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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建议]老狼在楼下提出议会,这本身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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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建议]老狼在楼下提出议会,这本身就违法。   
所跟贴 [建议]老狼在楼下提出议会,这本身就违法。 -- 王大拿 - (454 Byte) 2008-5-30 周五, 17:56 (1752 reads)
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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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元勋

头衔: 海归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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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说穿了,海归网的立法兼具两种特征 (372 reads)      时间: 2008-5-30 周五, 18:23   

作者:狼协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一种是威权或者集权国家的特征,也就是法是统治集团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这个是当然的,因为公司的本质决定了owner 的权利跟集权国家是一样的,权利本质上应该跟责任相关。不可能让没有出钱的人去当出钱的人的家,这就乱套了。公司团队因为强调效率,所以适用这种制度;另外一种就是民主国家的特征,也就是法是各个利益集团博弈和谈判的结果。社区和社会,因为强调其其多元和公平的特点,适合于这种制度。

所以两者的结合,就成了所谓的“中国特色”,也就是我党领导下的人大和政协。最后的决策一定是我党的,就像是公司的决策一定是控股股东的(我们在这里就不去评论国家和公司的实际所有者不一样的问题了)。但是可以听其他人的意见。至于是真的听还是花瓶,大家拭目以待。

不管我们现在的立法属于上面的哪一种,议会都不违法。因为网站的owner愿意其他网友参与讨论立法问题,这并不违反owner的意志 --所以按第一种,并不违法。而按第二种,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和谈判,那现在号召的正是如此,所以就更不违法。至于具体的成文法,那么我的理解是,目前的议会不违反任何现存的法律条文。

作者:狼协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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