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st, 2007[转帖]为伊战阵亡原中国籍士兵笺诗送行
悼 孙 明
孙家孽子异国亡,为投美籍把命丧。
黄泉路上不寂莫,猫坛傻右随后到。
本是善良移民客,却去侵略当炮灰。
祖宗泉下若有知,必定愧生此子孙。
美国总统狠心肠,征兵不够移民凑。
二月新丁上屠场,枉死异乡空断肠。
美 國 制 度 有 保 障 , 二 月 新 丁 上 屠 场。
惜 栽 年 華 正 茂 時 , 侵 略 他 国 把 命 丧。
為 钱 為 卡 上 戰 場 , 死 后 无 颜 见 祖 上。
為 保 霸 权 殞 中 東 , 一 声 可 耻 遗 万 年。
February 2nd, 2007 at 12:30 am
标题:美国总统小布十在孙明追悼会上的讲演
孙明同志是中国法 轮党员,20岁了,为了帮助美国的伊拉克战争,受中国法 轮党的派遣,不远万里,来到美国。去年春上到伊拉克,后来到拉马迪工作,不幸以身殉职。一个中国人,毫无利己的动机,把美国政府的霸权事业当作他自己氖乱担馐鞘裁淳瘢空馐锹艄饕宓木瘢馐欠?轮主义的精神,每一个美国法 轮党员都要学习这种精神。布什认为:独裁专制国家的资产阶级要拥护帝国主义国家的霸权侵略,帝国主义的资产阶级
拥护国家的霸权侵略,世界才能统一。孙明同志是实践了这一条帝国主义路线的。我们美国法 轮党员也要实践这一条路线。我们要和一切独裁国家的资本阶级联合起来,要和中国的、俄国的、朝鲜的、巴基斯坦的,伊朗的以及一切独裁专制国家的资产阶级联合起来,才能打倒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全球统一。这就是我们的国际主义,这就是我们用以反对专制主义和独裁主义的国际主义。
孙明同志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的不负责任,对祖国对人民的极端的憎恨。每个法 轮党员都要学习他。不少的海外华人明辨是非,正心修身,只做讲道德的事,不做邪恶的。一事当前,先从正义考虑,然后再替自己打算。拿不到绿卡也觉得没什么,坚持真理,生怕被当成卖 国 贼。对伊拉克人民不是憎恨,而是热忱,关心,仁慈。这种人其实不是美籍华人,至少不能算一个美国军火商喜欢的美籍华人。
从前线回来的人说到孙明,没有一个不鄙视,没有一个不为他的作为所呕吐。伊拉克占领区的军民,凡亲身受过孙明的虐待和亲眼看到过孙明屠杀伊拉克儿童妇女的,无不为之震惊。每一个法 轮党员,一定要学习孙明同志的这种真正法 轮主义者的精神。
孙明同志是个军人,他以杀人侵略为职业,对技术精益求精;在整个美军军事系统中,他的虐杀技术算是高明的。这对于一班不愿杀人的人,对于一班鄙薄侵略工作以为不足道、以为无出路的人,也是一个极好的教训。
我和孙明同志没见过面。对于他的死,我是很不以为然的。现在大家批判他,可见他的战死毫无价值。我们大家要学习他自私自利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美国军火商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一个糊涂的人,一个无道德的人,一个忘记了祖国的人,一个让全球14亿炎黄子孙感到丢脸的人。
February 2nd, 2007 at 3:35 am
标题:难道有些海归网的人只有这点素质?
The man is dead, whether you believe in the war or not, he was just a foot soldier.
At least wait until the body is cold before trampling on his grave, Mr Douchebag #2.
