好奇,也请能体谅的等待,必竟写起来不像说出来那么快。

  另外,藏月使者、茗籽,我不知你们是谁,但你们的话让我心里温暖,还有其他一些朋友,未曾留下称呼,多多无法指名(有的英文名好长喔,不是很好打出来),不论你们的意见是怎样的,从不同的角度看,多多是真诚的感谢!不希望多多入VIP的,证明你们喜欢和认同我,体谅多多不反对我入的,让我欣慰和安慰,谢谢——

  其实入与入都还是未知,除了人气,这网站的可信与否,才是真正的关键。我们要彼此努力啊!努力活着,努力不让现实磨掉纯美的心性,加油!(原谅多多又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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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一章 吃惊再吃惊(下)]


  想到哪儿了?对,想到要给这几位丽人作画,只是现在想不下去了,因为一个小小的茶樽伸到了我的鼻前,离我的鼻头近得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碰上去。

   

  嗯?奇怪地抬眼望,执着茶樽的手是梅无艳的,白皙、修长,甚至像是玉雕雕琢的。

  再一次叹气,这个男人虽然面相粗丑,但他与这里却显得极为相融,这里的景,这里的人,这里的灵气和这里的幽深……他站在那里,一身的脱尘,仿佛是我误入了迷境,闯进了一个世外的桃园。

  “红尘,云雾清茶,尝尝它——”

  嗯?梅无艳在对我说话?他把茶樽伸到我面前,是为了让我喝掉?他原本就高,现在又站得比我高出两个台阶,怪不得伸来的茶樽像要放到了我的鼻头上。

  只是鼻间清香袭人,烟气淡淡缭绕,看一眼,叶片在水中有些微的翻动,却是碧色盈盈——这是好茶!

  自己想出了神,却没留意梅无艳从那红衣女子手中接来竟是送于我。

  嗯,我不能喝。

  如果只我和他两人,我会毫不犹豫的灌进口中,但现在,我被三个女人盯着,她们是在因为梅无艳把茶转送了我而诧异吗?连那黄衣的女子也露出讶色,红衣的那位也是发着怔,似乎都没想到会是这样!

  自古女人多的地方便易生麻烦,尤其是和太漂亮的女人在一起,最好是默默再默默,如果自己不太想出风头的话。

  她们对梅无艳的态度就像对主人的态度,但不管她们是谁,我若不太傻,也该知道绝不要引起女人集体的关注——

  女人对同胞的杀伤力绝不仅仅限于情爱方面,想我在社会上工作了一段日子,暗里的勾心斗角、互相竟争已让我见识到女人耍起心眼来,男人得自叹不如。

  当然,不是全部的女人都是这样,但十人里面遇上一个,已是让人吃不消。

  总结经验,不管在哪种环境,哪个方面,都得注意!

  “谢谢,我不渴!”一一望过所有的人,我笑,但语气坚定。

  只是,我不喝也有问题吗?除了梅无艳,那几位是什么眼神?不打算喝难道会让她们更介意?

  小心打量那三道眼神,一个是明显的瞪大,好像我做了让她受不了的事情:一个是微皱眉头,似乎我的推拒让她失了面子;另一个慵懒的眯了眼,眼里是沉思,不过,没有在她们的眼中发现敌意。

  梅无艳此时下了几级台阶,这石阶不宽,他先前与我一直有些上下的错位,此时却与我挤在一阶上,并且看着我,眼神里没有什么,不过接下来的话说的让我有些心动。

  “此茶除了一般绿茶的功效,更有药理在内,夏能解暑、秋能去燥、冬能理气、春能清心,你喝下它,如果不喜它的味道,以后可不必再尝——”

  哦?有这种茶?四季通用?咱那个世道的茶也有不少功效,但显然与他手中的比起来差了许多,不过,茶就是茶,再能益身,并且有了心动,但不是在这个时候要去喝它。

  “如此珍贵的好茶,倒没听说过,不过少喝一口也不算损失什么,何况那是给大哥你准备的。”我笑着解释,梅无艳啊梅无艳,你就不能背开人了再给我,对女人这么不了解?

  那红衣女只备了一樽,注意了,是小小一杯的那种。我知道茶真正的意境是用来品,烹茶煮茶更是门学问。

  真正懂茶的都是拿这种小家伙,而出来的茶水也分了一道两道,第一道是洗杯,光涮涮小杯子就得倒掉,然后连贯地斟出要喝的杯数,但中间的水注绝不能断,水温也有严格的要求。

  每一杯三口为尽,第一口为尝,第二口为喝,第三口才是品,那是喝茶的境界。

  可不,“品”字本身就是三个口组起来的!但他们这里也是这种喝法?睢那杯子小的,很快就会凉掉。

  而且,我心里明白,那女子明说了是为梅无艳泡的,说明她是专程在这里等着的,如果不是梅无艳提前通知,就是我们上来的一路上,她已通过更快捷的办法知道了我们的进入,瞧那门前老人和第一位女子明显的诧异,可见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只是这里没有门铃,更无电话这类的先进产物,她通过什么办法知道的?

  而且她难道真不知多了我这个陌生人同时进来?假如她知道我的存在,那么一樽茶就足以道明一切。

  这个女人,没有绿衣女子来得清彻无害,至少在她心里是轻看了我的。

  我这边理着头绪,面上不作一声,但已有人等不得我的犹豫。

  “姑娘,你就喝了吧,这可是独一无二的云雾清茶,全天下只有这后山高处种得了点,每年只得两亩的收成,翻晒后也没有多少。那世间平常人就是想花再多的银子,也买不到此茶一株一茱,每年除了留下点给公子自用外,其余的都会直接送进宫里,是王家御用饮点的天下第一茶,而且只有王和最宠爱的个别妃子才能享用得到……”

  啊?哦?嗯?

  一连串地惊叹,我的不屑却是侮辱了这种茶?!怪不得她们的表情不太好。那我是该喝还是不该喝?

  被逼上架的鸭子也不过如此。

  “喝吧,姑娘,虽然这器具小了些,但茶是要清雅的来品味的,我们这里一向如此,而且就快凉了,要趁热喝的——”

  说这话的竟是温文笑着的那位鹅黄衣衫的女子,她让我想到红楼梦中的袭人,大气,沉稳,镇定,而袭人也是整个红楼里为数不多的有点好下场的一个。

  于是,我接过那樽茶,真是三口为尽,而且是双手接过,用专业的动作和附带的神情,细呷、入口,流连,下肚……

  的确美妙,初入口,一点苦涩,慢慢从舌尖到舌根,让舌上的五个味觉一一品过,然后回味,除了颊齿留香,竟然比用了最清新口气的牙膏刷过牙后的感觉还要棒!哦,真想再来几口!

  只是我没有表明的指出,这杯茶本不该在这样的环境下品它,应该是有清风小筑,应该是在盘腿而坐!

  但这句话,我不能说,我是一个陌生初见的人,说了会直接并间接的得罪安排了这一场子的那位。

  于是去看那个始终不说话的红衣女子,她也正看着我,见我瞧她,浅笑:“姑娘是懂茶的人,不枉此茶天下少有。”

  敢情正是因为珍贵才舍不得多泡一樽,不过,拜托她别笑了,心又在跳。

  内里发虚,我哪里品过什么茶?只是照猫画虎!如果刚才不喝得那么地道,恐怕她这句话就会换成是“可惜了这般极品竟入了这种不懂风情的粗口中——”

  就算她不会说出来,肚子里也会发表意见。

  再看其他人,不意外地都显得有些惊奇,包括梅无艳,他的眼神我一眼就能瞧出那里面写着什么。想来他看惯了大口吃大口喝的我,没想到我也能如此附庸风雅。

  接下来呢?我的眼也会说话,把这个问题抛给梅无艳,他领会了,淡淡一笑。

  “走吧——”他的眼回应了我,什么时候开始,对他竟有了如此了解?

  瞟一眼退回亭内侧身让开的红衣女,她低头微微欠身,照样的恭敬。只是她们脸上的表情都显了不可思议,连看起来有些城府的红黄二女也表现的那般明显,为了哪般?

  重新拾步,再度转弯,不在山头,却已到了目的地,因为路已直通,入眼的是大面积的平坦和错落的房屋。

  站在这高处,才看到原来上来的那条石阶两侧,除了山林,也隐约点缀着的尖尖亭檐、坡角房廊——这是一处与山共舞、与自然相融的山庄!

  环目眺望,满山艳色:红的枫、黄的杨、绿的松柏和从绿到黄渐渡的竹,更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植物,还有那不畏秋风绽放的花,似乎前面不远处还有梅枝……

  叹息,并深深地呼气,一方天地,竟容纳了四季的轮回——

  “姑娘请吧,已到了公子的写墨楼。”绿衣女子一脸的清笑,不过分的张扬,却甜美的可爱,喔,她的笑,让我心里舒适,没有魅惑,也无让人心速加快的妖艳,清新自然,却又美得生动。

  回她一笑,继续跟上,前方的建筑吸引了我——

  很精致!没有华丽,没有粗糙,更无俗气,这建筑也盖得和这里的人一般!

  想起故宫的金壁辉煌,气势如虹(没有去过,也在屏幕上见了够);想起乌镇的窄窄雨巷、灰白高墙;想起平遥古城中青砖堆砌、黄土造就的大院;甚至想起西双版纳傣家丛林中的吊角木楼……

  我想遍了全世界所有民土风情下的代表人文景观的建筑(包括欧式风格、宫廷城堡),纵使想像过天下所有的建筑,也没料到,天下竟有这般出尘的不沾一丝人间俗气、却绝不是粗木原砖搭建的隐世小宅,我甚至看得出这里建筑的花费是不可估量的巨大,材质绝不是常见的那几样。

  且走且看,上了三级台阶,跨进一扇很宽很宽的木门,门上的镂空雕刻精细,却不显累赘堆积。

  进里面,一道红毡铺地,其余地面是青砖古色,然后是一览无遗的宽敞,直直就是通内室的拱形圆门,似乎有三进,是纵向的三间屋子,最里面的那间有珠帘一道。那是什么珠?只有清雅,没有叮当的女儿家的脂粉气。

  我很吃惊这样的室内结构,似乎很多大户人家都时兴横摆屏风遮蔽每一道通向内室的门,但这里只有通透,清亮,精致、典雅,还有窗外风景映进的纯朴、写意……

  奇妙的组合!

  尤其左右两边四扇大窗,窗上竹帘半卷,窗下各置两人一座的短桌案、高背椅,像是会客的所在。但不影响观赏窗外,而且桌上散置着幽幽盆栽。

  没有什么古董花瓶,不讲什么“四平八稳”的迷信意味(我们古时的大户人家的家居摆设极为讲究,比如在一进客堂门的正对面有八仙桌,桌后有高高长案,案上正中摆钟,两旁要摆大小两对花瓶,意喻“四平八稳,如日中天”。)

  我怔怔打量,满心赞叹,恨不能自己家的三室两厅就是这般。

  “红尘——”

  有人叫我?

