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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门豹治邺说起:公民的权利可以以国家的神圣名义而践踏么?   Comments

西门豹治邺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好像是小学课本里面有吧。

邺每年以少女祭河伯,三老地吏以此搜刮民财,邺女皆逃逸。西门豹去后,把说是祭河伯要女子的巫婆和她 弟子扔进了河里,把三老(当地的望族首领)扔进了河里,还要把主持的官吏扔进河里去祭河伯。众人叩头求免。“叩头且破,额血流地,色如死灰。”“邺吏民大惊恐,从是以后,不敢复言为河伯娶妇。”

现在说到爱国。老狼也爱国。但是老狼跟很多爱国义士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不能以国家的神圣名义去侵犯和践踏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只有当一个国家善待它的老百姓时,只有当老百姓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时,老百姓才会真的爱这个国家。

如果你的爱国是承认这个前提的,那老狼跟你没有分歧。现在我们来谈另外一种,就是国家至上,国家的神圣是可以超越人道和人权底线的。

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自己个人的权益,愿意成为国家的祭祀么?愿意别人以国家的神圣名义而肆意地践踏么?对于其他的大部分人,我觉得答案是非常清晰的、不容置疑的。

如果你回答“是”,那就请你把你自己扔进河里,但是请你别扔别人,很简单。911的时候那些为恐怖分子欢呼的人们,不妨问一下他们,如果他们自己也在那飞机上,他们是不是也这样激动地欢呼?

所以那些认为个人权利可以国家的神圣名义而肆意践踏的爱国义士,其实只不过是认为别人的个人权利可以为国家作出牺牲,他们自己的个人权益是万万不能为神圣的国家作出牺牲的。这点我想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是非常拎得清的。

这是明目张胆的双重标准。结果当我说”请君入瓮“的时候,倒被人指责我为双重标准。

这个贴姑且作为对 nightwing 对我的指责的答复。顺便说一下,昨晚我回完 Parislady 后就睡觉去了,因为已经两点多了。今天起来看见你的指责,到垃圾箱去找了几遍都没有发现你所说的被删贴子。这当然是别的版主作的。后来才想起来,可能并没有被删除,而只是移到了PK台。去看了果然在那里。大家可以去看看昨晚到底吵的是什么。请 Parislady 不要带着扭曲的心态老是将别人做的事情栽到老狼头上。老狼胸怀磊落,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人。

好,我现在就开始工作了。因为现在风声很紧,昨天已经公告让大家备份自己的贴子。以这个贴为界限,一切涉及这些问题的讨论也不要再上贴。同时我从后面开始删帖,一切涉及敏感的贴子以及相关的争论将尽行删除,不管其观点立场是哪方的。不要问我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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