February 2nd, 2007 at 9:10 am
标题: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结论自然不同,作为第三方可能觉得好笑,作为美国人可能觉得伤悲或不值,作为伊拉克人呢?可能。。。
February 2nd, 2007 at 10:00 am
标题:请去找美国国会议员谈素质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布隆伯格公共卫生学院的一个研究小组估计,自美国2003年发动伊拉克战争以来,有60多万伊平民在战乱中死亡,平均每个月死亡人数高达约1.5万人。而美军也付出了3千多人阵亡的代价,孙明不幸成为其中之一。
说穿了,美国在伊拉克所进行的,是为其石油寡头、军火贩子、霸权主义、单边主义政客的政治经济利益服务的战争,战争的发动者布什父子,与伊拉克前独裁者萨达姆有扯不清楚的、长期的恩怨情仇,是恶魔之间的恶斗,而伊拉克数十万平民和3千名美国平民的子弟,成了这场肮脏战争的牺牲品,伊拉克平民经常遭到美军士兵的残忍杀戮,前不久发生的美军士兵屠杀20几个平民的事件,连婴儿也未能逃脱。反过来,美军士兵成了布什、拉姆斯菲尔德们的炮灰。
具有对照意味的是,2005年,美国《滚石》杂志曾经报道,因为伊拉克战争兵源吃紧,美国政府征兵困难,有美国专家提出,设法让那些属于“美国精英”的人参军入伍,专家一致认为,在这些精英中,22岁的布什千金詹纳·布什,是最合适的征兵“形象代言人”。《滚石》杂志称,建议刚一提出,就立刻得到不少热烈响应。因为美国媒体和民众早就注意到,下层社会对“反恐战争”承担着“不成比例的负担和牺牲”,而美国“精英阶层”却大都置身事外。例如,美国国会两院500多名议员,仅有6人的子女从军,而且只有1人在伊拉克服役。《哈特福德新闻报》日前一篇社论中也提议说,布什总统应该鼓励他的女儿参军,以此证明“他对反恐战争是认真的”。
February 2nd, 2007 at 1:26 pm
标题:误区
我想大陆很多文章对此事狂轰是认知的误区。
孙某参军到阵亡:
1。孙一介平民,不能代表中国,中国人民,也没有此愿望
2。孙参加美军,只是他个人的决定
3。军人的职责是服从命令,孙被派去伊战场,我想他做为军人,只是服从命令
4。孙的所有有关行为,没有违反任何美国或中国法律
5。美国是义务兵役制,孙某没有被强迫参军
从上可结论,此事是孙自由选择的个人行为。不值得大惊小怪。更没有死后鞭尸的必要。
半个多世纪前,加拿大公民白求恩自由选择来到中国,参加了红军。后殉职。
半个多世纪后作为要倔起和屹立世界文明之林的中国,从加拿大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白求恩的评价,也许能领悟到什末。。。
February 2nd, 2007 at 1:34 pm
标题:他是瞒着家人报名参军的
美国征兵人员每年都会着装齐整, 到各个高中鼓动毕业生参军, 十几岁的孩子, 难免被诱惑.
February 2nd, 2007 at 1:37 pm
标题:孙明,请允许我为你竖起一根手指
孙明,请允许我为你竖起一根手指
刀锋
这也许可以算是一封人给鬼的信。
通过报纸和电子媒体渠道,我了解了你是9岁跟随父母抛家弃国,远渡重洋到了你们梦想的美好国度。今年已经20岁的你为了获得一个和美国公民平等权利的机会——公民身份,不惜欺瞒父母,带着中国国籍身份和美国政府给你的一张绿卡,参加了那场在伊拉克国土上的战争。
今天,你的梦想终于实现了,美国政府给予了你公民身份;但是你,你的灵魂却永远的留在了伊拉克的国土上;而你,你的根也永远脱离了抚育你祖先的地方。今天,和以后,你永远是一个美国人。
当你端起枪瞄准你的敌人的那一刻,也许你只想为你的祖国——美国,消灭总统阁下的敌对势力——恐怖的伊拉克人民,你只想着为了维护你的祖国——美国的利益,你心中有没有了其他人的利益概念不好推测,权当没有好了。
你曾经是我的同胞,所以为你的死我感到心情沉痛;但你现在是美国公民了,那么你的死对中国人而言是无关紧要的;天下人民是一家,美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中国人民也反对侵略战争、伊拉克人民同样反对侵略战争,那么你的死可能让世界所有反对侵略战争的人民感到欣慰的,因为他们又打死了一个美国鬼子,尽管是黄皮的。
但是,一些人一定是支持你的,包括美国政府,不然不会奖励你一个美国公民的身份,对于他们来说一定会对你维护布什政府的尊严竖起大手指。还有一些人,肯定是反对你的,不然不会对你射出那颗消灭侵略者的子弹,他们也必然会为你充当美国政府炮灰的行径竖起小手指。
而我,作为一个爱好和平维护正义与公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一个反对侵略和压迫的世界公民来说,也会为你竖起一根手指。是否放弃中国国籍是你的权利,是否加入美国军队是你的权利,是否充当炮灰还是你的权利,但如何评价你则是我的权利。
当然,我决不会对你竖起小手指,至于是哪根,你来猜猜看?
