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中国证监会新发审委揭秘:25名委员何方神圣? (转贴)

中国证监会新发审委揭秘:25名委员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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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8日 16:12 《商务周刊》杂志

  张娅

  一直就云遮雾罩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12月24日第一次被完全暴露在公众面前。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制度作出重大改革,发审委委员由原来的80名缩减到25名,不但公开姓名,而且公布投票的结果、理由。成立大会上,25名发审委委员承诺,在任期间独立发表个人审核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管理、考核和监督。


  按照规定,25人中兼职12名,专职13名。其中中国证监会会内委员5名,包括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为兼职委员,3名专业人员为专职委员。会外兼职委员10名,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名,北京大学1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各1名,证券公司1名,基金公司2名,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1名和香港专家1名。专职委员10名,全部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5名、注册资产评估师1名和律师4名。

  与过去相比,新的发审委大比例削减了来自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官员,证监会由15名减至5名,央行、财政部等宏观调控部门和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甚至一个都没有。只有发改委和国资委各留了1名。原来有相当发言权的国有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工商联、中科院、社科院也都一概被排除之外。增加比例最大的是以个人身份担任的中介机构人员,多达10名,而且都是专职委员。剔除行政干预,加强公正公平昭然若是。

  一位证券公司高管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大大感慨了一番:“回首13年中国证券发行,任何一个公司的上市,其中一个相当关键的‘工作’就是与发审委打交道。这个交道打的成功与否,几乎就决定着公司能否上市。”比如,如果在上市申报中知道了核审该公司的发审委委员,有的放矢地与之做好“协调关系”,按照这些投行的说法,上市公司的成功几乎就是一大半。据其介绍,甚至为此在市场中形成了一帮专门为准备上市的公司提供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公关公司,甚至按照索要名单人数多少讲价钱,“可以说这成了整个中国上市公司的一大奇观”

  现在对他来说,似乎有些“黎明到来”的感觉。但这25名委员都是何方来历?本刊记者做了详细调查。

  证监会首席律师陈大刚毕业于北大1978级法律系本科。这位证监会法律部的博士曾经因为民事赔偿问题的言论一度在市场上引来轩然大波,陈坚持“民事赔偿不应影响证券市场发展”的大前提,要求原告的资格要有一定限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有权利获得赔偿,只有那些因虚假陈述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才有权利获得赔偿。损失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以投资者的直接损失为限,同时要兼顾上市公司或者其它主体的清偿能力。为此争议颇大。

  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现为清华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1997年1月即开始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在证监会,他最早认定:“上市公司造假不仅仅是其自身的原因,还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因为我们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60%是国有股,绝大多数又受集团公司控制”。

  张为国现在大力提倡分阶段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来提高与管理层和主要股东有关的经济业务的披露要求,强制实行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度,采用更有效的审计复核制度,限制审计师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限制审计师去被审公司任职,实行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制度,明确审计工作底稿保管责任。

  作为国内证券机构的代表,国信证券(相关,行情)常务副总裁张桂庆在1993年到2001年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预审一处、上市公司监管部配股一处担任处长。重回证监会担任发审委委员,是不是应该理解为“轻车熟路”?

  基金公司的代表两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戴勇毅曾任万国证券公司基金部基金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窦玉明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硕士学位。1994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中信国际合作公司、君安证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在嘉实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投资工作,历任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证券从业经历9年。他曾提倡设立“黑名单”制度,防范“问题股”和基金经理的道德风险。

  邵蓓兰原来为香港证监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高级总监,2001年加入中国证监会工作,现为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办公室顾问。

  本届发审委来自法律界的代表有五位。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俊峰是中国最早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之一,曾参与过国内6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及境内上市的法律工作。

  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红兵主要从事公司企业改制重组,股票发行上市,金融期货交易案件方面的业务,并担任万国证券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等数十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吕曾经大力抨击“再融资热”以及相当一批公司圈完钱就“变脸”的现象。认为只有追究相关公司高管人员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才能遏制不负责任的融资现象和“变脸”行为。

  赵燕士为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于1986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赵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副教授,主讲经济法概论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等课程。1993年,赵燕士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资等方面的法律实务。

  唐金龙懂英语、法语、日语和德语四国语言,曾就职于中国贸促会法律部法律顾问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1993年1月,他与几个朋友合伙创办了中银律师事务所,并将证券法律业务确定为中银所的主业。他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几年来负责组织和起草了《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等行业规范。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守文是本届发审委唯一一位学院派代表。张守文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写出了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的第一部经济法专著《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其另一本《信息法学》是我国信息法学领域的第一部著作。在2002年底评选出来的中国法学会第三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张守文教授作为十位当选者中最年轻的法学家而备受瞩目。

  来自外资机构的代表包括瑞士银行集团中国证券部的主管袁淑琴、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忠惠教授和原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顾问、安永上市专家邱家赐。其中,香港出生的袁淑琴为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1994年加盟英国华宝投资银行,1998年华宝与瑞士银行合并,成为瑞士银行集团亚洲区股本企业融资主管。作为瑞士银行集团中国证券市场主管,袁淑琴直接参与和主导了2003年瑞士银行集团QFII申请的通过,和该行QFII下的第一单。

第六届发审委委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专业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1
陈大刚
50

法律
博士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首席律师
 
2
张为国
46

会计
博士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
首席会计师
教授

3
马季华
52

财政金融
在职研究生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证券处
处长
 
4
贾小梁
46

经济管理
大学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
助理巡视员
经济师

5
张守文
37

经济法
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
教授

6
史多丽
36

会计
硕士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副总监
 
7
刘勤
37

会计
硕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副总监
会计师

8
袁淑琴
41

证券
法律硕士
瑞士银行集团中国证券部
主管
 
9
张桂庆
37

货币银行学
硕士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裁
经济师

10
戴勇毅
33

国际金融
硕士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1
窦玉明
34

管理信息
硕士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经济师

12
邵蓓兰
48

工商管理
硕士
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办公室
顾问
 
13
郑启华
40

会计
学士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高级会计师

14
罗玉成
38

会计
学士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
15
邱家赐
45

会计
大学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美国注册会计师
16
周忠惠
56

会计
博士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注册会计师
17
程建
49

会计
研究生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
高级会计师
18
权忠光
39

资产评估
博士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总裁
注册评估师
19
唐金龙
38

法学、金融
博士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高级律师
20
王俊峰
41

法学
博士生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律师
21
赵燕士
51

法律
硕士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律师
22
吕红兵
37

法律
硕士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
合伙人
高级律师
23
吴晓东
34

法学
博士生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部
处长
 
24
鲍恩斯
35

会计
博士
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
调研员
注册会计师
25
陈永民
37

经济
硕士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
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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