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坚冰融化 广电电信获准互相渗透
http://www.jrj.com  2008年01月24日 15:41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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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亘在广电、电信两网之间的“鸿沟”终于有望填平。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一份由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和广电总局联合制订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下称《政策》),《政策》规定,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这意味着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相互融合渗透终于有了政策支持。业界普遍预测,在此背景之下,包括IPTV、手机电视等在内的多种增值电信业务有望突破“瓶颈”,数字电视的推广工作也将获得“强力”支持,但三网融合趋势之下,新一轮的竞争或将就此拉开序幕。

  电信广电各自为政扯皮多年

  一直以来,电信企业和广电部门都是“各自为政”,1999年,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82号)第6条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对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82号文件”在为双方划清了界限的同时,也挑起了战火。电信部门为了不让广电部门染指其属下业务,将“82号文件”中规定的“通信业务”定义为包括电信业务、数据业务、互联网业务在内的大通信概念。由此将广电部门“限定”在只能从事广播电视业务这一范畴。

  广电方面亦不示弱,国家广电总局以“82号文件”为依据,“封杀”电信运营商经营IPTV业务。2005年底、2006年初,由于广电牢牢控制着发牌权,浙江、泉州等地运营商开展的IPTV业务被相继叫停。数据显示,目前我国IPTV业务发展很不顺利,用户数只有200万户左右,而且只限制在上海、黑龙江、辽宁等个别省市。

  “三网融合”成多赢局面

  此次新《政策》出台或将打破两者之间的“坚冰”,《政策》规定,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从2月1日起,六部委将联手推进我国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三网融合’将使电信和广电的网络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并充分发挥各自的网络优势,开展相互适应的网络业务,促进双方合作,最终形成双赢乃至多赢局面。”

  “现在各地广电部门都面临着很大的竞争压力,强烈希望向传统电信网络和互联网领域拓展。运营商则非常忌惮广电进入电信行业。”有消息人士透露,现在广东省内广电部门都在强力推进公众宽带业务。“广电的数字化改造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固网运营商,而宽带业务又是固网运营商不多的增长点。”

  广电电信相互融合将是趋势

  记者致电中国电信相关高层,该人士表示,新政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意味着“三网融合”将稳步推进,未来广电和电信的融合趋势将更为明显。至于新政对电信还是广电更为有利,该人士称话题敏感,不予置评。

  早前,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曾在内部会议上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很快就会公布有关数字电视和“三网融合”的产业政策,“广电并不是很担心,电信应该更害怕,由广电来做三网融合保险、便宜、合算”。他强调称,三网融合不是网络和业务的替代,“关键是广电要争得宽带网的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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