February 2nd, 2007 at 1:40 pm
标题:孙明与白求恩的距离有多远
孙明与白求恩的距离有多远
2007-01-31 19:30:00
大中小
在今天的各大网站上,有一条新闻被同时放在显要位置,这就是:《伊战首位中国籍士兵阵亡 被追认为美国公民(图)》。提要说, 1月9日,一名年仅20岁的中国青年孙明在伊拉克阵亡,成为首位在对伊战争中牺牲的中国籍士兵。他死后,美国政府追认其为美国公民,据称,取得美国国籍一直是孙明的一个愿望。死者父亲称,儿子只受训2个月就上了战场。
说实话,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终结了,我却不知是不是应该伤心。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何况是与我同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人呢!可我的确不难受。11年前,孙明和家人一起从中国移居美国。10个月前,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偷偷报名入伍。今年的1月9日,他在伊拉克阵亡,年仅20岁,被追认为美国公民。他也成为首位在对伊战争中阵亡的中国籍士兵。
其实,孙明的经历与白求恩有些相似。白求恩是加拿大人,为了支持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事业,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站在反击日本法西斯的最前列,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是真正的国际主义战士,中国人民永运不会忘记他。白求恩已经成了中加友好的桥梁,每当两国元首互访的时候,我们便会再一次的缅怀白求恩。而孙明,一个中国人,不远万里到美国当兵,为了美国的霸权主义、侵略战争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就如父母养了许多孩子,将其中一个送了人,谁知后来去拦路抢劫时被人打死了,死讯传来,做母亲的又能说些什么?
那么,美国是不是强盗国家?美国口口声声说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联合国不支持的情况下,将联合国扔在一边,对一个主权国家悍然发起战争。兵者,凶事也!战争的受害者往往是广大最底层的百姓。一个不听话的总统的死必然会有许许多多的善良的人去陪葬的,也包括美国人和热爱美国尚未取得美国人承认的中国人孙明。
孙明及其家人热爱美国,跑到美国去,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这一资源,你们无论怎么出去的,间接的都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贡献。如果美国受到入侵,你们在正义的、反侵略战争中牺牲的话,我们一定会为你烧几张纸的,总是血浓于水嘛。如今,你一个尚不是美国人的中国人,逞什么能?难道美国人都死光了不成?你以为你是谁?牺牲了就一定会是国际主义战士,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哪天去美国就会去你的墓地敬献花圈的。嘿嘿,除了汉奸,没有谁敢这样作的!
战争分正义的战争和非正义的战争。中华好儿女历来是有头脑的!抗美援朝、抗美援越,那个不是正义的战争?唇亡齿寒!美国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沛公不出手怎么行?我们的军队有思想政治工作,它是我们的灵魂。当前苏联领导人发出的命令,军队不知道该不该执行时,我们的军队牢牢地站在党的旗帜下。我们坚决不打非正义的战争。每当战前,我们强大的政工干部群体,会用多种形式让战士们明白,他们的身后,有永远爱着他的亲爱的祖国。即使他战死,他的灵魂将依附在天安门广场雄伟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上,将世世代代受亲人们的敬仰,共和国的旗帜上有他们血染的风彩!而孙明死了,充其量也不过与众多的为美利坚合众国战死的其它国家的雇佣兵一样。
美国人也真是的,人都死了你追认个美国公民有个屁用!如果你在孙明活着就给他个“名份”,那么,我今天也不会说这么多了。当然,如果美国宣布:凡愿意当美国军人的先办美国公民身份!那么,别说2万,就是200万我们中国也包圆了,汉奸很多!但一个不爱自己祖国的人又怎能成为勇敢的人?真的英雄,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他们爱生他养他的故乡,爱他的先人,爱他的民族,爱他的祖国,这样的人才是不可战胜的!
假若有一天,我们真的与美军在战场相见,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将我愤怒的子弹全部射向敌人的胸堂,才不管他是不是黄皮肤黑眼睛呢!
