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看到一封信,警察局来的。
心里一紧,我做错啥事了?中国人天生怕警察呀。

打开一看,有人撞了我的车,自己报的警。

我白天开车时怎么没发现?

赶紧打着手电筒去看。仔细一看还真是,左前轮上面有一些浅浅的擦痕,还略微有点变形。修一下大概也得有个千把欧元。如果不注意还真看不出来。

对于肇事者,在没有任何第三个知情人的情况下,主动报案。自己很可能会有较大的损失。

德国人真自觉。一个自觉度这么高的社会,我还能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