  是梅无艳的声音,我呆呆站在第一进的空间里,其他人已走进第二进了。

  四个人齐刷刷看着我,扯开嘴角,我也笑得轻淡,移步进去,梅无艳似乎想对我说些什么。

  正看了他,等他的话,珠帘微响,从内室走出一人,此人无法让人忽视,又是一位女子!万万没想到这一出,彻底怔住。

  “公子回来了。”如出一辙的问候,只是尾音竟也是波澜不起,加不上问号给她。

  她,一身淡雅,从脖颈到膝下是洁净的白,百褶的裙角是渐变过去的水红,裙摆处,有零落的梅花点缀,随她莲步轻摇,仿佛梅花零落……嗯,她清冷孤傲,就似寒梅一枝!

  吃惊再吃惊!无法再惊!这个梅无艳,他倒底是什么来路?集聚了世间顶极的女子,清新、婉约、雍容、傲冷——

  我竟有了一种感觉,如果我是一名男子,在这四位各有千秋、分不出上下的女子堆里,似乎也未必把持的住一生共一人的信念!

  如果我是一名男子,同时有这样的四种绝色相伴,我倒真有了无法取舍,想执四人之手,共齐人之福的想法——

  真的开始羡慕梅无艳!

  但这最后一位女子从内室出来,是否意味着有什么不同?

  猜猜想想,心念起伏,看着胖一分则过、瘦一分则欠的四佳人,有点想流口水,从这个望过那个,再从那个望回这个,眼睛忙碌不停……

  请相信莘莘,如果不是一下子摆着四个不同风情的女子,我不会这么失态,甚至有了点好色。

  “公子,树影已打扫完公子内卧,公子可以洗去一路风尘,及早歇息。”鹅黄衣衫的女子看了看最后从内室出来的那位,轻而稳地对梅无艳这么说。

  什么?那般人儿竟是在内室给他打扫卫生?我无法想像这个女子手拿掸子轻掸灰尘、抹布擦抹桌几的样子,太恐怖了,怎么舍得?她应该是执一卷书稿,立在梅海香雪中,微扬头颈,一眼看透世间红尘的那种!暴殄天物!

   ******************************************************************* 

  (亲爱的各位朋友,这一章极尽笔墨地来形容梅无艳的住所,喜欢故事情节紧凑的朋友可能不太喜欢,请原谅我吧,只有在梅的家里我才舍得这样写,仔细想想,这样的所在是很多人的向往——

  对了,各位朋友,尤其是北方的朋友,秋天也干燥,注意多补充水分啊,尤其瓜果成熟,不要吃得太过,最好用盐或碱水泡十到十五分钟,时间长了也不好,可有效去除80%的农药残留,现在得癌症的越来越多,完全避免是不太可能的,但能防就防,要多多关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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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二章 枫楼竹苑第一夜]


  天快黑了,我害怕!

  左右无人,我,洛莘莘,是自己对自己这么说的,有旁人在,会憋死在肚子里,让这句话发霉。

  窗外很美,美得让我欣足了一个下午,但天色渐黑,四周变暗!

  尤其是入秋后白昼渐短,加上林木葱葱,虽说我暂居的这处,方圆几十丈内都没有太高的树,但——

  以前夜半三更、凌晨两点加班后也敢独自骑车回家的我,自黑店一遭,胆量开始大幅度下滑!

  就像有些人,很小的时候被马蜂狠狠蜇痛过几次,长大后,就会见蜂就怕,虽然已经大到不需要害怕一两只蜂。

  现在,我蜷曲在一张舒服极了的躺椅上,听窗外涛声阵阵!风过,树木、花影重重——

  那个梅无艳回来了没有?

  进得这山庄是午时,想想那时的自己,饱受刺激呀!从视觉上到感观上!

  尤其是在最后——

  我的眼睛像蜜蜂采花一般流连在四张脸包括她们的整个身形上时,梅无艳做了整个安排。

  “明月,让长安门前备车——”他一语淡淡,那绿衣女子便机灵的施一礼,退出门外。

  叫作明月?

  “花语,吩咐薛娘亲自掌厨,两人份,端来写墨楼——”嗯?是红衣女子下去了?

  不过梅无艳就这件事又唤住了她,他顿了顿,便又补上一句。

  “记住,让薛娘做她最拿手的几道菜——”

  咦?两人份?最拿手?肚里馋虫又犯,这里的伙食也应该非同凡向,会不会也是一场出乎意料的美食?

  “清风,关于你飞鸽传书中所提的事——”

  他盯着芍药一般的女子,话语是点到为止,声音仍清冷平静。

  那女子躬身回答:“公子,清风已将那件事情的所有有关情况写成文案,立刻给公子送来。”

  说罢,也离去,沉稳中又见精明。

  这么快就都打发了?独剩一枝寒梅?

  “树影,东风小楼清出,备齐所有生活起居用品,午膳后无尘姑娘入住——”

  嗯?又来使唤那位人儿去打扫卫生?还要准备后勤?

  东风小楼?要让我来住?这个,已能肯定是他的家了,但是会在这里停留多久?

  还有,这些女子虽然不多言,像梅无艳的风格,但似乎各有专长,不像只能摆着看的娇人儿,而且每个人做事都是恭谨严密的态度,没有任何美丽的女人的撒娇耍态。

  不得不与我那个世界的美人相比。

  当最后一位丽人离去,我的嘴巴也没合上,看到梅无艳眼中泛笑,笑意挺浓。

  于是认真问:“梅无艳,嗯,错了,无艳大哥,这如果就是你的家,我想问你,你是否很少在这些人面前笑过?”自己刚刚差点喊错,幸好转口转的快,一定要快的,就为了即将上来的美食。

  他看着我,笑意未收,只在眼里。

  但这些日子,我已渐渐练就对他眼神的抵抗力,当你必须且一定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整个人就仿佛激发了无穷的潜力。

  正如自己当初拼了命一般要做出最好的广告方案,才挤身进了本地最有实力最有发展前途最大的一间广告公司,本来是想去北京和上海那样的城市发展,可是年迈的父母牵住了自己的野心,想到父母,加重了我要回家的念头。

  我要抗拒一切所有威胁自己回家的阻力,包括心里上的留恋——这里的生活会让自己懒惰!

  我的毛病之一,就是总会想事情想得走神,不过也正是能设计出好方案的特点,想像力和创造力并齐。

  他见惯了我的走神,直到我自动扯回思绪,才回答我的问题。

  但他的答案也只是在我看过去后,冲我微微地摇了摇头。

  摇头?那就是很少笑了,怪不得他在我品过那茶后只是稍有了些笑意,那些女子的表情就都是控制不住。

  正欲说什么时,明月进来,见我们坐在二进房间窗下的桌边。

  其实这二进房,应该当作了书房使用,有一张里靠珠帘门,与窗户直角摆着的大书桌,并利用墙体,凹进去地做了隔层,放置着满满的书籍。

  “公子,长安已通知,先请公子和姑娘洗漱。”

  她同时冲着我点点头,算向我打过招呼,便将手中铜盆端进内室。

  这一次,我有注意到梅无艳洗脸,很轻很柔,他照样的优雅,只是,那样能洗干净吗?

  后来黄衣女清风也送来一叠书本一样的纸稿,再然后,清风再度出现,和红衣的花语,还有一个中年的妇人一同拖进一道道菜——

  我本受不起那般佳人成了丫头一样的侍候,感觉是十分的怪异,但菜香的扑鼻,让自己忽略了这份不适,也忽略了那个中年妇人打探的目光,更忘了问梅无艳,这偌大的庄园就这几口人吗,干嘛非得要使唤这几个女子呢?

  天越来越黑,很快就会黑透。

  我已坐不住了,起身,走出这同样精美宽敞的小楼,它不像梅无艳的那处,是上下两层。

  但就算是一层,对于一个人来住,也太显空旷了,何况没有电灯可以满室通亮,点支蜡烛也是我学了不短的一段时日才将打火石操练熟了的。

  秋风已急,曲径通幽,两旁暗影重重,如果他在这里不只建座楼,而是围串院落,我会更喜欢。

  那些女子都不会感到胆寒吗?尤其入夜后会山风阵阵!她们是一个人住,还是合伙住?至从午后把我带来这里,除了有清风送过晚饭,便一个也没见过,连个有好奇心来打探我来路的也没有吗?

  一边想一边赶,不是很远,其实只有二三十米,我就来到了梅无艳的住处,但其中一弯两绕,并不是直达。

  门关着,扣门,无人应。

  转看身后,夜色迷离,是个无月多云的阴天。

  回去吗?我在衡量,终于定下主意,我就是我,在我那个时代空间,没有这么多男女授受不亲的讲究,顾忌什么!

  于是,轻推门,慢慢进,里面暗沉,但突然没有了不安,因为这里迟早都会有另一个人出现。

  直进内室,坐在那张算是梳妆台的桌前,把上面的镜子扣倒,不想在黑暗中感受镜面的反光。午时跟进洗脸时,很惊讶地发现了这里竟有一块颇为不小的水银镜!

  是水银镜呀,和我那个世界中清晰辩人的镜子是一种!而且镜围是银质的雕花,比我卧室的那面老妈给我买的穿衣镜漂亮多了。

  他当时见我惊异,以为我没瞧过,并打算赠送,说是海外来的异域国家的产物。

  就像当初盛唐时,波斯国传进中国的琉璃一样吗?当时人人为奇,并是天价在购,其实那就是后世的玻璃,在千百年后只值几文。

  我静静坐着,暗中等待,直到有人把我惊醒!

  “红尘?”

  谁在说话?在叫谁?我是洛莘莘。

  揉着眼醒来,才发现自己等着等着伏在桌上睡着了,而睡梦中,自己是洛莘莘,不是这个世界的红尘。

  我反应过来,因为梅无艳站在我身边,屋内已着了灯火,但他怎么只穿着中衣?

  我站起笑眯眯打招呼,“回来了?”

  发现有东西从我背上滑落,一低头,那是梅无艳淡紫的外衣,连忙要去捡,他已拾起,并再度披上我的肩,嗯,秋夜是有点寒凉。

  “怎么在这里?”梅无艳的声音听来有些怪,我一时琢磨不透怪在哪里。

  打个哈欠,我不答反问:“大哥呀,你这处枫楼竹苑除了四个美女,一个薛娘外,还有其他的女人吗?”

  再打个哈欠,太瞌睡了。

  不过他的摇头让我把这个哈欠打了一半就又憋了回去,皱着眉问他:“没有?你再想想,什么年龄的都行,七老八十的老妈子也可以——”

  哪怕让我来侍候她,只要给我找个伴,晚上共处一室的伴。

  他这次用语言回答并反问:“没有——红尘,你怕夜黑?”

