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溺婴的历史,杀人如杀蟑螂。
所以刘/和/珍之类,基本上死了也白死。很多人对此,是麻木无所谓的。

这里很多人不会同意我的观点。自愿去流产的也太多了。
大家愿意拍死我就拍吧。
本草死了就死了,反正“年纪大了,无所谓”(老赵语)。
但是,毫无力量的生命被残杀。。。
我觉得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情况,都没有任何借口。

唉,人命不值钱。杀人不抵命。
我也只能呼吁一下。

希望大家都有爱心。
希望支持的朋友,多多加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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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人的一贯立场,与政治正确、宗教正确等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