February 2nd, 2007 at 1:49 pm
标题:中国的罪犯,美国的英雄!–中国公民孙明在外国军队服役
中国的罪犯,美国的英雄!–中国公民孙明在外国军队服役
[ 吃人家嘴短 ] 发表时间: 2007-01-31 10:45:18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近日网上报出一则新闻-持绿卡参军 驻伊美军首个中国籍士兵中弹身亡
报道说:20岁的孙明11年前,他和家人一起从中国移居美国。10个月前,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偷偷报名入伍。
今年的1月9日,他在伊拉克阵亡,年仅20岁,被追认为美国公民。他也成为首位在伊拉克战争中阵亡的中国籍士兵。
看到这则报道,我首先就想到的是。考虑到汉族在我国的人口比例。孙明是汉族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伊拉克的战争又曾经被那个愚蠢的布什总统称为什么‘新十字军东征’。那么这件事如果胡乱的联想。那可对我们
的民族团结是非常不利的。现在是什么时期?连汉族过个猪年,都要宣布部发个什么规定。生怕有人借机挑起民族矛盾。美军中有很多中国籍的非伊斯兰士兵,而我国政府又不闻不问,你能免的了让人家说闲话?
再仔细想想,中国公民加入美军服兵役违背中国法律,有辱中国法律的尊严!我们来看看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摘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13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
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9月30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
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孙明做为一个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被征入了美国军队,说明其身体应该没有严重生理缺陷或残疾,适合服兵役。他应时刻准备着接受中国兵役部门的征集。(第十二条)。而征兵部门应该对所有公民平等对待。兵役法并无免除旅居国外的青年公民的兵役。根据第十三条,孙明应该在我征兵部门进行兵役登记。
这个孙明加入美军,肯定违反了兵役法中的很多条。美国在怎么‘自由’,参了军也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吧?如果中国征兵部门让他服兵役。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他能履行这个义务吗?孙明虽然是死了.但美军中还有中国公民在服美国的兵役吧?对这些人该如何处理呢?各国之间为避免双重纳税有法律规定,对于兵役问题该如何规定呢?
我们是宣布他们违法了,必须立即退出美军呢?还是剥夺其中国国籍呢?
3. 幸亏孙明被击毙了,他要是被活捉了。伊拉克武装要求中国政府谈俘虏释放的问题,中国政府简直是太尴尬了。 ( 吃人家嘴短 2007-01-31 16:40:31 ) 0字 ( 0/60/5 )
4. 拿到外国绿卡就可以免除服本国兵役的义务吗?如果中国是这样,那么还有哪个国家有如此规定?
February 2nd, 2007 at 1:50 pm
标题:这孩子就是想当兵冒险
他们家是有绿卡的, 并不必在乎公民身份. 有很多人几十年绿卡拿着, 从没想过加入美国公民. 绿卡比公民方便, 来往祖国, 两头都不用签证, 抬腿就走.
February 2nd, 2007 at 1:54 pm
标题:对孙明这事的一些理工科式的讨论
对孙明这事的一些理工科式的讨论
[ 数学 ] 发表时间: 2007-01-31 11:25:06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对孙明这事的一些理工科式的讨论
昨天看到新闻,讲到伊战中首个中国籍士兵叫孙明的阵亡,于是美国方面追认孙明为美国公民。本贴子无意进行道德评判,只是想做一些理工科式的讨论。
第一件事情就是,原来美国军队是可以征外国人入伍的,那么,不仅中国人,还有伊拉克人啊阿富汗人啊波黑人啊就都能够应征入伍美国军队了。那么,外国人入伍到美国军队,违反不违反外国的法律?这是个问题。此外,外国人入伍之后,是不是要遵守美国法律?比如说,临阵逃脱了怎么办?仗打了一半他喊哎呀我不干了,这行不行?如果外国人可以加入美国军队,那么美国军队可以全世界征兵了不是?