  终于知道他说话哪里怪了,原来是他的话尾有了明显的起伏,有了关切的问候,有了问句的味道。

  不过他怎么这么心细,发现我是怕黑了吗?

  我挠挠头,不语。

  但我的沉默代表了认同,如果不是他猜想的那个理由,我会直接驳回,他显然也同样了解我这一点。

  “红尘,清风、明月、树影、花语,四个人,你挑一个——”

  啊?挑一个?当在买西瓜吗?我立刻摇摇头,那样的女子绝不适合。“大哥,我要除了她们以外的人。”她们是早就陪伴在梅无艳身边的,四个人应该多年相伴,早成了一体的。

  如果放一个在身边,又是那般的可人儿,莫说我做什么都不自在,就是想让她们帮个忙也说不出口,怜香惜玉呀——

  何况就像安插了一个探子,自己没有了隐私的感觉,因为我知道,她们即使什么都没说,对我的出现是绝对地怀着好奇心,因为梅无艳是绝不会随便带一个女子回家的那种人。

  我深切的知道这一点,并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与这里格格不入,应该离开。

  但如果我走出这里,可以很安全的找到异人,一路无惊险的达到目的,那我会早早的躲开,只是,我亲眼见识了两次杀人与被杀,虽然都没有看到血腥的一幕,却深刻体会到了法制的漏洞!

  所以我不能走,我还没有更可靠的去处,而且自己一个人去打听可以帮助我回家的能人,会走多少弯路?

  梅无艳的话有些迟疑地传来:“红尘,薛娘有家室,如果你想,我可以去唤她来——”

  嗯?那位妇人有家?也就是,中年了嘛,但硬把人家传来,难保她的那位不会醋意横生,心里不满,而且她的手艺非常的好,如果每日陪我,心里闹了矛盾而影响做饭的情绪,更影响了饭菜的可口,嗯,那个,我得另想法子,拆散别人,就算是一阵子,也不是件好事,何况现在是夜半三更。

  所以我拒绝了。

  一声叹息,梅无艳走到床边,拉开锦被,置好枕头,对我说:“你今夜先在这里吧,早点入睡,明日我们进水月城。”

  哦?他下午一吃过饭便匆匆离去,而他的这次回来就可能与下午出去要处理的事情有关!飞鸽传书呀,我一路都没查觉过有什么鸽子,但显然他的事情是比较棘手的,不然,那聪明机谨的清风怎么都处理不了而传他回来?

  那个女子应该是他得力的助手,要不他怎么无后顾之忧地去满天下的追寻青刀?

  不想了,实在瞌睡,而且站在地上确实也凉。

  把衣服还他,我往床边走,并问他:“你睡哪儿?要离开这间屋子吗?”

  他如果真离开,不是代表我依然得一个人?

  他没有让人失望地轻轻回答:“我在外室,睡在椅上,不会离去。”

  他看看这内卧的一张同样很舒服的躺椅,虽然没有床来得宽敞舒适,但也不会太委屈他,于是点点头。

  “那晚安——”我笑眯眯,目的达成,怎能不笑?

  他没听过什么叫晚安,但显然能意会,没有费话的点点头,等我和衣上床躺好了,吹熄了蜡烛。

  我重重打个哈欠,外室有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于是放松,渐渐散涣了心智,并没有想到明天醒来后,我发现了一桩关于梅无艳的身家秘密——

  *********************************  

  (其实,有时多多会在想,自己写的东西是不是有点过时?现在的文呀,最好是有点搞笑的情节,有趣的语言,然后再写点火爆的场面,才符合年青人的口味,只是多多的女主,一般多是聪明睿智的那种,也办不下糊涂莽撞的事情,似乎还真没有太搞笑的东西在里面,也没有迤逦的情色,所以多多也没法子了,包括下一步构思的作品,女主也会是一个有着超智慧超定性的高人,并且会让许多男儿也莫及,所以如果不爱看多多这类型书的,多多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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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三章 楼非楼]


  一夜无梦,被枝头鸟儿叫醒。

  坚直耳朵,睁开眼睛——

  什么鸟儿叫得如此灵动?

  仿佛是开心的乐章,让人心情大好,笑了出来,如果把所有的闹钟都调成这般动听的清脆悠扬,恐怕就没人会抱怨它,也更不会有人去砸它了。

  伸个懒腰,被这样的声音吵醒,值得!

  可惜呀,没有收录机,留不下这美妙的音符——

  翻个身,看到一室清雅,想起,这是梅无艳的卧室!

  腾地坐直,穿鞋下床,对镜整理皱褶的衣服,还有一头的乱发。

  是他的梳子吗?闻一闻,有种奇香,什么木材打作的?想起古有香木,万金难得,会是传说中的香木吗?

  室内很静,静得我不能也不愿去打破这份宁静,轻轻的,再轻轻的放缓脚步,他醒了吗?

  掀起那道淡绿的玉石串成的珠帘,身子尚未全部移出,已看到梅无艳的侧影。

  很惊讶,他今天是一袭白衣,不知是什么布料,看起来很是舒适,竟是白得柔和。

  他就在我一出内室的右手边,坐在书桌前,专心地书写着什么,侧身对着我。

  这感觉有一点温馨。

  再前一点,我停住脚步,这间的窗子已开了两扇(只有右面的豁开,洒进阳光,左面的仍然紧闭)。不似昨天的洞开,是怕秋风穿堂而过,让梦中的我受了寒凉?

  从这个角度看去,发现梅无艳今天穿得衣衫领口微低,一截孤度优美的脖劲,在白衣的衬托下,是如玉的光泽、细致,还有一些难以言喻的温润,这种视觉冲击,突然让我呼吸紧窒——

  自己最喜欢的是玉!

  眼光随着那孤线向下探望,直到脖颈的孤度消失在微微的衣领内,再看不到那线条的延伸——

  有些叹息,从来没有过此刻的感觉,希望能继续看看那线条会是怎样的优雅?为何从未发现他的皮肤是柔滑,并且如玉温和,是因为脸上的那道疤吗?

  他突然转过头来,冲我一笑。

  心中有根弦被猛得拔动,一阵快而急的抽搐,还有一丝丝痛楚和心慌——

  这是什么感觉?我对自己吃惊,从来没有过的感受,让自己不解刚刚那是怎么了?

  他今天如此古怪,仿佛突然有些不一样了,至从他回来后,发现他的表情多了些笑意,难道就因为这里是他的家?

  刚才那一笑,我该怎样形容?

  那一笑,如清风朝露,不曾在他的脸上看到过。

  那一笑,轻而柔,透而彻,仿佛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心地无尘,初涉世事地对着一个他认为友好的人、也友好的单纯地笑——

  那一笑,只是那么纯粹地微笑,就像我的某位亲人,一个一贯淡雅的亲人向你来问早安,只是用笑来招呼,没有语言。

  简简单,简单得明了,却明了地让我一时心跳、慌悸,而心跳也让我惊觉!

  “大哥——那个——早上好——”抓抓头,又想起刚刚梳理过,于是尴尬地放下。

  “早——”他的眼里有什么?迷雾似乎散开,有春风一缕,他的心情很好?是棘手的麻烦事情处理了吗?但什么事情能让这个一向出尘却清冷的人,在这一刻仿佛拨开了重重迷雾?

  “我先回东风小楼。”低下眼,我要退,速退,这样的梅无艳让我警觉、戒备。

  如果退得不快,碰上了其他人撞见我在这里,说不清楚。

  结果手碰到门正打开的一瞬间,听到梅无艳的声音传来:“红尘,她们已来——”

  大脑接收完他的话与门被我完全敞开,是在同时,而我看到了两个人,两双脚。

  尴尬,再尴尬,门外人两双眼也意外又意外,我们彼此傻傻对视,

  是清风和明月。

  她们的名字有些意思,除了花语,其他的人名字都缺少女儿家的特色,但统通都有道家的感觉,这样的名字奇异的一致,仿佛一个人拟出的。

  什么时候了,我还有心想这,尤其明月的腿是正往起抬的,手里端盆,脚是用来直跨而进的吗?清风那只搁在半空的手是要为她开门吗?她另一手拖着个拖盘。两人一个负责洗面清水,一个端了茶水,却起得都这样早?

  天还未大亮——

  “清风、明月,你们进来。”身后梅无艳的声音为我解了尴尬。

  我后退侧身,遵循上公车的原则,先进后出。

  她们对望一眼,向我点点,“红尘姑娘早——”便进门。

  我这厢刚欲溜走,那厢梅无艳又出声:“红尘,一起用早膳,膳后进水月城。”

  嗯?在这里吃饭吗?那我似乎没有必要溜走了,往返麻烦。既然已被撞到,索性坦坦然,好在自己刚才已抹平一切刚睡醒的证据,衣衫平平,头发齐齐。

  于是,回身一笑。

  “呵呵,两位姑娘也这般早起。”

  我不是在问,而是在打招呼。

  她们立在梅无艳的书桌前,由绿衣清新的明月回应我。

  “姑娘,公子一向这个时辰梳洗更衣,我们只是按惯例。”她的一双眸子眼波闪动,“姑娘也起得很早,我们本打算晚些再去姑娘那里。”

  嗯,她话中之意是根本没有发现我一夜未归?

  笑笑,算是默认她的话,有时不需要多解释,解释只会越描越黑,增加对方的揣测,而不说话,往往才是最明智的。

  又一次在这里洗脸,坐在桌前准备享用丰盛美味的早餐。

  期间红衣女也曾出现,是备了早餐而来。但她们似乎也不是特别讲究世俗礼仪的那种女子。

  我已经几次三番地进了她们公子的内卧,这在山庄外的世界也是离经叛道的举止,但她们就是能做到睁眼瞎,除了明月偶尔会冲我眨眨眼,其他的人一概该做啥做啥,完全的漠视,包括她们在梅无艳前的自称,一律地都是自己的名字为先,没有口口声声地“奴婢”来自我轻贱。看仆先看主,是梅无艳从没有那么要求过她们。

  “梅无艳——嗯,那个,大哥,我要问你个问题。”几乎又喊个错口,说来奇怪,自己怎么喊他大哥是如此的拗口?自己有一个哥哥,嫡亲的血缘,但现在两世相隔,在家里总会称呼他“老哥”,彼此倒也亲腻,为何换成他,就叫得这么不顺口?感觉很矫情?

  “如果不惯,不要勉强自己。”他看着我,淡淡地笑。

  嗯?那个,本就是我特意加厚脸皮求来的关系,岂能这样放弃?显得没有了诚意。

  “呵呵,我会习惯的,那个大哥呀,请问你,为何你这处居所叫作写墨楼?明明无楼,而我住的那处东风小楼,上下两层,称作楼似乎才是贴切。”

  他的眼神有雾泛起,声音如细细的风吹来:“红尘——”

  又来了,又是这种感觉,他为什么叫我的名字要叫的这样迷离?

