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我“理”必有用

《靠自己争气,让真理发光》指出:“利用,即使是歪曲性、装饰性的利用,当然比全面毁禁、无情坑杀进步;侮儒、辱儒、尊小儒伪儒,也当然比全面毁禁、无情坑杀进步。” 在这段枭文后“对它微笑”网友评曰:

此论断彰显儒家入世真理观或渴望被利用的本质。真理是不可能和“有用”沾边的。

东海老人答:将真理与“有用”对立起来,属于两极管、一根筋的思维。

利用有两层意义,原义是: 尽物之用,使事物或人发挥效能,如废物利用,其次是用手段使人或事物为自己服务:如互相利用。儒家反对“用手段使人或事物为自己服务”,却倡导利用厚生,主张物有所用、民有所养,发挥物的作用,富裕民众。

《尚书-大禹漠》曰:“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孔传:“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财,厚生以养民,三者和,所谓善政。” 利用这两个字,是非常好的,是人类不可或离的。

同时,利和用不违仁、正合义。利义有别而又不二。利己利他一体圆融之利,就是义。他人、多数、集体、社会之利,就是义,人民、国家、人类之大利,就是义。

真理是体,必有“用”处。离用之体非真体,无用无利、无用有害之理更非真理。真理必有用,而且必有大用,必有大利。儒家反对任何势力对真理的对抗打压封杀,也不赞同歪曲性、装饰性的利用,但对于建立在严肃尊重基础上的利用、利用真理来为民为国为人类服务的行为,却是欢迎之至。

当然,真理之大用大利不一定立刻、马上的显现出来,就象电的发现,一些高端科学的发现,都不是立刻、马上就可以实用的。特别真度很高很大的理,可能显现过程还会必较长。

有友人问我:你的良知学、大光明学、仁本主义等等,有什么实在的用,有助于中国的民主化?我笑而不答,因为这话问得非常浅薄。东海之道岂止有助于中国的民主化而已?此君显然没有读过我的文章。良知学、大光明学、仁本主义之利和用,在相关文章已讲得非常透彻。例如,为众多下根下愚之士考虑,《无相大光明论》下篇“德论”,全文都是讲大光明学之作用的。2008-7-20东海老人
东海老人首发《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