好,如果这件事情成立,另一件事情当然是,处于改革开放的中国,要不要学习美国的这种办法?比如说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召一些美国人入伍,让美国人在前线冲锋陷阵打仗英勇牺牲。比如说吧,我们反正是要解放台湾的,那么征召一个师的美国人来进攻台湾如何?在法律上行得通行不能通?反正他们死了可以给他们烈士待遇,还可以追认他们成为中国公民嘛。
而一说到追认公民这件事情,就引出了第二个课题,就是美国政府能够追认一个死去的人为美国公民吗?比如说,如果法国总统希拉克死了,他不是说过要“做一夜美国人”吗?那么美国政府能不能够追认他为美国公民?反过来说中国,那么,中国能不能在小布什死了以后追认他为中国公民?相信大家会认为不行的,因为小布什没有加入中国籍的愿望嘛。
那么反过来又要问了,那个孙明难道就有加入美国籍的愿望吗?有何证据呢?总得让我们看到一个申请表格之类的照片,让我们相信孙明确实想要加入美国籍呢?那么有人会说人家绿卡都申请了。但是绿卡无非是永久居留证嘛,一个人申请永久居留,并不等于他想要入这个国家的籍。比如在中国就有许多外国人申请了中国的绿卡,但是他们未见得愿意加入中国籍。
那有人又会说了如果不想加入美国籍干嘛要参军呢?当然也许是一种风险投资的想法,或者觉得打一打仗挺威的,打完就算了,并没有热爱美国的意思呢?
于是又想到中国,中国政府能不能也学这一点?比如说,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抢救了一个落水儿童牺牲了,假设将来有这种事情吧,那么中国政府能不能也追认他为中国公民?
而这一点又牵涉到了双重国籍的问题。我们知道中国政府的政策是不搞双重国籍的,因此孙明既然被美国政府追认为美国公民,则按中国法律也就自动取消了中国国籍?
还有,一个中国人到了美国当然就是美国的“外国人”,那么一个外国人在美国打工因为工伤死了赔偿得多,还是成为美国公民后获赔更多?这也需要计算一下。
此外,我看到新闻报道中对于美国什么样的政府机构有权力追认一个外国人为美国公民,法律依据何在?新闻报道中只是说“一份追认孙明为美国公民的证明文件也郑重交至孙明父母的手中。”那证明文件是不是假的?此外孙明的父母是不是也成了美国公民了呢?我觉得美国地方政府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权力,也许是美国中央政府的某个机构才有这种权力?或者那个证明文件要小布什总统签字?
此外,如果美国政府确有追认外国人为美国公民的习惯,则这些年来如果经常有外国人做了好事,比如说抢救了美国的落水儿童又牺牲了,这样的事情是不是总是能够导致美国政府追认其为美国公民?
而在中国,追认一个人为什么什么,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那通常是一个光荣称号。但是什么时候美国公民也成了光荣称号啦?美国公民很优秀吗?如果很优秀怎么就没有人愿意当兵?堂堂美国军队征不到兵就拉外国人来当兵?
那么,孙明瞒着父母参了军,这在中国应当是不行的。我记得在毛泽东时代的时候,参军是必须要有父母的同意的。不仅参军,连下乡都要父母同意,如果父母不同意都下不了乡,这一点一些右派又会不相信了,但我说的是事实。当然,右派会编一些故事,说那些同意都具有某种强迫性质,从当时正在准备核战争的角度看,也许有一定道理吧。
现在在中国参军要不要父母同意呢?也许不要。但是,政府如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一定会通知父母的吧?