  我按下心头的波动,盯着他,不看他的眼,只看他的下半脸。

  “红尘,白马非马——”

  嗯?我竖起了耳朵。

  “有时楼并不是真正的楼,有时眼里不是楼的却是实在的楼——”

  打谒语?自己有看过《资治通鉴》里佛家一篇。

  “就像做人,红尘——”

  他的话,很有些意思,我笑开来,反问他:“你是说,楼就像人,有的人,明里是君子,或者有人把他当成圣人,但暗里却是不折不扣的伪君子?就像青刀那般人。而有的楼,虽然高高耸立,称为楼,里面的世界却未必是那么回事。同此理,有些人,虽然从不人前显露,甚至没有什么可让人多注意和喜欢的地方,但内在却是真正的人,是君子,是见得光的,就像你这处所在,虽是一层平屋,却是暗里的高楼?”

  突然的静寂,让我的笑有些停顿,我有感而发,说的不对吗?

  他久久没有说话,我忍不住再对上他的眼,他在发怔——

  “红尘,你是如此聪慧,天下有多少人能明白这一意喻?”他终于吐出这一句话。

  嗯?

  我有些惭愧。“那个——大哥,我只是说说,顺嘴说说,没想到说中了而已。”

  不过我心下里也惊奇,世间不只千千万万人喔,每个人对同一个事物的看法都会有不同面,而他那句话,也许换一个人就是另一种理解,但我的理解显然与他相通?这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吗?

  摇摇头,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转念一想,心有灵犀也并非专指男女之间的事,像那些跳舞的舞伴,尤其是要参加国际比赛的拉丁舞之类的需要两个人合作的舞,要得就是彼此的默契,往往一对舞伴从几岁时就在一起,整个训练中除了意外都不太可能去更换舞伴,因为彼此的心灵互通,是配合默契的关键所在。

  于是我又点点头。

  摇头点头,是我心里的挣扎,片刻后,我已恢复平静。

  “吃吧,大哥,这饭菜可真是天下少有的美味了,呵呵——”打马呼眼,转移话题是明智之举喔。

  *****************************************

  饭后本是要立刻出门的,但稳重大气的清风进来一遭,似乎有什么事要汇报并找梅无艳处理,那是正事,我自然笑眯眯地让他们离去,而梅无艳走前让我在此等他。

  他看起来出尘,却是尘世人,必竟要吃要喝呀。

  我乐悠悠享受窗外美景,现在如果出去,他回来找不到我,只好窝在这写墨楼了,想要参观整座山还有的是机会。

  站站走走,实在无聊,走到他的书桌前,见上面一边摞了叠册子,再看看墙上满架的书籍,嗯,不是我不爱看书,实在是有点为难。

  看古文繁体字尚且看十个懂六个,这里的文字,最多也是十个里面懂四个,自己过了学习的黄金期,智力已接近下滑的年龄(25岁以后,人的记忆力就会不断下降,而身高在30岁以后也会每年递缩),不承认老不行啊。

  坐在书桌后宽大的椅上,这是梅无艳清晨写东西时刚坐过的。

  当时他在写什么?自己没问,也没有那个好奇心,不过,此时,自己百无聊赖,一双手东摸摸,西碰碰,拿起那一叠册子翻看。

  他摆得明眼,应该是不忌讳别人看的。

  一双眼有一搭没一搭地瞅着,但我怎么越看越觉得这些是帐册?!

  惊讶,坐直身子,仔细端详,那一列列大写的数字(还没有阿拉伯数字),明明就是一些帐目。

  看看封面,一堆,却不是同一家的,当我看到那熟悉的“凤来仪”三个字时,大吃一惊,还有“怡然楼”,还有一些一路上走来,见过的许多客栈、酒楼的招牌上的名字,那些字最起码见过并认住了,而另外陌生的那些,没有印象。

  急忙翻看里面首页,“凤来仪”那一册的首页赫然写着“清水镇”三个大字,再看另一册“怡然楼”,也有同样的三个字,心一惊再惊,连忙继续看其他几册熟悉点的,统通与我走过的那些城镇的名字相吻合!

  这,意味着什么?

  **********************************************************************

  (多多在写得头昏脑涨时,是会不断地看看别人的作品的,一为学习,百家之长多多还做不到,当然要学习;二来多多把排在我前面的那些作品当作了要超越的目标,如果没有目标,就会失去天天清晨6点起来赶文的动力。

  多多是第一次与这种网站打交道,不是很清楚投票、推荐、收藏的意味,有时看有些人的作品,收藏的很少,但推荐的奇多,但多多反观自己的,收藏的明显多于推荐的,这是否意味着多多的作品,是自己拿来看看的人多,而值得推荐的份量较轻?两者之间的关连多多根本有些糊涂,包括分文章卷,多多现在都不知怎么分,哈哈,好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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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四家 无艳的身家]


  我,被自己的发现怔住。

  这些帐册是每个商家的机密,外人不可能得知,梅无艳也绝不会是商业间谍。

  (间谍不会有探测如此多跨行业的兴趣,有那兴趣,天下店面多得数不清,那哪能偷得过来?何况梅无艳没有故意要匿藏这些帐册的样子)。

  如果帐目不是外人所能掌握的,那他就是这些店家的内部人。

  而他,会是什么身份?

  每家店都有掌柜、帐房,若是小名目的身份不可能手头资料如此齐全,也不会不守店地面的到处游历、撒手不管,除非,只有一个可能——

  他不是这些店的人,这些店的人是他的!!

  凝神,如此推论着,桌前多了一人。

  什么时候进来的?未抬头,那袭白衣胜雪已告诉我来人是谁。

  “回来了?”眯眯笑,打招呼,我坐着不动,手里的帐册也未收。

  “红尘,车已备好——”梅无艳看着我,只是看着我,似乎根本没有瞧一眼我手中的帐册。

  他的话,是告诉我可以出发了——

  我笑,站起身,双手扶桌面,盯着他,只是笑,却不动。

  他看出我的笑中含意,淡然地瞥一眼桌面,那一眼,便是正视了我不经同意而看了他帐册的这件事(不好意思,此时的桌面被我搞得很乱,但要收拾也是一瞬间的功夫,可以放后再处理)。

  我依旧笑:“大哥,为什么清水镇怡然楼的三楼雅间要设计成上面中空的隔间?那样做,会让客人没有隐私。”

  如果他是老大,那间酒楼的风格设计他就有权说话,但那种设计显然没有让他反对。

  “三楼多是自认风雅的人才会上的,他们的秘密不会在那里说。”他做了回答,也是肯定了我的猜测,果然那些人是他的。

  “喔?你是说但凡上楼的人,要么看风景品佳肴,要么就像当日的那群书呆子一样附庸风雅,在那里,他们都只会说些堂皇的话,拿不出台面的绝不会说?也就没有要背转人的话,是不怕偷听的?”我被他一点,想到这些,做着猜测,没法子,面前人一向言简意赅。

  “红尘是聪明的。”得,他夸奖,代表我的说法正确。

  “别说我聪明,我还猜不出,即使那些人没有可被偷听的话,也不必要刻意地用半高的墙来隔开,那三楼原本没有雅间吗?”

  他轻忽一笑,“红尘,菜香会随缝而穿。”

  随缝而穿?他的文言文呀,有时太过简练,如果反应力差一点的,能不能和他交流?这说明,但凡他身边的人,一定都是聪明人,要不怎么领会他的意思?

  “大哥啊,是你的主意吗?我在想像,坐在这间的雅客吃着自己的饭菜,突然又闻到另一种香味,那香味,钻进鼻间,直入骨髓,于是这桌人忙唤来店家,询问那一间吃的是什么?于是又有几盘菜卖了出去,哈哈——”

  我发挥想像力,而且必须承认,那家酒楼的厨子有那种手艺,如里不是自信菜肴无匹,哪里敢如此大胆?

  “聪明,红尘。”他又是这句话,换汤不换药。我笑着笑着有些苦笑,我聪明什么?是他点透了的,要不是今天这翻发现,还不知被蒙到何时?

  “哎,至少怡然楼的三层所在不是商人们谈生意的佳选。”我耸耸肩。

  梅无艳好耐性,为我的这句话做了注解,“二楼有专属的包间,整个清水镇也不只一家怡然楼可以谈生意。”

  啧,他是说到别人的酒楼去谈,还是到他在清水镇开的另外几家酒楼去谈?

  清水镇不小,纵横交错的街道很多,又那么繁华,而后来的几日我们出游的闲余去过另外几处酒楼,遍尝美食。嗯,嗯,嗯,那几家的店名我还有些记忆,很不巧的也在桌上的册堆中。

  厉害呀厉害,这个梅无艳,手段一流,高人不露相,他也在经商!又一次打破我对商人的看法。

  可是——

  “无艳大哥,那些掌柜看起来一副压根就不认识你的模样。”

  他回我一笑,没有辩驳,淡淡的,无可无不可。

  但他的笑就是默认他当日确实在故意隐瞒,因为小二有可能不知道他这号幕后的大主家,但每家店面的掌管人不可能不认识他。

  现在仔细回想,在怡然楼中发生的一切,也不是看不一点端倪,当时那掌柜的上得三楼,只说了一句打圆场的话,却没有随我们进雅间,梅无艳又在我的牵扯中,没有对他吩咐过一句,饭菜却自动自发地端上,如此来说,根本不是那位乐陶先生的主意了。

  还有在“凤来仪”中,那些不可思议的周到的服务,我就说嘛,要对客人做到那般,似乎要累弯多少伙计的腰?更有拒绝小费一事,可能那里的伙计知道些什么,被掌柜刻意吩咐过了的。

  更有其它的其它,一路上,只有在清水镇的感触最大,因为那里最大最繁华!

  我又想到一个问题。

  “大哥呀,说句实话,除了你是那些店的东家外,还有没有其他的东家?”就是还有没有其他的合伙人,类似股东。

  他摇摇头。

  喔?他果然是名符其实的老大,可以一个人说了算,但他一个人顾得了吗?

  我瞅瞅桌上足有几十本的帐册,不得不问:“能否告诉我,你有多少家店?”

  没想到我要这么问他吗?为什么他怔了一怔,似乎犹豫,不太想说。

  我见这个人难得的不是那么痛快了,必然有些隐情,于是连忙笑笑:“是我探人隐私了,不回答也可以的。”

  想到此,他怔怔盯着我,“红尘,一路上没有告诉过你实情,可介意?”

  嗯?介意?我沉思,刚才见他默认后,当然是有点失望了,必竟我一路唤他大哥,他也从不拒绝,而且照应我,应该还是承认我的身份的。只是,不曾对我坦白过这些,并特意的让那些掌柜的没有表露和点透,不正是把我当外人吗?那是一种不被信任的感觉。

  不过,不舒服的心理只停留了片刻。

  “哈哈,大哥,你这些帐册就放在这里,留我一个人独在也没有搁放的意思,可见也不是打算一直瞒着我的,而且我不请自看,没经主人同意就乱翻你的东西是很大的不礼貌,你没说我,我又何来的介意?”

