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年代初(加盟摩根士丹利之前),孙女士是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的企业融资部助理董事。在证监会工作期间,她协助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1993年迎接首批国企到港上市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调派香港出任上述职务之前,孙女士是纽约Orrik, Herrington and Sutcliffe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专注于美国证券交易事务,包括美国股票与债券的公开上市和私募发行。
孙女士以优等生成绩毕业于麻省安城大学,并于1989年取得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1月,孙女士获哥伦比亚法学院颁发「优秀勋章」(‘Medal of Excellence’ — 该荣誉每年只授予两名在业界取得杰出成就的校友,获勋者包括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和哥伦比亚大学校长Lee C. Bollinger教授)。孙女士是纽约州的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