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的原意是唱片骑师,就是凭借着一张小小唱片随心所欲地驱策驾驭着台下的听众,要他们奔驰他们就撒蹄,要他们摇头他们就甩头发,要他们放纵他们就发情。DJ的成就感,就在于看到台下芸芸众生随着他/她魔法般的节奏忘情地扭摆着迷人的身段,他/她的音乐如利剑般穿透他们的灵魂。

可是在广州酒吧里做DJ,一定是很郁闷,很有挫败感。

那里的音像设备不可谓不精良,那里的人气不可谓不旺涨,那里的小妞不可谓不性感,那里的帅哥不可谓不英俊。可是,无论DJ的名气多大,打出的音碟多潮,豆腐块大小的舞池里楞是空空荡荡。举目四望,闻声起舞的居然是吧台里闲的穷极无聊的几位酒保小弟们,真是让DJ痛不欲生。

再劲爆猛烈的音乐,到了这里纯粹成了陪酒的背景音乐,就像高级写字楼或五星酒店电梯里的音乐那样可有可无。动感十足的音乐,本来是要让帅哥美女动起来,却只能隔靴搔痒地掠过酒客们酒精饱和的皮肤和耳膜,旋即知趣地躲进天花板的隔音层里。

令音乐家最痛苦的莫过于对牛弹琴。于是,DJ报复性地把各种陈年旧货音乐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倾泻在那些正在牛饮的人们身上。既然你无法欣赏我的才华和技巧,我何必煞费苦心用音乐撬开你的心扉?

这些DJ的遭遇,有点像旧社会唱堂会的艺人。再委婉动听的评弹,也沦为猜拳声和大嚼猪头肉的饱嗝声中的背景音乐。

这里的music is only skin-deep.

是音乐肤浅,还是听音乐的人肤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