  当然更谈不上生气了,我与他,是他在一直照顾我,不欠我什么,更不隶属于我,我若生气,是没有道理的小家子气。

  “红尘,你这样的性情,世上女子有几人有?”他说得诚恳,清冷的眼神此刻显得专注。

  嗯,又在夸赞?脸有些红,不过他的这个世道,女子受桎梏,成日深锁闺阁,顶多有些才情,但眼界小、世界观更狭窄,是不会有几个心胸开阔的,不过,我可不认为自己就算得什么世间少有,到自己那个时代,我只是个普通女子。

  哎,如此说来,咱那先进文明的世道里,既有物欲沉沦、变得扭曲的世界观,但也有些比起这里来的好处,至少对女子而言,有了许多的地位。

  我于是也诚恳地回答:“大哥,你不须如此说,你说此话,是因为你还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哪位女子,说这些,太过了。”

  瞧他现在的身边,有四个那么难求的女子,我每见一次都会留连几次目光,何况这几位不似太造作的那种,风情都是自然而然散发出的,而且勤劳,还能做得粗事,难得难得,但是,他与她们,根本就没有说多过几次话。

  他永远是一言直达目的,弄得那几位也是语言精练,这样是没有互相的沟通的。

  只是他为什么眼神又突然变得悠远?淡淡的雾气缭绕,仿佛又把自己装回了迷雾中。

  “红尘——一个人太穷或者太富有,很难得到真正的朋友——”他的神情怎么了?这句话有些耳孰,那感觉——

  对了,怡然酒楼那一次,他曾用过同样的表情,说过类似的话,他说得是什么?

  “红尘,原来这世上,相貌太好与相貌太丑的人,都会被人疏远,远的没人会看及这个人的内心——”

  对了,就是这句话,他说得深沉。

  难道财富方面也让他有切身的感受?

  依桌面上的册子来看,那里面有酒楼、客栈,好像还有布行,另有些我没仔细看,更没注意是不是有其他行业的,但,几十间的规模也不算小,是有身家的。

  这时他的声音再度传来。

  “你问我共有多少产业,红尘,我如实回答你,所有的加起来,一万两千八百七十二家——”

  嗯,他说他的店,共有一万两千……

  等等?

  什么?“共有一万两千八百七十二家店?!”

  我重复他的话,他没有辩驳,可见我的重复没有错!

  我一屁股坐下,惊呆。

  室内是无法想像的静谧,仿佛连窗外的鸟儿也停止歌唱。

  但我是被惊人的数字打倒,他一言不再发出又是为了哪般?

  望进他的眼,他的脸上一惯淡然,但眼里有什么在波动?咀嚼他那句话,我突然笑了——

  “无艳大哥呀,你说穷人太穷,穷得就是连有心接济他的亲戚也发了愁地想避开,因而连朋友们也难得有真正一个,这我相信!必竟贫贱夫妻百事哀,何况是要互相帮助的朋友?你又说太富有的人也难得真正的朋友,我也相信,富有意味着会给别人带来太多说不清的好处,哪怕就是最简单的混吃混喝!而且,一旦落魄,便世态炎凉,树倒猢狲散了,运气再不好,更会遇上些落井下石的——”

  我顿一顿,见他眼神凝注,我再度站起,笑眯眯对说:“如果富有的人,自己也认为是这样,就永远都会是这样了,至少我认为他会永远活在自己的心里,无法去认同和接受他人——”看他眼神再起波澜,我连忙想活跃一下这突然凝窒的气氛。

  “哎呀呀——我说大哥,你的名下产物怎么那么多?”

  是多元化的发展吗?我无法想像那个惊天的数字与眼前这个人的关联,必竟他只有二十八岁,必竟他没有身家背景(在七岁时就孤身一人,差点葬身于冰天雪地,能有什么背景?),必竟他这些年的岁月中,有一部分还用来是与他的师父隐世遁居的,那他真正用来发挥才智,创建起这惊天伟业的时间能有几年?

  天啊,不可思议!

  他在那厢淡淡解释。

  “全国各地,包括一些接壤的异国,都有梅家商号,至于多,那是因为,涉猎的范围包括了衣食住行,药材、木运等等。”

  果然是多元化,跨行业——

  我张大了嘴巴,这个男人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我对他做了一个自己几乎从没对别人做过的动作——竖起大拇指。

  不是因为他的那一万两千八百七十二家店,而是另一个原因——

  “大哥,有一点,你做的对,而且是极为难得的!”他有些一怔。

  我哈哈一笑,问他:“大哥能否实言相告,你这些产业在这整个智泱国的商业圈里能占到几成的份额?”

  他微微思索,回答:“应该有七成。”

  七层?那代表他这一万多家的店面都是有规模的大店了?

  惊叹!

  于是不再兜圈子,点破我刚才话中的迷津:“大哥呀,你令我最惊佩的地方,在于你虽然富可敌国,竟然还能如此善于韬光养晦!这一点,天下懂得的人很多,但能做到的人少之又少!”

  他再一度惊讶。

  我笑,心里赞叹这个人,不只是能力强,而且是真正的聪明!

  想自己那个世界的历史上,发生在明朝的一桩事实,就可以代表梅无艳这种身家的人,韬光养晦对于他是多么的重要。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丑也罢了,心眼也小,除了故人在他登基后找他述旧情,被他认作是丢了面子,失了身份这类小事外,他的治国方针便是要把权力这把柄杖上的所有荆棘给他的后代子孙除掉。

  所以他成立了锦衣卫,设了东厂,派下了无数的暗探伏在民间和所有的臣子家中,稍一有说他不是的风吹草动,便是无数人头的落地。一干开国无勋,不论是不是功高镇主,一律来个通杀,连传闻中神乎其神的刘伯温,查觉到这个皇帝的心胸后想明哲保身的退隐江湖,还不是在十数年后被找个理由编排了,没有落下个好下场?

  呵呵,自己又胡思乱想了,说正题,当时朱元璋要修城墙,但国库虚空,银子不够,咋办?于是颁诏令,让天下商人共同捐资。嘿,有个商人财大气粗,冒了出来,承揽下了一半城墙的修砌,而当时这个商人便是富可敌国的大商人沈万三。

  连年战乱,别家都是苦愁一片,他却猛发猛赚,他的家产是当时最富有的,堪称天下第一(但也只是占全国份额的一半),哎,真正是一生精明呀!

  谁想他这一次,为了出风头,拿出那千万贯家产的九牛一毛,帮了朱元璋一个大忙,可惜也正因此而显山露水,让朱皇帝觉得丢尽了面子(我一个国家国库还敌不上你一个小小商人呀),而且树大招风,他成了壮了的肥猪,那厢把城墙筑好,这厢还来不及得意,便落了个杀身之祸,末了,家产全部充公——

  瞧瞧,他但凡懂得点韬光养晦,装装穷,哪里还会临老了,一生的努力便宜了别人??

  所有的权力掌握者都一个样,什么皇帝、大王?统通都一个样,不只是一个朱元璋!

  我瞧着梅无艳,他一身上下,除了一枚小小的椭圆的玉镶在腰间,再无一丝华奢,衣衫虽是质地良好,却淡雅而不招人。

  再想想我们一路行来,除了在给我疗毒那一段,极尽花钱,其他时候,他亲赶马车,车舒适却不华丽,更不显张扬!投栈住宿,带我进出的虽是一些大的客栈和酒楼,但那里面每天有多少人流?除了脸上疤痕和脱尘的气质引来一些目光,又有谁会刻意地去看行事低调的他?何况那其中多是他自家的店面。

  嗯,除了我,那一次的大堆银票赠给我使我觉得他有些钱财外,别人能看得出什么?而我也根本没料到,他竟然真正的掌握着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他的行事,在与身家比起来,已是低调又低调了。

  这样的一个男子,世上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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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各位朋友,不要光看多多更新了几章,你们看看字数吧——

  如果不是洛神花妹妹的提醒,我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算是很能更的了,其中辛苦能体会得到吗?好在自己这两天工作不忙,要不难保这般速度。

  明天多多要开周一例会,过两日也可能有大半时间呆在外面,今天努力多更了,明天如果让大家失望,且请原谅!!!!!)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第二十五章 添丁入口]


  入了水月城,才知道什么叫作“小巫见大巫”!

  清水镇与它相比,就是小巫。

  身处闹市,突然有了些不适应,前半刻还在一处仙苑,后半刻便到了这里,恍如隔世的感觉!而这其间只在枫楼竹苑呆了不足一天而已(从昨日午时到现在的近午。)

  想起自己在这里的名字,“落红尘”,红尘碌碌呀,这番却在“入红尘”。

  一夜之隔,仿佛睡了千百年,竟有了再度入世的感觉。山庄的脱尘清幽,与这里满街忙碌的身影、轰乱的人声相比,那种差巨,嗯,很大,非常大。

  此时,梅无艳坐在我身边,与以前不同,车换了,车夫也换了。

  转头去看,他,正低垂眼帘,悠悠然享受着手中清茶,呵呵,那是云雾清茶,很不好意思,虽然现在茶是在他手中,但桌上那壶中的多半已入了我的肚,而且是被一张狮子口吞下去的(又不打算喝他多久,一次多喝点没关系吧)。

  在他面前,装不了细细品味,用来解渴而已,车上又只有这种“饮料”,嗑了一盘干果,嗓子早已冒烟,哪里还顾得了那么多?何况他在车上专门备了吃喝,定是不介意用来入肚的。(难道摆着看吗?)不过,这干果怎么竟是热的?好像刚刚炒熟的样子,格外的香味扑鼻,诱人馋涎。

  此时他已发现我在看他,抬眸回望我,我眨着眼冲他笑(原谅我用“眸”来形容他的眼,那双眼如果不是放在这张面孔上,随便放在哪张差不多点光润洁净的脸上,最好是女子,我想,这世上会多一个倾人之姿。)

  我还在笑,这种笑呀,熟悉我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在打什么鬼主意,显然,这个梅无艳很了解我,

  “风波,想说什么?”

  果然了解我,我笑眯眯:“想请问大哥,我们已进这水月城,第一站会去哪儿?”我满心期待的糕点啊,我们就快又打照面了,如果他还记得他说过的话,我应该可以马上实现我现在的愿望!

  “先去一个你早该去的地方。”他淡淡一笑,却不明说。

  喔?要去一个我早该去的地方?那一定就是糕点铺了,我这么猜测,一心的欢喜,我承认,美食就是我的弱点,但哪个人没有弱点?