会不会是美国军队搞诈骗,诈骗了一个外国人去参军打仗?如果是那样的话,本来孙明父母可以通过打官司获赔更多的。
再说中国政府的动作,如果说美国方面没有追认孙明为美国公民,那么孙明就是中国公民,一个中国公民来到美国,被诈骗当了兵且死掉了,而且是因为美国政府的原因而死掉的,并不是一般的歹徒袭击,中国政府需要不需要有抗议的动作?是不是要极度关注?是不是要求美国政府停止诈骗中国公民去参军的行为?是不是要求美国政府停止让中国公民去当炮灰的行为?不是中国政府关爱自己的公民,比如说伊拉克危险,就奉劝中国公民不要去伊拉克吗?这个奉劝对孙明有没有效?但是孙明被追认为美国公民了,似乎中国政府就管不着了似的。
February 2nd, 2007 at 2:01 pm
标题:海龟论坛一定有不少罪犯
海龟论坛一定有不少罪犯,因到海外求学,居留,适龄未到中国有关单位登记服兵役。
强烈拥护龟网抓逃兵行动,提议由godmanbj领导,直接向胡总汇报。
February 2nd, 2007 at 2:09 pm
标题:就孙明问题试与读书狼和直言了进行讨论
就孙明问题试与读书狼和直言了进行讨论
[ 数学 ] 发表时间: 2007-01-31 19:29:01 [ 发短信 ] [ 回复 ] [ 树状 ]
就孙明问题试与读书狼和直言了进行讨论
先说读书狼的观点,他的贴子标题是《我很同情孙明,孙明没什么可炒作的——特别是按“理工科思维”》。我同意这个观点,就是“我很同情孙明,孙明没什么可炒作的”。但是读书狼又提到了我所提倡的“理工科思维”,这就不对了,如果你是和我进行讨论,正确的做法是引用我文章中的原话,我的文章中有任何对孙明的道德指责吗?而且,读书狼网友早在前年就已经声明过“欢迎数学回到右派队伍”,我也一直认为自己是右派,可是你难道忘了你的话,又要将我和左派并列?一个人前后的言行必须一致,除非,除非你承认和我一样患了精神分裂症。
在孙明的问题上,我不过发表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远谈不上炒作,一个人是炒作不起来什么事情的。比如我昨天试图讨论有关奖看的问题和奖学金的问题,就没有什么被传开来或者被炒作的事情。这本身就说明什么舆论传得开并不是由我决定的。此外,炒作就一定是不道德吗?这是更一般的原理讨论,如果说炒作就是不道德,读书狼网友坚持这一点,那好,那你必须将其用到一切地方,而不要搞双重标准。
那么,炒作孙明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炒作的发起人也肯定不是我,而是主流媒体,来源是美国的媒体,是美国要大哄大轰地宣传孙明,什么在伊作战牺牲就可以被追认为美国的公民,这种追认的行为本身就是炒作,而且新闻的标题也很醒目,那就是第一位中国籍的人在伊作战牺牲,给第一位授予如此大的荣誉,搞出这么多的宣传和仪式,那的确是在炒作,炒作的目的也很明确,那就是希望这第一位并不仅仅是第一位,而还有后来者,还有第二位第三位,甚至延续下去,直到第一百位一千位一万位。
下面我还要说明一下我的对孙明之死的进一步的理工科思维。美国的宣传,现在已经是在鼓励外籍人士加入美国军队到伊拉克作战了。而我认为,象孙明这样的人,无非也就是听信了一些宣传,认为去当兵有好处,于是就去当兵了,而且作战牺牲了。但是,去伊作战是一个高危工作,孙明在事先有没有想清楚其中的风险?我觉得他也有可能犯糊涂,傻里瓜几的听信了某些宣传,结果上当了。
就拿对伊作战来说,那是美国的一个错误的政策造成的。当我这么说的时候,不要认为我是马克思主义者或者左派什么的,我不过是在叙述小布什现在都持有的观点而已,正是小布什在去年底就承认了美国对伊拉克政策的错误,并表示要负全责,我还没有说到美国的许多其它的政党的观点,比如希拉里的观点。因此,美国在伊拉克的政策错误总是基本上的事实。
那么,美国现在鼓励外籍人士去伊作战,就是把一个错误政策造成的恶果,让外籍人士来承担,希望外籍人士更多地承受生命危险,而美国本土公民三亿人,却不愿意去伊承担小布什错误政策的恶果,居然征不够兵,要外籍人士来补充。
那么,我认为我国政府需要向美国政府调查一下,现在的美军驻伊部队中,还有多少中国公民?孙明只不过是已经死了的一个,那么还有没有还没有死的,却有可能在美国进一步的错误中死掉的?我国政府应当向美国政府强烈要求明确这些人的身份,要么成为美国公民,则中国政府管不着,要么让这些人退伍。
