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有一盒油彩,满满一盒、五十颜六十色、画家用的真正的油彩。

  我想它已经很久了,除了想女同学可可,剩下的时间就是用来想油彩。我渴望着用它来画出我的杰作,像列维坦《薄暮月初升》那样的杰作。

  我对绘画很晚才开始感兴趣。幼儿园和初小画过蜡笔画,不过我更有兴趣的是用蜡笔在白墙上写“某某某是我儿子!”或画各种大头人,在旁边注上小朋友的名字,以免欣赏者相见不相识。唯一的“写生”是画在衣橱的穿衣镜上的。那衣橱比我年纪还大,饱受了烟薰火燎,却仍然以精致的工艺和高保真的大镜子炫耀着残存的商品价值,在咱们的贫民窟里一枝独秀,暗示着主人往昔的奢华。我花了半天时间,把镜里的我的轮廓用蜡笔细心勾出,指望着大人的称赞,却挨了一顿好骂。

  初中美术课规定要用水彩,那是上海出的下流货,从没见过谁有本事把它用完。十来块干色块沾在一张硬纸上,用的时候就用蘸了水的笔去把颜色裹下来。如果笔洗不乾净,蘸完了此色蘸彼色,颜色便很快脏得一塌糊涂。用上几次,水就渗到纸板上,色块便脱落下来,再也没法粘上去,只好扔了。中小学的音乐美术课没教会我任何东西,只培养了我对艺术的厌憎。

  后来读莫泊桑小说,有一篇是讲一个画家的。一天黎明时分,他到海边写生,画出了一幅杰作。画家大喜若狂,拿着画跳着舞回去,沿路给奶牛看,给雄鸡看,给一切长眼睛的东西看。进了旅舍,他便又拿给碰上的第一个人看,那是一个古板拘谨的老处女。她只看了一眼,心头便如雷轰电击,被那画和作者彻底征服。不幸画家是个风流浪子,根本就没想到那个干瘪如牛皮纸袋的老小姐不但是个女人,而且照样会恋爱。一晚他正在黑处和漂亮的女佣开司米,却被她撞个正着。

  老姑娘本已开始打扮自己,渴望着画家的注意,做梦也没想到画家根本就没拿她当女人,让她看画并不是把她当成知音,不过是狂喜之下的冲动,跟给奶牛看也差不多。老处女这才痛苦地发现,尽管那位娇艳的女佣丝毫不懂艺术,在画家心目中的地位却是她没法比的。这一发现让她凄然心碎,於是便投井死了。她死后画家才明白了真相,在她身旁百感交集地守了一夜,拂晓时吻了吻老处女,把那幅画和她一块葬了。

  这凄凉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第一次悟出了那些缺乏魅力的女性的悲哀以及男人那写在基因里的浅薄。书中的景色描写更使我心醉神迷。我从此着魔地钻研绘画的基本技法。可惜彼时正值文革,投师无门,能找到的,就是文革前出的《怎样画水彩画》一类小册子、零星的西画复制品和旧《美术》杂志。

  然而就是这“墙缺”开了我的天目,让我窥见了过去从未想象过的伊甸园的一角。我疯也似地胡抹乱画,并投入文革,热心地给各种“战斗队”画宣传画,唯一的目的就是贪污水粉颜料和画纸。

  不过水粉跟油彩可没法比,我真盼望有一盒、整整一盒五十颜六十色的、真正的画家用的油彩。有了那玩意,我便可立刻画出一幅能让奶牛跳舞、雄鸡高歌的杰作。可惜那昂贵消费品决不是贫民窟居民可以梦想的,哪怕那家人有个方圆五里内找不出第二个来的衣橱也罢。

  终于有了一盒油彩。校革委要画红宝像,这光荣的革命任务让我贪污了足够的颜料。

  到郊外选定了一处称心像意的所在:一个漂满落叶的池塘边,横斜着一条灰白色的小路,一直通向远方,消失在玉露凋伤的枫树林中。在我后来的风景写生中,小路总是我的主题,因为我觉得它赋予画面一种余韵,提示了一种渺远的希望。还未动笔,眼前便历历现出完工后的成品。我胸有成竹,目无全牛,踌躇满志地把偷来的颜料挤在调色板上。

  我从来没完成那幅作品,我从来也没画完任何一幅写生──我没有才能,更糟的是,我眼高手低。杰作看得太多,想的太多,悟的太多,便怎麽画也不满意。取法乎上,便连下也造不出来了。折腾到太阳落山,我沮丧地扔下画笔,发现自己和大师之间横亘着个银河系。用天才的尺度要求自己,便连平庸的画匠也作不成。

  以后,年轻时代的梦想一个接一个破灭。我终于悟出:生命之树常灰,是因为梦想过于五彩。歌德讲过一个故事:一个鞋匠当了小人国的驸马,安富尊荣,却始终郁郁不乐,因为他虽然变成了小人,心中却有原来那个大尺度在,所以最后还是逃回人间,再去做他的臭鞋匠。人生的许多烦恼,实际上是那个大尺度在作怪,它让你以为天生我才必有用,不管别人活得怎样晦暗,自己的生命决不可能是灰色的素描。等到千辛万苦之后终于挤出了五十颜六十色的油彩,你这才发现,哦,原来自己还是那个只配在白墙上胡抹乱画的无知顽童。

200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