  那小船上的一朝美味,入口难忘,半夜梦着也会流些口水,亏得别人看不到。不过活了这多年,把自己那个城市最出名的所有差不多点的糕点铺子都翻遍了,就找到那么几样特别爱吃并能多年吃不腻的,没想到,那日尝的几碟子,竟没有一样能忘得了。

  遥想间,车身停住,驾车人是他们口中的长安。初见第一眼时,那沉稳的气质,冷凝的眼神,一看就是干练、坚定、出色的那种人,我不认为他仅仅是个驾车的车夫。

  探头望窗外,高高阶上门庭洞开,有点大场面的感觉,糕点铺也有这么大的排场?

  “无艳大哥,那三个字,可是金银纺?”我问身边人,对那牌匾上的字是有点感觉的,若是太不认识的那种,才不会自暴其短的问出口来,比现在还要丢面子呀。不过,他这个人最让我放松的一点是,从不会拿看白字先生的眼光看我。

  见他点头,我惊奇,这儿糕点铺的名字竟这么有特色?

  “公子,姑娘,请下车——”车帘被挑起,是长安,他已立在地上,控长手臂为我们打帘。

  梅无艳在前,我在后,他轻雅落地,我是跳下去。于是,一个像水仙出尘,一个是……嗯,我不说了,你们可以想象我猴急的样子。

  三两步,跨上高高台阶,怔住。

  敞开的门里是满眼的布匹!什么?是布匹?

  “公子,您来了?”一个满身锦簇的老者急匆匆迎出来,向梅无艳施礼。

  听他的话,看他的样子,也知他是这家店的什么主管之类的。我失望,而且失望肯定写在眼里,因为我看到梅无艳冲着我,他的眼神里是笑意,难道他是先来自家的店里查查帐、看看行情的?

  来都来了,自然要进,我随着他跨进门,发现那个老者是一脸震惊,还立在门外。

  他在发什么呆?还有那个长安,也有些神情不对,他们都瞧瞧我,再看看梅无艳,暗自叹气,猜出他们是惊异梅无艳那淡淡的笑意,他以前就那么不爱笑吗?

  “王伯,唤金银婆。”梅无艳一声吩咐,那个老者才回了神。连忙进来,哎哎答应。

  金银婆?这个称呼很响亮,也容易让人产生些想法,至少对要出现的这个人提起了好奇心。

  王伯没有使唤店里的伙计,那些伙计仍然在各忙各的,其间有投过来好奇的目光的,但仍然在以做事为主,这家店里的陈色还真丰富,丝绸缎绵、锦帛纱纺,样样都有,我看得眼花,而客人也很多。

  “噔噔噔……”

  王伯在前,一个妇人在后,同时下得楼来。

  我有些意外,以为金银婆至少也该是个体形就算不臃肿,也有些肥胖的老女人,谁知是个徐娘半老,而且一看就知她年青时也是个美人胚子,现在都保养的那么容光焕发!尤其她身上的那套衣服,让我目不转睛地看着。

  “公子,您来了?”妇人下得楼来款款一礼,那飘逸的裙袖也漾出风情,好精致让人赞叹的衣裳。云想衣裳花想容,美人纵使有花容,若无衣衫来配,恐怕也要失色许多。脑中想起那四个有倾城容貌的女子,似乎也各有极其合身又雅致的衣饰相配。

  结果,根本所料失误,在梅无艳一句话下,我被这女子生生拉进了内室,一番左量右测,上下好一顿折腾,原来是要给我裁衣?

  再坐上车时,我一脸苦色。

  “红尘?”梅无艳看我,我瞥他一眼。

  “大哥呀,这就是我早就应该来的地方吗?”

  他静静看着我,轻而缓地说:“红尘曾把红船上流莺的衣衫盯了许久,目光动也未动,是不喜欢吗?”

  我惊住,那一日,我是满心羡叹地研究那些女子的穿着样式,也确实在想自己若也能有一款那剪裁的美轮美奂的服饰该有多好?但,这个男子,心思怎么如此精细?

  “红尘,已是深秋,你一身单薄,早该添衣了——”梅无艳又了说一句话,简单而让我无语的话,一股无言的暖流,袭遍全身……

  车内的气氛有些暗流在涌,我的心情错综复杂。他的话,让我想起那异世的妈妈,小时总是钻在她怀里,撒娇耍赖,天真快乐!长大后,独立,却渐渐忘却了在她怀里腻着,也将她冷时为我添衣,热时为我煮汤的一切关怀视作了常理,而如今,我想再回到她的怀里,竟成了一种奢想,这还不是天人永隔呀,她活着,我也活着,却只能思念——

  酸楚,鼻头也有些痒痒,我低垂下眼,让一切在沉默中——

  车又停。

  “公子,到了。”传来长安的声音。

  到哪儿了?情绪已能控制,但显然提不起那股想吃美食的欲望了。

  咦?

  眼停在车窗外——

  我看到了什么?哼,看到了一个繁华所在的黑暗面!

  这是条初进水月城,光看它昌荣外表是难以想像得到的一处所在,不过,自己又清楚地知道,在任何盛世中,都会有这样的一面。

  那就是乞丐!乞讨的乞丐!

  历史上哪朝哪代没有乞丐?都是生活所迫的最下层的人,至于像咱那个世道中的21世纪,乞丐反倒成了好吃懒做的某些人的绝佳生财方式。我倒是不相信这里的人会那么轻贱自己,故意去装!

  喔?还有卖孩子的?一排排,跪在地,像极了《三毛流浪记》中三毛被插了标签,想尽办法想找个主儿买去他,好混一顿饱饭。

  不过,梅无艳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放开我,你放开我!”一个尖细而拔高的声音传来,打破我的沉思。

  那是一个孩子,六七岁左右的男孩,正被一个花花衣服的男人揪扯着,一个推攘摔在了地,旁边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被那个男人的另一只手拽着,哭泣、挣扎,并且嚷嚷着什么。

  皱眉,光看那个男人的一脸恶相和那身低俗的穿着,足以证明他不是个好东西,尤其是在欺负两个衣不遮体的孩子(十六七岁,也许是他们这里可以出嫁的少女,但在我的世界观里,还是该守在父母身边的娇儿)。

  我起身,下车,不是要逞强,更不是要莽撞地去多管闲事,因为这不是我的世界,不清楚那个男人的背景,又没有让人感到安全的法制,凭什么去擅自惹麻烦?尤其不是我一个人在此。

  但我得先弄清楚,这件闲事是怎么回事,能不能管,至少身边有个梅无艳,在他的力所能及内,也许可以帮点忙。

  “姑娘?”长安见我下车,有些奇怪,又见我朝那闹事的地方走去,想拦住我,但我看到梅无艳在我身后也下了车,冲他打了个手势,他便退身让开。

  梅无艳的正直我知道,于是直直走到近前,立在旁边观察。见围观的人不太多,路人多是冷漠,仿佛看惯了这些场面,一个个漠视而无动于衷地离开。

  很快的,我已从他们的揪扯争吵中理清了头绪,心下冷笑,这种情节还真是到哪个类似封建的社会都有,一个原因,女子的地位太低。

  那女孩儿应该是一同和弟弟在此地自卖,两人相依为命,却无法裹腹生活,只能贱卖自己。

  这个一脸油气,样子猥琐的男人走来见这女孩儿长很有几分秀气,要买了她去,两人估计有了些价钱上的商量,但女孩可能提出要与弟弟同被买走,男人不肯要个男孩,并要强拖了姐姐走,姐姐不愿意,央求,但遇上痞子会讲什么道理?银子还没晾出过,就说女孩反悔耍赖,啧啧,分明欺负这世道女子可以任人欺凌。

  我看一眼身后,梅无跟着我,眼神望向他,这桩事能管还是不能管?

  如果他管不了,我只能强出头了,虽然我出面没什么威力,但遇上这种事了,眼睁睁走开,会让我夜里也睡不着觉,希望这个看起来衣衫华丽的过了份、脑满肠肥的家伙没什么背景,就是告到什么衙门里,当官的若是清正,我们就讲理,理字占足了:如果遇上个贪官,我们就比钱,钱也占足了,我怀里还有七千余两的银子,大不了一同送出……

  只是,我这般想着,发现长安走了过来,一把提住那男人的衣领,轻易地捏开那只抓着女孩的手,再一路高提着,像拎一只不听话的小狗一样,把那男子提远了些。

  我盯着他们,很意外,但显然是梅无艳授意了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直接,所谓贫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说明权力有时比钱财多来得厉害,梅无艳是大大的有钱,但如果遇上了硬茬子呢?

  结果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那个被提着满脸狂怒的男人本是凶狠地恶骂着,却在听了长安几句话后,惊讶地望过来,不是望我们,而是望向那辆马车,然后像看到了什么让他惊惧的事物,立刻闭了嘴,被长安丢在地上,躬逢背灰溜溜地头也不抬地窜走了,身后还跟了一大票人,那是他的随从?

  于是,我也去看那辆马车?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初见这辆车时,它停在山庄门前,停在依然在纷纷落着黄叶的林中大道上,那条路延伸远方,风过,叶飞舞。

  极美的视觉,像一幅油画。

  背景艳丽,车与车前的牵马人,静静地立在画中,我叹息——

  即使我没有在山庄门前见过这辆车,但只要这辆车驰在外边的世界,我会在满目人群、车水马轮中,立刻猜出它应该是属于枫楼竹苑的。它就像这里的景、这里的人一样有特点!不华丽,但从车篷到车辕,甚至到车轮,都是一种精致和说不出的意味,包括那道车帘。

  而且我当时心里犯疑,门前有石阶,门中有高槛,车马无法出入,它是从哪里牵出来的?

  如果它属于山庄,说明这庄里还另有门路。

  而驾车人,手执缰绳,一旁侍立,我们的出现,仅仅使他躬身一礼,一个字也没有出口,活脱脱的梅氏特点呀——那就是长安。

  接着我们乘车上路,直到现在。只是这辆车有什么玄机吗?我看不出来它除了精雅还有什么,又或者是长安对他说的那几句话起了作用?只是他倒底说了什么?

  “红尘,喜欢这两个孩子吗?”梅无艳的话插进我的思绪,使我转望那两个正满脸涕泪、一脸惊异地瞅着我们的人儿——

  能说不喜欢吗?那两双明亮的眼里写满了童真和纯稚,这样的眼神比世上所有的眼神都要让人心怜和喜爱。

  我点头,梅无艳的下一句话让我明白了他带我来这里的真正目的——

  “红尘,如果喜欢,就带他们回山庄吧——”

  嗯?原来如此,是要添丁入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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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各位朋友,这章更得好难啊,一来是被无数次的打断,上下午足足去了九个地方,回来热汗淋淋,腿乏腰酸,二来是,各位朋友,你们认为这种文章好不好写呢?很费脑力呀!