我国政府还应当对正在外国居留的我国公民发出强烈告诫,希望他们知道加入美国军队的后果及危险性。对于居留在外国的公民经常发出告诫是政府的责任。为什么要有告诫这种责任呢?这是因为在我国十三亿公民中,仍然有极少部分人头脑糊涂,容易听信一些宣传,比如说,有的人误信伊拉克能够挣大钱,于是就去伊拉克,有的人误信卖淫能够挣钱,就去卖淫。在国内的人,有的人误信挖煤可以挣大钱,而且无良的煤矿矿主们会向这些人宣传挖煤这活而有多么好,收入有多么高,把这些人骗下矿井。当然,无良矿主们中也有许多在煤矿事故死人的时候给死者家属赔偿,有的时候多达许多万元钱。但是对于死了的矿工来说,那就是上当受骗了。
在中国的十三亿公民中,虽然上当受骗的是少数,但是因为基数大,则上当受骗的人数可不少,哪怕是万分之一的人上当,那也是十三亿人民中的十三万人上当了。确实有许多人上当受骗去挖煤,上当受骗去当妓女,上当受骗去贩毒,上当受骗去信法轮功,去信一些伪科学的东西,当然,还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去追求什么美国梦,上当受骗去参加美国军队。因此,中国政府必须反复地向我国的公民们宣传和告诫各种事情的危险性,希望他们不要上当受骗才是。
直言了网友要问“为啥美国能吸引世界各国的人为当个美国人而甘心冒各种危险?难道美国是人间天堂么?”回答起来也很简单,正如世界各国的人也有为挖煤,为卖淫,为信什么什么功,为贩毒而某心冒各种危险一样,难道挖煤是天堂么?卖淫是天堂么?信什么什么功是天堂么?贩毒是天堂么?都不是,无非是这些年美国加大了欺骗宣传的力度,导致了许多人上当受骗,如此而已。当然,大多数人还是不上当受骗的,比如直言了网友,现在就并没有努力在争取成为美国公民,说明他很明白,他不上当受骗,他只不过在宣传:“然而呢,美国为人们提供的是自由、民主、法制和机会平等,不管您在诞生国的处境是穷是富、是贵族还是老百姓,您移民到了美国就都是一切从头开始的平民。美国崇拜个人努力和白手起家,您有充分的自由开拓自己的人生道路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就是说,他是在骗别人,他自己很明白其实不是这样,不然你为什么不去啊?
在此我向所有的网上右派们质问,你们有种为什么不去美国啊?为什么不自己去努力争取美国公民的身份啊?倒是有一个右派能够站出来说:“我现在就在争取成为美国公民”啊?但是一个这样敢宣传的都没有,说明他们自己是不上当受骗的。但是他们偏要加入美国和演宣传搞欺骗队伍,专事向别人进行欺骗宣传。
最后还是要向读书狼网友建议一下,如果你以后要和我进行学术讨论,不要把我和其它的所谓什么什么左派划在一起,那你是属于自相矛盾。最好的学术讨论办法,就是引用别人的,我是指我的原话,并按如下格式:
关于某个问题,数学的原话是说:“…”,而我不同意数学的这个观点,我的观点是“…”
这样的争论才是学术争论,净化网络空气很好的一步,你能够做得到吗?
February 2nd, 2007 at 2:15 pm
标题:你这贴子转的没啥水平。
February 2nd, 2007 at 2:31 pm
标题:为什么要对一个底层的士兵鞭尸呢?
你要说这是布什的错,或者说美国军队草荐人命,我都没有意见,但是把苗头对准一个底层的士兵,是不是有点柿子挑软的捏?
他是中国籍不过是个形式问题,以他在美国长大,绿卡,极大可能是等年期够了然后入籍,难道叫他提早放弃中国籍,变成无国籍人士?一个人的认同感很难勉强的,这个世界不是在哪里出生就要对那里产生认同感。国民对于你这个国家没有认同感,大家(包括高官精英富甲)都要换个国籍才觉得安全,这个国家政府是否该问问自己什么地方做错了?
这个小孩子没有认识到战争的可怖,不过是受到了征兵的诱惑,认为那里可以实现自己的抱负,他已经有绿卡了,加速入籍也没有什么实质的好处,所以他的出发点并非物质性的。每个国家都需要一些肯为群体做出牺牲的人,所以从这点我佩服他,但是他做出的牺牲是否值得是个问号。
如果有些中国底层士兵为了长官的错误而在行动中丧命,其他国家的人对这个底层士兵百般谩骂,你又觉得是否公平呢?
February 2nd, 2007 at 3:11 pm
标题:因为他是侵略军,刽子手,手里粘满了伊拉克百姓的鲜血
February 2nd, 2007 at 3:14 pm
标题:底层士兵,跟被侵略的老百姓一样,都是被上面的人忽悠的炮灰
February 2nd, 2007 at 4:48 pm
标题:要文斗,不要武斗
不拉,您可不要打击革命小将为世界人民,尤其是美帝铁蹄下的一拉客人民的正义斗争的嘴皮子声援。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革命小将就是要捏软柿子。中国购买美帝的大把美元,逼其贬值,也是对一拉客人民的支援。
要文斗,不要武斗!!
