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交会上找到一个好项目,技术世界领先,我们与项目人相谈甚欢,我投资,项目发明人负责提供技术,我们负责把样品先做出来。我们提了一个实施方案,投资500万,发明人技术入股占20%股份,在宝安或深圳设立公司,请他回国负责技术实施。下面是项目发明人的回复,各位帮我看看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的话,我们准备聘请文清做总经理助理,请小周做华东地区总代理。

下面是项目发明人的回复:

1、我想在今年我还是先不辞职海归,但你们可以帮我选定一个工程师,此工程师必须熟悉这种产品的的技术和加工,工作非常敬业。如果希望我辞职海归回去做的话,我希望能帮我解决小孩在国际学校读书的费用,并保持我现在在美国的收入水平(12w USD/y).
2、你们对公司规划的发展速度太慢,我想应该成倍地增长,争取四年内业务过亿人民币。
3、业务上是否可以增加加工业务,我这边可以找些国外加工订单,虽然利润不会太大,但也还可以,这需要投入一些设备,大概增加500万人民币的投资;
4、股份比例比例我作了一些调整,这样利润丰厚的项目,投资人将获得极大的回报,我希望占股51%。

以上,请确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