  有朋友反应,女主的心理描写太多了,嗯,多多的这部小说,本就是以"我"的口吻来写的,而且,一份情感如果没有心理上的渐渐转变,慢慢生情,动不动就狂热的爱恋上,而作出宁可抛弃过往,抛弃亲人的为了一个男子留在异世,嗯,多多不太相信那就是爱情!关于梅的心理描写嘛,他不是"我"这个主人公,而且清冷无双,多多将他的心理波动都写在了他的眼神上,还有他渐渐的转变——

  写这种文真是多多自找的啊,太累了,呵呵)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正文:第二十六章 初穿新衣]


  睁开眼,懒懒睡起,窗外是丝丝细雨,沙沙地打着窗棂。

  睡得很沉,也很香甜,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清幽?还是因为这些天不再总是投宿不同的旅店?

  感觉到安定呀,尤其是这座小楼上,多了几个人。呵呵,可不只添了翠儿和洋儿(那对姐弟),还有一个兰嫂,一个四十岁左右,沉稳、又朴实的一个女人。

  下床,支开窗,一阵清寒,原来一场雨可以让气温骤冷这么多?打个寒颤,披件衣服,不想离开窗边,只为多看几眼这雨中的迷离。

  记得有诗形容瘦西湖畔,说“浓妆淡抹总相宜”,也有很多的文章描写桂林山水时,专门提到,如果到桂林,没有看过雨中的桂林山水,那就是枉到一遭。

  而现在,我才真正能想到那是一种怎样的情境?

  从这里望去,烟雨濛濛,细瘦的竹,在雨中更加的写意,还有一种不知名的花,长得有点像我认识的剑兰,而剑兰不会在这种秋寒中绽放,也不会有如此美丽的颜色。

  如果有人问我,那是什么颜色?我会说,那是海的颜色!但,花瓣却是星的形状,此时,在雨帘中,缀在竹林前的它们被雾气绘成大片大片的淡蓝,揪扯着我的视线,竟让我有了一种想永远立在这里看下去的念头——

  “姑娘,您醒了?”

  回头看,是兰嫂,呵呵,山庄本无她这号人,她从哪里来?

  当然,也是从路上撞来的,可怜人而已,本来有家有室,还有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只是在几年前,丈夫去参加科考后,再没有音信,仿佛消失了,让她等了又等,等到不能再等,只好带着孩子去这个王朝的国都,想找回她的丈夫。

  说到这里,真是有些难以说下去,面前的女人是饱尝辛酸的那种,她一番舟车劳顿,并没有找到她的丈夫,孩子却在路上染了重病,贫困交加,无钱医治,只活了十二年,便扔下他的母亲早早地另世投胎去了——

  这个女人,生活对她是残酷的,但她仍然坚强地活着,是为了那一线希望吗?她要找到她的丈夫?!

  而当她因为怀抱琵琶在酒楼卖唱,遇上了轻薄无礼的人时,我们又管了一桩闲事,也于是,这东风小楼现在有四口人住在这里。

  “姑娘,这雨下了一个晚上,这会儿还不停,外边比昨日冷了许多,添件衣服吧,”她温和地说着,话语里是真切的关怀。

  的确,入秋后,每降一场雨,都会冷几分。

  我看着她,在她身上,是生活严酷的打击,然而,在她身上,也有一种东西使得她像罩了一圈光晕,至少在我眼里,这个妇人是这样的。

  她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有承受生活打击的勇气,这些是任何人都应该去学习的,而我,现在的落红尘,比她不如,承受了来到异世的奇特遭遇,却常常陷入自己的情绪,我要诚心地去感觉她的那份韧性,去学习。

  心里想着,面上呵呵一笑,由着她,乖乖地让她帮我穿了她手中拿来的夹衣。

  “谢谢兰嫂,若不是这衣服实在复杂,我是断不想让你帮忙的。”看着她,我道谢。

  却发现她在发怔。

  “姐姐好漂亮!”一个人儿窜进来,惊叹地喊着。

  喔?看着天真的洋儿睁大的眼睛,还有随在他身后的翠儿的那表情,再望兰嫂,是附合的点头,并且加了强调:“姑娘是很漂亮呢。”

  啧,在他们见过了清风、明月、树影、花语后还能这么说?

  于是好笑,也很好奇,只是一套新衣,有这么厉害吗?

  走到镜前,那是一面一米多高的穿衣镜,而且是水银面的,周围雕花,纯银的质仆,我很喜欢。

  这是梅无艳两日前送来的,说本在其他屋里搁着,见那日我瞧到他那面镜子眼睛发光,便送了来。

  他原来就有?这一面如此大,像我原来那面卧室里的一样高,也是被架子撑着立在地上,只是我那面只值一百二十块人民币,而这面镜子在这里以稀为贵,还是这么大的一面,价值几何?

  看镜里,是清晰的我,赞叹,衣衫竟做的如此到位,那天听到梅无艳让金银婆亲自来缝制时,已想到这女人的手艺定是少有。但没想到,她的剪裁、设计,如此无双!

  我看过不少服装表演,现代的风格中也有名家专搞些复古的,纯手工刺绣,金丝银缕,但我没有看过比这件更让人眼睛发亮的。

  脖颈处,是别致的立领,蜿延的花边,顺着脖领,一路而下,在胸前交汇,再由腰间错开,向下沿着身体两侧散去,就像泼墨一般的舒畅——

  整个衣衫,是淡淡的荷绿色,在这样的季节,竟敢用如此的颜色,可见裁剪的人有多么大胆?

  而一枝紫色的寒梅,由后背右肩下开始,斜伸着顺过我的腰,直探到前面的右腿上的裙裾处,在我身上整整绕了几乎一圈,螺旋着、却无比写意地突出的梅的脱俗,与一支独秀的绝艳!

  脱俗与艳相融的如此绝妙,而荷绿与紫色的反差何其大?竟然能不显媚俗,只显了飘逸和扬起脚步时的洒脱。

  厉害的手笔!

  我不禁有些后悔明月捧着一堆新裁的衣服走来后,我竟瞧也没仔细瞧,光顾着研究洋儿口中所说的那个算卦先生了。

  当时只觉得她手里的衣物叠着看都是眼花,就没注意,由着她交到兰嫂手里,不过,金银婆竟这么下功夫,只是几天时间,就做来一堆?莫非是日夜加工?

  但显然,为没有夹衣的我很快派上用场了。

  果然人要衣裳,佛要金装,如此一来,自己倒也容光焕发不少,只是脸还是那个脸,镜子里的人美了十分,心却还是那颗心。

  “兰嫂,翠儿,我去去写墨楼,你们看好了小洋儿,小心他跑进雨里着凉。”呵呵一笑,拧了拧那小家伙的脸蛋,我打算去找梅无艳,昨日晚上睡下时,躺在黑暗中,越想越觉得的有些地方不对劲,今天要去找他求证。

  “不行,姑娘衣裳都换得这般精雅,头发却还是那样,怎么能这样就跑出去?”

  被兰嫂一把拽住,前面又堵上了两姐弟,三个人笑呵呵地在我头上捣弄起来……

  当顶着一头高髻重新站起身时,自己照照,确实是那个理,如果你穿了一套晚礼服前去赴宴,发型没有配上,就是糟蹋了那套衣服,尤其是裙裾摇曳的那种,为了整体的效果,高绾发髻是最合适的搭配,而我此时,脸颊两侧还各留了一缕头发,倒也不显得呆板。

  何况她们的眼光还不错,从桌上的妆饰盒里找出些饰物,插在头上的一两处,很有些点睛之笔,让我看得也不难受。嗯?我有瞟见那盒里的东西没有一件艳俗的货色,就像这山庄的特点!

  梅无艳何时派人送来的妆盒?

  “好了,——”我扭身就走,不去多想,发已梳好,再想就迟了。本就贪了个懒起得晚,又经过这番折腾,再不去就是午时了。

  “姑娘还没吃早饭。”身后人不依不饶

  “去了那里照样可以填饱肚子。”我说的是实话。

  一想到那些糕点就又想流口水,呵呵,那次进水月城虽然没有吃到糕点,但我发现第二天,山庄里的桌上就开始不时的出现那些点心,原来梅无艳够厉害,把大师傅花重金挖到了山庄,而城里原来的铺子,就由大师傅的徒弟去撑着了。

  “那姑娘打上伞。”翠儿很快递过来把伞。

  “真是机灵的小姑娘——”我呵呵一笑,在她嘟嘴的空儿,下楼出门。

  她不喜欢我总唤她小姑娘,她认为她的十七岁在这里是婷婷少女了,也是个大人了。

  但在我眼里,十七岁却是应该活泼天真的年龄。

  她在父母早亡后,曾独自带着弟弟过了将近一年,但无人可依,受尽亲戚的欺凌,房屋也被恶亲霸走,使她过早地领受到了不该尝受的人情冷暖,我这厢,却是要让她能恢复她那个年龄应该有的性格特点的。

  瞧她嘟嘴的样子,心里满足,那表情就对了,至于她的恶亲嘛,冷笑,有朝一日不要撞到咱的手里。

  撑着绿竹剥丝编成的伞,一路是濛濛景色,夹衣在身,丝毫不觉冷,心里有问题要求个解释,便直奔写墨楼,却在连叩三遍后,无人应声。

  不在?他会是出了庄,还是在它处?这山不小,人口又不多,我是去找找,还是直接回去?

  正考虑,见远远一人走来,近了,看出是薛嫂,而她也看到了我。

  显然她有些惊讶,一直盯了我许久,才想起打招呼:“无尘姑娘——”

  我也一直等着她回过神来,心理更加体会到一身好衣裳对女人的重要,她显然是见了我今天的不同。

  向她笑笑:“薛嫂炒的干果好吃的很,无尘到现在都一直在惦着。”

  我不是夸她,是真的在想,那日车上的干果是她现炒的,比我吃过那些要真得好吃许多,但回来后,一是多了三口人,大家彼此要熟悉;二是梅无艳一连几天不见综影,显然他那日是特意带我去城里,为我解决入夜后不敢独睡的问题,而他先前处理着的麻烦可能依然摆着。

  薛嫂听了我那句话,似乎怔了一怔,接着露出笑容,竟热情地反问:“红尘姑娘说的是真的?”

  我的表情像在说假的吗?

  “是真的,没想到薛嫂不只饭做的是世上难有,连炒干果的手艺也这般厉害。”

  我说的是实话,同样卖糖炒栗子的,但炒出的东西就是有人卖的好,有些人炒的却少有人过问,我不太爱吃栗子,却知道这一点。而她那日炒的是杏仁。

  “姑娘喜欢吃,就常来灶间找我,薛嫂来上面来得少,总在灶间呆着,恐怕得麻烦姑娘到时多往那里跑跑了,”说着她似乎不好意思,又加了一句:“姑娘啥时来,薛嫂就啥时给你炒!”