February 2nd, 2007 at 4:56 pm
标题:因为他是个"觉醒“的人。 一个”反动“的例子, 所以必须消灭他。
不然,他会教坏”年轻的奴隶“们。
要不是没有绿卡, 年龄太大, 我都想去给帝国主义当炮灰。
February 2nd, 2007 at 5:56 pm
标题: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开枪的那一瞬间,他还和普通的老百姓一样吗?你是没赶上南京大屠杀那会,站着说话谁不会啊
February 2nd, 2007 at 6:00 pm
标题:既然拿枪上战场了,要么杀要么被杀,愿赌服输,没死是好汉,死了活该
February 2nd, 2007 at 6:36 pm
标题:为你所爱的人而死,那叫光荣。 保卫一个文明自由民主的美国,那叫值得。
我希望自己的后代,可以有一个富裕,和平, 安全, 文明的地方幸福地生活。
也许将来, 中国也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国家。 现在, 这个地方叫美国。
February 2nd, 2007 at 6:41 pm
标题:那不是老百姓, 那些人是恐怖分子, 和恐怖分子的支持者。
穆斯林都是恐怖分子, 不要以为中国可以例外。 陕甘回乱不说, 就是现在, 回乱也到处不绝。
你把穆斯林当朋友, 他们不把你当朋友的。 美国人不会杀你, 穆斯林会!
我觉得打伊拉克是不值得的。 萨达姆统治下的大屠杀最好不过。但是既然傻达姆不醒眼,要统一阿拉伯,对西方圣战, 在伊拉克打比在自家打好.
February 2nd, 2007 at 6:45 pm
标题:刚出生的穆斯林孩子也应该杀掉吗?
February 2nd, 2007 at 7:03 pm
标题:是穆斯林自己把六岁的孩子做成人肉炸弹的。
其实我不怕直说给你听。 穆斯林都该死, 如果他们不死, 我们就要死。
你不杀回, 回也要杀你。
你不希望自己的家人,你自己的孩子,象当年陕甘的汉人一样被屠杀吧。
美国不是中国的敌人, 穆斯林是全人类的敌人。
就算你先爱党后爱人民, 你也应该知道, 只要不输出革命,美国并不想轰炸党。 古巴放在美国鼻子低下这么多年, 美国还不是由它去。
回民是中国第二大党派, 组织严密,动员能力强。 文革期间他们都要闹的。
如果中国党要灭回, 我这个汉奸也支持。
February 2nd, 2007 at 9:28 pm
标题:很简单的事件,你们都要把它复杂化了
小孩不懂事,以为打仗和打CS一样
又有枪可以玩,又爱国的
上去就不小心给干挂了
(估计小心也没用)
美国当兵都是自己选的,没人逼
以前当兵福利不错,又不打仗
我估计现在国民兵里在伊拉克的后悔的不少
至于在这事件里能看出这场战争该不该打
美国是不是坏人,穆斯林是不是坏人
都是自己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和事件无关
February 2nd, 2007 at 10:18 pm
标题:你看见他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开枪了吗?
February 2nd, 2007 at 10:34 pm
标题:中国人的本性暴露无遗,只有到美国的中国人才能称之为人
February 2nd, 2007 at 10:34 pm
标题:捏软柿子,躲在计算机后面骂一个死去的小人物是这些革命小将的拿手好戏
穆斯林至少还敢跟美国人拼一下。
godmanbj,七软八硬 之类最多只敢在BBS上骂骂街。
You know what they are? Chickens**ts
What a bunch of Douchebags
February 2nd, 2007 at 10:49 pm
标题:美军是推翻萨达姆独裁政权,是伊拉克人民的解放军!
February 3rd, 2007 at 3:19 am
标题:整点实在的行吗?
在伊拉克服役,阵亡率小于千分之一,年收入过10万刀,年满后rotation, 役满后免费读大学,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说,比在老家做汉堡强吧。人民解放军同志如果有的选,90%(保守估计)都去报名了吧?
清谈爱国,和平,第三世界, 有意思吗?
February 3rd, 2007 at 11:30 am
标题:你这是在骂你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