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以下一段有关爱的短文,不是完全同意,但是觉得作者立意颇有独到。故转。

所谓婚姻,就是彼此拔掉身上的刺能够依偎在一起。爱情则没有这回事。陷在热恋中的男女身上都是没有刺的,或者说,都是把那些刺隐藏了的。更甚者,彼此是互爱对方身上那些刺的。所以从古至今,爱情的力量通常都比婚姻大。

真正的婚姻生活是从“撕破脸皮”的那一天开始的,之前的日子顶多算过家家。如同“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一样,结婚时我们未必也懂得婚姻。只有经历过婚姻的历练,一个人才能真正成熟起来,虽然为成熟付出的代价总是很昂贵。从第一次产生不耐烦的心理开始,从坚定“谁也没有权利改变我”的”信念” 诞生的那天起,属于婚姻的战争才刚刚开始,这个时候”爱” 成为一个砝码,一个互相进攻的武器,一种拔刺工具……

婚内之爱是一种软暴刀。那是在双方筋疲力尽、互相妥协之后仍然存在的一种敌视与敏感,那是一种彼此排斥又互相依赖的无奈的幸福。在经过时间的考验之后,你明白世界上不可能再有如此了解你且可以容忍你的人了,即使有的话你也会没有勇气再去寻找,因为那意味着还要重新经历一番历练,这种历练的恐怖程度甚至足以抵挡外界的诱惑。为了和平相处,为了营造温馨的环境,不让那颗已经被残酷生活折磨得脆弱不堪的心再添上一笔来自内部的伤害,许多人开始学会妥协、忍让,甚至曲意奉承、息事宁人。两个人成了光着身子的刺猬,可以放心地拥抱在一起,只是偶尔还会如惊弓之鸟,惶然而仓促地跳开,在意识到没有危险的时候,再默默地靠近。你掌握了对方的致命伤,但再也不忍下手,因为你再也无胜利的快感,而是让你从内心深处生出怜悯之意一一这就是爱了。

这种爱弥足珍贵。

(摘自《中国青年报》韩浩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