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是如何胜诉华三(H3C)的——另眼看华三

我在华三的工作时间不长,但了解了不少其不得人心的行径。离开后,我没有丝毫留恋,有的只是解脱后的一身轻松。

以下所述是我的亲身经历,绝无虚言。

公开的目的主要有三:一是想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只要您积极行动,坚持不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都会得到圆满解决。二是提醒大家平时多学习掌握些法律知识,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主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犹豫,不要妥协,不要让那些公然践踏员工合法权益的公司得逞。千万不要因为我们的无知和淡漠使得那些漠视员工利益的公司存在侥幸心理,变得肆无忌惮。三是希望大家记住,我们的不作为,就是纵容违法!

2007年6月,我通过华三工资查询系统查询6月工资明细情况,感觉加班工资明显偏少,便询问华三某薪酬管理员,她告诉我华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月基本工资÷(30×8)×当月加班时数。而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所发(2000)8号文《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加班工资应当是:基本工资除以20.92,再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即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以1.5、2和3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因此,我说,这不是违法了吗?她回答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一直以来就是这样执行的。

2007年7月,我打电话给华三某离职结算人,查询离职结算的明细情况,得知华三剩余“年休假”补偿费的计算方法是:月基本工资÷24ד年休假”剩余天数。而华三所谓的“年休假”是员工通过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加班获得的,剩余“年休假”补偿费实际上是延后发放的周六加班费,因此,其计算方法是明显违法的。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规定,周六加班费应按双倍计算,即:剩余“年休假”补偿费=月基本工资÷20.92ד年休假”剩余天数×2。

从2007年7月开始,我就此事与华三人力资源部某领导多次交涉,明确指出华三的计算办法明显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说明了合法的计算方法,要求依法补偿我在华三工作期间的所有加班费,希望此事能够通过协商得以妥善解决。但是,结果令我失望,得到的只是某领导的一些我无法接受的可笑的解释和说法,没有任何补偿的意思。

2007年8月初,在我向杭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接待人员希望我再次和公司协商,看能否得以解决,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可随时向其反应情况。当天下午我打电话给该领导,说明市劳动监察部门的意见和我的要求,但是,该领导又一次拒绝了我的合理合法要求,并让我去监察部门投诉。随即,我到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反应相关情况,请求帮助解决。

在国庆前夕,经过劳动监察部门的多次调查和交涉,此事终于得以解决,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华三将拖欠的加班如数返还给我。

虽然为此花费了一些时间,钱也并不多,但我还是认为值得。就像当时我对市劳动部门的领导说的,即使到最后只是补偿1分钱,我也会坚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记得某朋友曾打电话给我说,听说你在找公司麻烦,是吗?我回答说,不是我找华三麻烦,是华三自找麻烦!因此,我不是第一个投诉华三的,相信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华三员工如需维权投诉,可直接找滨江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571-87702142),坐315路公交到江一村下车,监察大队接待室在原滨江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实际上,华三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不断地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华三的违法行为,部分员工虽然知情,但鉴于种种原因没有予以申诉;也有部分员工暂时并不清楚,因此,也暂未采取行动;由于华三离职结算都是在员工离开公司一段时间后(我的是1个多月)才将相关款项打入员工的工资账户,部分已离职的员工对于离职结算的各项计算办法不一定清楚,或者即使知道也懒得费劲去追究。

对于华三的种种违法行为,人力资源部也并非不知道。华三某HR高管曾经说,其最担心的是五一、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因为一些报刊通常会在此期间刊登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的文章,担心员工看到后会去投诉。另外,在某次会议上,我听到某HR高管对于华三一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做法的态度竟然是:又不是华三一家这样做。一幅法不择众的模样!

其实,华三知法犯法,漠视员工利益,公然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种种短视行为早已遭到很多员工的唾弃,从一些部门高居不下的员工离职率(某些部门竟然超过30%)就可见一斑。我和一些华三离职人员聊天时发现,竟然很少有人说华三的好,大都认为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缺乏人情味。而在和一些在职员工聊天时,也发现不少人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怨言不断,只想着如何早日脱身。一个公司发展到如此境地,真是悲哀!

前不久,有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有人请他帮忙推荐人到华三工作。我问他,你怎么答复的?他说,我才不会推荐呢,谁愿意把人推荐到那里去!这不禁使我想起在华三时,也曾经经历过类似的事。当时,我也请某同事帮忙推荐,结果他说,我才不会把朋友往火坑里面推呢!在我离开华三之后,也有一些接到华三面试通知的朋友问我的意见,我告诉他们:No,Never!

华三其他一些怨声载道的行径在此我也不想多说,但很多人应该已有所了解。同时,我相信会有更多的朋友愿意一起分享在华三的经历,也让大家更全面真实深刻地认识华三。

最后,提请国庆加班的朋友们注意了,注意公司是否依法足额支付了您的加班工资。

祝大家国庆快乐!
LZ 是前H3C人力资源部员工 杜诚吧 早听说了您老人家的英勇事迹 赞啊

H3C人力资源部被华为的一帮老员工占着主管的位置 人力资源的专业上面的建设屁事不做 得到您老人家的教育实在是他们的荣幸啊

据说您老刚到一家公司(据说明年就要上市了的 可以捞一票的啊)不久就又离职了 据说是因为您老身体不好 还加上前期炒股亏了心情很不好 您老一定要注意身体啊 中国人民的希望可就全寄托在您身上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