  这么好?我现在就想吃,嗯,还是忍忍吧,我还有正事。

  但我以欢喜的眼神、充分的笑容和一个肯定的点头做了回答:“好,谢谢薛嫂——”

  这是我来到这个山庄后,除了梅无艳,山庄原有的人中,头一个与我走得近点的一位了。

  也是最像常人,最好接触的一位,那几位,如仙子,总是远远观,近距离没碰着几次。

  “姑娘这是在找公子吗?”薛嫂终于发现我是站在写墨楼前。

  “是。”

  她从哪里来?手中有拖盘,这时却是往下山的石径而来,难道?

  我的猜测很快被她证实。“姑娘要找公子,得去冶砚楼——”

  喔?那里我前日去过,里面很大。

  “谢谢薛嫂,我这就过去——”我立刻起步,见薛嫂表情怪异,似乎想要说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

  她有什么话要说吗?

  有些奇异,但见她吞了下去,不便再问,就打个招呼离去,而身后,觉得她望着我的那道视线,定定的没有移动,很久很久——。**********************************************************************

  (各位朋友,这章没有什么的,是在为以后的一些情节做铺垫,但多多坚持在今晚上传了,明天的内容嘛,明天再打吧,现在太晚了。

  不过有些朋友着急地想让梅和女主在一起了,可是大家忘了前面有提过的乐陶,将还有一个人物会出现,嗯,倒不是我打算要写什么一女N男,只是有些人物还有点角色,而且内容介绍中有提到女主会遇路匪,也会遭绑婚,还有其他的等等,下一章,给她带来的感观冲击也会比较大。

  多多在洛神花妹妹的指点下,才晓得,投票和收藏是不用花钱的,只需注册一个户而已,真是够呆呀,我上次还问人家收藏和推荐是怎么回事呢,脸红,就这还写书,不过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分卷呀,有谁知道告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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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七章 天外来客]


  冶砚楼,很大!不,准确地来说,是很深!

  足足有近七十余米的纵向空间,初入时,自己以为进了所谓的帝王家,但仅仅只是那种空间的大、敞、通、深给人的感觉像而已,却没有华丽、奢侈的金碧辉煌,而是透亮、清雅、精致和空间的无限延伸……

  直至尽头,有高出两尺的平台,当时记得,台上一处摆了矮几,一处有方与普通桌子同高的宽案,非常宽,两厢同处平台,高低错落,并有轻纱垂下,随风掩映——

  而那是两日前,带着翠儿和洋儿爬山时,将整座山摸了个遍,也才对这处冶砚楼有了印象。

  现在,我踏上楼前的回廊,收了伞,看一眼两旁细雨如织,而廊檐下有水滴顺着檐角坠落,仿佛珠帘垂挂。

  脚下踩着廊内如白玉一般、说不出是什么材质铺就的甬道,一路踏去,像在入那月中的广寒宫,周遭有雨雾中的烟气缭绕,将远远的那座“不是楼的楼”,置在了天际间般的虚无、飘渺、如画——

  轻而快捷地走着,心里在想,梅无艳此刻在那里会做些什么?

  终于到了,宽阔地门敞开着,跨进去,直直入内。

  越入内,越心惊,也越走得慢,走到过半的距离时,停顿了脚步。

  现在的感觉是什么?

  就是刘备三顾茅庐,在第三次去时,初入诸葛孔明那茅庐的感觉——

  奇怪吗?

  影视剧中的《三国演义》做不了准,那是无数次的改编后,放在了银屏上的“演义”,大历史背景没有变,但是中间的细节很多仅仅是为了卖场而将情节做了故意的安排。

  那原著的《三国志》呢?也不是完全的原史,甚至对是否有三顾一说是让人质疑的,但现在的历史学家正在想办法将历史还原——

  而据可靠的说法,当时的孔明并非是声名在外到了让刘备要主动去求贤的地步,而是用了些心思。

  在刘备到了荆州六年以后,才注意到周围有他这个人,还是孔明的一些毛隧自荐的方法才让刘备出城去寻访他的。

  第一次入卧龙岗,没有找到孔明,却听到孩童的山歌不一般,是奇人才能写出的词意,就像那姜子牙当初直钩钓鱼,说是“愿者上钩”,却是谱了曲,填了词,让渔夫到处传唱,给自己制造声势,才让周文王找到他——

  呵,没有评价的意思喔,只是说刘备进岗,先听到小儿的放牛歌不同凡响,一问是卧龙先生写的,心里先有了好感、惊奇,接着看到一个儒士,风度不凡,上去说得几句话,谈吐也不俗,他心下大喜,以为面前人就是卧龙先生,结果对方连连摇头,直呼自己哪敢比?他只是卧龙的一个朋友而已。

  朋友都这样?刘备心下惊,问对方孔明在哪,对方只是回:“去游访了,请下次来。”

  第一次,无功而回,但已让刘备对卧龙先生有了暇想。

  第二次,癫癫地跑去,在卧龙先生的门前遇上一个白发白须,有仙风道骨的老者,再谈几句,也是谈吐惊人、出语不凡,莫非这就是卧龙先生?只是年龄大了些,他心下犯疑,却是高兴,但一问,对方只是卧龙的岳丈!

  喔?连亲家都这么非同俗物,那这个卧龙先生该是怎样的角色?

  于是,当时已跻身天下枭雄行列的刘备不惜折腰,第三次去“顾”。这一次,当他入茅庐后,看到庐内似神仙风流的三几个人,逍遥自在,闲散洒脱地汇聚着并谈着什么——

  那感觉,让他如误闯了仙人府第一般,是满心的激动和惊叹——

  可怜的刘备,他当时的心情我已能完全体会——

  (他成功地从那些人中,依靠后来听闻的外届对卧龙先生形象的描述,找到了羽扇纶巾、智眉慧目的诸葛孔明!

  我呢,也很肯定孔明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除了酒香也怕巷子深、再有才的人也得懂得自我推荐的道理外,他如果不这么做,不先在声势上将刘备震住,凭什么要做头席的军师?凭什么让刘备一开始就得对他言听计从,而不能去在乎旁人的挑唆轻视?必竟那时的诸葛亮只有二十五岁,是后辈小子,而刘备当时已四十余岁,年龄上就会自输气势,如果不做这些,也无法成就他后来平天下、建三足鼎立的惊天伟业!)

  只是,现在,我站在这里,也是同样如入了仙人府第的感觉,惊讶、恍惚、迟疑、停顿——。

  离前方平台有些距离,离身后大门也有些距离,自已是该进还是该退?

  初入门内,自顾走得快捷,越往内,发现有清绿、鹅黄、艳红还有那从白渐变水红的四道鲜明亮色,她们都在这里?齐全得很。

  脚步有些放慢,再往前走,越看得人影分明,也越看得到那座台上,矮几旁,除了我这个方向的一个薄团空着,另外三个方向都坐了人。

  有外人?

  是客人吗?

  犹豫,脚步渐慢,并且已能看清,与我正对着坐在主位的是梅无艳,另两位,此时正身子侧对我,脸孔却正面瞧着我——

  一堂人,格外的寂静,目光齐刷刷地、全放在堂中央、我的身上,成了大瓦数的聚焦灯!

  薛嫂呀,难道你就是想对我说这个?明明有外客,刚才为何不对我明说?

  而那两个外人,是男子。

  走得再近些了,刚才好比刘备三入茅庐的那种感觉,越发得强烈——

  远远看,已是恍如进了仙府集聚的所在地,这里的每个人,都有超俗的气质,而一些腾起的淡淡地氤氲,在空气中漂浮,窗外风进,轻纱被撩,半透半掩,舒卷着,满室舞动——

  心里的恍忽,让自己停了脚步,环看——

  四女子,款款地立着,姿容的倾城和绝美的身形,只是站在那里,已让满室生辉,而矮几前,那三道眼神的主人,除了梅无艳,其他两个让我有些发怔——

  一个是满眼含笑,却笑得意味,清俊风雅,面如冠玉,只是——

  自己很不喜欢长胡子的男人,不管他的胡子是像眉毛一样整齐,还是像扫把一样蓬张!

  除非已是那个该留胡须的年龄,五六十岁了,留几绺长髯,倒也让我这般人接受得了,只是眼前人,分明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陆小凤”!

  年青而漂亮,漂亮得有些邪气,邪气使他显得有些不羁,但整个人却又像明月一样皎洁,坐在那里,一身淡蓝衣衫,与整个环境十分地相衬!只是他的胡子太不让人喜欢了,真得像眉毛一样,不是陆小凤那样是哪样?

  几眼看过他去,转望另一个人——

  嗯?

  如荷一般的男子!

  谁会把男子比作荷?又有哪个男子真能去比荷?

  这个人,就在那里,我却仿佛看到了清晨,凝露的清清莲荷,荷叶中央有珍珠(露水),荷花瓣上是清盈,不艳丽,却是雅中之雅,尤其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嫩绿地,看不到里面包着的粉红,却是清新地婷婷一株——

  这个男子竟像所有的荷中,那一株刚被露滑过,显得湿润又绿得明丽的那尖尖荷花苞!

  天,真人让吃惊!他的眼里,一片明净,净得清彻,如源头最无杂的水波在盈动,没有一点混浊,像婴儿初入世的干净,混和着水波的轻漾——

  梅无艳这里到底是不是凡世间?怎么都是些这样的人物?女子、男子,都是如此?没几个平常点的。这两位是他的朋友?还是生意上的来往?又或者……

  我的半途停顿,其实仅仅是片刻的停留,在讶异与恍惚间,在环看这些人和心里的飞速转念间,我重新抬起脚步,直走到他们面前的平台下。

  仍然没有人说话,我的出现成人众人哑口的原因,他们不知道大瓦数的聚焦灯会烤得人发热吗?衣服被都要被灼穿的感觉!

  有了主张,双手抱拳,冲矮几旁的三人一礼。

  这也是我能做出来的唯一一种礼节,侧身的女儿家的屈膝礼,实在为难自己。

  “各位,对不住,进这里以前,我以为此处只有一个人——”

  说着看了眼梅无艳,他像其他人一样,只是盯着我,也不说话打破这静得有些怪异的气氛,只是盯着,淡淡的眼神依旧,我却敏感地察觉到他的眉头似乎不太舒展。嗯?换了身穿着打扮让他这么不好接受吗?

  想归想,话依然得说——

  “初进这里,我也并没有发觉此处有外人——”

  站那么远,首先入目的是四位女子的衣衫亮人。

  “入得深了,才发现有两位佳客——”

  也就是我犹疑着该退还是该进的那一时。

  “现在,我之所以走到近前,站在这里,不是为了打扰各位,而是为了能礼貌地告退——”

  当时停在半路,远远看着他们,也被他们看着,就那样莽撞离去,不是更无礼貌?

  “此刻,告辞,请继续——”

  话说完了,我抱拳的手再度一点,对这两个仿佛是天外来的客人,很有礼貌了,于是转身。

  脚步没抬起,身后传来叫停的声音。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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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沧桑尘世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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