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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星雨 美国记者邀请赵燕重访大瀑布的公开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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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赵燕受到了美国执法人员不公正的对待,但她将此扩大为对整个国家的指控是不适当的 -- 狼协 - (263 Byte) 2004-8-12 周四, 19:35 (316 reads) |
costco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4/03/27 文章: 743
海归分: 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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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stco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老狼,与你想法相反,偶认为正是执法机构和与体制有关的问题,才会地不断有类似赵燕的事情发生.
Frank Thomas Croisdale记者信中有一句话:"After getting kicked and scratched a few more times, he did what his protocol requires. He didn't pull out his firearm. He pulled out his pepper spray."
,其实是提醒各位美国执法过程中残酷的现实. 这句话可以说是安慰,也可以说不是.
这句话是说,该警察可以选择使用胡椒水,也可选择用枪,都是按执行公务的要求做的,只要赵燕有踢抓.
这句话也是说,你赵燕也要感到庆幸(先别说谢谢)他的选择,否则死了也可能白死.因为这就是美国现实,一点也不少见.
不少见的例子就不举了,因为说来话长.这里主要说说为什么会是美国现实,和为什么是与体制有关的问题
(以下是偶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美国是个人可以有枪的国家,有枪就有有枪的传统和文化,也有因有枪的而产生的风险,规则和代价.
这个题目不展开了.简单说,在中国警察打人是新闻,在美国警察打枪就不怎么新闻,枪击致死也未必是新闻.
枪击致死,甚至误击致死的都是这种传统和文化代价.执法机构和体制设计也就不一为然.
2.警察执法风险大,权力也大.
警察执法假定任何人都有枪,因此高度紧张,临场处置.延伸开来,只要怀疑有危险,即可处置.只要拔枪,必连击要害,一枪头,两枪心脏,因为平时千百次训练就是这么做的,根本不用思考.
权力大还表现在事后责任追究通常不大. 如面对对方有刀枪,警察的行为即为英雄形象. 即使对方只有一手机,也常会不了了之.
这当然是体制允许和教育警察如此执法.
3.警察是执法机构,执法机构是政府机构.要政府机构惩罚警察,是利益冲突.
政府和法院要靠警察执法才能运作,检察院未必是政府机构,但关系密切也不难理解.
政府不赋予警察足够的权力,警察执法殉职是政府的过失,不利执法,也易受起诉加赔赏.警察权力巨大,也易执法过失.一旦过失,警察部门和政府机构也不能自认过失,否则要受受害人的起诉加赔赏,形象也受损害.
政府的体制设计也不想改变枪击必毙命的规则,否则留个活口,多个证人,还有其他后遗症.即使警察被起诉,执法机构有最好的刑事辩护侓师和经验,如无他人看清,开枪警察就是唯一证人.受害人家属基本是一弱式群体,若无舆论支持,只好自认倒霉.
舆论监督强的时候,政府也会改进,但治不了本.若是少数族裔受害,不影响主流社会的利益,更不被重视.这次要不是中国政府出面,赵燕的打说不准也是白挨了.
上述原因,不好说一定是体制设计的问题,但一定有体制执行上的问题(其实,不能很好执行的或执行不好的体制也有体制设计的问题).警察的权力不受有效的制约,类似的事情发生就会不断发生,上述三条已分析为什么政府不能进行有效的制约.
还有这个体制依赖的基础(警察对危险的判断和认定)是一个主观的事情,且对事实的认定也常有困难(瞬间既发生,常无第三者).警察好想也是差不多是终身制,内部关系良好,容易监管不严,惩罚不力,就更容易发生滥用职权的事情.
作者:costco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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